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包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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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若若打招呼是你吩咐的,我照做了你又不满意,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江晨皓终於恼怒。

  「哼,若若?谁让你叫得这么亲热的?」林诗仪再次挥舞拳头。

  「江太太!」叶梨若也忍无可忍了,「虐待儿童是犯法的,你不可能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对呀,我就是虐待儿童又怎么样,你去告我啊!」

  「今天在场有一百多位宾客,至少有一半都看见你在打这孩子,如果真闹上法庭,凭著他们跟江家的交情,你以为会没有人肯作证?」叶梨若摸摸小杰软软的发丝,「江家能容忍你,是因为顾虑这个孩子,如果将来有一天,孩子有个三长两短,你失去了手上这张王牌,你以为江家会放过你吗?」

  林诗仪一时间哑口无言。

  「再说,你对孩子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对你好,他将来是江家全部财产的继承人,你还担心分不到钱吗?」摇头失笑,「真没见过这种因小失大的笨女人!」

  「用不著你多管闲事!」林诗仪心中又惊又怕,急忙牵著孩子的手,扭著屁股冲出门去。

  「若若,真是谢谢你了……」江晨皓哽咽地说。

  「快跟过去看看,免得她回到家里,又拿孩子出气。」她摆摆手,让他不要多言。

  「若若,你真是长大了。」江晨皓不由得微叹,「变得懂事了。」

  也变得虚伪了、厉害了。她在心中补了句。

  比如刚才,讨好江奶奶及「奉劝」林诗仪,这些事在从前她是从不屑於做,也讨厌做的,那时,她只会直来直往,不懂得说好听话哄老人家开心,也不懂得婉转地运用头脑吓得敌人逃跑,那个实话实说,动不动就挥舞拳头的叶梨若已经是过去了。

  那个坦率如孩童的子梨若……

  受到初恋情人的称赞,她的心中不由得泛起怀旧的伤感,淡淡的失落。

  而这失落还有另一个原因,她的目光在众宾客间梭巡,却始终没有看到今晚最想见的那个人。

  难道是表姊骗她?

  呵呵,有可能。江家是如此保守的,怎么可能让一个「牛郎」为德高望重的长辈祝寿,也许他送来的礼物他们都嫌脏吧!

  叶梨若悄悄退出了江家宅院,后悔自己今晚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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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伽,昨晚你没去江家?」

  走廊尽头的一扇房门开著,傅太太探头进去,发现那张俊颜上爬满了胡碴,颓然的身躯瘫在躺椅上,高大的男子半眯著惺忪睡眼,一张旧报纸滑落在他脚边。

  「我已经叫人送礼物过去了。」费阙伽懒懒地答。

  「可是,江家的晚宴肯定会有很多显赫的人物到场,这里毕竟不是香港,我们的人脉不够多,你能出席这种场合,趁机打好关系总有好处的。」傅太太像个女佣人,边说边替他收拾扔了一地的衣物,「为什么不去呢?」

  这一次,费阙伽没有回答,只迳自打开衣柜,寻找衬衫及领带。

  「对了,你今天要陪周总的女儿逛街吧?」傅太太忽然想起了什么,「穿那件休闲衫吧,方便一点,周总是公司的大客户,我知道你不太喜欢他的女儿,但为了公司,就委屈你应酬一下……」

  「哼,」费阙伽忽然冷哼,「原来这就是你要我来的目的,把我当成礼物送来送去。」

  「小伽,说话可要凭良心呀,我如果真是这样,马上遭天打雷劈!」傅太太顿时涌出泪水,「你要是不喜欢,我就打电话替你推掉这个约会。」

  「周总不是公司的大客户吗?怎能推得掉?」他仍是冷然的回答,但语气缓和许多。

  「大客户算什么?只要你开心,我把公司卖掉都愿意。」傅太太显得十分真诚,「小伽,我知道这两年为难了你,你本来就不是学商的,为了打理这间公司,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其实,你如果真感到辛苦,就到欧洲学自己喜欢的音乐吧。」

  「我经营公司并不是为了你。」

  「可是你放弃音乐真的不觉得遗憾吗?我一直以为,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像你父亲那样……」

  「不要提我父亲!」他不耐烦地厉喝,「我不想像他一样悲惨,为了不入流的摇滚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留不住。」

  傅太太不敢再多话,只是低下了头,沉默半晌后,又怯怯地问:「我们看中的那块地下午要拍卖不要忘了。」

  「你帮我把西装熨好,到时候派车来接我,」费阙伽吩咐,「我陪周小姐逛完街,中午肯定得跟她一道吃饭,就到餐厅来接我好了。」

  「我知道了。」傅太太点点头,走到房门口,有些犹豫的回眸,欲言又止,「小伽,我听说……她回来了。」

  「我知道。」他低低的回了声。

  「你知道?」傅太太有些诧异,随即看到摊在沙发脚边的报纸,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原来,你昨晚不愿去江家是怕遇见她?」

  他不怕,他只是还没想好怎样去面对她。

  或是装作陌生人擦肩而过,或是云淡风轻地像普通朋友那样打招呼,又或者,只是凝视她,将她一把搂入怀中……

  他没有想清楚,所以只得逃避。

  但是,这一整天,他的心绪都飘忽不定,记忆中可爱的脸庞总是浮现在他的眼前。

  离开家,见到了周小姐,她兴致高昂地拉著他说说笑笑,他却只把她当作一只麻雀在吵闹。

  周小姐很挑剔,同一款的鞋子要货比三家才肯掏钱,也许,富有的她并不真是为了些许的差额斤斤计较,这只不过是延长逛街时间的一种手段罢了。

  相比之下,若若就干脆得多,只要是她看中的东西,一分钟之内马上付帐,即使事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后悔。

  「阙伽,我刚刚买了一间房子,可是不知道该装潢成什么样子,你帮我去看看好吗?」周小姐挽住他的手臂。

  小姐们都喜欢请他帮忙设计她们的新房子,甚至要他充当油漆工人,以便让他大汗淋漓之后使用她们的浴室,让他「不小心」看到她们披著浴巾、半裸身子的模样。

  「该吃午饭了。」费阙伽只当没听见,抛了句话,便转身往餐厅走,逼得周小姐满脸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

  「费先生、周小姐,真是好不意思,今天不知为什么,客人特别多,已经没有位子了。」餐厅经理亲自上前招呼两人。

  「人家特意来吃你们的韩国烤肉,多扫兴呀!」周小姐不满的发起脾气。

  「这……那边有张桌子只坐著一位客人,如果两位不介意,愿意跟她搭台吗?」餐厅经理建议著。

  「搭台?」周小姐不满的跺脚,「这么高级的餐厅就找不出其他位子了吗?」

  「如果我们不介意,那位小姐会介意吗?」费阙伽心平气和的问。说实话,他还真不愿意独自面对聒噪的周小姐吃饭。

  「不会、不会,叶小姐也是我们的老顾客了,她不会介意的。」餐厅经理连忙堆起笑容。

  叶小姐?

  听到这句话,费阙伽不由得心中怦然一跳。会那么巧的是她吗?

  顺著餐厅经理指引的方向望去,他看到一个穿著白色长裙的秀气佳人,独自坐在窗边,长发低垂,遮住她半边脸。

  不,那一定不是她。从前,她的衣著是那样的「放肆」,有时甚至只穿著一件小可爱,露出肚脐大剌剌的走在街上,丝毫不像个大家闺秀。

  她说,她有她自己的穿衣论调,并坚持自己的风格,不怕别人议论,她最讨厌那些平时穿得花稍的电影明星,个个都说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蓝、黑、白。

  在她的论调中,女孩子如果没有染过发,就不知道人生变化的乐趣;如果没穿过红色的衣服,就说明这个人的童年一定十分悲惨:如果到了十八岁还没化过妆,那么大可去自杀了。

  她还说,许多人都觉得粉红色庸俗,是因为喜欢粉红色的人太多,喜欢的人多了,东西自然就会被人说成是庸俗的,所以,当有人骂她庸俗时,她只当那人疯狂地爱她。

  费阙伽每天听著她这些无厘头的言论,笑到都快断气了。

  而他倒是时常觉得她的打扮「俗不可耐」,当然,这也说明了,他很爱她。

  「阙伽,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周小姐仍然觉得跟别人搭台有失她大小姐的身分,遂小声哀求,

  「我等会儿还要赶去拍卖会场,没有时间了。」费阙伽不理会她的提议,迳自走向那位「叶小姐」。

  白衣女孩抬起头的那一刹那,双方都惊呆了。

  费阙伽作梦也没想到,自己刚刚还在冥思苦想的那张脸,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同一张餐桌,吃同一顿无味的午餐,他们的距离是这样的接近,甚至连彼此的呼吸都可以感受得到。

  她真的是他的若若吗?

  那清淡的妆容,无烫无染的长直发,托起杯子时如兰花般的手势,不是她过去最厌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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