“嘘——”他趋向前来。
“B三呢?你把他怎么了?”我退后一步。
“马小姐,你听我说几句话好不好?”他哀求,“我已经走投无路了,你帮帮忙,行行好,我上有八十岁老娘,下有三岁孩儿,你总得听我说完这几句话。”
我这个人一向吃软不吃硬,听他说得实在可怜,叹了一口气,摊开双手,我说:“我跟你说过一千次,我不能帮你。”
他几乎要哭,“宝琳,”他说:“太阳报已给我下了最后哀的美敦书,如果我再没有成绩拿出来,他们要开除我。”
我说:“那么是你不够运。”
“马小姐,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他仿佛要跪下来,“你行行好。”
“你想我怎么做呢?后天我也得回家了,你不会跟着我去香港吧?”
“我们还有 两天时间,马宝琳,你听着——”
“我才不要听你的话,”我说:“你这人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你可以见一见比亚翠斯。”
“什么?”我几乎怀疑我没听清楚。
“我可以代你约她出来,据我所知,她也非常想见到你。”他的眼睛发光。
“我们为什么要受你利用?”我反问。
他得意地说:“因为你们两个人都有好奇心,就少个中间人。”
“你凭什么找到她?人家是女勋爵,又快做太子妃了。”我不相信他。
“小姐,无论如何,她也是个女人,是不是?”
“人家很聪明的,”我夷然道:“才不会受你骗。”
“你要赌一记?”他问我。
我端详他,他这个人,虽是无赖,但却尽忠职守。“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高尔基。”他说。
“你还会不会寄律师信给我?”我问。
“不寄了,我们握手言欢,马小姐,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啼笑皆非,“谁是你的老朋友?你这个人,油腔滑调,简直是个混江湖客,告诉你,你这种态度,只能敷衍得一时,终久被人拆穿了,就不值一文。”
高尔基坐下来,眼珠象是褪了色。“我能做什么呢?我父母是白俄,在中国哈尔滨住过一个时期。然后在上海坐船到欧洲,带着七个孩子混,我又不爱读书,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我觉得非常惭愧,但是我体内已充满败坏的细胞,不懂挣扎向上。”他的头越垂越低,他继续在我身上使软功。
“呵高尔基,你真是……”我非常同情他。
“进太阳报已一年了,”他用手托着头,“若不是拍得一张蒙纳可公主与新欢罗萨利尼的泳装照,早就卷了铺盖了。”他就快要把我说服了。
“可怜的高尔基,你父亲何以为生?”我问。
“父母是酒徒,我母亲还是女大公呢,贵族,哼,谁不是贵族?时代变迁,带着名衔逃难,又特别痛苦。”
高尔基说:“母亲患肺病,在家也穿着以前的纱边跳舞衣,旧了破了臭了之后,仍然挂身上,看着不知多么难过。”
我明白,我也听说过有这种人。
“我的前半生就是这么过的。宝琳,如果你与比亚翠斯见面时,肯让我在一旁,我真的感激不尽,我就开始新生命,给我这个机会好不好?”
“不可能,你这一写出去,我对不起他们一家。”我说。
“可是他抛弃了你呀。”高尔基挑拨。
“抛弃有很多定义,我不认为如此。”我微笑。
“阿Q精神。”他蔑视我。
“你怎么查到的?”我不怒反笑道:“我是阿Q指定的未来掌门人。”
“你想不想见比亚翠斯?”他又言归正传。
我点点头,“想到极。”
“我给你引见。”
“如果她会上你的当,我也不怕上你当。”我豁出去了。
他翘起大拇指,“有肝胆的好女子。”
我问:“什么时候?”
“我现在马上去安排,”他兴奋的说:“这将是我事业上的转折点。”
我根本不在乎,我不相信他办得到。
他走了之后,B三来敲我房门,我责备他:“你走到什么地方去开小差的?”
他答:“我……我去买足球奖券。”有愧于心的样子。
“疏忽职守,开除你,”我骂:“你以为你会中奖?”
他听得什么似的,呆站着,“我……我才离开十分钟。”
“十分钟可以轰炸一个城市至灰烬,你知道吗?”
我叹口气,“出去吧。”
我不得一刻宁静,电话铃一下子又响起来。
“宝琳?”
“是。”我问:“是爱德华?”
“宝琳,你不会相信,比亚翠斯来过,她请我陪着她来见你——怎么一回事,你约见她?”
我“霍”地坐直了身子,看样子高尔基真有点办法。
“是,我约见她。”
“有这种必要吗?”爱德华很为难。
“如果她愿意的话,为什么不呢?”我说。
“也好,万一母亲责怪起来,我可以说是她逼我的。”
“滑头小子。”不用看见也知道他在那里吐舌头装鬼脸。
我说:“约在什么地方?”
“你不是说在多萨路公园门口的长凳附近吗?”爱德华问。
“好,半小时后在那里等。”我挂上电话。
我正换衣服,电话铃又响。是太阳报的那二流子高尔基。
“你真有一两度的。”我说:“但届时全个公园都是保镖,你当心一点。”
“你放心,我有我的伎俩。”他说。
“好,祝你一夜成名,高尔基。”我是由衷的。
高尔基太兴奋了,“谢谢你,宝琳。”
“是你自己的本事,何必谢我?再见。”
“再见。”他挂上了电话。
我披上外套下楼, B三随在我身后,我们走路到公园,我找到近门口的一张长凳坐下,B三站在我身后,他的神情警惕,象只虚有其表的猎犬,我不禁觉得好笑。
我看看手表,时间到了,他们是出名准时的。
公园中有雾,很重很湿,十来廿尺外就看不清楚。
远处恐怕尚有一个池塘,因为我听见蛙鸣,整个地方象亚嘉姬斯蒂悬疑小说中的布景。
在这当儿, 幸亏有B三在身边陪着,否则也够恐怖的,万一自雾中冉冉升出一只身缠绷带的吸血僵尸……
我有点寒意,问B三,“几点钟了?”
B三忽然立正,他说:“小姐,他们来了。”
我抬起头,果然,一行四人,两个恐怕也是保镖,左右散开,爱德华领着一个高大俊美的女郎向我走过来,为了礼貌,我站起来。
爱德华向我点点头。
我第一次看清楚我的情敌,她年纪非常的轻,相貌象摆在橱窗中的金发洋娃娃,体格却象美式足球手,直情与爱德华一般高大,肩膀打横量没有两尺也有一尺半,但她不失为是娇美的一个女孩子,脸上有一股很清纯的气质,高贵得一点不碍人,相信我在今日不会听到那著名的咕咕笑声,因为她沉着面孔。
当我在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端详我。
闻名不如见面,我感喟,往日大学中比她美的女同学也有的是,但这个小女孩,将来却要成为一位皇后,待做了皇后,过几年也俨然一位皇后模样,不容小觑,我相信给我同样的机会与训练,我会比她做得更好,但谁会相信呢。
爱德华说:“让我们都坐下来。”
比亚翠斯女勋爵并没有意思坐下来。
他是邻国的公主,我的匕首是我与占姆士之间的秘闻,倘若把这一切都出卖给高尔基,我或许可以得回占姆士,但是我做不出来。
我动动嘴唇,“你好。”我说。
“你好。”她也说。
爱德华说:“你们两个都非常好,现在大家可以坐下来了吧?”这个小子。
我坐下,她也坐下,当中隔着爱德华,B三退得远远。
爱德华说:“不是都有话要说吗?哑了?”他推推我俩。
他对他未来大嫂,也有一种亲昵,我觉得好笑,爱德华对我们俩个,真能做到一视同仁,男人都是这样。
为免使她尴尬,我终于开腔:“后天,就结婚了。”
比亚翠斯没有抬头,她的大眼睛向我斜视,有种温婉无助的神态。
她就是因为这样才被选中的吧。我胸中剩余的一点点母爱也被激发了,说她无辜,也并不算过分,两个并不相爱的人被安排在一起,必须在以后的岁月里养儿育女,简直如实验中为繁殖而被养育着的白鼠。
我轻轻说:“在你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很快可以培育出爱情,你们的将来是光明灿烂的。”
“谢谢你。”她说。
双手握在一起,手指非常粗壮,她的一双脚也大得出奇,并且她俱知道这些缺点,故此很少让肩膀平伸出来,她要尽量使自己的体积看上去比占姆士小一点。
我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带着那只订婚戒指,忽然之间我变得非常同情她了。她还没有成长呢,连性别都不明显,给她换上水手装,她看上去就象个小男孩。
我听到她说:“爱德华跟我说,你是出奇的美丽,我不相信,可是现在见到你,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占姆士数次跟皇后剧烈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