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也只停留三天,可以一起走。」他说得十 分自然。「我来开车。」
慧心微笑,不置可否。
她似乎怀着什幺希望,又似乎知道这希望很有成功 的可能,她到底是凭什幺这幺有信心呢?
「其实——在纽约这三天我并不忙,只要见几个教 会同事,然后就可以走了。」斯年说。
「我更闲,该见的人都见过了,该办的手续也办好了,但,我得三天后才能报到。」她轻松地说。
他望着她半晌。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伴逛逛。」他终于说。
慧心笑了一笑。
「去新泽西州看你那幢住着金发惰妇的房子?」她似乎心情很好,在开玩笑了。
「啊——你还记得六年前的玩笑?」他卅竿北堂非常愉快。
「我记得六年前的每一件事。」她的脸色黯然。「那仿佛只在昨天。」
「羞心——」他的手动一动,似乎想去握住她的。但——他只是动一动,却没有真的去做。许多事是无可奈何的,的确是如此。_‘我只是记得,也没什幺。「她夸张地挥一挥手。」我自信能受得起任何打击。「
「我抱歉,慧心。」他叹一口气。
「怎能怪你呢?斯年。」她主动的握一握他的手,她感到他的轻颤,「我怪自己。」
「蕙心——」他激动地反握住她的手。「我该——我该怎幺说呢?」
这一剎那,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他们心灵已合而为一的情况——但,这只是一剎那。
他惊觉了自己在做什幺,立刻放开她的手,但那份激动和轻颤却是真实的。
蕙心也激动,也发颤,然而——她却知道属于她的只有一剎那,她想到「剎那即是永恒」那句话,剎那即是永恒吗?人只能够活在剎那中吗?她怀疑l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满足于那一剎那,永不!
她已过了做梦的年龄,不再幻想,她要的是能抓在手心,实实在在的,而虚无缥缈的剎那——唉!那只不过是小说中的名词罢了!
她深深吸一口气,使自己声音恢复正常。
「今天——我替你接风,我们去吃中国菜。」她立刻改变了话题。
「好。」他想也不想地答。
「才离开香港一个星期,却巳非常怀念了」她说,「尤其是香港的餐馆,这儿——还没有它一成水准。」
「有一、两家还不错。」斯年也平静了。
「但菜式种类太少,无法选择。」她笑。「我们怎能每天吃炒牛河,咕嗜肉呢?」
「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斯年微笑。「然后你就可以回去吃个够。」
「你会陪我?」她冲口而出。
「这——我的身分不允许我每天进出餐厅的。」他说得极为婉转,而且只说「身份」,不提「神父」了。「如果可能,我当然很愿意陪你。」
「不许黄牛。」她深深地看他一眼,又眨眨眼睛。
他呆愣一下,接着笑了。
「蕙心,你变得比以前活泼了。」他说。
「活泼?你是指———老天真?」她说。
「二十八岁的人怎能说是老天真?」他摇头。「我说活泼就是活泼。」
「我想——是这些年的经历令我如此。」她吸一口气。「我不看开些,看淡些,恐伯早已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尤其——我刚从比利时回来的那一段日子。」
斯年默然。他自然明白慧心的意思,她变成如此不是全因为他吗?
「后来,我振作起来。我把自己折磨死了,也改变不了事实。对吗?那时我才二十三岁,我不能就此把自己埋葬了,于是我再走到阳光下。」
斯年仍是不语,他能说什幺呢?
「我发觉那也是件容易的事,我只要令自己忙碌,我只要不思不想,像个行尸走肉,痛苦也就麻木了,人也没那幺难过。」她又说:「于是我多说话,多点动作,多点微笑,其实我是个很不错的演员,真的。」
「慧心——」他的声音暗哑,情不自禁地紧紧握住了她一只手。「慧心——现在即使我——我后悔当年所做的一切,也太迟了。」
她没出声,眼泪却是泊旧地流了下来,慧心——又为他流泪了。
他永远感动干她的眼泪。
「慧心——」他紧紧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重重吻着。「你告诉我,我应该怎幺做?你告诉我吧!」
「我想——正如你所说的,后悔——已经太迟了。」她继续流着泪。「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没有紧紧抓住,如今真的太迟了。」
「我——我不——甘心。」他终干逼出一句话。
慧心沉默一阵,把手抽回来,用手背抹一抹眼泪。
「过了隧道,就是纽约了。」她把话题扯得好远。
斯年呆怔半晌,醒觉自己刚才真情流露的失态。他虽是神父,但神父也是人啊!
两人都有点尴尬地不再说话,直到酒店。
慧心把租来的车交给门童,就伴着斯年进去,登记好房间,是一九—一号,斯年回头看蕙心从柜台拿回钥匙,竟是一九一?号。
是巧合?或是蕙心的安排?
斯年不敢问,怕再次失态,他们搭电梯一直到了十九楼,找到自己的房间。
「半小时够你冲凉、换衣服吗?」她问。「半小时后 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你回来休息。」
「好。」他有点像逃走般的回到房里。
萧心很快把牛仔裤、长袖衬衫换下来,穿了一套丝 裙子,成熟女人穿丝裙子,真是另有一番风韵,非常董 人欲醉。
差不多半小时后,她走出房间,斯年也那幺巧刚走 出来。啊!他穿上了西装。
斯年又穿上了西装,风采如昔,甚至更胜于#日 他的确是香港最出色的王老五。
「几乎——认不出是你了。」她打趣地。「我没想到你会再穿西装。」
「我不必整天穿神父袍来表示我的虔诚吧?」斯年也打趣起来。
「我喜欢看你穿西装。」她由衷地说,两人并肩走向电梯。「你穿西装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有型的一个。」
「任哲之呢?李柏奕呢?」他半开玩笑。
「啊——你知道他们?」她笑起来。「哲之是我以前的助教,是很好的朋友。李柏奕是伙伴,工作上的。」
「他们两个都有很好的条件。」他说。
「是吧!」她漫不经心地。「香港现在有很多条件很好的男人,这不足为奇。」
「蕙心——你该考虑他们。」存申梯下除时MI‘匕晋口婆心地。
「考虑什幺?」她看他一眼。「二十三岁那年没结婚,我已经决定终生不嫁,只专心于事业。」
他十分动容,二十三岁那年,那岂不是因为他?即使他是神父,却也有那份骄傲和满足感。
「这幺做——岂不很傻?」走出电梯时,他说。
「是你说过的,每个人这辈子里至少会傻一次。」她笑。「这就是我傻的一次吧!」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开车到唐人街,在一个中国人管理的小停车场内,在管理员呼喝声中把车停好。
「纽约的中国人脾气越来越坏。」他说。
「算了,何必太计较呢?」她摇摇头,把车匙交给管理员。「等一会儿还任意乱移动车。」
「实在没道理。」他摇头。
找了半天,决定在转角上那家「蜀风」吃饭,看那「蜀」字,知道必定是四川菜。
「才不一定呢!总之是中国菜,已不分哪一省的。」蕙心笑。「是纽约式的中国菜。」
「春卷比告罗士打的猪肉卷还粗,皮也厚,真不知道怎会拿这些来唬洋人。」
「洋人只看外表,够分量、够大就行了。」慧心笑。「他们怎幺懂怎样才是好吃呢?」
他们都在笑,似乎——彼此之间越来越融洽了。
在纽约的三天,斯年比较忙,惹心却是完全空闲的,因为她所有的手续都已办好,只等开学了。
斯年除了去教会之外,蕙心都开车陪他去,她很识 大体,无论如何他还是神父,和他一起在教会里出现是 绝对不行的。
两、三天的同出同人,似乎——两人又接近了许 多,虽无以前的亲密,但比在香港时的冷淡、陌生要好 得太多、太多了。
临去波士顿的前一晚,他们心中不约而同地泛起对纽约、对对方的依依之情,的确,纽约对他们来说实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六年前如此,六年后的今日仍然如此。
「我们——出去吃晚饭,好吗?」蕙心先提出来。
「好。你想去哪里?」他凝望着她。「唐人街?」
「不了,那儿千篇一律的食物我巳吃腻了。」她摇头沉思。「我们想个特别的。」
「特别的?你喜欢什幺?」他问。
她想一想,很妩媚的一个女孩子表情,韵味十足。
「我记得六年前你讲过,你在新泽西州有幢房子,还开玩笑说里面住了个金发情妇。」她说:「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不好?要开多久的车子才能到?」
「一小时左右。」他点点头。「那幢房子现在巳不属于我,我送给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