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合法夫妻,就夫方失踪三年,妻方也可以以夫方死亡为由再嫁,我们只是男女朋友,为什么我不能当作你已死亡?反正你已经失踪四年了。”她横他一眼。
“可是你没有。你既没有嫁人也没有交别的男友,这表示你的心里容不下别人,就像这四年来我的心里也只有你一样。”
“谁告诉你我没交过别的男友!我交过的男友可多了。”她高傲的扬起下巴,脸不红气不喘的说着谎。唉!不过脚挺酸的,还是找个地方坐好了。
“真的?你那一生只谈一次恋爱的原则呢?”博伦揶揄。换言之,他一点也不信她的谎话。
“原则是可以变的,我要嫁人就得改变原则。”她嘴硬的说。气他一向能洞悉她的心意。
她在一扇玻璃门前停住,博伦一看是麦当劳,了解的为她推开门,两人之间的默契还是存在的。
“我要洗胃,你的自我陶醉让我想吐。”仪翎皱皱鼻头表示她的不屑。
博伦向工读生要了两杯中可,然后转头对她又道:“我说话不是没根据的,这四年来,关于称的消息我并非一无所知。”
“红豆泥?”仪翎戒慎的看着他,感情她的周遭全是他的“史败”?
“红豆。”
“你说四年来仍保有我的消息,到底耍了什么把戏?”她一脸逼供。
“虽然你不肯接我的电话,不肯回我信,但我还有许多朋友及同学可以帮我啊!”他一副谢天谢地的表情。
仪翎眯起眼,慢条斯理的挑挑眉,危险的问:“玉如不是吧?”
范玉如敢背叛她就等着接受“仪翎式酷刑”的惩罚!她会将她骂到臭头然后再绝交,然后再复合,不管她愿不愿意,然后又是一顿骂、再绝交、再复合;再一顿骂、再绝交、再复合……周而复始,直到她进了坟墓也不会停止,谁叫她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不敢,你发起脾气来六亲不认,而且她也不会肯的。”
“玉如她哥?”她再提出一个任选。
“他并非专职。”
非专职?意思是有个专职的“史败”经常在她身边绕?
仪翎脑子转了一圈,立刻出现一个影子——
“小功。”这次她只掀了掀嘴皮,语调仿佛低声的雷鸣,这表示她在爆发的边缘。
博伦只是腼腆的笑了笑,表示默认。
她深吸了口气,大声怒吼,“卑鄙,无耻!不公平!”捶了他两下,又重重的踩了他一脚才转身上楼,也不管周遭诧异的目光。
她最爱的弟弟小功,和她是双胞胎,两人长得不是非常像。
小功本名方臣功,长得又酷又迷人,异常聪明,他的性格内敛,和她的火爆完全不同,是个标准的少女杀手兼师奶杀手,也就是老少咸宜啦!
直到现在,她还是觉得弟弟比男友还帅,所以博伦心里一直不太平衡。
四年前,小功突然常来看她,而且还曾被她抓到他偷拍她的照片和录音,问他做什么用的,他说拿去卖给她的爱暮者,因为她对爱慕者没兴趣,也就不再多问,反正这也算正当赚取零用钱的方法,谁叫他们家境不是很宽裕,能赚一块钱是一块钱。
想不到博伦竟会找上小功!
他是不是看准了她溺爱小功,从来不对小功发火,而且还不会被怀疑,也不会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奸险小人!
真是太不公平了!四年来她对他一无所知,而他却对她的举动了如指掌,这叫她情何以堪?她就像守活寡一样的任青春凋零,而他却逍遥自在的回美国求学,还敢拿这点来取笑她,真是太可恶了!
找了个靠墙的座位坐定后,仪翎仍然气呼呼的抱着胸瞪着楼梯口。
好不容易摆脱一堆借机同情他而偎过来的女人,博伦终于端着饮料珊珊来迟。找到她所在位置,过来就想坐下。
“谁准你坐了?”仪翎冷声喝止他。
博伦要碰上椅子的屁股立刻又缩回来,一脸无辜的看着她。
“这么慢?被女人缠住了?”她又问。
他没有回答,他要敢说是,皮就得再绷紧一点,前账还未清,这下竟又欠下新债,真该怪父母把他生得太好了。
不过他也不敢说不是,因为仪翎就是能看出他是否说谎,他一直不晓得她是怎么看出来的,这件事到现在为止还是个谜。
仪翎端起可乐啜了两口,眼睛仍是一个劲儿的瞪着他。她一向知道他是那种很会招蜂引蝶的男人,就和小功一样,问题是这并非出自自愿,她也不能老拿这点作文章,同样的问题吵久了她也很累耶!
四年不见,他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了。
他的肩膀变宽了,屁股一样又翘又挺。她一向爱他的翘臀,还曾告诉他,那是他惟一胜过她弟弟的地方。为了这句话,他开始穿起牛仔裤,害她不时想伸手揩油。
他的头发也变长了,大概是忙得忘了去修剪吧,博伦很少让发尾长到碰到领子,理由是——有损仪容。
他的眉宇间多了股熟悉的忧愁,就和镜中自己的眼睛一样,叫她怎么也否认不了,那是思念的代价啊!
唉!命运之神啊!他们始终逃不开彼此吧!
“坐下吧!”仪翎暂时妥协的道。
博伦像要到糖果的小孩似的,满足的坐在她身边。
第三章
博伦坐定后,仪翎立刻跷高脚,将脚放在他的大腿上,然后以充满挑衅的眼光看着他的反应。这是从前约会压马路后的仪式,她老要他帮她按摩酸痛的双脚。
想不到他竟没反对,只是淡淡一笑,双手很自然的放在她的腿上,轻轻按揉。
仪翎不知道自己有双美丽的双腿,在她穿短裤时更是显得修长笔直。一直以来,博伦将为仪翎按摩视为一种享受,可以摸又可以看,一点也不吃亏,即使在公共场合也一样。若是在屋里就更好了,摸着摸着就摸出火来,说不定还可以享用到意外的福利。
“真不明白你这个男人怎么当的,每次叫你按摩你就一副赚到了的样子,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仪翎瞪着他,边吸可乐边道。
“男子气概只用在需要的时候,对你是用不上啦。不过床上例外,嘿嘿!”最后一句话是贴着她耳边轻声说的。他涎着一张脸,一副不正经的模样,可见哈得够久了。
媳自动跳过他的“明喻”,质疑道:“真那么疼我?”
“你一向知道我疼你的方式。”外出像跟班,在家像小狗,在床上时他就像猛兽了。
仪翎冷哼一声,“我知道过去你对我百依百顺,我也知道你家境比我好上许多,根本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老公人选,但我不知道你会为了你妈丢下我跑回美国。如果哪一天我们真的结婚了,婆媳吵架时你会帮谁?”她顿了下,露出一脸黯然,“你到底还是向着你妈吧!”
“我妈有心脏病。”博伦微微皱眉,他讨厌这个话题。
亲情是血浓于水的天性,想割也割不开,而对仪翎的爱他是一向抱持肯定的态度,即使她常常无理取闹,但最后总是他先低头。
两点并不冲突,有什么好争的?
“你妈有心脏病,难道你就不怕我得忧郁症吗?你知道台湾几乎每天都有人因失恋而酗酒,甚至跳楼自杀的新闻上电视,就是你这种该死的男人害的!”仪翎开始咬起吸管来,好像心里多恨似的。
其实她也不是要他完全向着她啦!这不过是借题发挥,谁叫他让她一等就是四年,而且她怀疑韦母怎么会得心脏病?她可是个道道地地的女强人耶!
“我回美国一个月后曾来台湾找你,你连一面都不肯见我,当时如果你肯见我,也许现在情形就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你会选择留下来?还是我们分手会分得干净些?反正不管当时我有没有见你,你还是会回美国,我心里清楚得很。”
他叹口气,有点无力的道:“你有没有考虑过也许当时我们可以结婚?”
“结婚?你当时要是敢跟我求婚,我会一脚将你踹到太平洋去!”仪翎大呼小叫的说,双脚一抬,脱离他的毛手毛脚。
四年前她根本没想过那么快结婚,只希望甜蜜的恋情能多持续几年,何况她还有两年的学业未完成,不完成它,就像缺手缺脚那样古怪,难不成叫她结了婚还分隔两地?更怪!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的个性,她可是标准的钱鬼,花了钱她就非要拿到这张文凭不可,绝不让学校白赚她一毛钱,所以她也不会放弃学业出国重读或是嫁个金龟婿之类的。这不只是钱,更是原则问题。
“早猜到你会这么说,你的个性一点也没变。”他轻叹口气。
“我听到的是不赞同的语气吗?”仪翎横他一眼,谅他也没那个胆。
果然博伦嘻皮笑脸的佯称没有。
“为什么这次你愿意坐下来跟我谈?我终归还要回到美国,我家在那里。”他端起可乐灌了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