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秦佳儿,他沉默了。
他该去看看佳儿,无论如何该去。
秦佳儿——唉,好吧。驾着璞玉的九一一风驰电掣的到了她家门口。赤柱滩旁的小洋房仍旧,那老工人四姐的笑容也没有变。
「庄少爷。」四姐喜不自胜,好像司烈是来找她的。「小姐刚回来,你请坐——」
司烈还没坐下,佳儿已从里面冲出来,一把紧紧的拥住了他。
「你终于肯回来了。」她叫。
秦佳儿,二十八岁。哈佛的MBA,中环最出色的女强人,掌握着一间跨国银行每年数以美金亿计的生意。精明能干,美丽强悍,在商场上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在情场上高傲冷酷目无余子,却是庄司烈身边的不贰之臣,从十四岁见到他就发誓俘掳他,直到目前仍在尽最大的努力。
「家总是要回的。」司烈轻轻推开佳儿,不冷也不热,保持着风度。
「肯承认香港是家了吗?」她开心的挽着他的手,眼睛不停的在他脸上巡视。
「在朋友的地方就是家。」他在阳台上望一望。「赤柱沙滩越来越美丽了。」
「只赞沙滩,人呢?」她完全不像平日办公室中的秦佳儿。
他从头到脚打量她一次。
「无懈可击,永远的秦佳儿。」他说。
「完全感觉不到诚意。」她并不真恼。「又开了谁的汽车来。」
「璞玉。」
「为甚么不带她一起来?」对璞玉,佳儿永不妒忌。她知司烈当她如妹。
「我还有其他事做。」
「董恺令?」她的脸色微变。
「我替她送照片去。」他淡淡的。
「没有你的照片她就不能写生?作画?你全世界风尘仆仆的是为她?」她不以为然。
「为生活。」他笑起来。「要不然哪能这么安闲自在的陪你?」
「今夜不走?」她挑战的味道极浓。
「你引狼入室,必然后悔。」他说。
四姐为他做了他最爱的佳看。佳儿为他选了最爱的音乐,动用了她轻易绝不示人的江西细瓷餐具,还亲手为他切了水果,捧出餐后酒,她对他的感情心意任是白痴也看得出。他呢,始终不冷不热,不愠不火。
「你累,是吗?」见他不语她柔声问。
「啊——不,我在想明天该做些甚么事。」他拍拍沙发扶手。「刚回来,脑子里很乱。」
「可要我帮你?我有大假。」
「好好的做你的女强人,让我引以为傲。」他言不由衷。「我的事别人帮不了。」
「为甚么总拒人千里之外?」
「或者有一天用得着你。」他眨眨眼,半开玩笑。「希望那时你说Yes。」
她立刻喜形于色,什么埋怨都没有了。
到那天她自然会说Yes,那是她从十四岁就开始等待的、盼望的。就是这个男人,庄司烈,她的选择决不会错。
「你会在香港逗留多久?」佳儿关心问。
几乎每人都问同一问题,他的答案从不一样,绝对因人而异。
「不一定,看灵感。」他指指脑袋。「也许一两个月,也许明天。」
「还不想安定下来?」她认真的望着他。
他望着她半响,心中不知在想甚么。
他喜欢佳儿,这是肯定的。这张充满性格美丽的端正脸上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太多对他的深情,但是他——他无法解释自己的心,自己的感情,他还不能为她安定下来。
「我怀疑自己能否安定下来。」他笑。「我怕一定下来我的血会凝结,我的骨头会硬化,我的脑子会僵,我的——」
「你的心呢?我只问你的心。」她盯着他不放,这是她唯一关心的事。
「恐怕会麻木。」他说。
是真话,她也知道。
「我不逼你,我会等。」她吸一口气。
「别傻,我不曾给你允诺,」他立刻说:「别为我做任何事。」
「我为你而不做任何事。」她笑。「我等。」
「你不觉得不公平?等,好遥远,好渺茫的,还不保证有结果。」他也望着她。「你不必这么做。」
「除非你让我看到事实,否则我不死心。」她不介意的笑。
「非常不时代女性的行为。」
「谁理会甚么时代女性,」她为他添酒。「只要你出声,我立刻提起行李跟你走。」
「你那跨国女强人呢?」
「让别人做吧,」她洒脱的挥一挥手。「人各有志。」
「你的‘志’非常没出息。」
「谁要有出息了,」她双手环住他的腰。「我只要跟着你。」
他轻轻拍拍她的肩,不出声也不置可否。
「我回去了。」他说。
她眉心微蹙。她留不住他,是不是?无论她怎么说,怎么做都留不住他,他从来不曾留在她家。她甚至比不上一些凡花俗草,一些莫名其妙的女人。
「十一点,」佳儿看看表,不表露心中失望。「为甚么总像灰姑娘般十一点就是时限?」
「因为你是佳儿。」
「有甚么不同?」她斜睨着他。
「我尊重你。」他轻轻在她耳边。
她的脸一下子大红,他说得太露骨。
「明天能见到你吗?」
「我给你电话。」他拿起外套欲走。
「你跟每一个女人说这句话,太敷衍了。」
他呆怔一下,拍拍她的手。
「我会在你下班之前给你电话。」他说得认真很多。「一定。」
他在她脸颊上轻吻,大步而去。
似乎没有女人抓得住他的心,除了董恺令。但董恺令和他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不属放他的女朋友行列,她不能被拿来比较。
或者说,目前他不急切要爱情。不不,也不是这样。爱情可遇不可求,他大概没遇到一个比摄影更令他发狂的女人吧。
回浅水湾的公寓,看一阵杂志就休息。
他是很正常、很「干净」的男人。这干净也包括一切嗜好、行为。他不会呼朋引伴的喝酒狂欢,他不出去「泡」,不招惹陌生女人。他循着自己的轨迹做一切事。
又是淡淡的檀香味清幽缭绕,周遭迷蒙。
长型紫檀八仙桌上是齐全的各色供果,鲜花,清香一束。
墙上挂着一幅相,男人。迷蒙中看不真切,只觉很年轻。
房子不大,两面有窗,迷蒙光线是从微开的深紫色丝绒帘中透进来。正对着八仙供桌是一扇门,房门紧闭。一张精致古雅的紫檀木屏风摆在门边,仿佛在守候甚么。一切是静止的,静温中只有檀香的烟雾袅袅。
紧掩的房门「呀」然而开,一双纤细的手捧着一个银碟,上面放着象牙色的细瓷碗,碗上冒着热气。然后,—只脚迈了进来,一只女人纤细的脚——
司烈睁开眼睛,一下子就十分清醒了。
在同样的梦中,他又看见一只脚,一只女人的脚。比在飞机上的那次又多看了些东西。
他有丝莫名兴奋。
这梦虽是「活」的,进展却很慢,往往要很久很久才会加添一些甚么。这次才隔了几天,真的,只是几天,他又看见了女人脚。
但是,这是个甚么梦呢?代表着甚么?梦中展示的一切和他有甚么关系呢?为甚么他一懂事就有这样的梦?
他看过很多书,最有可能,也最可以被接纳的是「前生的记忆」。
梦是前生的记忆?谁也不能证实,然也没有甚么证据可推翻。人生里面不能明白的事实在太多了,梦就是其一。
既然他已拥有这个特别的梦,对他也没甚么大影响——顶多忍不住好奇,那么,就让它慢慢展现吧。
他是相信科学的。
若真是前生的记忆这么玄妙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他但愿能找到科学上的依据。梦,会是生命的一部分?会是一个启示?一个预兆?
四天之后,司烈把九一一送回璞玉那儿。她正在家中的工作室中忙碌。
「我在学做陶器。」璞玉穿一条牛仔短裤、一件又宽又大的白衬衫,十足《人鬼情未了》女主角的扮相。
「其实你甚么都不必学,只要保持你的恒心,就做任何事都成功。」他打趣。
「不许取笑我,我不一定样样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她叫着。「至少我几年来一直为你好好的照顾了你的家。」
「为这件事正要请你出去大吃一餐。」
「啊。等我。」她跳起来,一面把那些末成形的陶胚放在一边。「等我十分钟。」
十分钟她果然从寝室出来,换了牛仔裤,换了件白衬衫,她不但冲凉还洗头,半湿的长发全拢在脑后,极潇洒。
「走得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司烈很自然的挽着她。
他从未把她当大人,甚至没当她是「女」人。认识她时她小,而且很男孩子气,他们之间就这样称兄道妹的交往到如了。
「你信不信有前世今生来生这回事?」他突然这么问。
「哦——很意外你这么说,」璞玉耸耸肩。「宗教问题吗?」
「不——」他把自己那个「梦」的话咽下来,不值得大惊小怪。「你爱做梦吗?」
「除非我玩得太颠,我是个无梦之人,」她坦朗真挚。「我不爱想太多事,我不钻牛角尖。人家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