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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问一件事,你们要带这孩子去哪里?做些什么?”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否则男孩怎么会怕成这样?

  “他们……”众人都还没回答,躲在他身后的男孩便已经颤巍巍开口了,“我不要……他们要带我去卡修拉荷寺去……说要我做寺里的阉人。”

  “阉人?”张伯冠一怔,慢了半拍才领悟,震惊道:“你们要把这孩子送去做阉人?”

  这么过分、这么残忍,他们却看起来是这么的理所当然?

  “我不要!”男孩一想到自己会被任人“宰割”,立刻又想撒腿就跑。

  这一回,张伯冠反应很快,往后抄臂便拦下他,男孩不假思索张口用力往他的手臂一咬。

  “哎呀!”蜜丝把花束一抛,生气地跑过来打人。“你这个小鬼!”“咚!”一记敲到他的头顶上。“再打!”咚咚咚咚——

  “够了,蜜丝。”赶快制止蜜丝,张伯冠任男孩咬着自己手臂不放,半转过身,用另一边空着的手臂,搂住妻子的腰肢。总算一手一个安置好了,张伯冠一点也不在乎眼下这奇待到有点好笑的光景,从容的面对这一票男人。

  “各位,我想留下这孩子,不知道可不可以呢?或者我该补偿供奉什么给寺庙,求得大神同意?”

  “啊,什么?”为首男人的下巴险些儿掉下来。“您想留下这个罪子?”

  “这、这真是——”

  “有没有搞错啊,那可是罪子哩!”

  一时之间,此起彼落的不赞成——包括蜜丝在内。

  “不行吗?”张伯冠环视众人。“难道有什么律法规定我不能这么做?”非常老实无辜地不耻下问。

  “我只是看这孩子似乎还不错,自己也缺个贴身打点的小厮,顺便啰~~”

  “可以……是可以!”为首男人有些迟疑,“但是没有人这么做过。要收一个罪子为自己的奴仆,得安排黄道吉日向大神供奉一头雪白无杂色的圣牛才行。”圣牛一头价值一袋黄金,尚未有人破天荒为个小小的罪子做这种散财事。

  “好,”张伯冠用力将头一点,“我会这么做的。”真的破了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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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男孩带回阿古斯家,张伯冠头一件事便是禀告岳父母,并表示将从自己的盘缠中来支付给卡修拉荷寺的这笔款项。

  “好。”

  “不!”

  阿古斯和莲修卡的反应是两个极端,阿古斯一口应允毫无难色,莲修卡却激动得表情扭曲,夫妻不同调。

  “异乡人,你所做所为太过分了!别以为你可以仗势欺人。”莲修卡道:“我不接受,这个罪子会污了这房子和我们的生活,你敢接他进来,我会把他活活打死。”

  “母亲,异乡人并无恶意,他只是好心罢了。”尽管也不是很同意张伯冠的决定,蜜丝仍站在夫婿这边为他求情。

  “你住嘴!”被盛怒烧昏脑袋,莲修卡头一次对这个素来冷落的小女儿说话——或者该说是大吼。“贱人,你住嘴!”

  “够了!”阿古斯厉声肃脸,喝止妻子继续更不得体的言行,“来人,服侍夫人回房休息,动作快!”

  “不必服侍我!”莲修卡再也无法忍受似的,转身昂头快步离去,留下一股又沉又闷又尴尬的气氛。

  这件事的议论就到此不了了之……嗯,也该说是定案了。张伯冠先将男孩送到奴仆房去,便急着回房找受到刺激跑掉的小妻子。

  蜜丝将自己缩在墙边角落,小小的一团身影,看起来好悲伤好难过,听见他靠近的脚步声而抬眸,里头饱含晶亮的水气。

  张伯冠没有说话,陪着她落坐在墙角,并肩相倚,两只眼睛注视两双大小粗嫩不一的脚丫子,阴与阳,便是这么天经地义的对比。

  “母亲……”轻轻的将头靠到身旁的宽肩上,蜜丝的声音好空虚。“我不明白,母亲在这么多孩子里,为什么独独不喜欢我,而且还……恨我。”从小到大饱受的冷落委屈,终于找到适当的缺口倾倒,先是涓涓细流,渐渐变得丰沛,一股脑儿和盘道出,娓娓款款,听得他心痛心惜,也心生纳闷。

  或多或少,在和阿古斯这一家人共同生活的这段期间,他不得不承认,莲修卡对蜜丝这个女儿的厌恶明显且严重,为什么一个母亲会有这样的心态呢?

  他有满箩筐的问题想问,但不是现在,现在他要把体贴的耳朵借给她,默默地聆听。

  她说他听,时间眨眼飞逝,蜜丝几乎说出了从小到大所有的事。

  “渴吗?”末了,蜜丝像只可人小猫靠着他,有些疲累地点点头。

  张伯冠暂且离开她,不一会儿便又拿了杯水回来。

  “嗯?”她伸手想接过水杯,他却故意把手臂“咻”地打直,害她连手带人扑个空,让她柳眉一竖。

  “欸欸欸!”啧啧有声,张伯冠摇头叹息又调侃。

  喝!不服气的蜜丝跪高、打直了身子,双臂再次作势往水杯突袭,哪晓得他将水杯高举过头,她反而一头撞进他的怀中,狼狈不堪!

  “异、乡、人!”他一定是故意的!蜜丝气得动手掐他的脸!这招果然奏效,张伯冠边笑边闪躲,手中水杯再也拿不住地掉在地毯上,一片湿意立即晕染开来。

  “你把水打翻了!”她指责着,赏一拳过去泄恨。“说,这该当何罪?!”

  啊,这种“生气蓬勃”的模样才是他的蜜丝呀!张伯冠佯装“受创甚深”不住呼疼,来取悦她的一丝笑意,教她忘却那些不快往事,付诸东流。

  水又倒来了一杯。这回,张伯冠先是讨好地朝她双手奉上,在她把手伸过来时居然紧急往后收手,三两下就拿回来,仰头一口气咕噜咕噜灌下去!

  “哇啊!这是我的水!”爆出抗议的咆哮,蜜丝不服气地抢过水杯时,里头早就涓滴不剩,她整个人则被顺势拉过去,张伯冠低头给她一记缠绵长吻,将滋润的水由口腔中哺喂入她的,睇视她涨得嫣红的脸蛋。

  “嗯,你还是发起脾气来时最可爱了……”他情愿看见她火到蹦蹦乱乱跳,也好过意志消沉。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果然不是没道理的。

  第五章

  男孩名叫阿沙,黑眼睛骨碌碌的,对他的新主子可是感激得三跪九拜十八叩。

  “感谢主人的大恩大德,大神赐福,阿沙从今以后会为主人赴汤蹈火碎尸万段粉身碎骨魂飞魄散,都在所不借呀!”一边满口大话,一边用力拍胸口保证。

  “你大可不必做到这种地步,阿沙。”张伯冠好笑地看着男孩。“我只是要你来服侍我而已。我想日后一些打点行李、跑腿、做杂活什么的,都要交给你了,成吗?”

  “是是是是……”阿沙用力点头应道。

  自此之后,张伯冠身后便多了个跟班。

  阿沙勤奋得紧,事事交代下去,样样都做得极好!举凡为张伯冠打点外出衣物,甚至跟着到市集卖场去帮忙手脚,让张伯冠愈来愈习惯支使他。阿沙家中跟着、外出随着,甚至连就寝,他都还想睡在房门口,好让张伯冠能在第一时间内找得到自己。

  但是,让众人诧异的,却是蜜丝和阿沙的“主仆情谊”激增的程度。

  话说第一回合——

  “异乡人,来来,你今日穿这件绿的,好看吗?”蜜丝笑呵呵地帮丈夫做了件新衣裳……呃,袖口是松了一点,裤管是短了一点,上衣是大了一点……没问题啦!反正异乡人穿上去一定会好看又英俊的。

  “主子,阿沙认为您穿这件红色的才够威严。”阿沙手捧另一套衣饰。“别忘了您今天要去见塔干斯城的首富,一定要穿得气派雍容才好顺利谈成生意。”

  可恶!

  第一回合,蜜丝败得不甘心,咬牙切齿地啃着被留下来的新衣裳泄恨。

  不打紧!话说第二回合——

  “异乡人,来来,这是我亲手做的酸奶酪饼,尝尝看,很好吃的。”兴致高昂得很,她可是在厨房里守了一个下午才做出这些点心的。

  “夫人,您、您该不会是擅自用放在墙角处的羊奶做成饼吧?那壶羊奶是我们奴仆闻了觉得酸臭了,准备要喂给牲口吃的!”在张伯冠准备要拿起第一块饼时,阿沙突然想起这件事而提醒道。

  可恶!第二回合,蜜丝败得颜面扫地,一大盘饼全呕气地拿到牲舍喂掉。

  没关系!还有第三回合——

  简而言之,张伯冠和阿沙的主仆关系是崇敬有加,可是阿沙和蜜丝嘛……咳咳,那就是杠上了。

  “总有一天我非胜过那小鬼一回合不可!”吃吃吃,将甜点塞得满满一小嘴,瞧瞧多点糖味儿,是不是就能少点怒气。

  哼,长到这么大,蜜丝从没气过自己生为女儿身的性别及身分,倘若她不是一个女的,也不是阿古斯家的小姐,是不是就可以像阿沙那样光明正大,成天跟在张伯冠屁股后头四处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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