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坏人呢?」他打趣着。
「我会想个办法帮他变好,」她一本正经的。「如果没办法,我会走开,不理会那种人!」
他没出声。他有个感觉,即使真正坏透了的人遇到之颖这幺纯的女孩子,伯也不会使坏心吧!
他们就那幺沉默的、安静的、悠闲的走向小径。月光轻柔的洒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四周、他们头顶脚下都是一层朦胧的银辉,像踏月而行。有人说善良的人们是天上的天使所变!他们是天上最可爱的一对天使,是上帝最宠爱的!
一辆公路局车在小径口上的站牌下停下来,一对年轻人跳下来。远远的看不真切,女的似乎是爱莲,男的是——韦皓?!怎幺会是韦皓?韦皓怎幺会和爱莲在一起?韦皓不是之颖的朋友?
之颖心中震惊,下意识的停下脚步,眼睁睁的望住他们。他们是偶然相遇,是吧?韦皓是好心的送爱莲回家,对吗?他们不是约好的,他们不是——
韦皓握着爱莲的手,两人凝眸相视,无限情意的站在灯柱下。爱莲的脸那幺美,那幺柔和,像一朵又美又柔的云雾,软绵绵的,令男孩掉下去再也爬不起来。韦皓的脸色——天!多幺陌生的神色?之颖从来没见过,十多年来一次也没有。他那幺专注的凝视爱莲,他的眼光那幺恳切,那幺深情,他的世界中只能容纳下爱莲,他甚至看不见在公路上那十多年的女朋友之颖。
他们就那幺手握着手凝眸而立,任何人都会说是很美的一个镜头,毕竟,英挺的韦皓和柔美的爱莲是那幺相配,当然,得除了之颖!之颖说不出心里的感觉,她觉得麻木,觉得冰冷,觉得愤怒。天下最可卑的事莫过于感情的欺骗,韦皓背叛了她,爱莲出卖了她——或者是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而他们却是她唯一最接近的朋友,怎能不愤怒?怎能不麻木?怎能不冰冷?
以哲发现了之颖突然之间的改变,是因为前面灯柱下的年轻情侣?纯良的之颖眼中竟也有一抹要毁灭全世界的光芒,她的手变得又冷又硬,她感觉得到——他牵着她的手。她正捏紧拳头。前面的年轻人是谁?
另一辆回台北的公路局车从天母开来,韦皓迅速的吻一吻爱莲的面颊,跳上车绝尘而去。灯柱下的爱莲依依不舍的张望着,直到汽车消失在黑暗的公路尽头,才慢慢的沿着小径回家!
这就是爱莲近来说不在家的原因?这就是韦皓借口用功而疏远的秘密?怎样的朋友?怎样青梅竹马的伴侣?之颖的心好冷、好冷,她咬咬牙,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哭得像个孩子,任性又放肆,她的声音很大,咬着一只手指,不停的抽搐。这突来的变化可吓坏了以哲,他没有面对哭泣女孩子的经验,该怎幺办?
他揽住之颖的肩,让她靠在他怀里,一边不停的轻拍着她的背脊。
「别哭,别哭,」他努力逗笑她。「天上没有乌云,怎幺突然下雨的呢?」
之颖不理会他,靠在他怀里哭了个够,哭湿了他胸前的衣服。好在,她哭得突然;停得也突然,她抬起头,眨眨泪水冲洗过格外晶莹的黑眸,不哭了!
「手帕!」她向他伸出右手。
他从裤袋掏出一条手帕来,交到她手里,她可不客气的鼻涕眼泪乱擦一通,然后又还给他。
「怎幺回事?吹的是无定向风吗?」他打趣着。
「我什幺都可以忍耐,除了欺骗!」她气呼呼的。
「谁欺骗了你?那两个——」他忽然有所悟,怕她难堪,不再说下去。
「是韦皓和文爱莲!」她瘪瘪嘴,又想哭了。
他考虑一下,这件事不可以妄加评论,他是局外人,对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
「你——预备怎幺做?」他问,很关切的。刚才的镜头,谁都看得出爱莲和韦皓互相有情。
「骂他们一顿,然后——再也不见他们!」她说。
「之颖,我有一句话,」他扶着她的肩,认真的。眼中跳动的那丝不羁之色被诚挚所代替。「想一想,再决定该怎幺做,好吗?」
「我鄙视欺骗的人!」她任性的摔摔头。
「或者——他们有原因,有苦衷,」他说:「我不是帮他们,我为你好!」
「那——我该怎幺做?」她眨眨眼,小女孩眼中有了落寞和失意,看得令人心痛。
「冷静几天,不提也不问,」他想一想。「他们是你的朋友,给他们一个证实不是欺骗的机会!」
「会——不是欺骗?」她怔怔的。
「回家好好睡,过两天你可能就会知道!」他拥着她走向小径。「你想想,韦皓若看见我们,可会误会?」
她转头看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以哲是好朋友,他会在黑暗中带她走正确的路!
她决定等几天,或者,真不是欺骗?会吗?
之颖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整整一天,她装得若无其事的面对韦皓——那是很困难、很痛苦的一件事,她从来不会「假装」,她第一次知道,人,有时免不了要勉强自己做一些不愿做的事。韦皓也很沉默,他像做了亏心事般的不敢正视之颖,他不是坏男孩,坏男孩会毫不在乎这些。
放学时,他们像往常一般在火车站分手。活泼的韦皓默默的低着头走向零东车站,他也痛苦、也矛盾,是吗?他为什幺不说出来?之颖绝不是那种小器得死不放手的女孩,韦皓该知道的!
她跳上脚踏车慢慢骑着回家。
爱莲又不在,当然是跟韦皓约会了。之颖不明白,他们这幺做,良心会平安吗?之颖看看丁家深锁的大门,提着吉他走向施家别墅后的山坡上。
她闷闷的坐在草地上,什幺心情也没有。她不能说「爱」韦皓,她这幺年轻,二十岁,并不真正懂得爱情。但是,她和韦皓有十多年的感情,她一向珍视这份感情!
她很失意,昨天以前的好心情已随风而逝,她还能变回那个快乐的之颖?那个专门帮助别人的忘忧草?她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竟欺骗了她!她伤心——
坐了一阵,她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着那一首《午夜吉他》,伤感的、沉郁的吉他声代表她的心情,她今天真的不快乐!
她忽然记起来,爱莲说过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失恋人在午夜相遇,伤感的吉他拉近了他们,他们终于互相鼓励再振作起来。失恋?她可有失恋的感觉?不,当然没有,她怎能算失恋呢?她和韦皓从未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肉麻话,他们只是好朋友,算什幺失恋?而且,她也从不以为爱上韦皓,爱,不是这幺简单的,是吗?她为什幺这样不快乐呢?
只是为了欺骗?她不明白!她继续弹着《午夜吉他》,直到疲倦了。放下吉他,她靠在一株大树上发呆,下意识的咬着手指—一她常常这幺不自觉的咬手指,她不是个有心事的女孩,咬什幺手指呢?她脸上神情落寞。
山坡下有人走上来,她懒得去看,之颖今天要休息,谁都不见,谁都不理!
上来的男孩子站在她面前,一条米色LEVI'S便裤,一双米色麂皮便鞋,潇洒得令人忍不住开心起来。她抬起头,遇见一对含笑、了解而又有些不羁的眸子,一件米色圆领运动衫使他容光焕发,是不像医生的医生!
「你来了?这幺早?」她看看还未变黑的天,懒洋洋的。
「忘了今晚的电影?」他眨眨眼睛。
「电影?加拿大国家拍的艺术短片?」她跳起来,高兴一点。「现在去?」
「陪我到中山北路吃一餐意大利通心粉,行吧!」他拉起她的手。「总比在这里咬手指发呆要好!」
「又看电影,又吃晚餐,」她皱皱鼻子。「很想去,可是有点累!」
「跟我去了就会忘记累!」他不由分说的拖着她走。
「我还得留个字条给妈妈!」她跟着他跑下山。
「不要换衣服、化妆吗?」他故意的。
「肉麻!」她终于笑起来,像阴霾的天空忽然露出阳光。
放好吉他,留下字条,她拍拍手,就这幺随他去了。身上仍然是那套学校穿回来的牛仔裤和运动衫。或者,爱穿牛仔裤的人特别容易合得来吧!像他们。
小径转弯处一辆出租车缓缓驶进来,之颖张望一下,是度蜜月的施薇亚回来了,她向薇亚挥挥手,跳跳蹦蹦的走上公路。
「绿洲」的意大利通心粉并不最好,小小的餐厅里情调不错。小方格纯欧洲风味的台布,桌上有个稻草包住的大肚酒瓶,里面点的是蜡烛。
「应该有一小队拉提琴、手风琴的乐队。」之颖小声说:「还有一个人站在我们背后唱歌!」
「那样子我担保你吃不下饭!」他笑。
侍者对这一对穿牛仔裤的年轻人倒不敢怠慢。虽说这个时代只敬罗衣不敬人,但气质好的人也令人另眼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