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吓到你了吗?”博伦温文有礼的开口,但灼热的目光却贪婪的望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好像准备一口把她吞下肚似的。
“你在这里做什么?”仪翎瞪他一眼。四下无人的,如果他轻薄她,她还得扯破喉咙大喊再跑个一百公尺才能脱险。真是太不划算了!下次她会提醒自己千万别在校园里睡着。
奇怪!她的预知梦从来没有出过错,但她怎么可能跟这种大色狼在一起?
“看你睡得这么香,不忍心吵醒你,于是坐在旁边等你醒来。可以看见你可爱的睡容,又可以顺便帮你挡挡太阳,何乐而不为?”博伦仍维持同一个姿势,笑得好灿烂,好似无端捡到一大袋钱。
但就这么个笑却令仪翎放松不少。
唔,不得不承认,他的笑容蛮可爱的,还带着一丝丝的敦厚,即使这个人非菩萨心肠,应该也不至于是个大坏蛋。
看看自己方才躺的位置,树影的确已悄悄爬行到她的腰部以下,刺眼的阳光正照着她的发稍。
他没说谎,的确是在为她遮蔽阳光的侵害,这算不算是一种体贴呢?
警戒解除,仪翎反而觉得这个人长得真不错,且还有点面善,方正的前额,挺直的鼻梁,浓浓的眉,眼睛是属于细长型的,在他脸上就是刚刚好,炯亮有神,很引人注目。重点是他的唇竟是粉红色的,像女孩子,不知道尝起来是不是像梦中一样柔软……
咦?她怎么一直盯着人家的嘴唇猛看?要是被对方发觉不就糗大了?!
不行不行!振作振作!原来自己也是个大色女!
仪翎心虚的想。
“你……找我有事?”他那具有穿透力的眼神竟让她有点害怕直视他的双眼,这是她第一次碰上让她不知所措的人。
“路过时看见你躺在这里,只是想认识你。”博伦阖上手中的书。本想利用她睡觉的时间看一些,可惜注意力不断被身边的娇娃勾去,根本没法专心。
“认识我?为什么?”除非他在哪儿见过她或听过她的事。嗯,这么说来,她倒忆起这个问题,“你有点眼熟,我们见过吗?”
嘿!这句话怎么有点像那三流的搭讪台词?
博伦乍听有些哭笑不得,想他韦某人校内校外就算没有走透透,但名气可响亮了,这个俏丽的小妞竟不认得他,连前天那场戏剧性的演出都不能让她记住他,真失败!
“我叫韦博伦,法津系四年级,很荣幸认识你。”
他伸出右手,仪翎大方的伸出手与他交握。
他的手果然如她想象中那样滑腻,这个没吃过苦头的少爷,肯定是个独子!反观自己独立在外,被洗衣煮饭操劳过的粗糙双手,心中漾起一波异样的感觉。
“为什么想认识我?我应该不会对你有兴趣。”
博佗没有忽略她用了“应该”两个字,这表示她心中也有疑问,对两人的发展有着不确定性,并没有一下子完全否定。
“前天我们在餐厅见过,‘你的’咖啡还泼了我一身。”为免日后得解释,博伦选择把话说开。
“原来是你!”仪翎一下于豁然开朗,难怪她会觉得那么眼熟,连名字也有点熟,原来是那天那个花花公子。
等等!花花公子、外表斯文、乱交女朋友、没原则,她怎么可能喜欢这种人?简直是则笑话。
“再见。”仪翎二话不说拿起自己的背包,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等等!”情急下博伦一把拉住她的手。他可急了,要是这样被三振出局,下次很难找到独处的机会向她表白,他可以感觉出她强烈的性格。
“干么动手动脚的?我跟你很熟吗?”仪翎愤怒的甩开他的手,然后觉得有必要的加了一句,“我最讨厌没礼貌的人了。”
“对不起!”博伦傻傻的道歉。
为什么说他傻傻的道歉?因为他真的在发愣。
呼!他在心中发出一声赞叹。她骂人的怒颜真是美呆了,向来认为泼妇骂街的嘴脸是最难看的,但为何这个女人能将这句古谚完全颠覆?
那发亮的眼仿佛阳光下璀璨的钻石般闪耀,樱唇有如粉红色的珍珠般温润饱满,最绚丽的是她凝脂般的肌肤散发出的光彩,当她叱责人的同时,他可以看见有道无形的光线向他射来,真是叹为观止,害他好想尝尝她的味道。
“好想吻你。”他未经考虑就脱口而出,此语也许又会引得她勃然大怒,但他并不后悔,他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而已。
“你说什么?!”仪翎更火了。这个登徒子!花花公子!他大概不知道她穿几号鞋吧!那么想知道她会成全他,如果他敢再说一次!
“想吻你。”
仪翎傻眼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真是他妈的七月半鸭子不知死活!他还真的又说了一次。
她毫不考虑抬起右脚就往他的肚子踹去——
“坏胚子!大色狼!最好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见一次我踹一次!”仪翎恨恨的道,心里有点遗憾今天穿的是软皮平底休闲鞋,这一脚根本不够看。
博伦受到冲击的倒退半步,看着裤子上的脚印一时无法置信。他生平第一次被女人踹,而且是第一次遇到敢踹男人的女人。
不过……他喜欢!不管别人怎么想,此刻他觉得自己很幸福。
天啊!原来自己是个被虐待狂、是个变态!博伦有点悲哀的想。
仪翎这边也不是笨蛋,她深知踹人是会有后遗症的,搞不好对方回她两脚当谢礼,虽然她有自卫的能力,但女人的力气可不比男人,幸好她有百米跑十二秒的实力,总之踹完就跑绝不会错。
也不管博伦在想什么,她转身想逃,但随即听到“嘶”的一声,她的丝质衣服从领子开始往背腰整片被撕下来,这个杰作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做的。
第四章
“啊!”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停止了。
仪翎大叫一声,立即用双手护住剩余的布料,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应对。
两人都愣住了,面面相觑,没有下一步动作。
过了一会,博伦开始解自己的袖扣。
“你干什么?!仪翎紧张的大叫,在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反应过度。
“你需要衣服,否则这样怎么见人?”他解开另一个袖扣。
“谁相信你的好心?我的衣服明明是你扯破的,你会帮我?”
“对不起,我只是想阻止你离开,我还没要到你的电话及允诺。”他有点沮丧的道。真是出师不利啊!
“你真是色胆包天,都弄成这样了还敢要我的电话,我绝不会答允你什么!”不是他神经特别大条就是他真的很想把到她。
“错了,这叫不到黄河心不死,我说什么都要你做我女朋友。”他皮皮的边说边解开最后一颗扣子,脱下衬衫,把衣服交给她,上身仅余一件棉质背心。
“你自己随便找条臭水沟跳一跳吧!我才不会当你女朋友。转过去!”仪翎接过衬衫,大声的命令他。
博伦摸摸鼻子,识趣的转过身,仪翎也乘机转身。
随即他想起刚才目睹的美丽景象。
“你的右肩胛骨上有一只翅膀的刺青,”是一只淡蓝色的翅膀,轮廓边缘有些模糊,大概刺很久了。“为什么会想去刺一只而不是一双?难道是中途怕痛放弃了?”他说完不忘调侃一番。
翅膀?
仪翎向后望了一眼,见他君子的背过身,一双手安份的拔在腰间,于是瞟了眼他所谓的翅膀。
入目一片淡蓝,原来是从小就有的胎记。
这么久以来,她都差点忘了它的存在了,那淡蓝色的印记的确有点像翅膀,听说小时候它还真是一只翅膀呢!
刚出生时,在那印记上长满了密密的细毛,因为自己长得精灵可爱,眼睛又圆又亮,脸蛋又粉嫩得似可掐出水来,妈妈便常说她可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因不小心折了翼才掉落到他们方家来投胎。
想不到她长大后脾气相当火爆,印记上的胎毛也掉落了,那原形活脱脱是一只蝙蝠翅膀的模样,根本就和她的恶魔脾气不谋而合。
恐怖喔!说她是恶魔转世反而更贴切。
对了,自从会自己洗澡后,她的玉体就再也没被人看过,今天却被这花心大萝卜捡了便宜,诅咒他眼睛生疮、流脓、烂掉!
虽然不甘心,仪翎还是回了话,“那是胎记,不是刺青。”
她将脱下的衣服碎片随手丢在草地上,拿起手上的衬衫闻了闻,上头除了淡淡的刮胡水味道外,还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男性体味,意外的,她并不排斥,只是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那种即将被这个男人拥有的预感又开始干扰着她。
甩开这层困惑,她将衬衫套上。
“胎记?”博伦先是眉头轻蹙,随即笑道:“好特殊的胎记。你父母一定觉得很方便,这样在医院就不怕抱错。”
“你的父母大概后悔当初没抱错人,否则现在就不用天天为你擦屁股,为你提心吊胆了,花心大萝卜!”不负责任的大色狼,说不定搞大了不少女孩子的肚子,再不然吃完就走人,那种带着哀怨神情找上门的女孩不知是不是天天都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