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是缘分已到,却没有及时抓住,白白蹉跎青春。”亚梅叹口气说:“因此,我下定决心要化被动为主动,不再枯等白马王子由天上掉下来。我已经拟定了两年计划,要去参加婚友社,上上扮演红娘的节目,来个南北大会审,做地毯式的搜索,我发誓在满三十岁生日前把自己嫁出去……喂!你笑什么?”
“笑你的色胆包天!”孟茵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哪有女人为了嫁人猴急成这种样?好丢脸呀!”
“你也别五十步笑百步了!”洪亚梅反击说:“你以为你才二十四就狂了吗?告诉你,青春岁月就像一弹指,还没看清楚,就咻地一下不见了!到时,你成了老处女,小心你那爱面子的妈会把你拎着沿街叫卖,那才丢脸哩!”
“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去上红娘节目。”孟茵说:“想想看,亲友和学生们不把这糗事当作笑话传颂一百年才怪,我还想安安静静的过一辈子呢!”
“我才管不了这么多。”洪亚梅耸耸肩说:“怎么样?支持我吧?我失去试试,不成功就算当炮灰;若是成了,也等于替你铺了一条康庄大道。”
“我是会替你加油打气啦!但千万别拖我下水。我们谢家家教严格,我可不想在祠堂里跪上三天三夜。”孟茵忙不迭地说。
“少来了,都什么时代了,还讲这一套。别人不懂,我却很清楚你是“惦惦吃三碗公”的那种闷骚性格。”洪亚梅故意损她,“喂!今天晚上去赶场电影好不好?搞不好会有艳遇哟!”
“要等艳遇,你更该单独一个人去,才能故作寂寞状。”孟茵躲过洪亚梅伸过来的尖指甲,笑着说:“开你玩笑的啦!今晚不行,我老爸和弟弟不在,我得回去陪我妈,怕她无聊。”
“你都那么大了,她还这么霸着你。”洪亚梅不以为然的说:“在这时代,像你这样听话的女儿大概都快绝迹罗!”
“不和你闲扯,我得走了!”孟茵背起皮包说。
初春季节,人行道上的树都发了芽,一颗颗新绿,缀着生命的气息,没多久,就会有一朵朵盛开的花了。
孟茵不快不慢地走着,心里一直想着洪亚梅那句“听话的女儿”的评语。可不是嘛!连教书的地点都选在她家可以步行的范围内,不像她的同学朋友,一上大学后,就展翅欲飞,希望飞得远远的,不要回头。
她也曾分析过自己,与其说是天性,不如说是学习的结果。因为她有一个叛逆的姐姐,自幼老和妈妈冲撞,打骂是家常便饭。
孟茵生为老二,眼睛看,手脚就学,知道乖巧功课好,就可以远离暴风圈。如此日积月累下来,孟茵就“不小心”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女孩,谢家众堂姐妹中的好楷模,自然也是母亲最引以为傲的掌上明珠。
其实,她有时候还真羡慕姐姐孟茹,没有那些绑手绑脚的规矩,似乎比她活得更热闹、更自由。
而她呢?恐怕连婚姻,都要成为母亲导演的一出戏了。
☆ ☆ ☆
益茵一进家们,就闻到香喷喷的饭菜味,这就是她的母亲惠音,没有一日怠忽职守,是那种住进医院,也可能会偷溜回家煮三餐的强悍女人。
“回来啦!桌上有猪心汤,是给你补的,趁热快喝了吧!”惠音一听到开锁的声音,就早早地等在门口,并递给她一封航空信。
孟茵拿过来一看,是从美国俄亥俄州奇来的,她故意往旁边一放,避开母亲锐利的眼神。事实上,她也不是那么急着拆阅。
“今天学校还好吧?”惠音跟在她后头问。
“很好,我教的几个班,英文抽考排到一、二、三名,校长还特别夸我呢!”孟茵向来只捡好的说,她才不敢说有家长追到学校来,更不敢提洪亚梅替她编出一个黑道未婚夫的事来,免得老妈听了晚上的失眠。
惠音极满意地看着孟茵,她身材纤细均匀,一张嫩白的瓜子脸上有着水秀的眸子和樱桃小嘴,活脱脱是年轻时有美人之称的自己。更好的是,这女儿还遗传了丈夫优秀的头脑,每个表现都让她这个做母亲的觉得牺牲有代价。
她的日子算是午后黄昏了,想想她瞎忙的一生,最大的长进,就是以小贩之女,嫁入有些家底的谢家,结果谢家媳妇的碗并不好端,在大家族的人多嘴杂中,她差点没被那些勾心斗角的姑嫂压死。
论娘家和嫁妆,她是没法和人比,但她偏偏就生养出两个上了第一志愿大学的孩子,至于孟茹念私立大学,算是差强人意,让那些孩子混补习班或蒙个烂专科念的亲戚们瞪红了双眼。
哼!事实证明,她钟惠音肚皮里的种就是好!而且,她的计划还没完呢!老三孟豪是男孩,自然要栽培他成为谢家第一个留美博士,而最像自己的孟茵,最起码也要有个博士夫人做做。
她愈想愈觉得兴奋,把那封被留在客厅桌上的航空信,又拿到孟茵面前说:“黄维中的信你不看吗?这孩子倒挺有心的,你有没有给他回信?你告诉他托福考过的事了吗?”
黄维中是父亲同事的儿子,在俄亥俄州的一所大学念博士班。去年暑假回国探亲时,孟茵硬是被架去和他吃了一顿饭,然后约了几次会,两人就一直维持通信的关系。
“怎么样?你们提到申请学校的事了吗?”惠音见女儿不答,于是沈不住气地问。
“妈,我又还没有决定要出国。”盂茵喝一口汤说。
“为什么不去?你样样都跑第一,这回当个谢家的第一个女硕士也不错呀!”惠音急急地说:“而且,维中这孩子很不错,有他在美国照顾你,我也放心。”
“我一过去,不就表示要嫁给他了?”孟茵说。
“嫁给他有什么不好?留美的准博士,多少人抢着要呀!”惠音说:“你呀!人是聪明乖巧,但有时就是反应慢,做人不够机伶,有好机会也不懂得把握。”
“妈,我还年轻,还不想结婚嘛!”孟茵有些不耐的说。
“都二十四了,还叫年轻?”惠音不赞同的摇摇头,“我敢保证,你再也找不到像维中这么好的对象了,小心以后石头愈捡愈小,到时挑到一个卖龙眼的,就别回娘家来哭诉。”
“妈,你急着要我嫁,是不是要和大伯母比苗头呀?”孟茵为了缓和气氛,开玩笑地说。
“怎能不比呢?你看看孟华,一个家专生,就有本事捞到博士嫁,她的条件哪有你们姐妹好?每次看到你大伯母那股得意劲儿,我心里就有气。”惠音恨恨地说:“你姐姐以堂堂的大学生,去嫁一个五专生,到现在都还是家族中的笑柄。你没听她们说吗?什么“女孩子读得再高有什么用?嫁人最重要”,这就是要当面给我难堪嘛!”
“妈,你太敏感了啦!”孟茵安抚她的情绪说:“现在姐夫不是很好吗?公司派他到德州设厂,好歹也是个大厂长呀!”
“好什么?孟茹若听我的,会嫁得更风光!”惠音顿了一下又说:“幸好妈还有你。哼!孟华丈夫的那个博士,不过是土产的,你的更好,是喝过洋墨水、天下无敌的。孟茵,你可不能让妈失望呀!”
孟茵一向服从母亲的命令,叫她往东便往东,叫她往西便往西,但这并不表示她没有自己的意见,只是母亲至今为她所设定的方向,完全是为她好,她没有反抗的必要。
而且,自幼看了太多母亲在谢家所受的委屈,因此,若有什么能让母亲高兴的,她必会尽力而为。她可以说是那种比较孝顺贴心的女儿,只是,结婚的目的若大半是为了讨母亲欢心,又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其实,由客观的条件来看,黄维中是个很不错的丈夫人选,他的外表端正斯文,说话有条有理,很有目标远见。最重要的是,他对孟茵的印象极佳,回美后的第一封信里就坦白的说,他在台湾曾走马看花式的相了不少女孩,牛排吃到撑,竟在临行前才认识了她。
我一直怪我爸妈没有早安排你,害我浪费那么多时间。七天,短短的七天,胜过我整个暑假……不!应该说胜过我所有的空白岁月!你知道吗?在情字这条路上,我本已没什么奢望,但在见到你以后,又燃起我热切的期待……
黄维中曾在信中如此写着。
盂茵看到这一段,吓得把信一丢。七天,才七天耶!他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对他是圆是扁还不太清楚,而且,一送上飞机后,就印象模糊了,他怎能隔着一片汪洋大海说他对她有感情呢?
偏偏黄、谢两家人都很看好他们这段缘分,双方的母亲都说没见过那么漂亮相配的一对,让黄维中更是名正言顺地催她到俄亥俄州去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