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蓝宝石眼镜暗了一暗,叹口气。过半晌她说:“你既然救过他一次,不妨再多救他一次。”
我轻轻问:“我会再获得一枚勋章吗?”
“会。”她肯定的说。
我不出声了。
她说:“谢谢你,马小姐。”
我迟疑一下,“陛下,有句话我不该说,有忍不住要说,既然占姆士向往自由……”
“不能够,”她打断我,“我帝国悠悠辉煌历史,不能败在他手中,我国不比那些小地方,皇帝在马路上踩脚踏车,尚自誉民主。”她双目闪出光辉。
她站起,“那拜托你了,马小姐。”
惠尔逊连忙拉铃召随从,替她开门。
皇后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惠尔逊掏出手帕来抹额角上的汗。
我冰冷的足趾开始又活了,身子慢慢的温暖起来,血脉恢复,双膝也可以接受大脑的命令,我站起来。
惠尔逊说:“宝琳,我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
“这件事,宝琳,你别宣扬出去。”
“我明天就举行一个千人招待会——这不算宣扬吧?”我瞪他一眼,“老惠,你不算坏人,你就是太小家子气。”
他不出声。
回到公寓,我觉得象做了一场梦似的。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宝琳?宝琳?”是占姆士的声音。
“占姆士。”我的平静令我自己吃惊。
“宝琳,你到哪里去了?快来救我。”
“你在什么地方?遭人绑架?”
“我在附近一间……香香冰淇淋室,我吃了一客香蕉船,身边也没有带钱,不能付帐,呆坐了半天。”
“身边没带钱?”我啼笑皆非。
这也是真的,他身边带钱干什么?他根本不用花钱。
“我马上来。”我放心电话去救驾。
他呆坐在香香冰淇淋室,女侍们尽朝他瞪眼,看样子真坐了好一会儿了。
他问:“宝琳,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去见你母亲。”
他整个人一震。“我母亲?”
“玛丽皇后陛下。”我带哭音。
“她在此地?”
“是。”
占姆士显然深惧他母亲,“她……说些什么?”面色都变了。
我说:“她说限你三日内回国,占姆士,她叫我劝你几句。”
“她待你可和蔼?”占姆士说。
“太好了,但是我的双腿不住的抖,我天不怕地不怕,天掉下来当被盖,但是看见她,真是魂飞魄散。”我犹有余怖,“嘴里说着话,喉咙都在颤抖了。”
“不怪你,许多老臣子见到她都发抖。”
“真劲。”我吐吐舌头。
“三天?”他喃喃地反问。
“占姆士,回去吧,我认为她是爱你的,而且你不为她,也得为国家为民族。”
“你要是知道国家民族认为我们是负累,你就不会劝我回去。”
“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好做的呢?我才在香港住半辈子,就都快闷得哭了,来来去去不外是上浅水湾与跑马,有啥味道?”
“那么回家就很有味道吗?”占姆士痛苦的说:“依照我父亲的健康情况看,我继位时应是五十五岁左右,这整件事根本是一个大笑话,五十五岁,宝琳!在这廿二年当中,我只能做一个傀儡,你知道这滋味吗?”
我悲哀的看住他,爱莫能助。
“你看我未老先衰,我头顶有两寸地方已经秃得清光,靠前额的头发搭向后脑遮住,我整个人是一个可笑的小老头,宝琳,尽管你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小白领,你也不会看上我。”
“你有你的女勋爵呢,她为你清减了。”
占姆士冷笑,“开头的三年,她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新鲜,值得一试:新的环境,新的衣裳,新的首饰,大婚后的低潮尚容易捱过,但廿二年可望不可及的真正权势!”
我沉默一会儿,“她还年轻,她可以等。”
“所以太子妃必须要年轻,她等得起,而我,我却已经三十三岁了,我只希望我有点自由,有点私生活,即使我狩猎堕马,也堕得秘密点,别老是有一架摄影机等我出丑。”占姆士咬牙切齿说。
“报上说他们会派你去继任总督,你会开心点吧。”
“我只知道,与你在一起,我开心。”
我只好勉强的笑,我与他在一起,何尝不开心。
他挽起裤管,大腿上有动手术后的疤痕,“那次我输了三品脱的血,如果没有你救我,爱德华就可以即位做承继人。”
“你的大弟?”
“是,他是那个有罗拔列福面孔的弟弟。”他苦笑。
“占姆士,回国吧,你所畏惧的婚姻生活,不久便会习惯。”
“谁说我怕结婚?”
“不用心理医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么。”我笑。
“宝琳,与我一道回去。”
“不可能。”
“不要这么决绝。”
“老占,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他冷笑,“但愿你嫁只烂虾蟆。”
“我会吻它,它就变回一个王子。”我温和的说着。
他转过身去,连背影都是骄傲寂寞的。
“占姆士,回去吧。”
他疲倦的说:“不必催我,我这就走。”
“我会时常佩着你送我的胸针,占姆士,它太美太美。”我低头看领子上的胸针。“有什么需要,我定与你联络,咱们是老友。”
“我向你保证,你的事业会一帆风顺。”
“谢谢。”我的声音忽然沙哑。
“我去见见母亲。”
我自窗口看下去,“你的车子与保镖全在楼下等。”
占姆士的双手反剪在背后,“再见。”
“在你去之前,我们还能再见吧?”
“后天下午三点,”他说:“我来接你。”
“好的。”
他转身向大门走去,我替他开门。
“很高兴认识你。”我忽然说得那么陌生。
“吾有同感。”他忽然矜持起来,向我微微一弯腰,离去了。
我关上门,到露台去看他上车,他抬头向我望了一望,我举起手向他摇一摇,他的随从与保镖跟着他上车。
过半晌,我举着的手才放下来。
第一件事便是约南施出来。
她说她不知有多牵记我,“事情怎么了?”
“他后天回国。”我简单扼要的说。
“感谢主。”
我没有提及玛丽皇后,这件事有点象天方夜谭,不提也罢,至今想起犹自忐忑不安。
“出来吃杯茶,”我说:“我想选一件礼物给他留念。”
见了面,叫了饮品,南施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她仿佛胖了一点,气色很好,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说她胖,于是我只说:“你越来越有风采了。”说完自觉非常欠缺诚意。
她说:“你呢,几时再出来做事?”
“休息了个来月,益发泄了真气,不想再劳劳碌碌,为了什么呢,总共才活那么几十年,行行役役,一饮一食,莫非是前定?”
“做栏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与占姆士的一段情——”
“别乱说,我们是清白的,”我挤挤眼。
南施轰然笑出来。
我白她一眼,“你为何不去吃鸡包翅?”
她笑着摇头,“史提芬呢,他还不来接你?”
我用手撑着头,“大姐,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机会,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你说多荒谬。”
“可怜的史提芬,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机会瞬即立逝,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我来迟了。”
我叹口气,“这倒未必,我已决定嫁他。”
“世事多变幻,我看来看去,宝琳,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
“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我不悦。
大姐含笑喝着咖啡。
我问:“中环那些男生都还那个样子?”
大姐差点噎住,她笑道:“唷,新闻越来越鲜,林青霞订婚以后,月入一万以上的王老五觉得非常寂寞,打起邓丽君的主意来了,此刻中环起码有三五千名叠着小肚皮、做点小生意、头顶微秃、开部平治的才俊们,到处挽人介绍小邓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觉凄清,于是牵了牵嘴角。
大姐说:“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这样子比较下来,史提芬也不愧是个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么,还打算在家享福,当心骨头酥了。”
我不出声。
大姐责问道:“宝琳,你脸上老挂住那个苍凉的微笑干什么?”
我一愕,“我几时有笑?”
“还说没有?一坐下来就是那个表情,双目空洞,嘴角牵动,象是四大皆空,万念俱灰的样子,干什么……?”
“史提芬不见得在沙漠搭个帐篷就过一辈子,他总会回来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闲就为自己办办嫁妆,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来迎娶。”大姐说。
我只觉得深深的悲哀,丝毫找不出具体的因由。
南施轻轻的问:“你爱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烦的说:“没有可能的事。”我总是否认。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后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