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主,放心吧!我这呆徒弟从小就是泡着药桶长大,不但皮厚肉粗,而且不畏剧毒,这点皮肉伤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补回她失去的血,叔叔保证她马上又可以生龙活虎了。”
百里常生可是有计画地栽培小欢,没有人比她更适合成为少主的影子了。
“很好,等到她的伤好了后,告诉她,我不想再见到她了。”任剑清撂下决裂的话语,头也不回地走了。
百里常生当下愣住了。
这也是小欢在丧失意识前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 ※ ※
在庄严的议事厅中,坐了几名“金剑门”的重要干部,包括才离开十天就匆匆忙忙把怀孕妻子送回来的“刑堂”堂主朱天云。
他们的目光全集中那个倒在议事厅中央昏迷不醒的年轻人──“银刀山庄”的少庄主沙永杰。
“剑清,你想怎么处置他?”“金剑门”门主任飞鹏转过头来,询问身旁儿子的意见。
本来此事应该直接交给“刑堂”处理才对,不过,“银刀山庄”的势力雄霸江南,在江湖上与“金剑门”齐名,而且,沙永杰又和他儿子有私交,于情于理,他似乎都该给沙永杰一个辩白的机会。
任剑清微垂着眼睑,神色漠然地道:“先救醒他吧!”
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情比遭到好友背叛更令人痛苦?
“我来吧!”百里常生上前,力道适中地拍了沙永杰胸前的穴道几下。“他只是被击昏而已。”
不久,沙永杰呻吟一声,缓缓地睁开双眼。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金剑门”恢弘的大厅,接着是任剑清那张熟悉的面孔,他们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会了一阵子。
“我的人呢?”沙永杰喑哑地问。
“两人轻伤,三人重伤,从此成了废人,另外两人伤重不治。”任剑清那清贵俊美的脸孔上毫无表情。
方才的场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不会对他产生同情的,既然他做了决定,那么他就该承担属下伤亡的后果。
“剑──少门主。”沙永杰痛苦地闭了闭眼,没有脸再喊好友的名字。“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不要为难剩下的人了。”
一阵羞惭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恨不得自我了断算了。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任剑清叹了口气,不禁开始怀疑这几年的友情究竟是真是假。
也许他是有目的地接近自己吧!
“三年前,家母突然罹患一种可怕的病,她全身的皮肤不断地发痒腐烂,甚至发出恶臭,为了医治家母的病,我们寻遍江湖上的名医,可是人人束手无策,所以,我才会把主意打到你身上。”沙永杰抬起头来,真诚地向他道歉。“对不起,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家母体无完肤,每天饱受怪病的折磨。”
任剑清闻言,神色复杂地望着他那张坚毅俊朗的脸。“你是为了伯母才特意接近我的,对吧?”
“我不否认我是带有私心来和你结交的。”沙永杰坦诚不讳地苦笑。“不过,在与你熟识后,我反而没有勇气开口。”
“因为你知道少主不爱别人谈起他的血液。”百里常生冷漠地帮他说下去。“你怕打草惊蛇,所以干脆蒙面掳走少主,抽取他的血液。”
“不!”沙永杰大喊。“我是珍惜剑清的友谊,才没开口的。”友情与亲情,两者他都不想放弃。
“你若是珍惜我的友谊,为什么不直接开口呢?”任剑清那低哑的声音中带着无法错认的疲惫,他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沙永杰不可能不知道这点。
“家母的命危在旦夕,我不能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沙永杰愧疚地摇头。“剑清,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在用你的血治好家母之后,我就会悄悄地放你回来,神不知鬼不觉,既保住家母的性命,也保全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啊!”
任剑清的黑眸转冷,凝聚着晶莹的冷芒。“但是你伤害了小欢。”
他永远忘不了沙永杰要杀小欢的那股狠劲,他是自己的好友,他应该知道小欢对他的重要性才对。
“她……没事吧?”沙永杰迟疑地开口。对她,他只有满心的歉疚。
“小欢失血过多,得在床上躺一阵子才能爬起来。”任剑清的神情有不舍,也有无奈。
沙永杰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他抿了抿干燥的唇,接下来的话让他有些难以启齿。“剑清,我知道我没有立场为手下说情,但是念在我们之前的友谊,请你放过我的手下,他们全是“银刀山庄”死忠的烈士。”
“少主,依“金剑门”门规,凡是谋害门主及其亲人者,应处以极刑──”
任飞鹏举起一只手止住朱天云的话。“无妨,天云,让剑清自己决定吧!”这孩子该长大了!
“是。”
“谢谢爹。”任剑清勉强露出笑容。
沙永杰急忙地插口。“我愿意承担一切的罪,你们杀死我吧!我的属下只是听命行事,不是他们的错。”
任剑清望着他那身血污,及焦急的面孔,不禁感慨地喟叹出声。“回去吧!带着你的部下回家去吧!”
以他堂堂“银刀山庄”少庄主之尊,竟然愿意为手下付出宝贵的生命,怎么不教人动容呢?他的有情有义、事亲至孝,不就是当初他欣赏他的优点吗?他怎么能因此而责怪他?
他虽然有错,但是罪不至死,他只是过于冲动,不用脑筋而已,况且光是手下的伤亡,已经够他自责一辈子了。
沙永杰意外地张大了嘴。“你要放了我们?!”
任剑清颔首。“朱叔叔,麻烦你安排一下,不要为难他们了。”
朱天云沉默地点了头,向门主恭敬地拱手后,便一脸不赞同地带着沙永杰要走出议事厅。
沙永杰呆傻地跟着他走,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
第四章
“永杰。”
沙永杰踉跄地停下脚步,一脸惊喜地转过身来。剑清是不是原谅他了?
任剑清深深地盯着他半晌,冷淡地道:“等你养好伤后,就把伯母带来吧!”治好他的母亲,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谢谢。”沙永杰瞧见他冷漠的表情,突然明白这段友情已经消逝了,不过,他可没说要放弃,他会尽一切力量挽回的。
夏暮,金澄澄的阳光悄悄离开“飞炎岭”最幽静的一角──“琉园”。
一入夜,任剑清屏退随身侍从,独自一人走进小欢的寝房。为了保护他,小欢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住进“琉园”的女人。
“剑清,你来啦!”何秀莲温婉地一笑。
“莲姨,怎么是你在照顾小欢?”一见到她的笑颜,任剑清突然有些后悔事前没有打听清楚就贸然进房。
这下糗了!
莲姨是他父亲的好友,当年他母亲难产去世后,听说全靠她一手照料他们父子,他伤心欲绝的父亲才得以振作起来,而她这么一待就长达二十五年,为了他父亲,她终生未嫁。换句话说,她等于是看着他长大的母亲。
“刚才听常生说,你和小欢闹了一点别扭,莲姨还以为你不来看小欢了呢!”何秀莲忍不住打趣道。
这孩子终究还是放不下小欢。
“莲姨,她醒来过了吗?”任剑清微窘地清了清喉咙,一双深邃幽黑的俊目直往床榻上望去。
他先前所说的不是气话,而是经过一番慎重考虑的决定,除非小欢学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否则,他情愿放手,一辈子不见她,以保她安泰快乐地过一生。
“没有这么快。”何秀莲心疼地皱起优雅的柳眉。“小欢这回是踢到铁板了,身上共有十来道伤口,大概得等到明天才会醒来。”
“谢谢莲姨包扎小欢的伤口。”不管父亲迟迟没接纳莲姨的理由为何,在他的心中,他早已把她当作是自己的母亲。
“傻孩子,跟莲姨还客气什么?”何秀莲温柔地拍拍他的手臂。“去瞧瞧你的小欢吧!莲姨晚一点再来。”
她体贴地让他和小欢有独处的时间,识相地离去。
任剑清走到床边,静静地凝视着小欢那张惨白的小脸,一股突来的剧痛像利刃般直刺他的心。
她躺在床上的样子看起来好小、好脆弱,尤其额头上那条细长的伤痕,及雪白单衣上所渗出的血迹,更加深她身上那股无助感。
“你这个笨蛋……”任剑清心痛地叹了一口气,爱怜的大掌轻轻抚摸她那毫无血色的脸颊。
这么多年来,他看着她伤了一次又一次,心里一点都不好受,而这次她竟然差点连小命都丢了。
他把她带回“飞炎岭”,是为了保护她,而不是伤害她啊!
他若再不采取行动,只怕不出一年她就香消玉殒了。
“呆瓜。”任剑清低喃一声,拿出一柄小巧的匕首,轻轻划破自己的手腕,然后喂小欢喝下他的血液。
仿佛发生奇迹似的,小欢身上看得见的伤口都渐渐愈合了,它们慢慢变成粉红色的细痕,最后,连细痕都完全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