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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瞧了瞧那陌生男人典型的衣架子,暗灰色毛衣搭配黑长裤。着黑皮鞋,很像杂志上英俊潇洒的男模特儿。脸皮长得也挺好,高挺的希腊鼻和性感的薄唇,唇边还噙着若有似无的笑。

  这样的人,跟我往后数十年岁月不会有任何瓜葛。既然如此,假意道个歉,对大家都好,对我也没什么损失。

  “沈!”远处一个老头喘着奔过来。

  我顺着声音来源看去,觉得那人有点眼熟,想不起来是何许人。

  “那不是学务长吗?”

  李明玉是什么时候回魂过来的?

  “谁?”我问。

  “那个人呀。”我指了指朝我们方向奔来的老头。

  原来是学务长,记得刚入学是远远的见过一次,但我近视一百多度又没戴眼镜,根本看不清楚。

  “沈,”学务长远远的又喊了声,像是个名字,我望了望四下,应该是唤这个人吧。

  我看向他时,才发现他也在看我。

  “去健康中心擦点药吧。”他说,然后迎向失态奔来的老头。

  我瞧了瞧自身的狼狈样,决定以后要和李明玉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秋凉,你等等我!”李明玉又追了上来。

  傻子才等她,我故意装作没听到,继续走我的路。

  “秋凉,对不起,我跟你道歉就是了。”她奔过来挽住我的手,亲热的说:“走,我陪你去保健室擦药。”

  我闭了闭眼,有种在劫难逃的预感。

  莫非天意难违?

  “喂?”

  李明玉用手肘碰了碰我,不知又有何指教?

  “啥事?”我意兴阑珊。

  “刚才那男的长得好帅。”她双颊绯红,眼中闪着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喜悦。

  帅!这个字眼太肤浅。男人如果冠以这个形容词,我替他们感到小小遗憾。

  “帅有什么用,你没看到他手上的戒指吗?早就死会了。”我喜欢泼人家冷水。

  “欣赏?现在有内涵的男人不多见喽。”李明玉有点失望的说。

  “那你男朋友怎么说?”李明玉长相甜,个性又活泼,如果我是男的也会喜欢像她这种女孩。甫进C大就传闻有一大票的男孩追在她身后跑,现在她身边的男友是第二任,但据说他之前的前科纪录下在少数。两人有得比。

  我并非好奇,只是不懂。

  爱情究竟是不是一种游戏?

  如果连男女间的爱情都是尔虞我诈,各所需的把戏,那么红尘之中还有什么是真的,得一辈子等待?

  “他呀”李明玉娇羞地笑了:“秋,你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欣赏跟喜欢是两码子事。”她训我。

  “或许吧。”我无法反驳,一点点余地都没有。

  我不认同李明玉的爱情,但并不否定她这个人,这与她所谓欣赏不等于喜欢的类推方式或许有异曲同工之妙。

  “来C大么久,没见过这个人,不晓得是不是学校里的老师?看穿着,不像学生,而且全身充满男人的气息,好有男人味哦。”李明玉一副标准的花痴模佯。

  难怪刚才她看到傻眼。我在心里偷偷地想。

  “喂,上次那个小陈似乎对你挺有好感的。”

  “哦。”哪个小陈?李明玉的话带了点好奇刺探的成分,我偏不让她得逞。“怎么了吗?问这个?”

  “嗯……也没有啦。”我瞧她低下了头,怔思着:“秋,你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标准是什么?”

  “多金,英俊潇洒,而且只爱我一个。”我不假思索便道。

  “就这样?”李明玉的问话里有怀疑的成分。也许是觉得我开出来的条件太拜金,太肤浅而今人不屑。但现实中,往往在选择婚姻时,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拥有这些条件?

  爱情与面包之间,总是后者较为实际。浪漫爱情,无法成为感官所能实质接触的物体。所谓幸福,仍旧得建在铜臭上,困顿潦倒的环境里蕴育不出童话一般的爱情。

  是虚荣又怎么样?

  我们都在作茧自缚。

  “就这样?哦不!他还要比我高这么多……差不多这样。”我伸手比拟出一个比我发顶出约莫二十公分左右的角度。我不能接受个子比我矮小的情人。对于只有一六三高度的我而言,这应不是一项太苛刻的条件,毕竟今日台湾人营养充沛,应该不难找。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显然不信我的话。

  我笑着把问题丢还给她:“你说呢?怎么,打算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半开玩笑地道。

  “如果你要的话。”

  “好啊!”我的爽快让她讶异得合不胧嘴;“我觉得你男朋友满符合我的条件的,瞧他常常请吃饭。”

  “啊!秋对不起,不能陪你去上药了,差点忘了我和大方今天有约,我先走一步喽,不好意思,下回请你吃东西,拜拜!”抛下一串话,李明玉飞奔也似地走了。

  大力是她现任男友。

  我瞧她奔过去,占有性地挽住他一条胳臂,两个人朝我挥挥手,然后一同走出我的视线。

  唉!我真是个坏女孩。哈!

  李明玉是个典型重色轻友的例证——超典型。

  结果,我独自上保健室消毒上药。

  那护士不懂得怜香惜王,虽说不奢求什么“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定IMPOSSIBLE的事情,她只要别“同性相斥”我就阿弥陀佛了。

  可是她笨手笨脚,光擦个双氧水就痛得我哀哀叫——我当然没那么失态——那蚁一般的痛痒感确实不怎么好受。

  我皱着眉:“护士小姐,如栗你能轻一点,我会更感谢你。”我对那护士提出一个好建议让我少受点折磨,她也少被我诅咒几回。

  认识我深一点的人都知道,我讨厌无终结的冤冤相报。

  但她不但不领我的情,反而赏了我一记卫生眼尤其对方还是个妈妈,五公分厚的粉都掩盖不了她前额,眼角被岁月的火车辗过的深痕。

  我不该这么恶毒:“修修摩诃修,修修,萨婆诃。”我低声诵祷著,这是净业真言。

  别笑我的思想迂腐,在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末,仍旧存有许多科学无法解开的谜,我不是信教的人,但是我相信上天的存在,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推导着宇宙万事万物的循环。

  到柜台要了些纱布药品,我一拐一拐地拐回宿舍去。高中时代的护理实习足够我应付这些小麻烦且绰绰有余。

  大概也只有这种情况,我才会晓得感恩。

  女人,果真还是“同性相斥”的居多。

  受不了昭君猛烈的挖角攻势,上个礼拜我正式举白旗无条件投降。

  “你有一张利嘴,适合当推销宝贝。”这场拉锯战不公平,对手太洞悉我的弱点,害我连反败为胜的机会都相当渺茫。

  “不管,记得下礼拜二晚上七点社团教室见,我会在那儿恭候大驾。”昭君摆明不买我的帐,这一说,形同宣告死刑。

  “昭君,一碗红豆牛奶冰。”我不死心的贿赂她放过我。

  “天有点冷了,吃冰不好。”这句话是否代表了有某种程度的转圜余地。

  “红豆汤圆热的。”我当机立断。

  “嗯……”

  “再加一豌豆话。”我赶紧再加筹码。

  “好,成交。”昭君大喝一声。

  “真的。”我喜出望外,然而我忽略了人性本有的狡诈。

  “之前的承诺就算了。”就等这句话来免我死刑,可惜我马上又被打进无期徒刑的深渊里。

  昭君说:“没关系,反正长路漫漫,我多的是时间来说服你。”

  她笑的好甜好腻,我便是那湿翅的蜂,陷入蜜一般的陷阱,抽不出身。

  这样的结果让我得到了一个教训,贿赂只会让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个礼拜后,我乖乖的自动到国乐社报到。怕昭君骂我,我还特地提早十分钟。

  可是,此刻我蹲在社团门前,抖瑟着身躯,呼吸夜里冰凉的空气。

  教室里有人在弹奏琵琶,我不好意思打扰。

  不是昭君,我从门上的玻璃音乐辨识出弹奏者的身形,是个男的。他正弹着“春江花月夜”的曲目。

  啊,春江潮水连海平,张若虚的这一首诗是我的最爱。

  这是什么心态!我陶醉在如泣如诉的弦音里,希望不要终曲。可是廊外空荡,冷风刺骨,冻得我几乎想大喊救命,而暖屋内琵琶手依然未有收弦的打算,兴致似乎正当头,教我怎好入内打断人家的雅兴。

  “哈啾!”我忍不住打了声喷嚏。

  咦?简直是来受罪的,好冷。可怜身上衣着单薄,心忧未见君来。

  我忍不住又想打喷嚏,赶紧掏出面纸备用:“哈啾!”

  门豁然被打开了,我用面纸捂着口鼻,有点讶异的看着站在玄关下的人。他手里还抱着琵琶,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不过他那双眼睛倒很漂亮,水水的,可惜结冰了。

  可是我不懂他为何要用那种捉贼的眼光看我?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厌恶不对等的地位,我缓缓站起来,这一站才知道这实在是个失策,刚刚蹲太久了,脚好麻。我皱着眉头想活动活动筋骨,帮助血液循环,偏偏昭君这个时候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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