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微一笑,说:“我姓风。”
她一番白眼,说:“姓风的又如何?好了不起么?”
男子听了微笑不语,放下手中茶碗,说道:“你问完了,该换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总不成姓老名子吧?”
她头一撇,说:“老子不爽告诉你。”
他听了笑道:“那么,老子姑娘,在下请问,别人怎么称呼你的呢?”
她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下,扳着手指头数着:“菜摊贩子叫我小浑蛋,肉脯店的老板叫我死小孩,庙口的好兄弟叫我小贼王,我叫自己做老子。”
男子听了哈哈大笑,剑眉一舒展开来,温雅中更显英挺,说:“这些都不算名字,看来,你真是个无父无母的弃儿。这么吧,我给你取个名儿。”
他低眉沉吟道:“该取什么好呢……”
偶然间瞥见书房屏风上挂着的袍服,袍上绣了只四爪紫龙,便道:“你就叫紫龙吧。”
那叫谭生的文士拍扇叫道:“妙哉,妙哉,珑者,美玉也,紫又是您的服色,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小姑娘就如一方璞玉,要在您手上琢磨才能成大器。”
男子听了谭生的话,只是笑笑,也不纠正“龙”和“珑”之别,反正他也只是随口取的,未放在心上。
至于不识字的她,根本就分辨不出“紫龙”和“紫珑”有何差别,反正听起来都一样,倒是心底老大不爽快,她瞪着眼前这两个大人,没好气的说道:
“喂喂喂!又不是小猫小狗,随便乱取名字。”这主仆两人一搭一唱,有无把她摆在眼里啊!
谭生颇为诧异的说道:“爷从未赐名于人,这是你的福分哪。”
她小手一叉腰,下巴骄傲的抬起,说:“谁稀罕他给老子取名字?就连玉皇大帝也管不着我。”
“任谁也管不着你么?”只见姓风的男子呷了口茶,悠闲的说道:“你以后要住在我府上吧?”
“这……”她犹豫着,真是让他一语劈中了要害。这姓风的男子模样斯文,说话却是暗藏锋利,一个不小心就让他砍个措手不及,无法招架。
须知,人的天性皆是喜好舒适,一旦踏入这华丽温暖的大宅子,想到要再回去破庙里过着风吹雨打的日子,任何人都会犹豫再三。
男子续道:“还是你想流落街头,天天饿肚子?想想看,每年一入隆冬,街上死尸遍地,个个冻得青紫,等天气暖和起来,冰一融,臭不可闻,你如此瘦小,说不定明年就有份了……”
“……”他的一番话让她想起去年冻成冰条的庙口兄弟们,小脸有些苍白。
“也许不到明年,今年冬天就呜呼哀哉了。”男子摇头叹息,仿佛已看到她凄惨的死状。“唉,可惜、可惜,你是个挺机灵的孩子,就这么死了……”
“我……”她终于开口,欲言又止。
“你还是不肯留下来么?唉,瞧不出你小小年纪,骨头却这么硬……”他无视于她,自顾自地说着。
“我想……”她有些窘的搓着手,觉得更难开口了。
他继续说道:“你这一走出去,就成了孤魂野鬼,咱们也算有一面的缘分,初一、十五,我会吩咐人备好香烛好好祭拜的。”
“我、我、我要留下来啦!”她终于忍不住跳起来大吼,小脸胀得通红。
“当真?”男子听了剑眉一挑,露出不信的神色,唇角却微微的上扬。
“嗯。”她艰难的点头。
“不后悔?”他故意再问一次。
“老子从来不做会后悔的事。”她以壮士断腕的悲壮口气回答。
“不是老子,你现在有了新名字。”他盯着她,沉声说道。一得到她的承诺,他仿佛换了个人似的,风趣尽去,威严顿生,立即以长者的姿态纠正她。
“哼。”她头一撇,不理会他。
他剑眉皱拢,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一大一小的身影对立,男子的修长身材更显得她的瘦小。只听见他沉声道:
“我是这宅子的主人,而你既然选择留下来,就得乖乖听我的话,不是吗,紫珑?”他低唤她的新名字,温文的嗓音中有抹慑人的威严。
她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不情不愿的点头,应了声:“喔。”那表示从此承认他给她的名字,并且承认他有权加诸在她身上的管束。
“聪明的孩子。”他含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
她抬起脸,望着眼前这名男子——
他俊逸温雅、玉树临风,俨然是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但言语举止间却又有种令人不及招架的锐利。他究竟是温文的凤凰,还是凶猛的豹子呢?
她虽然聪明,却还不到深思的年龄,当满满一桌的菜放在桌上时,她瞪大了眼,什么也不及想了。
只要明天也有饭可吃,管收养她的是皇帝之尊还是阎王老子。她狼吞虎咽之际,心中如此想着。
于是,老子……更正——紫珑从此便在风府住了下来。
第二章
西陵风宅花园里凉亭的石桌上,蛐蛐儿左蹦了一下、右跳一下,长长的触须嗅着,展开薄如网膜的翅膀,翠绿的小小身体发出了共鸣,引吭高歌。
时光匆匆,紫珑在风府转眼就待了半年。
“唉,好无聊。”她叹了口气,伸了伸懒腰,仰躺在凉亭石椅上,脚跷得高高的,小鞋上的花球儿一颠一颠的动着。
和煦的春风掠来,吹起她身上淡紫色的衣角,吹在她的脸颊上,暖暖痒痒的,凭添几许睡意。
“想不到,让人收养居然如此无趣。”她自言自语,放下跷着的二郎脚,四肢伸展成大字的平躺在石椅上,背后传来沁凉。
脸朝上,她双眼呆呆盯着凉亭的屋顶,红红紫紫的花纹,格架成多角形。她眯起左眼,自言道:“看起来挺像枣子饼的。”
她歪着头,再眯起右眼。“看起来像绿豆糕。”
唉!都无聊到这等地步了。
自从她在风府住下之后,衣食无缺,受到相当好的照料;不仅衣衫是上等质料,每餐摆上桌的也都是名菜珍肴,像是要补偿她以往吃不饱似的,就连罕见的大王花椰菜也尝过了。
“那棵大王花椰菜到底在忙些什么?”她扁了扁小嘴,不甚高兴的说道。
那名紫袍男子当初威胁利诱、成功的收养了她之后,自此却是一天到晚不见人影,而她和他已有长达半年没再见过面。
据婢女所说,“爷”总是五更天未亮就出门,直到隔日三更才回返,然后匆匆沐浴,又出门去了。看来,别人是栉风沐雨,他是披星戴月……嘿,她现在会用成语了。
如果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话,他们现在已经相隔……整整五百八十年了。不好意思,她比较喜欢可以动脑筋的算学。
话说回来,距他上次出门已有三个月,她想不起来有哪种职业会忙成这样,而且需要常常出远门的。
“除非他白天当土匪,晚上兼差干飞贼。”她随手拔起一根草,放在嘴里嚼,自言自语的说道:“出远门嘛,一定是去外地抢一大宗大的。”
“你说谁是飞贼啊?”一张笑嘻嘻的大饼脸出现在她眼前。
“谭老头,别吓唬我。”她唰地坐起身子来。突然出现的这人便是谭生,即是当初指出她是破军星的文士,他是风府的谋士,现在兼职做她的教师。
只听见谭生说道:“爷回来了,他要见你,叫我先来知会一下。”
他终于回来了。
“要见我就直接过来啊,何必先找人先通报,麻烦!”她从石椅上跳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当然,她此时的衣服和以往相比是相当干净的。
她又加了一句:“贵族就是这么麻烦,琐碎规矩一大堆。”
虽然谭生从不提起,但她光瞧这所府第的排场也早猜出那姓风的男子一定是西陵国的贵族,只不过有多“贵”就不得而知了。
“这与身分阶级无关。”谭生说道:“爷是男子,且是地位颇高的男子,而你是姑娘家,男女相见,总要需要一些礼节,我早教过你的。”
“去!”她不耐烦的挥挥手,说:“谁睬你男女什么……不亲的那一套啊!想见便见,还要先遣人层层通报,男子汉大丈夫罗罗嗦嗦的,老子才没耐性等着见他哩。”
“紫珑,你的老毛病又犯了。”谭生纠正她。“女孩儿家别自称老子,让爷听见了会不高兴的。”
自从爷命他教导紫珑读书,他的日子过得喜忧参半。喜的是,小紫珑天性聪颖,识字很快,理解力极强,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原本一个字都不识得的小文盲,现在拿起文章就琅琅上口;忧的是,她读书虽快,却丝毫不理会书中那一套礼义廉耻、忠君爱国的道理,经常和他辩。而不可思议的是,学富五车的他,居然还常处于下风。
果然,她满不在乎的双手一摊,说:“他要生气干我何事?反正我就是我,叫老子还是叫大王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