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老天,他真是令女人神魂颠倒!五官突出,浓眉大眼,身形魁梧,在每一方面都是个大人物。
从一开始,蓝媚笛就很有自知之明,只要当他三年情妇就捞够本了。虽然传开元正则身边的女人从没断过,最长的记录是九个月,但她又自信好歹当过两年明星,容貌艳美,身材一流,又有些知名度,最少能吸引住他三年。
而今,才一年,他便提出分手。
“你怎么这么自私、这么无情?”蓝媚笛作出伤心的姿态,接着道:“想想我们在一切的日子多么美好,我相信我带给你许多其他女人不能带给你的快乐,使你贫乏无味的婚姻生活变得多彩多姿……”
元正则除了撇撇嘴,一脸嘲弄之外,没有其他反应。
跟他在一起的女人,每一个都自以为带给他莫大的快乐,需索无度的向他要珠宝、要名车、要房子或公寓,他向来慷慨,评估这个女人的价值而施舍,蓝媚笛称得上手腕厉害,捞得最多,但也就到此为止。
她看他迟迟没有答话,就向他走了过去。他靠在一张华丽的法国椅子,神情十分冷傲,同时也迷人到极点。 光看她对于布置房间的品位,已失去使他迷恋的本钱了。
“正则,我相信你对我是有感情的。”她的目光含媚,鲜红的嘴唇挑逗似的噘着,表现出她最野艳的一面。“人家都说,你不跟同一个女人保持长久的关系,是因为你怕爱上女人。如今你想和我脱离关系,不就是你已对我动心,怕自己会爱上我吗?”
元正则笑了,他很少笑,所以他的笑容看起来总好像在讽刺什么似的。
“你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明知故问吗?众所周知,我是你的女人。”
“错了。你只是我的床伴,偶尔吊在我臂弯上的交际花,你卖、我买,纯粹是交易行为,不要自个儿往脸上贴金,太不识相。”
“你……”
蓝媚笛咬紧牙关,内心有一股冲动,要他去死,要他滚蛋。
可是贪婪机伶的本性却告诉她,得罪这个男人,得罪有名的黑豹子,非但拿不到分手费,连这圈子都待不下去。
她不希望、也不敢惹这个既吸引她,又能抬高她身价的男人,即使有一万个不甘心,也只有暗自饮恨,独自疗伤。
黑豹一旦动了凶性,吃人可是不吐骨头。
“正则,”她伤心的唤着,嘴角向下撇,一副要落泪的模样。“没想到你的心肠这么狠,早知不能和我常相厮守,就不要让我爱上你,你知道,我一直在爱着你啊!今天你突然说要分手,教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嘛!”
元正则冷冷地笑起来,他黑亮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一切,情绪丝毫不受影响。
“以前没有我,你一样过得很好。”
“那不同,未尝过天堂滋味的人自然不向往天堂,而这一年来我已习惯有你,噢,正则,你叫我如何忍受没有你的日子啊!”
“我开始不耐烦了,媚笛。”他揶揄地牵动嘴角,显然把她的伪装做作都看透了。“甜言蜜语对我发生不了作用,眼泪更打动不了我,你这样子只会惹烦我。”女人口中的情爱,根本激不起他任何反应,只感到可笑。
她不安地扭动一下身躯,希望他注意到她薄纱衣裙下的姣好体态,这可是让绝大多数男人垂涎欲滴的一***宝。
他还是冷笑。“你心里清楚得很,凭你的美貌和手腕,要再找一个替你负担生活费的男人,根本不困难,当然,要找到像我这样慷慨的男人是不可能,但只要你不太贪心,依然可以过着坐享其成的生活。”
“你明明知道我贪图的不只是你的财势……”
“够了。如果有什么是教我痛恨的,那就是谎言。”
她看见他满脸尽是轻视的表情,觉得他似乎要把她给踩在脚下,而她根本不可能反抗他,甚至还依顺的舔他的脚趾头。
这世上怎会有这种男人?能够教女人抛却尊严,一心一意只想讨好他,付出所有只求换取他的一丝怜惜。只因他英俊、魁梧、有男子气概,并且富可敌国?不错,这就够了,况且,他拥有的并不只是这些表面上看到的。
蓝媚笛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事实上,只要给她足够挥霍的金钱,她很乐意做个白痴型美女,虽然她也有很精的一面。
而显然的,元正则看她不比一个大草包有价值多少。
往好处想,她是一个成功的人,因为她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像”,做一行像一行,将情妇这个角色扮演得恰如其分。
有哪一个做情妇的人能得到金主的诚心尊重?像个花痴,不被尊重,才叫守本分的情妇,方便金主喜新厌旧,随时可以弃如敝履。
可她是人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女人,被人轻视、视若无物,如何不愤慨难耐、黯然神伤?
那么干脆有自尊一点,将他一脚踢开好了?!
“做情妇还顾全自尊,干脆洗手不干算了!太要自尊,铁定是赔本生意。”蓝媚笛老早对自己做了良好的心理建设。
反正,这辈子注定要做个拜金女郎。
留下一张足够半年生活费的支票,元正则轻轻松松的走出了她的生命。很满意她没有来上寻死觅活、死缠烂打那一套,她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件小插曲,他也只是她生命中的一段,彼此清楚本身的地位,好聚好散,画下圆满的句点。
只是,蓝媚笛心中的恼恨却骗不了自己,她竟然只值元正则眷顾一年?
她这么一个在外表上堪称完美的女人,竟然如此廉价?
其实,元正则从不在她的豪华公寓里过夜,甚至很少待过两小时,但至少她的心是很笃定的,以为好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也没认真地为自己打算过。一旦过惯了不工作的日子,想重操旧业便感厌烦。当情妇,只需看一个男人的脸色,重回酒店,却需看许多男人的脸色,元正则若有一丝怜惜,不改替她安排往后的出路吗?可是他没有。
一个男人既然教女人放弃原本谋生的技能,不就应该负责她往后的生活吗?可是,元正则却不在乎地说断就断,一走了之!蓝媚笛恨恨地想着。
“元正则,你太无情了!总有一天,我要你栽在女人手上。”
☆ ☆ ☆
元正则从来不是潇洒多情的男子,他极端自私。
事实上,一个人富有到某一程度,不管他的行为过么怪异、不合情理,总是很容易被原谅,觉得不过是富人的怪癖之一。
出国三个月回来,听到有关蓝媚笛的一折消息是:她已被“娥眉俱乐部”的老板欧阳夫人延揽,加入旗下“蔷薇十八”的行列,成为政商届最高价的十八朵交际花之一。
元正则轻蔑的瞪着他的公关童宝山。“她成吗?欧阳夫人的眼光大不如前,竟看不出她的肤浅,欠缺长久价值。”
童宝山永远维持他的招牌笑容。“女人的巅峰时期能有几年?我倒觉得欧阳夫人眼光不差,目前正是蓝小姐最盛名之时。”
他的“意有所指”赢得元正则一记侧目。
童宝山是少数敢和元正则开玩笑的人,两人的关系是上司下属,也是朋友,说亲密点,则是郎舅。童宝山的同父异母姐姐吴贞良是元正则的妻子,他是不被吴氏家族所承认的私生子,元正则却喜欢他,认为他是吴氏家族中唯一让他看得顺眼的人。当然,童宝山不姓吴,光这点就够令他满意了。
“要不要先回家一趟?”身为公关,有时候也要提醒老板注意一下家庭形象。
“老婆长年住在娘家,有什么好看的。”
“可是……毕竟是夫妻啊!”眼见夫妻如陌路,他不免唏嘘。
“她有一群三姑六婆陪着,有一个贵妇人头衔,无需尽夫妻义务,永远做她的吴氏公主,这在她可是最圆满的生活形态,你大可不必替她伤春悲秋,教她看了反而莫名其妙。”元正则不屑的一瞥童宝山,实话实说。
吴贞良有一张我见犹怜的绝美脸庞,当她灿烂微笑的时候,令人联想到“完美”。她高贵的家世是每个有身价的男人梦想可以锦上添花的最好嫁妆,当她遵从家人安排嫁给元正则,每家报纸所刊登的贺词不外乎是:珠联璧合!佳偶天成!
她天生是个大家闺秀,也是名女人典范,但可悲的是,吴贞良不会做妻子。
她害怕接近她的丈夫,他不是她心目中温柔体贴的白马王子,他太刚强、太冷静,且需索太多,一切的一切都令她难以忍受,所以,当她怀孕却不幸流产,被接回娘家修养身子,从此便顺理成章的待下去,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回丈夫身边。
她本来就有许多阿姨、堂表姐妹相伴,一起逛街旅行或出国采购,日子再舒心也没有,又有一堆亲兄弟、堂表兄弟护花,无忧无虑的挥霍着幸福,她喜欢这种生活,也习惯于这种生活。她的妹妹们也劝她不必内疚,反正她已嫁为人妇,有了正式的名分,只要她没有红杏出墙,任谁也无权责怪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