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仁、蛤蜊……太好了!你把这些东西都清洗过了?”
“因为在家没事啊,所以就剥剥虾壳打发时间喽!”
“穗心,来帮我洗这些东西。有这些现成的材料,马上就可以煮好了。”向至龙笑了笑,一面朝她招招手,一面拿锅开火。
他的大方态度,让她不得不压下心头冒泡泡的酸气,走到流理台前帮忙。
在两人极有默契的合作下,不一会儿,一大盘的白酒海鲜面即热腾腾的上桌。
“哇,好香哦!”温穗心兴奋地猛嗅面上的白热香气。
“快来吃吃看。”向至龙拿来两支叉子,分了一支给她。感染到她的情绪,他也觉得饥肠辘辘了。
接过叉子,她马上坐下来卷了一大团面,张大口就把面团往嘴里送。
“啊——好盎、好盎——”她口齿不清地嚷嚷,张大了嘴呼气,一手拼命地扇着嘴巴。
“面才刚上桌,当然好烫。你也等我拿盘子来,再一起慢慢吃嘛。”向至龙皱眉。她今晚已经被烫了两次了。
“不用了啦,好好吃哦!”好不容易吞下第一口面,她对着他手上的盘子随便挥挥手,表示不用,拿着叉子继续朝大盘子进攻,整张脸差点埋进面里去。
“喂,你不能全吃光,我也要吃啊!”眼见苗头不对,为防“江山”失守,向至龙也放弃将面盛至小盘子的念头,迅速拉过椅子挤到她旁边,伸出叉子开始抢攻面条。
两个人就着一个盘,共同分享美食,彼此嬉闹、互相喂食。
两人靠得紧紧的,她舔掉他手指上的汤汁,他吻掉她唇边的面条,有如幼儿般的游戏,却又黏蜜得教人脸红。
这一刻,幸福溢满整张餐桌,阴影也暂时退散。
* * *
李曼丽是公司身居要职的经理,如今生病住院,她的工作自然得由其他经理分别代劳。
“总经理明天就会回来,到时候,我们的担子应该就会减少一些。这几天真的不是人过的,操劳得不得了。”趁着休息时间,任恕德瘫在向至龙办公室里的小沙发上闭目养神。
“大小姐的身体还好吧?”向至龙端来两杯咖啡。
“医生说她是压力过大引起的神经性胃炎,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再两天就可以出院了。”闻到香味,任恕德张开眼接过咖啡,喝了一口之后,感觉精神稍微提振了一些。
“你最近一下班就不见人影,跑去哪里了?整个公司的美眉都在传,你最近好像交了女朋友,都不太跟她们出去玩乐了,她们挺失望的。”向至龙也坐到沙发上,慢慢品尝咖啡。
“没有啊,下班后我只是绕个路去看看大小姐,乖乖的哪里也没去。我想她一个人住在医院里,可能很寂寞,所以去看看她,顺便帮她带点东西。”
向至龙没有说话,只是一径地瞧着他。
“这么看我做什么?对我有意思吗?很抱歉,我们不来电。”任恕德被瞧出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搓起手臂。
“你想太多了,我对你也没兴趣。”向至龙白了他一眼。“我记得你一向只对鲜嫩的新人下手,什么时候这么热心了?”
任恕德抓抓头,尴尬地笑笑。“我也不知道,一下班,就会不自觉地想往医院跑。她大概也觉得我很烦,每次见到我都没好脸色。”她躺在床上的虚弱模样,完完全全勾起他的软心肠,令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担心她。
“你自找的。跟其他美眉甜言蜜语、打情骂俏的时候,嘴巴明明厉害得紧,哄得小姐们没一个不心花怒放,但在大小姐面前,讲出来的却净是不中听的话。要是我,我也不理你。”他想起任恕德说他上回一时失言,说大小姐坚强得像只蟑螂,让人家一直记恨到现在的话。
“我一看到她就会紧张,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心急之下就胡言乱语,我自己也无法控制。”任恕德一脸的苦恼。
“恭喜你,这是危险讯号。”向至龙一脸严肃地拍拍好友的肩膀。
“你这是过来人的经验谈?当年你跟你未婚妻相处时,也会这样?”任恕德像是找到了知己,双眼发亮地看着他。
“我没像你那么愚蠢。”他慢条斯理地又喝了一口咖啡。
任恕德像被打到,唇边的笑容倏地僵住,唇角微微一抽,随后又垂头丧气地低下头。“我看起来真的很蠢?我已经尽可能保持正常了。真奇怪,我跟她又不是才刚认识,之前对她这个人完全没感觉的啊。”
“人跟人之间的频率很奇怪,你完全不知道何时会跟某人的频率对上。有时候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有时候则是认识了很久,某天醒来后才发觉一切都不一样。反正,对一个女孩子有感觉的时候,就要好好把握,跟一个人对上频率的时机,不是说有就有的。”
“哗,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你就是这么找到你另一半的?”任恕德像是第一天才认识他,双眼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他。
“我很幸运,很早就遇到我想要的女孩,更幸运的是,我算是近水楼台,老天从小就把她送来我身边当邻居。”提到穗心,就想到昨晚他和穗心两人像孩子似的共享一份面食,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
“从小一起长大、认识一辈子的邻居,几乎就像兄弟姐妹一样,熟都熟透了,谈起恋爱还能有火花吗?”任恕德对青梅竹马式的恋情,颇感不可思议。
“虽然认识很久,谈恋爱毕竟还是不一样,你等于重新去认识对方这个人,甚至是对方的灵魂。”
“是这样……”任恕德受教地点点头。嗯,他得回去好好想一想向至龙提的这套“频率说”。
“我可不可以再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向至龙喝完咖啡,打算站起身去洗杯子。
“你当初是怎么感应到你和你未婚妻的频率的?”
“因为某一天,我突然觉得她很笨、很碍眼、很需要人照顾,那时我就知道自己大概陷进去了。”向至龙耸耸肩。
“啊?”任恕德傻眼。
这种频率……不是应该要属于“不对盘”的那一类吗?这样还能让他领悟?
他不由得更加佩服眼前这位“频率说”专家。
* * *
温穗心一时无聊,走进向至龙的书房搜寻书柜,想挑几本书来看,无意中,在书柜上层找到几本厚厚的相簿。
她踮起脚尖,吃力地拿下来,一翻开相簿,一眼就看到了年幼的他与自己排排坐在家门口。照片中的她,低头捏着衣角玩,他则是恼怒地看她,像是很不认同她不配合的态度。
“哈,原来他以前也会嘟嘴。”她吃吃地笑起来。
看着照片中的小男孩渐渐长大、成熟,同样也在成长改变的她,则偶尔出现在他的岁月记忆里跑龙套。
只有他留学美国的那一段岁月中没有她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的,是一群完全陌生的面孔。不过倒是有好几张她自己寄给他的生活照,混在其中。
直到最近三年,她又开始出现,而且次数频繁到几乎成为与他不相上下的主角之一。
小时候的事,她其实已忘得差不多,只记得曾跟他一起手牵手上下学,直到上了二年级,同学们开始取笑他们两个羞羞脸后,便没再牵过手,然后记忆就淡了。
一直到中学,她与他之间的记忆才又开始鲜明。
不过,好像都是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好像有了一个老是看她不顺眼的严厉管家公,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没药救的小蠢蛋。
不管是读书、运动、吃饭、睡觉,处处被他念、时时被他“电”,连他吃错药对她告白的那天,也不忘用刻薄话电得她全身伤,就这么一路电到他出国读书才停上。
一页一页翻过相本,她突然发现,随着岁月的推进,他落在她身上的眼光,似乎越来越专注,越来越深邃。
然而,镜头里的她却总是偏着头兀自想着自己的事,不然就是对着镜头笑得灿烂,即使转头看着他,也只是不经意的对望而已。
突然之间,她的心浮起异样的感觉,似乎被照片里的他“电’’了一下,全身开始莫名发烫。
往日的点点滴滴,再度从记忆里翻出,经过时空的沉淀,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你怎么这么笨?电线杆就那么粗的杵在你面前了,你还用额头跟它打招呼?”一个男孩粗鲁的抓起蹲在地上捂头痛哭的女孩,将她推到她哭笑不得的爸妈怀里。
“这一题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你还写错?为了你的破数学,已经浪费了我整个晚上了你知不知道?你敢给我逃跑试试看!”男孩面红耳赤,吼得女孩害怕得缩起脖子,几乎要拔腿跑开。
“笨瓜,人家打球,你跑过去凑什么热闹?活该被球K昏!”男孩对着床上刚醒来的女孩大骂。为了抱她到健保室,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打球都没这么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