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下八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生儿子不长肚脐……喂,喂,吃慢一点好不好?”
沈雁抓起筷子,赶紧夹了最后一个虾仁丢进嘴里。
“我在这帮你骂人,你净忙着吃,一桌子菜都教你扫光了。”
“你不是骂,你是诅咒。佛教的因果说,咒人者最后都应到自己身上来。”
孟廷拦住服务生,哗啦啦念了一串菜名。
“还点啊!”沈雁翻个白眼,“已经吃了十八道菜啦。”
“吃到饱,不点白不点。”
“照你的吃法,是要吃到撑死。你哪里像个失恋的人哪?”
“失恋?我这叫遭人恶意遗弃。”
“我瞧你一点也不伤心痛苦。”
菜又送上桌,孟廷照样埋首大啖。
相恋七年的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人家是百万千金,她算什么?一个小小杂志社记者罢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才叫伤心痛苦吗?”孟廷挥着筷子,“他席开百桌,大宴宾客,难道我该食不下咽,得个厌食症?”
沈雁拿下她的筷子。“也犯不着吃成一头大母牛。”
“我本来食量就大。”
孟廷抢回筷子,又被夺走。
“既然食量大,便把怨气抛开。”
孟廷怎能不怨不气?
“结婚前一天,才把喜帖送来给我。”
“就是嘛,至少要一个星期前预约。我们孟廷小姐难道没事坐在家里等着喝他喜酒吗?邀请卡堆得没处放呢。他算老几?”
孟廷拿起纸巾擦擦嘴角。“他知道我不喝酒。”
“酒席上也有果汁呀。”沈雁忿忿喊。
孟廷倒笑了。“我只喝现榨新鲜果汁,还要加蜂蜜,我怕酸。他也知道的。”
“这么说,他让你措手不及,还是因为体贴你啰。”
孟廷抿抿嘴,拿起杯子喝一大口冰水。“七年吔,说变就变。”
沈雁不齿地撇着嘴。“好在他是在你嫁给他之前犯七年之痒,不然你更惨。”
摇一摇头,孟廷叹一口气。“其实也不能怪他。娶个有钱老婆,少奋斗十年,胜过将来和我白米拌粗茶。”
“嗄,你为他帮起腔来了?助纣为虐。告诉你,夏健杰就是被你宠坏了,你对他太好,太体谅,太容忍。我就说嘛,夏健杰,又瞎又奸又贼。”
孟廷又给她的好友逗笑了。
“你从来没喜欢过他。”
“足见我识人之明,有远见,有……哟!”沈雁的眼睛一亮,“来了个帅哥。”
孟廷扭头一看,噗哧一笑。
由入口朝她们走来的,是沈雁的男朋友,凌志威。
“我的眼镜在哪?他有没有在看我们?啊?有没有?”
“有——”孟廷拉个长音,“他盯着你看呢。眼镜就在你面前,大近视。”
“盯着我?真的?快把我的眼镜拿开。”
凌志威快走到沈雁前面了,她绽开个最明媚的笑容。
“雁子,隐形眼镜又用完啦?”凌志威拉开中间的椅子坐下。
“原来是你。”沈雁笑容一掉,大失所望。
“不然你以为是谁?”
孟廷咯笑。“情人眼里出西施。”
“什么?”凌志威茫然。
“她说你是西施呀。”沈雁咕哝。“我的眼镜呢?”
“喏,就在你眼前。”凌志威拿给她。“为什么我成了西施了?”
“因为我是夫差。”沈雁没好气。
“哦?”凌志威不明就里,好笑地问:“那么谁是勾践?”
“自然是我了。”孟廷叹息。“一败涂地。”
“是你们剧团的新戏码吗?”凌志威怔怔问沈雁。
孟廷咯咯笑着夹菜,却再无食欲。
沈雁狠狠白凌志威一眼。“亏你和孟廷是同事,天天见面,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孟廷呻吟,“拜托,雁子。我没在公布栏贴启事昭告大众。”
“喔——”凌志威倒明白了。“那个呀。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娶个百万千金,孟廷去嫁个亿万富豪,一口气不就争回来了?”
“说得容易。”沈雁一根葱白玉指戳了过去。“你当亿万富豪是垃圾,丢在那给人随手拾的吗?”
“你见过有人随手捡拾垃圾吗?”凌志威十分不屑。“否则台湾早胜过新加坡了。”
“我警告你,阿威,你要是背叛我……”
“我一定提早一个月通知,绝不……”
“啥,再说个百儿八十遍!”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开玩笑的啦,我哪有这么大的熊猫胆?拜托手下留情,大庭广众的,你多没面子!”
“我没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当你是母老虎。”
沈雁松了手。
“来,把这当时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夹一块乌参放进沈雁碟子里。
“恶心。”沈雁嗔到。
“你们打情骂俏吧。”孟廷站起来。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么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没事的。”
沈雁拉着她。“逛什么街?你最讨厌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们吃吧,我再吃,真要撑死了。我去买套称头的华服,晚上喝喜酒。”
“你当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干嘛和自己过不去?”
“当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赞成。“孟廷是对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风度、气量一流,不愧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为傲。”
“去你的!亮什么相?跟那种负心背义的人,谈什么风度?要是我,就到婚礼上去泼他一脸硫酸,看他以后拿什么脸去诱骗女人。”
“阿威,你劝劝她消消气吧。雁子,这边的帐你先代我垫,回去再给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别跟着我,说不定我真的时来运转,在街上捡到一个金龟。”
孟廷潇洒的挥挥手。
却不知几时天空变了颜色,哗哗下着大雨。
天也怜我。
孟廷长叹,戚戚然,漫无目的沿骑楼而行。
沈雁说得没错,她并不伤心痛苦,难过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结束得不痛不痒,还不教人难过和莫名其妙吗?
其实他们之间变得淡如水,已经有一些时日了,正好应了那句“情到浓时转为薄”。
孟廷一直以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习惯对方,故而热情不起来,不料是情海生变。
话说回来,还没结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无趣了,难怪离婚率逐年上升。结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后成了日久生厌。
那些实践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个个韧性特强、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觉得痛苦,她非常生气。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后一刻,孟廷正在办公室忙得焦头烂额,忽闻外找,看到那负心汉,她还十分惊喜。
他却是送喜帖来的。
“不好意思,本来想早点告诉你,太忙了……忘了……”他讷讷对她说。
翻开大红帖子,一见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点意会不过来。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说,像只呆头鹅。
他却以为她又发挥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开玩笑。
“对不起,廷廷。我……”满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你不会恨我吧?”
“恨你?怎么会呢?”孟廷仿佛头上挨了一记闷棍,两眼冒着金星。“结婚是喜事,你干嘛哭丧着脸?应该高兴才是啊。”
他马上从善如流,如释重负,笑得喜气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谅解,廷廷。你一向最能体谅人。一定要来观礼呀。”
“一定,一定。”
他走后,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气吗?今天虽然是周末,她还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时间,她哪里来得及置新装?
喜筵在凯悦大饭店,新娘是大企业家的千金,那排场有多盛大,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她要如何装扮才不会输了人又输阵?
比什么呢?她一个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买套套装就报销了。
稍后,在敦化南路一家欧洲进口服饰名品店中,看着架上一套纯麻套装标价牌,孟廷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够买套装的两只袖子。
哗,麻比丝还贵哪!
这就是所谓的“新潮”!
想想从前,麻料是乡下穷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现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会给古人笑得死去活来。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欢吗?要不要试穿?”
店员问得客气礼貌,眼神却是另一种表情:你买得起吗?
恍惚间,孟廷仿佛面对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气昂的对她掀眉毛。
“这个男人现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吗?出个价吧,比我高,你就带走他。”
不晓得那负心汉是否有待价而沽的高傲?
赌气也罢,发疯也罢,难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孟廷一点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挥霍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
店员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门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头,扬眉,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