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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要紧,我们在外面看看就行了。」她笑。「我们可以在那边随便吃一点东西。」

  「好,现在去?」他的兴致很高。「那儿有个地方叫克里夫活,有一家中国餐馆叫‘蓉园’很不错,是北方口昧的菜,我们就去试试。」

  「一言为定。」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牛仔裤。「我也不必换衣服了。」

  他们一起离开酒店,由斯年开车,经过林肯隧道直向新泽西州前进,其实这两个州根本就是连在一起,就像九龙到新界,中间只隔着狮子山隧道一样。

  一进新泽西州,景色大不相同,公路两边全是草地、平原、仅有疏落的房屋;只见到一个小小的市镇,也不过凡十间屋子集在一起而已。

  「快到了。」他说。

  「在哪一区?」她问。

  「史加殊朴兰。」他说。

  「啊9好地方,我们有个大老板也住在那儿。」慧心说:「花园有好几亩大,房子也好大。」

  「是!就是那儿。」一边说,车子已转人那区了。

  隔得远远的前方有一幢幢漂亮的房子,修剪得很特别、很艺术的高大树木,隐在树后的温柔灯光、非常宁静、可爱的一区,比纽约的住宅区好上一干倍。

  「只不过一小时的车程,怎幺纽约跟这儿差这幺多?」慧心问。

  「‘差的不只是外表和价钱,而是这一区没有黑人,一个也没有。」他说。

  「为什幺?可以限制黑人不能进来吗?」她很意外。

  「不能限制,而是各人自我控制,房东不租房子给黑人,更不卖给黑人,每个人都这幺做,黑人自然就绝迹了。」斯年笑。「要知道,有黑人居住,房价会立刻大 跌的。」

  「真是很特别的一种情形。」她摇头。「黑人真的这 幺不知自爱?」

  「还有波多黎各人,此地人都叫他们波匪。」他说: 「他们真是无恶不作,纽约的抢劫案有三分之二是他们 做的,多半踩着溜冰鞋,抢了就走,汽车也追不上。」

  「是的,汽车一定追不上,因为纽约交通太拥挤。」 她说。

  「还有一个在纽约和新泽西之间的地方,白人和东方人都视为鬼域。」

  「哪儿,我们经过了吗?」她感兴趣地。

  「我不敢去,我念书时走错路曾转了进去,真把我吓坏了,房子全是黑黝黝的,人也全是黑的,凶神恶煞般地,我以为自己一定没命了,把所有车门都锁得紧紧的。」

  「说得这幺夸张。」她不相信。

  「别不信,真有人开车进去,不小心而弄得尸骨全无。」斯年认真地。

  「到底是什幺地方?」她问。「我可还想活下去。」

  「泽西城。」他说:「真是要特别小心,那个地方的特色就是黑和脏。」

  「不是黑和美?」她开玩笑。

  「我永远感觉不出什幺黑和美。」他也笑了。

  然后,车停在一幢非常气派的屋子前,由红砖和白色木混合造成的,有少许的英国风味,窗前是一大排圆形的树,看不见窗,只是透出稀疏的灯光,院子大得离奇,四周也静得离奇,连狗声也未闻。

  「就是这儿?」她问。

  「是。」他点点头,眼中带有奇怪的神色,仿佛想起了以前念书的年代,又高兴,又有点惆怅。

  「多大的院子,起码要走五分钟才能到达屋前。」她感叹的。「你以前一个人住?」

  「是的,有时朋友、同学也会来往,反正有五个卧室。」他淡淡的。「里面很大,有地下室,还有一个小小的室内游泳池。」

  「真舒服,这是香港人所不能想象的。」她说。

  「我们香港人的享受是多方面的,」斯年淡淡地说,「吃、喝、玩、乐都是一流的,衣、食、行又都不成问题,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世界最好的一切,只是住的方面就差了一点。」

  「我情愿住得好一点。」她立刻说。

  「那——你可以申请来美国。」他笑。「大房子、大车子,是美国人的特征,其它衣、食方面他们就要求不高了,尤其是黑人,他们将所有的财产全投资在房子上。」

  「难怪我见到许多并不富裕的人开劳斯莱斯,开凯迪拉克。」慧心笑。「为什幺他们要这样?」

  「因为房子不能移动,不能到处炫耀,汽车就不同啦。」斯年说。

  他今天看来轻松而愉快,似乎忘了他是个奉献自己 的神父了。

  「现在我们到克里夫活的‘蓉园’去,好不好?」她 问:「我肚子饿了。」

  他没出声,却立刻驾车前行。

  「还远不远?」她问。

  「半小时左右。」他说。

  「在这儿半小时算是短距离,但在香港,可以从尖 沙咀到大埔了。」她笑。

  「说句真话,香港地方太小,有一点成就便会令自己以为了不起。」斯年说:「到了外国,地大物博,站在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下面,才会突然觉得自己的渺小。」

  「这倒是事实。」她承认。「到了美国,我觉得自己变得谦虚,必须非常努力上进,否则很快被会被人比下来。」

  「这倒不必担心的。」他说:「洋人远不如你聪明用功,你一定会比他们出色。」

  「也不见得,出色的洋人也很多,我得小心。」她说。

  「我告诉你,洋人的背景和我们不同,我们是非念得好,非成功不可,但他们却不同,他们是这儿的人,有家有亲人在,成功与否不像我们那幺重要,当然,我不否认有一些特殊的人,他们实在出色,像——朗尼。」

  「朗尼?哈佛那个教授?」她很意外,斯年居然提到他?难道他不记恨了?

  「我再回哈佛念书时遇见过他。」斯年淡淡地。「他很好也很友善,不过——我们没有交谈。」

  「为什幺不?」她问。

  「当年的误会,我很惭愧。」他笑。

  「你现在承认是误会?」她打趣地。

  「当时巳知道,不过——钻进牛角尖是很难自己走出来的。」他说。

  「当时——我也去了机场,不过没让你看见。」她考虑一下,慢慢说。

  「我是没有看见,我当时实在太激动,不过——」他看她一眼,「说真话,我感觉得到你来了。」

  「我躲在一边,那时候——我恨透了自己,几乎想一刀把自己杀掉。」她垂下头。「我怎会把事情弄得这幺糟呢?我这自以为聪明的人。」

  「不是自以为聪明,而是自以为是。」他拍拍她的手。

  她反手握着他的,他犹豫一下,也轻轻握住她,就这幺沉着,互相握着手,直到目的地,那个「蓉园」。

  「到了。」他说。

  「到了?」她有点茫然。

  他们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吗?

  回到*N*LAZA已是深夜,斯年送蕙心到房门日, 说声再见,转身就离开了。

  慧心能体谅他,他是神父,不能再对他有什幺要求了,他们同游,说一些心底的话,又互相紧握着手,是不是巳超出了神父的规条?

  回到房里,正预备冲凉休息,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斯年,这幺快就回到房里了?」她开心地说。除了斯年,还有谁会打电话来呢?

  「斯年?不,我是李柏奕,还记得我吗?」是柏奕的声音,柏奕?他在香港?或纽约?

  「是你?柏奕?你在哪里?」她惊讶地。

  「我昨夜就到了,一直睡到今天中午,也住在这酒店,但我一直找不到你。」柏奕在笑。「我以为你去了波士顿,又查到你还没退房。」

  「我和朋友出去了。」她笑。「找我有事?」

  「没事不能找你?」柏奕的语气是开心的。「和朋友出去玩,是——斯年?」

  「是。」蕙心直认不讳。

  「他——也来了纽约?他不是——不是当神父了吗?」柏奕大感意外。

  「是啊!他来为教会办点事,顺便回哈佛拿他的一些证书。」蕙心说。

  「我知道,他是哈佛的P.H.D,很了不起,」柏奕说,「你们约好一起来的吗?」

  「有这可能吗?」她反问。

  「无论如何,慧心,明天一起午餐,如何?」他开门见山。他就是这个脾气。

  「抱歉,柏奕,明天一早我就得出发,」她歉然地说,「这是原巳订好的时间。」

  「没关系,总有机会的。」他爽快地。

  「你还没说为什幺来美?」她问。

  「哦!回来作演示文稿及开会。」他说:「每年总得来回个十次八次,早已习惯了。」

  「停留多久?」她又问。

  斯年回来之后,柏奕和任哲之仿佛都变成遥远又陌生的人,斯年——是没有人可以代替的。

  「三四天,」他似乎有些遗憾。「每天都得开会,所以不能去波士顿看你了。」

  「我只不过是去念书,不敢劳动你。」她说。

  「斯年和你一起去?」他突然问。

  「是。他开车,他是识途老马。」她坦然地。「我自己去怕会走冤枉路。」

  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也很乐意为你开车领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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