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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与史提芬到街市去买海鲜,走过首饰店,他说“等一等”,进去买了副耳环,替我戴上,我感动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码头上看风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处。

  史提芬跟我说:“到冬天,这里下的是鹅毛大雪,银色一片……”

  我温柔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间他生气了,推开我,“你这个头,乱靠乱靠,人尽可夫!”他霍地站了起来。

  我怔住,骂他:“你疯啦?”

  他吃醋了, 老远指着我说: “你有什么贞操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老史老史’叫一千声也不管用,没一点诚意,”他别转身走了。

  好家伙,简直要收买我的灵魂嘛。

  不要去睬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多么好的风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几乎把我卷下甲板,乌烟火舌把整辆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震惊过度,呆得发不出声音来,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惊惶中看到“莉莉白”号沉下,余下残骸漂浮在湖面。

  “帮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跃下水去,托起他的头,心中吓得突突跳,老史,该死的老史,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永不在身边。

  我把伤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创,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轻轻遮住他,问:“你没事吧?”

  远处已有救护车与警车的号角传来。

  “没事了,”我安慰他,“没事了。”其实是说给自己听。

  号角车还没到,已有穿制服的人员吆喝着赶到。

  他们奔过来,“小姐,你扶着的是何人?”

  我张大了嘴巴,呆瞪他们,我不知道是谁。

  他们抵达我面前,朝伤者一看,低嚷:“感谢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过伤者。

  又有人问:“小姐,你有否受伤?”

  “我没事。”我说。

  大队救护人员已经赶到,一队队的警察。

  “我只是游客,”我结结巴巴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伤了,随我们到医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没用,我被他们带到医院敷药、录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车送我回老史家。

  老史在门口踱步等我,本来满脸怒容,见到警车,因诧异而睁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惊吓,呜咽地说:“老史——”

  “怎么了?怎么了?”史提芬抱住我,“我只离开你十分钟,你这个女人!”

  警官向我说:“小姐,多谢你合作。”向我敬个礼,开车走了。

  史提芬给我喝拔兰地压惊。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还责备我。

  我喃喃说道:“那么大一艘船,忽然之间爆炸,只有一个生还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家去了——”

  “说些什么呢?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么大一艘船……我呻吟,这样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溃。

  一连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来巡去。

  我决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伦敦乘飞机,千里送君,终须一别。

  这次额外的依依不舍。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们吻别,他说:“下次我会成功。”

  对于他的诚意,我至为感动。

  我狂怒,将一大叠文件扫到地上,跟女秘书说:“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抢出门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宝琳,看开点,你这个人,七情六欲都搁脸上,就这点吃亏。来,我们去饮杯咖啡。”她挟着我出去。

  在咖啡店内,我再也忍不住,向伊诉苦:“大姐,你想想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资历,我啥资历,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阴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样两个人并排摆一起,大姐,你挑选谁?这次我辞职是辞定了,我忍也忍够,做也做够,五年来我等的是这个职位,老板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没有见到那夹杂种的表情?我忍无可忍。”

  忽然之间我无法控制眼泪,用手帕捂住了脸便哭起来。

  南施叹口气,“宝琳,你也太好强了。”

  “我凭的是真本领!”我大声说:“下的是真功夫,我放着大好的对象不结婚,捱着这一份鬼差,为的是什么?”

  南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干眼泪。

  “打个电话叫他来同你结婚吧。”南施笑说。

  “在这个关头,还同我开这种玩笑。”

  “索性我也请了假,送你回家,来。”

  “大姐,”我说:“也只有你一个人对我好。”

  南施说:“因为你象我小时候。宝琳,做人锋芒毕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才改呢。”

  我不出声。

  到了家,我取出打字机,立时三刻写好辞职信,指出老板这次在升职方面未有给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说:“写是写得真好,但何必不给自己留余地呢?”

  “你替我带回去,我有四个星期的假可以扣除,余下一个月,我赔钱给公司,这点点薪水,我还拿得出来。”

  南施摇头。

  电话铃响了,她代我接听,代我回答,说:“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医生。”

  “谁?”我问。

  “还不是阿尊阿积,来约你去看戏跳舞的。”南施不经意说。

  我倒在床上,五年来的心机……

  早知如此,不如结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时候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无病呻吟。”

  她会替我把辞职信带给老板。

  我但觉心力交瘁,随时会得暴毙,只好按熄了所有的电灯,埋头大睡。

  醒来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我起床关了窗,忽然觉得寂寞孤单,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史提芬,冒雨驾车到电讯局去把信传真寄出。

  回到家,电话铃不住的响,我不去理它,蜷缩在一个角落,按亮了电视。

  我只希望史提芬在我身边,多年来关心我的,唯有伊与大姐。

  我没精打采地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强人生涯原是梦,我还要捱多少次打击,才可以达成愿望?

  史提芬永远不会明白,单身女人出来做事,除了挤媚眼外,实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听雨听到天明,晨早七时闹钟如常大响,顺手按熄,不用上班,显得手足无措。

  做些什么好?我茫然问自己。

  做个早餐吧。

  胡乱煎了两只蛋与香肠,煮了咖啡,取过早报,摊开在桌前。这不是我,有些什么不对了,我是这么的空虚彷徨,这不是马宝琳,马宝琳应永无软弱的时候。

  我扭开无线电,唱片骑师的声音清脆响亮地传出来,咦,这时候应该坐在车里呢,怎么还木坐在家?

  多年来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为上班升职的奴隶。为的是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在某一座建筑物内某一间公司展露我的才华是否就证明我有生存的价值?

  我用手支撑住额角。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问:“为什么不听电话?”

  “是你?”我问。

  “废话。”她进屋子,放下手袋,道:“老板找你。”

  “找我干什么?”我厌恶的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满意之处,可以给我律师信。”

  “他神情很古怪,无论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说是不是奇怪?”

  老头一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我好不明白。

  “来,算是给我一个面子,”大姐说:“跟我走一趟,还有,他把辞职信退还给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头是从来不挽留任何人的。

  “换衣服吧。”她说。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间兴致索然,这场仗我已不愿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了解我。

  我摊摊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爬到那个位置的。”

  “我没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给你的房子首饰,我有什么?我一回头,就掉阴沟里了,我能不走下去吗?”

  “你现在也出头了。”我说。

  “废话,老板还有老板的老板呢,工字不出头,多大的帽子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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