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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怎么忽然这么通情达理?”

  我指指脑袋,“想破头才得道的。反正读书是唯一在年老时做更能获得赞赏的事,与其临老出风头、谈恋爱,不如趁年轻做妥,老了可以大大方方,舒舒服服进学堂。”

  “现在流行什么都倒过来做。”母亲说,“先结婚生子,再专心事业,最后才进修,有什么不好?没有法律限死事事要顺序。”

  陶陶忽儿自沙发跃起,哈哈大笑,一边拍手,“好了好了,妈妈终于站到我这边来了。”

  我啼笑皆非。

  陶陶进行决赛那夜,我那张票子作废,我没有出席。

  父亲进医院再度接受检查,发觉癌细胞扩散到肝部。医生说:他尚有六个月。

  我受过度震荡,双手抓紧病床的铁柱,眼看指节用力过度而发白,魂魄悠悠离身躯而去,默然飞返苍白的童年。

  阿一催我:“叫爸爸。”

  我总不肯叫。那个发蜡惊人的香的男人,并不与我们同住,他是我父亲?

  小学二年级作文,在日记一则中我这样写:“每星期天,我由一姐带着去看父亲,父亲住在北角,需要乘车二十分钟。”被作文老师讥为无稽。

  也难怪,那时不作兴离婚。

  当全班得悉我不与父亲同住的时候,年幼的我颇受歧视,同学都不肯与那身世奇突的上海妹玩耍,我被处于孤立状态,恨父亲,也恨母亲。

  在病床上,父亲接受注射后昏睡,表情有点痛苦,枕头上仍然散发那股熟悉的香味,十多岁时我一闻到便会缩鼻子皱眉头。

  他仍是我父亲,无论怎么样,他还是我父亲。

  继母痛哭,眼泪鼻涕齐下,她的恐惧是真实的,如一般倚赖男人为生的妇女,丈夫便是主宰,她的时间卖于家庭,福利要靠双手把握机会去捞,并没有劳工保障。

  我很同情她。她把身子紧紧靠着我,像在大海中遇溺,抓住浮泡一般。

  我去银行取出存款,这原是陶陶的大学学费,没奈何,也得暂且挪动。

  忽儿想起从前有一位同事,向往赴欧旅行,多年辛劳储蓄,结果长辈逝世,一笔勾销,她曾苦笑对我说:这是什么时势,死人都死不起。

  款子交到继母手中,她泪眼昏花地感激,并说:“你父一定还有若干金子,你去问他要,他不会不说,他应该交给你的。”心乱话也乱。

  陶陶荣获亚军,在我心中也就没有引起太大的波动。

  她一夜成名。

  母亲名正言顺成为她的顾问,她似获得重生,活力充沛。

  我与叶成秋一起观赏决赛夜的录映节目。

  “唉,”叶成秋一边笑一边叹息,“这便是我的小陶陶?穿起旗袍来堪称风华绝代,唉呀唉呀。”

  他并不介意陶陶对外表扬叶杨两家的深切交情。

  陶陶太知道什么可加利用,使她更加突出。

  叶成秋并不是首席富豪,但到底开着宝号做着生意,是个殷实商人,有这样的后台,会增加陶陶的社会地位。

  浓妆下的陶陶明艳照人,有一场歌舞,由她担任主角,穿着如泳装般暴露的亮片舞衣,跳出热舞,动作不是不猥亵的,但不知恁地,由她来做,只觉三分性感,七分天真,一点也不肉麻。

  她并不懂唱歌,五音不全,不过是哼哼,但谁在乎?那么修长圆润的大腿,那么可爱的面孔,粉妆玉琢的一个青春玉女,向你呈现她最好的天赋,观众还能怎么样?

  我看得很是激动,这一刹那,连我都被她迷倒了。

  叶成秋告诉我:“那夜世球去负责接送。”

  我不出声。

  “之俊,冠盖满京华,”叶成秋笑,“你何故独憔悴?”

  “我父亲的病……”

  “不独是因为你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没有原谅你自己。”

  我怔怔地笑,“这话越说越玄,我干嘛不原谅自己?天下人都会来不及的为自身开脱,我还没见过不急急原谅自己的人。”

  叶成秋凝视我,“自从英念智离开,陶陶出生之后,你就巴不得往头上套只面粉袋做人,哪个男人肯多看你一眼,你就双眼放出毒箭,谁要是胆敢碰你一下,你就得取出小刀子捅人,人约会你,你当是侮辱,跟你说笑,你就要痛哭,为什么,之俊,你要完全孤立自己,钻在牛角尖内?”

  过很久很久,我说:“我怕。”

  “不必怕成那样。”

  我怕一放肆就成为老来骚,老得起了茧了还到处惹笑。

  我用双手掩着面孔。

  “这也是你的惯性动作。”叶成秋拉开我的手。

  他说得对,无论是兴奋、悲伤、疲倦、紧张,我都会用手去遮住面孔,像一些人啃指头,是个没有自信的动作。

  因此我不能化妆,用手一擦,就糊掉,怎么上粉呢?

  我强笑,“叶伯伯现在才要改造我?”

  他看着我,良久不作声,眼神中有许多怜爱的神色。他说:“不,你这样很好,难得看到一个虚心的女子,此刻本市充塞着有野心无才能的女人,我情愿你像你这样。”

  我苦笑。

  “你不能再瘦了。”他起来关掉电视机。

  我说:“撇开我体重不说,你有什么计划没有?”

  “我老了,之俊。”

  “没有,你没有。”

  他仰起头笑,“我又何尝肯认老,岁月不饶我有什么办法,晚上睡憩了,脸上被枕头压到的凹纹至中午尚不褪,皮肤已失却弹性,我嘴里不认老有什么用?我体内器官可不与我合作。”

  我失笑,没想到他会形容得这么细致及真实。

  他说:“我已在温哥华买好地皮,要告老退休,这里,这里留给世球。”

  “你会习惯?”我诧异地问:“你在这数十年来一直带动近千人劳动,你预备退休?”

  他缓缓地说:“我有我的打算。”

  “可以告诉我吗?”

  “我想再婚。”

  我的眼睛亮起来,一切愁苦不驱自走,我兴奋地说:“真的?你打算婚后到外国去开始新生活?”

  呵,我怪错他,他是有诚意的,母亲终于苦尽甘来。

  叶成秋没有回答我,他斟了杯白兰地喝一口。

  琥珀色的酒在水晶杯子里闪闪发亮,煞是好看。

  “地皮有多大?世球替你设计屋子?”十万个问题,“不要盖那种传统式平房,款色要别致:长而高的落地窗,不用窗帘,房间要很大很大,所有家具都抛在中央,每人都可以有一间睡房一间书房以及浴室……”

  “之俊,你会为我作室内设计吗?”

  “当然,叶伯伯,当然,”我跳起来,“我等这一日已经等了良久,你告诉我母亲没有?”

  他看着我。

  “这一刻终于来临,”我笑,“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开口?”

  “之俊。”

  “什么?”

  “我再婚的对象,并不是葛芬。”

  他的声音很镇静,像是操练过多次,专等此刻公布出来。

  我一听之下,无限欢喜变成灰,犹如一盆冷水当头倾下来,整个人呆住。

  是什么人?不是母亲是什么人?是哪个电视台的小明星,抑或是新进的女强人?听叶成秋的口气,似乎在这位新夫人进门之后,一切还可以维持不变,但我深切的知道,他再婚之后,我们姓杨的女人,再也难上他叶家的门。

  我忽然间觉得索然无味,低着双眼不出声。

  “之俊,”他像是有心叫我知道,好让我把话传给母亲,免他自己开其尊口。“之俊,我心目中的对象,是你。”

  我霍地站起来。

  我?

  第九章

  我。

  震荡之余,是深切的悲哀,我做过些什么,以致招惹这么大的羞辱?先是叶世球,后是他父亲,都对我表示想拿我做情人。

  我别转面孔,但脖子发硬,不听命令。

  我想说,这是没有可能的事,但叶成秋不同其他男人,我得另议一个更好的理由。

  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提出这么荒谬的要求?自小到大,我把他当父亲一样看待,事情怎么会崩溃到今日这般局面?

  是不是我的错?我太轻佻?我给他错觉?

  自始到终,他是我最敬爱的长辈,他在我心目中,有最崇高的地位,他是我四季的偶像,不落的太阳,他怎么可以令我失望?

  忽然之间我愤怼填胸,一股前所未有失落的恐惧侵袭我心,在这世界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真的不能相信人,你最看好的人便要了你的命。

  我气得溅出眼泪来。

  是,我做人不成功,我尚未成精,我不够成熟,我不能淡淡的,连消带打漂亮地处理掉这件事。

  我从头到尾是个笨女人。

  我又用手掩住面孔,我又掩住面孔,我也只会掩住面孔。

  我连拔足逃走的力气都没有,我头昏。

  叶成秋递给我手帕。

  他镇静地说:“之俊,你的反应何必太激?对于一切的问题,答案只有两个:是,与不。”

  他说得很对,我一向把他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我太没有修养,我必须控制自己。

  我抹干眼泪,我清清喉咙,我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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