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冉!」闻人奇倏然抓住她的手,一颗心几乎跳出了体外。
「你做什么?」歌声停止,顾冉冉讶异的看著他。
「别再这么折磨我,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打哪儿来?」
「我是顾冉冉,你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Julia,我是在国外长大的,英文名字当然用得比中文名字多,基本上,目前为止,只有你会叫我冉冉。」她笑吟吟的说。
「你在国外长大的?那你的父母呢?有没有兄弟姊妹?」如果她不是冉冉,或许是冉冉同母异父的姊妹也说不定呵!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将我托给他们的好朋友顾阿姨,顾阿姨是个画家,没有结婚,她很照顾我、很疼我,完全将我当成自己的女儿,让我念最好的学校,也教我绘画,对我而言,她就像我的妈妈。」
「噢,那她有没有和你一起来台湾?」
「没有,顾阿姨嫌台湾天气太闷热,她不喜欢。其实她错了,台湾的春天好美好美,我走了那么多的城市,就是春天的台湾最有魅力,让我不想再走了。」
「你一直在旅行吗?」
「是啊,我在一个城市绝不待超过两个月,噢,我忘了说,我是边旅行边工作的,我是个插画家,用涂鸦写日记的那一类,我会将我的旅行所见与心得用涂鸦的方式表达出来,出版社会帮我出版成笔记书。」
「哪里的出版社?」
「台湾的出版社。讶异吧?」顾冉冉笑了笑,「我人在海外,却选择台湾投稿,那是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在台湾长时间停留,台湾是我父母的故乡,是顾阿姨的故乡,当然也是我的故乡,人流浪再久,终究还是会想回故乡的。」她呼了口气,伸伸懒腰,「喂,你骗我说了好多话,害我肚子好饿喔,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
「都下午三点了,还要坐餐厅不成?」她笑了笑,黑幽幽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们去买披萨来吃好不好?」
闻人奇又被她的话震了一下。
顾冉冉却彷佛丝毫未察觉,继续兴高采烈的说道:「今天的阳光太可爱了,这个公园也很棒,我们吃披萨当成野餐,一定很好玩。」
就这样,时光彷佛倒流回五年前,闻人奇又和一个叫冉冉的女孩捧著两盒大披萨坐在公园椅子上。
此情此景,又让他叹息。
「如果……这时再出现一只小狗,我也不会感到太讶异。」闻人奇喃喃的说。
「小狗?」顾冉冉听到了,睁亮了眼,「我也喜欢小狗,尤其是乳牛狗……」
「乳牛狗?」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品种,闻人奇听都没听过。
「就是那种黑白花的小狗嘛!它身上东一点西一点黑的,不就像乳牛吗?」
「那种狗啊……」闻人奇笑了,「我家刚好有一只。」
「哇!带它来让我看看好吗?好吗?」她显得异常兴奋。
「下次我会带著它一起出来。」
「你太太也喜欢狗吗?」
顾冉冉无心一问,却让闻人奇变了脸色。
「为什么要提她?」
「怎么不提?她是你太太呀。」
闻人奇不语,脸色更黯沉了。
「我想,你不爱她。」审视他半晌之後,顾冉冉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爱的是那个叫绣球的女孩,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和她结婚?」
「冉冉,你懂男人吗?」
「不懂。」她回答得很老实。
「对男人而言,如果娶不到最心爱的那个女孩,那娶谁又有什么差别?别人要他娶,他就随便娶了。」
「你不爱她,却娶了她,但心不在她身上,所以外边的阿猫阿狗随便对你勾勾手指,你就会背著太太偷腥,对不对?」
「别安那么严重的罪名给我好吗?」闻人奇扬了扬嘴角,「我承认我不是忠实的丈夫,的确也和一些女人来往过,但绝对没有阿猫阿狗的来者不拒。」
「你有选择?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顾冉冉挑了挑眉,冷哼一声,「外貌?体态?还是身家清白?」
这个问题让闻人奇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他似乎挣扎著要不要老实讲,但最後他还是决定招了。
「冉冉,你看过琼瑶的小说『湮雨蒙蒙』吗?黑豹子陆振华终其一生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而他却娶了九个太太,他说这是一种搜集,他四处搜集有一丁点像他初恋情人的女人,我想……我不知不觉也走上这条路,我也在四处搜集有那一丁点像她的女人。」
他的话让顾冉冉睁大了眼,然後,她霍然起身,原本放在腿上的披萨摔到地上。
她恼怒的瞪著他,良久良久,才用颤抖的、恨恨的声音说:「原来……我也是你搜集的女人之一,你和我在一起,是我的某些地方像你的绣球花?我只是你的一个搜集品而已!你……简直可恶透顶!」泪珠滚下她的脸颊,闻人奇还没从震惊中恢复,顾冉冉已经如箭般的跑开了。
「冉冉!」闻人奇回过神来,追了过去。
「不许过来!」顾冉冉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他大吼:「你不许追我,否则我……永远永远不理你!」说完,她又跑了。
她那句话的意思是否代表只要他不追过去,她还是会理他?闻人奇站在原地苦笑,他实在白痴到了极点,为什么要乱说话破坏这美好的春天?
是的,他之前是有意无意的,像冉绣球的女子他会多看几眼,对方若有意愿,他当然乐得有一段情,但这情都不长久,毕竟她们都只是「一丁点像」,不是他的冉冉永远无法取代他的冉冉,他再怎么搜集,那些女子加起来,还是比不上冉冉的一根头发。
但奇迹出现了,有一个女孩也叫冉冉,容貌八分像,但性情则十足的像透了冉冉,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攻陷了他的心,这一次他不是搜集了,而是认真,很认真,豁出去的认真!
他叹了口气,将一口也没吃的披萨丢进垃圾筒里。
他走出公园,在刚才和冉冉逛过的闹区里闲晃。
突然,他在一间精品店前停下了脚步,对著橱窗里一只半人高的泰迪熊发起了愣。
他脑海里不知怎地浮起冉冉抱著它的可爱模样,所以五分钟之後,橱窗里的泰迪熊移了位,被他抱在手上。
回到饭店时,天已经暗了,他没打算立刻送上这只泰迪熊,他知道敏感的冉冉一定会将它解释为赔礼而拒收,所以他计画明天一早再来。他摸清了冉冉最受不了和煦春阳照耀的特性,只要阳光一暖,她的心也跟著暖了,一开心就会忘了所有的不愉快,她就是这么单纯,永远像个孩子般任性的又哭又笑,上一刻皱眉,下一刻嘻嘻哈哈的。
他坐进了宾士车里,正要驶离,却猛然瞥见一个熟悉的人打他车前经过。
是顾秋霜!
闻人奇睁大了眼,不会错,那是顾秋霜,五年来音讯全无的顾阿姨,她没有太大的改变,见过她的人还是能一眼就认出她来。
奇怪,顾阿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见她坐上一辆计程车,闻人奇立刻发动引擎尾随其後,他极小心的,避免被她发现。
他跟著计程车来到一栋高级公寓前,他看著顾秋霜走进去,将头探出车窗外,几分钟後,八楼亮了灯,那么,她是住八楼罗?
闻人奇记住了公寓地址——和乐路一百一十号八楼。
他老爸会需要这个地址的,他想。
笑了笑,他掉转车头,在回家的路上,他心里始终闷闷的。
两个名字不时刺激著他敏锐的第六感——顾秋霜、顾冉冉!
顾秋霜是个画家,冉冉口中的顾阿姨也是个画家,是巧合吗?是吗?是吗?
曰曰■
闻人家大部分时候是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冉雨荷独自坐在客厅里,她不看电视,不听音乐,也不看书报杂志,只是无聊的玩著塔罗牌,这东西在贵妇人之间相当流行,但一个人玩是那么无味,寂寞时她就走到窗边把玩著窗帘上的流苏,等著那熟悉的车声传来。
五年了,这就是她的日子,像冷掉的白开水,静静的沉淀在杯子里,一动也不动。
她等待的车声终於响起,笑容爬上她的脸,她迎了出去,发现闻人奇手中抱著好大一只泰迪熊,不禁瞠亮了眼。
「哇,好可爱!阿奇,谢谢你!」她笑得眉儿弯弯的,好幸福,好陶醉,她直觉以为这是给她的,她是他的妻子,男人买这样的娃娃不是送给妻子还能送谁?所以她伸出手去接,打算在接住的同时给他一个吻,但闻人奇闪过了。
「对不起,雨荷。」
空气一瞬间凝结了,冉雨荷也呆住了,怎么,这不是给她的?
「雨荷,你有满房间的娃娃,我想,也不在乎这一个的。」他淡淡的说,走过了她身边。
「但那满房间的娃娃,没有一个是你费心为我挑选的。」她咬咬唇,哽咽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