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慕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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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即便是当院长,他仍然有很多时间设计计算机软件,慢慢地,他又搭上一些厂 商,重操旧业。

  这一年当中,他的生活,除了工作,身边只有辛穗和偶尔的家庭聚会,有点贫乏、 有点枯寂,和很多的不快乐;因为,固执的他执意要挖出遗忘的那段,却总是失败。

  午餐时间,辛穗照例捧来便当到他办公室里。一人一个,他们面对面坐着。

  「你又去买书?」辛穗看着架上新购的原文书,她的英文太差,弄不懂他买些什么 书。

  「嗯!星期天要找你一起去逛书局,可是你不在家,电话没人接。」

  「哦!我搬家了,星期日搬的家。」

  「房东赶人?妈的……」在以前,他早让脏话出口,可是才一年,他的习惯因她改 变。「我早说拿钱把房子买下。」

  「我只是个卑微的可怜小护士,不是说买就有钱买房子的。」

  「朋友有通财之义。」他头抬也没抬,扔下一句话,把最后一口饭塞人嘴巴。

  又是朋友?失望之情充塞心间…………一年的时间可以证明很多事,包括她对他的 感情,从一见钟情,到日益增进的感觉,她不想欺骗自己的心,是的!她爱他,可是他 只愿当她是朋友。

  颔首轻喟,算了,反正她把一切掩饰得很好,好到她连自己也欺瞒住,他们「只是 」朋友。

  其实,当朋友也不错啊!当朋友能够一天到晚在他身边晃,当朋友可以听他谈心事 ,朋友的感情向来维持得比恋人久……她又在自我催眠了,每次碰到必须妥协的事情, 她就习惯性自我催眠,直到自己接受为止。

  「我的新房东叫于优,是个美得不像尘间女子的人哦!她很有才华,她会弹钢琴、 会拉一点小提琴、会编曲填词,对了!她最近有几首词曲让唱片公司录取,说不定再过 几年,人们朗朗上口的流行曲子,就是出自她手哦。」

  她的满脸崇拜让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设计的软件满街跑,也没见她赞上几声。 「不过是靡靡之音,有什么好得意的?」

  笑笑,辛穗不以为意,他向来这样,总没有一个好态度。

  「除了于优,我还有一个室友叫童昕,她是个秘书,也很漂亮,不过她的美和于优 是截然不同的,她是那种天生的美女,怎么形容呢?就是在马路上,有一群女人聚在一 起,你就会一眼看到她。」

  「马路上要是有一群女人,我会第一个看见你。」拿起她剩下大半的便当,他用竹 筷子拔过一部分,剩下的放回好眼前。「把剩下的吃光,不能留。」

  瘪瘪嘴,她夹起咬了一口的排骨递给谷绍钟「我不要吃排骨,它太硬了。」

  「吃软不吃硬的挑嘴家伙。」就着她咬过的部分。他一口咬下。这一年中他吃惯她 的口水,早不以为意。

  扒下最后一口饭,谷绍钟用湿纸巾用力在她嘴上抹两把,然后同样一张、同样动作 ,也在自己嘴上涂过,两三下整个桌面清理干净。

  摸摸被擦得红通通的嘴巴,辛穗嘟起唇瓣。

  「好痛!你不能轻一点?我的嘴巴早晚会被你磨破皮。」

  「都擦过几百次,要破早破掉。搞不好上面已经结上一层厚茧。」拍拍她的头,他 从冰箱取出一瓶牛奶扔过来。

  她又找到一个当朋友的好处--他从不碰乳类制品、可是他会为她这个」好朋友」 准备上满满一冰箱的牛奶。

  「告诉你一个浪漫的故事。」辛穗拖着他雄壮成武、一扫就能把她好入垃圾桶的粗 臂膀,把他带入沙发里。

  「浪漫是愚蠢的代名词。」他嘴上虽这么说,但并不是真的拒绝,辛穗很习惯他的 表达方式。

  「于优有-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她很爱他,爱好多好多年了,可是男生并不知道。 他的哥哥好帅哦!他是一个小提琴家,这几年在国外有很好的表现,听说再不久就要回 台湾,到时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小提琴家?娘娘腔的家伙。」

  又是批判,讨人厌的家伙!

  「谷绍钟……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她扬着笑脸在他身边摩蹭。「我们是好朋 友,好朋友不但有通财之义,还可以两助插刀的是不是?」

  「要插刀去找外科部林医师。」要他为那个帅哥插刀?门儿都没有!

  这一年下来,他进步最多的是成语,没办法,难教他交了一个三句话不离成语的朋 友。

  「偶尔,我也可以利用一下你的裙带关系嘛!是不是?」她就是要赖他。

  「我不穿裙子。」连听都不听,先一口回绝再说。

  「于优的脚不方便,你可不可以请护土长不要排我晚班,我晚上必须回家陪她。」 童昕被新老板整死了,不到一、两点见不到人影,她再不回家,可怜的于优就要饿上一 整天。

  「于优是个瘸子?」

  「不是瘸子,只是脚不方便,她以前还是个舞蹈家呢!拜托、拜托嘛。」

  他没答、不应,不过她知道,这就是代表同意。

  笑弯眉,她旋身去寻架上他刚买的几本书。

  打开罐装饮料送到他面前,她在他耳边叮咛:「答应我的话别忘记啰!」

  「为什么要请假?」他想起早上看到的假单。

  「我一年的假都没有休啊!这一次,连着中秋节整整九天,我要回家陪陪我爸爸妈 妈。」

  「你回去,那我怎么办?」九天不见……她是他在这里唯一说得上话的人。

  「你问我?我们不过是『朋友』。」知道了吧!光是朋友,他不可以要求别人太多 。她以胜利者的姿态看他。

  「不要回去,我会无聊。」

  谁管你!她在心里哼一声,除非他有自觉,理解他们的关系必须再往前跨一步,否 则……无聊?干卿屁事!

  「想要朋友,走出大门,我保证有一大堆男男女女抢着要当你谷院长的朋友。」

  「不请假,我才让江玲不排你夜班。」

  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 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带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甘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 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

  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 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合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见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刚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 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 ,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 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 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

  「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滟。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地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 出「朋友」的关心。

  #############################3昨夜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 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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