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感慨,“是呀。”要奋门,他哪儿行?
但叶成秋是个战士。在上海,他不过是个念夜校的苦学生,什么也轮不到,但香港不一样,父亲这种人的失意沦落,造就了他的成功,父亲带下来的金子炒得一干二净的时候,也就是他发财的时候,时势造就人,也摧毁人。
陶陶说:“我喜欢叶公公多过外公。”
你也不能说陶陶是个势利小人,谁也不爱结交落魄的人,不止苦水多,心也多,一下子怪人瞧不起他,一下子怪人疏远他,弄得亲友站又不是,坐又不是,父亲便是个最佳例子。
“外公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手上据说还有股票。”
连陶陶都说:“股票不是不值钱了吗?”
我把车子开往母亲家。
陶陶说:“我约了人跳舞。”
她身上本就是一套跳舞装束,最时兴的T恤,上面有涂鸦式图案,配大圆裙子,这种裙子,我见母亲穿过,又回来了。
我心微微牵动,穿这种裙子,要梳马尾巴或是烫碎鬈发,单搽嘴唇膏,不要画眼睛……
我温和地说:“你去吧,早些回来。”
她说:“知道了。”用面孔在我手臂上依偎一下。
我把钢笔还给母亲。
她说是她送了给陶陶的。
我说:“这是叶成秋送你的纪念品。”
“不,叶送的是支派克,这支是我自己的。”
“他那时哪儿有钱买派克钢笔?”我诧异。
“所以。”母亲叹口气,“那么爱我,还不让我嫁他。”
在幽暗的灯光下,母亲看上去不可置信地年轻,幽怨动人。
也难怪这些年来,叶成秋没有出去找青春貌美的情人。他一直爱她,也只爱过她,自当年直到永远。
她嘲笑自己,“都老太婆了,还老提当年事。对,你父亲怎么样?”
“唠叨得很。”
“有没有抱怨广东女人生的儿子?”
“有。”
“当初还不是欢天喜地,自以为杨家有后,此刻看着实在不成材了,又发牢骚。”
“还小,看不出来,也许过两年就好了。”
“男孩子不会读书还有什么用?年年三科不合格。陶陶十五岁都能与洋人交谈,他的宝贝至今连天气报告都听不懂,现眼报,真痛快!”
我惊奇,“妈,你口气真像他,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他同你早离婚,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何苦咒他?”
“你倒是孝顺。”
“妈妈。”
门铃响起来。
我当然知是什么人。
偏偏母亲还讪讪的,“这么晚,谁呢。”
第二章
一姐去开门,进来的自然是叶成秋。
我如沐春风地迎上去,“叶伯伯,有好几个礼拜没见你。”
“之俊,见到你是这个苦海中唯一的乐趣。”
我哈哈地笑,“叶伯伯,恐怕你的乐趣不止这一点点吧。”
“啊,我其他的乐趣,都因这唯一的乐趣而来。”他继续奉承我。
我们相视再笑。
母亲的阴霾一扫而空,斟出白兰地来。
我说:“叶伯伯是那种令人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人,真想念他。”
“之俊越发圆滑了。”
“老了,碰得壁多,自然乖巧,”我趋近去,“看看这里的皱纹。”我指向眼角。
“芬,芬,”叶成秋叫我母亲,“听听谁在同我们比老。”我们不停地笑。
“咦,这是什么?”他指向我襟前。
“是母亲送给陶陶的古董笔,我别在这里。”
他怪叫起来,“是不是我送的那支?”
母亲说:“当然不是,真小气,八百多年前送过什么还刻骨铭心。”
“之俊像足你当年。”
我分辩,“其实不是,陶陶像她才真。”
母亲说:“外人见有一分像就觉像。”
“我还算外人?”
我低头一想,实在不算外人,我第一个皮球是他买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他买的。
他问我:“还在读书啊?”
我点点头。
母亲咕哝,“有啥好读?六七年还没毕业,不过是什么公司秘书课程。”
我心虚地赔笑。
母亲说:“当年供你留英留法你偏偏要谈恋爱,此刻下了班还到处赶课堂,自作孽。”
叶成秋忙来解围,“喂,再唠叨就是老太婆了,之俊有志气有恒心是最难得的,别忘记我当年也是沪江大学的夜校生。”
我知道他们都没有毕业,都在一九五○年前后到香港来。
母亲咕哝:“那时我们多吃苦……”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
“叶伯母的病怎么样?”我问。
他黯然,“尽人事而已。”
“也拖了很久。”
“这种癌是可以拖的。”他说,“但是拖着等什么呢?”
“等新的医药呀。”
“哼,三年了。一直看着她掉头发发肿呕吐。之俊,生命中充满荆棘,我们的烦恼为什么这么多?”
我说:“不然,怎么会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个说法呢?”
“你们年轻人到底好些。”
“叶伯伯,我也不算年轻了。”
“你一直是个特别的孩子,之俊,你的固执和毅力都不似得自你父母。”
我苦笑,“你意思是,我好比一条盲牛。”
他说:“之俊,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快活过现在。”
叶成秋的儿子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我也并不成材,你听到我母亲怎么批评我。”
他笑。
我最喜欢看到叶成秋笑,充满魅力、成熟、漂亮的笑,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的肩膀可以担起生活中无限疾苦,多少次我们母女在困境中团团转,他出现来救苦救难。
我仰慕这个人,公开地,毫不忌讳地说过一千次,如果要我组织家庭,配偶必需像叶成秋。这个男人是一个奇迹,任何考验难不倒他,长袖善舞,热诚周到,面面俱圆,几乎男人所有的优点他一应皆全,再加上丰富的常识,天文地理他无所不晓,又懂得生活情趣,这是太重要的一环,他早已成为我与陶陶的偶像。
当然叶成秋的儿子可以成为花花公子,只要学得他父亲十分之一本事已经足够。
“我送你。”他说。
司机开着他黑色的丹姆拉在等候。
真看不出他当年在上海只是一个读夜校的苦学生。
母亲说他有好多兄弟姐妹,他父亲是个小职员,住在银行职员宿舍,与母亲是中学同学,是这样爱上的。母亲为了他,连家中的汽车与三轮车都不坐了,甘心乘电车,他是文艺小说中标准的穷小子,即使毕业找到工作,待遇菲薄,又得照顾弟妹,没有什么出息,做他妻子前路黑暗,外婆努力拆散了他们。
我要是外婆,我也这么做,我也不允许陶陶跟这么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去吃苦,谁会晓得时局会大变?
我抬起头说:“我自己开车得啦。”
“要不要去吃杯咖啡?”他问,“时间还早。”
我笑,“真可惜本市没有一间凯诗令。”
“你想去凯诗令”
“我哪里有资格上凯诗令,那是令尊追女仔的地方。”
“现在你大了,不比以前那么豁达,怕闲话是不是?”
我答:“免得人家说杨家三代的女人都同叶某有来往。”
他讶异地说:“有谁那么多嘴?”
我忍不住笑,“我父亲。”
他不悦,“杨之章一张嘴像老太婆。”
“你们三个人真可爱,”我说,“争风喝醋三十载。”
“之俊,再过几年,你会发觉,三十年并不是那么艰难过,一晃眼岁月悠悠过去,好几度午夜梦回,我蓦然自床上跃起,同自己说:什么,我五十三岁了?怎么会?我什么也没做,已经半百?生命是一个骗局。”他笑。
说话中的辛酸并不是笑容可以遮盖。
叶成秋唯一的诉苦对象可能是我。
我打开车门。
“生意好吗?”叶成秋问。
“没关系,有苦经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笑。
“你要记得来。”
每次不待我们开口,他已经照顾有加。真正帮人的人,是这样的,至亲友好有什么需要,暗中留神,不待人家厚着面皮开口,立即自动做到。不是太难的事,一个人有多少至亲好友,应该是数得出的。
还有次一等的,便是待人开口,他才动手帮忙,借口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多心嫌弃?
最下等的人,倒不是有能力不肯帮人的人,而是一直老认为人家非得帮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