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你放心好了,我会叫爹放了你。」元宝向他保证,立刻去找老爹放人。
金乞儿直跳脚,「什么话?那小子坏了我的大事。不行、不行!我已经答应刘老爷,明天就押送那臭小子去刘府,要杀要剐随便他。」
元宝立刻怪叫:「你不是常说奴仆也是你的财产之一吗?现在你倒舍得把财产送人?这可亏大了。」
金乞儿怪笑,「当然不是白白送人,这也算是一种买卖。」
「你确定?」
「当然。」
「有钱可赚,绝不后悔。」
元宝又东拉西扯了一阵子,然后回房准备些东西。当天夜里,她私自放走了郭冰岩,并塞给他一个小包袱,要他设法躲起来,天一亮就出城。
元宝似乎看穿了他内心的疑问,说道:「天一亮,我爹就要把你送去刘家,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过,你是我的人也!欺负你是我的权利,别人想抢,必须先通过我这一关,而我偏不让钱鬼老爹和色鬼老头称心如意。」
郭冰岩心中十分感动,他知道只要一进刘府,他就完了,以他目前是双拳难敌猴群,迟早会受到刘老爷极大的侮辱。
「谢谢你。」
「哇,你会说话 」
郭冰岩按住她哇哇大叫的小嘴,让她「呜 」不出声音,并附在她耳旁低语:「你说错了,我不是你的人,反过来,『你』才是我的人。有一天,我会回来接你。」他发觉报恩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这位「滞销品」。
毕竟,「她」曾那么光明正大地在他面前展现裸体,教他不想娶她都不行。
元宝好不容易摆脱他的束缚,等喘过一口气,郭冰岩的身影已隐没于夜色中,听不见她的破口大骂,不过她不骂气难消。
「你这个大骗子,永远别再教我瞧见你 」
当郭冰岩再踏上杭州的土地,他已经二十岁了,并且成为「修罗门」门主「鬼王」谷天尊的义子之一,遵照门规选择不同的面具,走向不同的人生轨道。他选择了青面獠牙的面具,化身为「厉鬼」郭冰岩。
他晓得元宝已不再是金少爷,而是五小姐。不过,他还不打算去找她。
这次来杭州,是为了他出师之后的第一件任务,他自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除了求个头采之外,这件任务也是主动争取来的。
他的义弟石不华曾问道:「你为什么挑上这一件?还有更多能快速使你成名的案子你不要,偏挑中这个看来挺没品的小案子?」
石不华选择笑面佛的面具,人称他「鬼佛」,他是个不可多得的「赛陶朱」,赚钱的天分是一等一,所以,「修罗门」由他统筹内务,所接下的杀人生意,便是由他指派不同性格的杀手去解决。
郭冰岩只冷冷回他一句,「这是我的事。」如今,已没有人敢用观赏美女的目光多看他一眼。他高大雄伟的身躯,团蒲般的大手,声音亦是低沉有力,有若寒冰震石,是个百分之百的大男人了。
他那张宛如天工的完美脸庞,清灵秀奇,完美得无可挑剔,只是,太峻冷了,像一件冰雕艺术品。
石不华机伶的不去注视他那张脸,转身离开。他想他有点了解郭冰岩的坚持所为何来。郭冰岩对自己那张脸比谁都敏感,如今居然出现一位欺世盗名的同类,难怪他愤恨不平,欲杀之而后快。
一位大夫,他拥有天生的秀美面孔,却淫心大发,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巧扮女子,成为专为妇人治病的「女大夫」,大大方方的出入深闺绣房,奸淫了无数女子。那些受害女子大都忍气吞声,直到那位即将出嫁的林姑娘不幸失身于他,愤而自尽,才引起了林家的杀机。
林家有名望、有财势,在不愿宣扬丑事下,出重金请「修罗门」的高手暗杀那个猪狗不如的「女大夫」。
一个大男人利用自身貌美的面庞假凤虚凰,尚且洋洋得意,这使同样相貌出众的郭冰岩著实无法忍受。
如此,杀无赦!
第三章
时光荏苒。
郭冰岩才二十四岁就已是令人闻名色变的第一杀手,没有人不害怕「厉鬼」找上门,那比 王下勾魂令更无生路。
冷慧凡和姬水柔跟在他身边三年,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像是调查「被杀者」与「委托人」之间的恩怨真相,若是被杀者罪有应得,他从不手软;若是委托人自私褊狭心态下的挟怨报复,他往往拒绝这件任务,使得石不华理怨不已,说他不是「生意人」,这辈子发不了财,却也对他莫可奈何,只得另外派人去办。
若以女性的观点而论,石不华才是理想的对象;郭冰岩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将他和「柔情蜜意」、「海誓山盟」等字眼联想在一起,然则,冷慧凡却毫无道理的崇拜著一座冰山,奢求冰山能被她心中的热火所溶化。
当郭冰岩辞去代理鬼王之位,告假一年时,冷慧凡直觉有事要发生,但她没想到居然是他即将成亲的事实--是事实,郭冰岩从不诳言。
他怎能这样做呢?
以他冷酷无情的个性,岂会动真情?冷慧凡真怀疑他是不是和金元宝有仇,娶她是为了方便报复她?
但不管怎么样,郭冰岩仍然依照他的计画执行,他叫人上金家提亲,以一斗明珠作为聘礼,喜得金乞儿大呼意外。
「我以为她是超级赔钱货,想不到也有教我刮目相看的一天。」金乞儿啧啧称奇,不免怀疑起郭冰岩的眼光,还试探性的说道;「四女明珠尚未嫁人,你不是搞错对象吧?」
可是,金乞儿失望了。
「我要金元宝,精力充沛的金元宝。」郭冰岩僵硬冰冷的道;「我最讨厌没精神的女人。」那使他联想到母亲愁苦的面容,心中不免难受。
「对,对。」金乞儿苦乐参半。「元宝就是精力充沛、有精神。」真所谓「各花入各眼」,使他头疼的缺点,却是别人眼中的优点。
郭冰岩和他约定了半个月后的一个黄道吉日来迎娶。
「这么快?」金乞儿老于世故,自然讶异。倒不是准备嫁妆来不及,明珠以死抗婚,为她预备的妆奁正好挪给元宝使用。
「你想反悔?」郭冰岩用他那一对毫无温度的眼眸冷冷扫了他一眼,金乞儿不由打了个寒颤。
「怎么会。」他忙打哈哈。
「那就这样说定了。」
郭冰岩重申迎亲日期,双方立下婚书,之后,他片刻也不停留的走了。
虽说省下一顿招待他的餐点,金乞儿却不觉得赚到了,因为他忽然想到,从头至尾郭冰岩都没尊称他一声「丈人」,连跪拜之礼也省了,
「这个人怪异得很。」金乞儿开始有点懊悔自己答应婚事答应得太快,可是,看到那一斗晶茔润的明珠,又舍不得推拒,再想想自己的女儿不也是怪异得很,或许这是天作之合也说不定。
金乞儿毕竟老了,虽然一波波的疑问不断涌上心头,却没了追根究柢的精力,反正「有人要」就好。不过,他还是派人招回最有主见的大女儿回来一趟。
金照银坐著轿子回门的途中,不免担心嗜财如命的老爹又想出什么名堂要女儿回家「进贡」,虽说夫婿家财万贯,但府里妻妾成群,很难杜绝悠悠之口。
一等到向老父问安,听明白此行的目的,不由得暗中松了一口气。
「这是大喜事啊!爹。」她唇边泛起一抹浅笑。
「这我知道,」金乞儿彷佛自言自语的说著,「可是那人很怪,真是奇怪透顶。他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最好看的男人,若非他生得高大魁梧,恐怕很难摆脱娘娘腔、脂粉气等字眼。但他没有。
「嗳!你没见过他,很难想像有人长相绝美却又让化觉得他是百分之百的男子汉大丈夫!这只是他外表的怪,他的气质更怪异,像一座冰山,年纪轻轻的,从哪儿沾染这一身的冰冷?可是,他出手又很阔绰,爱的偏偏又是最不贤良的元宝,你说,这还不够怪吗?」
「是很怪。」金照银不动声色的摆摆手说;「那您何苦答应这门亲事?」
「我怕!」金乞儿大声道:「我怕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来提亲的人。」
这话实在不假。
「既然木已成舟,也只好听天由命了。」金照银很难想像父亲会有如此冲动的一天,他又不是没嫁过女儿,一个个的女婿不都是挑三拣四地选出来的?也实在是元宝太过「出名」了,难怪老爹反常。
「他不是本地人,是异乡客。」
「那又如何?」
「你不觉得这很重要吗?」
「不觉得。」金照银老实说:「爹,您别自寻烦恼了。您不是常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又说『不为儿孙做马牛』,难得有人量珠以聘金元宝,也算解除了您多年来的烦忧,应该宽心才是。」
「你说的得对。」金乞儿安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