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申请信?」她真的呆住了,不因为那厚厚的一叠信,而是——他说的「一整天节目」就是打字?
「你会打字,帮帮忙,朋友嘛!」他自说自话的笑。「我早知道你乐意助人的,是不是?」
「你这狡猾的狐狸!」她也笑了,打字啊!谁想得到呢?一天的节目!
「别骂!别骂!」他赔小心的坐在一边。 「打完信我们出去吃饭,然后看电影,再到我的‘私人观光区’拍照,捕捉黄昏时的美丽,然后上夜总会去晚餐,看表演兼跳舞,这节目你满不满意?」
「若是打字的酬劳,太多了,」她眼中凝聚了更多笑意。「若是你编排的节目——你还能更俗一点吗?」
蓦然,他的脸红了,一直红到耳根。
「我原是个俗气的人,你——曾经以为我不俗吗?」他自嘲的问。
天气阴阴沉沉的像就要下雨,从昨夜开始,气温就直线下降,中午听天气报告说只有八度,雅之裹紧了身上那件「功夫热」的棉袄,仍旧觉得寒风刺骨。
她真后悔在这种天气里跑到老远的北门口邮政总局来拿邮包,其实明知邮包里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她前一阵写信回家时要父亲寄的几个银制的「幸运骨」小饰物,那是女同学托她买的;还有一个和亦凡大门口挂的相同的贝壳风铃灯。如果为了走这一趟而伤风感冒的话,就实在太冤枉了。
雨已经没头没脑的淋下来,又冷又湿,那是雅之最怕的情况,她站在邮局外的公车站前,懊恼极了,明知会下雨,穿什么长棉裙呢?才刚付了「昂贵」的干洗钱拿回来,这么在湿漉漉的马路上一拖一走,岂不变成了抹桌布?明天干洗店的老板娘看见她一定会眉开眼笑了。
很心急,偏偏每班车又都挤得要命,这一阵冷雨把所有人都赶上公共汽车了。雅之叹了一口气,忍痛坐一次计程车吧,左右张望一阵,竟连一部空车都没有,她今天真是出门不利了。
不想再站在这交叉路口喝西北风,她决定往博爱路那个方向走,运气好或能碰上一部空车。说走就走,挟好小邮包,微微拎起长棉裙,先奔过这一小段没有屋檐的街道再说。穿长裙实在不适合奔跑,尤其是厚厚重重的棉裙,她狼狈得一塌糊涂,头发淋湿了,棉裙上也沾了一大片泥水渍。
罢了,罢了,先护着头发别着凉,棉裙由它去吧!命中注定它要变成抹桌布,也是没办法的事;索性潇洒一次,任它在湿马路上拖吧!以前不是有个以招摇出名的女明星故意穿了件毛皮长大衣在雪地上拖着走,把欧洲许多洋男人唬得目瞪口呆的吗?雅之拖着棉裙也能唬倒人?
走完整一条博爱路也没叫到计程车,好在除了过一个十字路口之外全是有屋檐的,但已半湿的头发,也很够瞧的了,如果不伤风,起码也会令她头痛一整天。站定在「功学社」门口,这儿是最热闹、最拥挤的地方,叫到车的机会也大些吧?
等了十分钟,计程车偏偏和她作对,经过的全部都有人,看样子除非她走路,或是到公共汽车站去,她是回不了家的!
她气馁的靠在石柱上,望着街道,望着行人,望着不是空车的计程车。望着毫不妥协的雨,她真是一筹莫展。第一,她不能走路回去,太远,雨也太大;第二,她也不愿往回走到火车站去。她只能这么无可奈何的等着,等着一辆空车,一个好心的司机停车在她面前。
星期六,行人却不多——可能都在车上,也可能躲在温暖的家里。她原也该在家里,在温暖的床上,谁叫她要急着领回「和亦凡一模一样的」那盏贝壳灯呢?该她受罪!
啊!星期六,亦凡会来找她吗?
想到亦凡,心头涌上一阵莫名其妙的情绪。自从上次她湿着头发被他带回他家之后,整整四个星期没见过他的面,没听见过他的任何消息,他这个大忙人,忙着和女孩子约会?忙着申请美国的大学?忙着摄影?忙着完成他厨房的装修?或是忙功课?不论他忙什么,总不该——不该四个星期,整整一个月不照面、没消息,他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
雅之依然靠在石柱上,经过的依然没有空车。亦凡是朋友,至少雅之心中这么认为,不但是朋友,而且是和其他同学、朋友不同的「特殊朋友」,他们是「纯友谊」的,他这么说过,但——他竟不再出现,好像整个斯亦凡已经突然间消失了一样。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雅之等待过、盼望过,希望他突然出现,希望他来到她面前。与他共处,那是快乐和满足的,就好像在马尼拉的家中和亲朋共处一样,只是——他不再出现,非常失望!
盼望一样东西而盼不到一定会失望的,除非无欲无求,否则只能忍受失望的侵蚀。雅之是个乐观而坚强的人,也够开朗,她盼望了四个星期,情绪从高降到低,今天出门时,她已完全放弃对他的盼望。他不会再来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有太多的事要做,太多的女孩子要应付,怎么会再记起她呢?她不是他的‘女’朋友,只是朋友,她——原不该对他存有希望的!
望着手中的邮包,她笑起来,实在莫名其妙,为什么一定要父亲寄一个和亦凡一模一样的贝壳风铃灯呢?这是毫无意义而且幼稚的,一模一样又如何?她希望他惊喜?他已不再来!
又一辆坐着人的计程车驰过,她摇摇头,运气实在太坏,没理由一部空车也不来啊?站直一些,或者——勉为其难的走回火车站吧?就在这个时候,南洋百货公司那边走过来一个熟悉的人——熟悉?!刚站直的雅之呆住了,的确是熟悉的人,才在想不会再出现的亦凡竟大步朝她这边走过来,他手上撑着一把大黑伞,伞下遮着一个非常漂亮、非常时髦的女孩子!
雅之心中有一秒钟的犹豫,她该转身去躲开他,或是大方的和他打招呼?还没作出决定,亦凡已经看见了她,他似乎意外的眨眨眼,然后展开一抹很自然也很普通的微笑。
「嗨,何雅之。」他点点头,雨伞依然遮在那光芒四射的女孩子身上。「等人吗?」
雅之不置可否的淡淡一笑,也不出声,看着他们大步走开了。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 「嗨,何雅之,等人吗?」生疏冷漠得一如对校园中不熟悉的女同学。他不记得他们曾有的愉快共处时光?他忘了他们的纯友谊?男孩子真是难以了解的动物,而且令人心冷!
她摸摸湿头发,又看一眼沾满泥点的棉裙脚,她让他看见了最狼狈的样子,真是不值,今天真是倒霉透了,拿什么鬼邮包呢?谁稀罕什么贝壳风铃灯呢?真想就这么扔掉那装灯的盒子。意外的,一辆空计程车停在她面前,是一个好心的司机吧?
她跳上车,说了地址,长长的透一口气,靠在椅背上。她淋着雨的喝了半天西北风,等了一世纪的计程车,原来只为碰到斯亦凡和他漂亮时髦的女朋友,这若是天意,未免太不近人情吧?
从司机座前的望后镜中看见自己,果然狼狈,雅之摇摇头,笑起来。莫名其妙的是她自己,碰不碰到斯亦凡又有什么不同?就算他们友谊仍存,也不过到此为止了,她根本不想交男友,他也一样,她何必小心眼呢?再狼狈、再难看,又有什么关系?
计程车开得飞快,车窗外一片雨水迷蒙。许多人都说台北的计程车又快又乱,她倒不怎么觉得,马尼拉的计程车司机才是标准的横冲直撞飞车党,比起台北来,台北的还算得上斯文呢!
胡思乱想一阵,计程车已停在她的宿舍门外,她第一次觉得宿舍竟这么温暖可爱。付了车钱,跳下车,她又看见了此时此地不该出现的一个人——斯亦凡!
「嗨,斯亦凡,」她完全学着他刚才的口吻、语气。「等人吗?」
他似笑非笑的倚在大门上,手中还是握着一把大黑伞,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是啊!」他笑得可恶。 「你又穿这条好看的怪棉裙了!」
「一点也不怪!」她掠掠头发,心里非常轻松。「当然,不能算时髦!」
「时髦是什么?」他挤挤眼。「古灵精怪?」
她心中有些后悔这么说,怎么提起时髦呢?她可是在暗示他刚才的那个女朋友?她真小心眼儿,这算什么呢?
「你继续等人吧,」她努力保持自然的微微一笑。「我得吹干头发,换一套干衣服!」
「慢着,快点吹,快点换衣服,我就在这等你!」他说。说得理所当然。
她皱皱眉,就在这儿等她?什么意思?她完全没有跟他出去的念头,今天以前她还在希望他出现,而今天,她已放弃希望——她原也不必对他抱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