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甲骨文,一种相当迷人的古老文字。大清朝的许多王公大臣、文人学士,也为其着迷不已。今日在吏部尚书封行守大人的府邸,便有一场「甲骨文同好会」的举行,一些着迷于甲骨文的爱好者都共襄盛举,齐聚一堂。
而与会的宾客之中,最耀眼的莫过于襄亲王褚英。
「啊啊,王爷今日大驾光临,真让下官感到至高无上的荣幸!」封行守一见褚英驾到,立刻中断与私交甚笃的同好马兰、耿正光正进行的热烈讨论,急急迎上前。
「封大人太客气了,全京城谁不知道封大人是最富盛名的甲骨文研究者?本王向来喜爱此道,若不前来欣赏封大人的珍贵收藏,那可会遗憾万分。」襄亲王褚英一现身,立刻吸引了满堂注目,他英挺的眉宇淡扫四下,英俊分明的潇洒轮廓早已赢得「京城第一美男子」的封号,魁梧的身量,稳健的步伐,不辱他「百胜王」的美名。所谓「百胜王」,正是百战百胜,他彪炳的战功,至今尚缺「失败」一笔。
褚英朝堂内的大臣们礼貌性地点头,封行守恭敬地请他坐上主位,他王者的尊贵气势无人能与之争锋。
褚英就座之后,堂内一小群一小群的甲骨文讨论又轻声细语地展开,他们不敢走到襄亲王的身边,因为自知身份不够高尚,是故不敢冒犯。
敢就近与襄亲王谈论的,皆是当朝三品以上的官员。
封行守捧上了一只小锦盒,当中是一片斑驳的龟甲。「王爷,这是下官前些日子无意中得来的,据说是史册有载,周公东征时一块相当重要的贞卜文字啊。」封行守有意献宝。古人战争前必先在大龟中央钻一小孔,以火烧烤,使之呈现裂痕,以判断吉凶。若果真是如卜象呈现的凯旋而归,即在龟甲上刻文记录,以兹纪念,这些文字便是「贞卜文字」。
「喔,确实是相当珍贵,裂痕保存相当完整,贞卜文字也都清晰可辨。」褚英细视一番,流露着赞赏。
「可不是吗?幸亏我的门生眼尖,否则这块人间至宝可就要葬送在中药铺里,磨成爽喉粉啦!」普通老百姓不识这种几千年占卜龟甲的珍贵,不肖药商更以龟甲鱼目混珠磨成细粉,还诓称是取龙角磨成的良药。
「唉,也不知道有多少珍贵的占卜文字,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毁在那群无知百姓的手里的。」马兰想到就觉得十分痛心。
「因为是龟甲,十之八九都被不肖药商给制成药材,我们今日所能保存的,也许还不到药商拿去制药的十分之一,真是相当可惜。」褚英端起茶,喝了一口,「如果占卜文字不出现在龟甲上,或许今日我们就有更多的文字可供研究了。」
「甲骨文历来都是刻在龟甲上,这点是每个研究者都该清楚的。」耿正光咕哝地说道。
「话是如此没错,不过,如果有一天竟发现甲骨文仅仅保存在龟甲上,那这份文件岂不就是弥足珍贵了吗?」褚英笑得相当神秘。
「甲骨文会出现在龟甲以外的东西上?这真是闻所未闻,连想都没有想过的事。」 封行守皱着眉头,「当然,除非是近朝人所伪作,把甲骨文字刺在兽皮、鹿皮之上,来故弄玄虚!」
「封大人此言差矣。」褚英笑道:「每个研究者都知道,甲骨文是相当难懂的文字,特别是文献不足,因此能够让近朝人辨识出来的字,至多不过三千,在场诸位都是甲骨文研究的佼佼者,我想没有一人,当然包括我,有那个能力以甲骨文字来杜撰出一份完整的文件。」
「王爷所言甚是。」马兰附议地点头。
「那敢问王爷为何突发奇想呢?」封行守狐疑的眼光不自觉流露,「莫不是王爷当真得了这样一份稀世奇珍?那可真真要将甲骨文的研究推向另一个崭新的境界了。」
「没有。本王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正如耿大人所言,甲骨文历来都是刻在龟甲上的,这点每个研究者都该清楚。」褚英淡淡一笑。
其实,约莫半个月前,他真的在无意间得到这样一份稀有的文件--一张兽皮,刺了满满的甲骨文!
兽皮有所毁损缺角,褚英还不辞辛劳的在发现处附近连续翻找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找到一些零落的碎片,似乎是被人用利刃削开的。
褚英曾试着要将它拼凑完整,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件相当困难的工作。因为甲骨文字的辨识十分困难,兽皮上大部分的字他都读不懂,更别提知道要将哪块凑到哪块旁边,使之成为一个正确而完整的甲骨文字了。
不过,褚英是个相当聪明且好胜的人,他发誓总有一天要将整张兽皮拼凑完整,并解读出其中所有的文字,而后再将它公布于世,如此一来,他当推甲骨文研究之首,留名万世,肯定无人能出其右。
「王爷当真没得到这样珍贵的宝贝?唉,太可惜了,众人无缘一饱眼福。」封行守闷闷地叹息,其实他心里十分怀疑,襄亲王有可能是隐瞒了不说!但对方是位高权重的王爷,他既说没有,自己这个比下有余、比上不足的汉官当然也不敢再说有了。
封行守的神情,一丝一毫都没有逃过褚英锐利的眼,他知道他的怀疑,也索性由他去。
「嗯,封大人收藏的这片龟甲,本王真是愈看愈美,你当真是捡到宝了。」褚英拿起龟甲,认真地审视着。确实相当珍贵,足够资格纳入他「云龟阁」的收藏品之一。
「王爷如果真的喜欢,下官很愿意割爱,将它献给王爷。」封行守乖机巴结。褚英是当朝最受器重、最受宠的亲王之一,又是皇族,若是能巴上他,准能顺竿爬,百利而无一害。
「哦,不。君子不夺人所好,本王自信还是个君子吧。」褚英将龟甲放回锦盒,又端起茶来喝了一口。
「呃……这……这……王爷当然是君子,不过,这真的只是下官一点小小的……心 意。」封行守显得有些尴尬。
褚英又一个冷淡的招牌笑容,此时,门口忽然起了小小的骚动,原来是内阁大学士常衡到临,他身后还跟随一个相当漂亮的年轻女孩,吸引众人目光的,无疑是她。
常衡见到褚英,立刻朝他恭敬走来,躬身行礼,「见过王爷。」
「不必多礼。」褚英看向他身后的女子,「常大人真难得带了家眷,是尊夫人吗? 」
「王爷真是爱说笑,下官孤家寡人六十年了,怎么可能临老还娶这样如花似玉的夫人呢?」常衡笑道:「这是称前些日子才正式认收的义女千华。千华,快向王爷及各位大人请安。」
「是,千华见过王爷、各位大人。」她曲膝行礼,盈盈浅笑,举止相当美丽优雅。
「千华小姐仪态端庄,想必出自名门吧?」封行守笑问,对美丽的女子,他忍不住多看两眼。
「我这义女出身书香世家,可惜黄河一场大水,淹坏了她的家园,也夺走了她父母的生命,不得已,辗转卖到我家当个丫头。她心灵手巧,我原本就相当喜欢她,不久前,我还发现她居然读得懂甲骨文字,而且认识的字居然比我还要多。」
「此事当真?」封行守、马兰、耿正光都不约而同惊愕地看向他,他们倒是第一次听说一个姑娘家读得懂深奥的甲骨文字。
褚英也暗自吃惊,不过他只是象征性的略抬了一下眼眸,并没有开口。
「千真万确。我想这一定是冥冥之中我和这丫头有缘,既然我没家室,也没个一儿半女,索性就收她为义女,有她在我身边,我的学问肯定会增进不少。」常衡开心地说道。「爹还真爱说笑,我的一点知识哪能跟爹爹相提并论呢?」千华柔柔地抿嘴一笑。 由于常衡是汉人,因此她不学满人称「阿玛」。
「当然可以,我今日专程带这丫头来,就是要和各位切磋切磋,各位将会发现我所言不差。」
常衡的一席话引发了在场众人的兴趣,一时间,身份高低的藩篱被暂且遗忘了,原本一小群一小群的讨论者都往褚英和常衡这方向挤来。
褚英厌恶人潮,虽然觉得千华小姐的甲骨文知识确实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渊博,人也长得非常标致,但他已经把「情」字交给了甲骨文,因此,纵使面对这样一个美人儿,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索性悄悄排开人群,走到门外的大花园里。
他观察了一下地形,封行守的府邸他虽非第一次来,但从没仔细看过。不过,今日他府里既然有了他感兴趣的「东西」--那片龟甲,那他就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宅邸!
爱新觉罗?褚英,白天是尊贵的襄亲王,到了夜晚则成为掠夺他人所爱的夜盗!这是他从不为人知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