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猜她一定是第一次当女佣,因为她的穿着一点也不像女佣,全身上下的名牌货更是宣告了她并不穷,不过他一向不喜欢过问别人的私事,何况她只是代替高嫂一个月,他也不必了解太多。
闻言,秦可君想哭又想笑,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来当女佣的,倒像是他未来的老婆,为了怕她不嫁给他,所以一再地在旁解说,告诉她那个不打紧,这个没关系,只要坐着当少奶奶就好。
“很好笑?”唐羿瞅她一眼,见到她唇角的笑。
“不……对不起,唐先生。”她低垂着头,故意将身子也放低些,让他的目光可以完全的看见她那撩人的乳沟。
唐羿的确看见了,却状似没事的将目光移到她头上,“你不必跟我说对不起。”
“嘎?”秦可君吓了一跳,随即假装脚被绊到的往前跌去,如她所料,他眼明手快的扶住她差一点摔下的身子,大手正巧碰到她丰满的浑圆。
“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唐羿不疑有他的关心问。手中的柔软触感让他的大手不着痕迹的挪到她的腰际。
“哎……我的脚好像有点扭到……对不起,我真的是有点笨手笨脚……”秦可君的嗓音柔柔细细的,眼波流转可怜兮兮地看着他,身子也像没有骨头似的直往他怀中偎去。
“我帮你看看。”他倏地抱起她坐到一旁的沙发,抬起她纤细的脚踝便要脱下她的鞋子。
秦可君故作矜持的缩了缩脚,害羞不已的看了他一眼,“唐先生,我想我的脚应该没事,不好麻烦你……”
“不麻烦。”唐羿看也没看她一眼,轻柔的拉回她的脚踝,仔细的审视一番后,才轻柔的替她推拿。
“唐先生……”他的大手抚触着她的脚,一股莫名的慌乱与驿动的电流让她忍不住轻颤着身子,咬着牙,她尽可能的不让自己因这种异样的情绪骚动她的心。
“很痛吗?”唐羿抬起头来,刚好看见她紧咬着唇的模样,不自禁的将手的劲道放轻,怕弄疼了她。
“不痛了。”她乘机缩回脚,脸色潮红不已,“对不起,我才第一天上工就搞成这样。”
“没关系,你又不是故意的。”
她是啊,而且是百分之百故意的,他这个白痴!
“唐先生,我想先上楼整理东西,晚上才可以早点上工。”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逃开,逃开他那无所不在的温柔。
见鬼了!她竟然会在一个好好先生面前觉得坐立难安?那她在舞厅的大半年不就白混了!
“好,我知道了。”说着,唐羿拦腰将她抱起,往二楼的方向走去。
“唐先生,我可以自己走的,你……”她没想到他竟抱起她欲上楼,老天!他究竟是真好心,还是已经心存歹念?
“你的脚还是多休息一会,晚上我带你出去吃饭,算是欢迎你来我家。”他将她抱进客房,放在床上,还体贴的替她盖好被子。
秦可君想要再说些什么已经来不及,唐羿高大的身影早走了出去,还细心的替她关上房门。
这究竟是什么状况?她来他家当女佣,第一天上工就弄伤了脚,他不但不责怪她,竟然还要带她出去吃饭?有没有搞错?
她的手机突然间响了起来,秦可君皱着眉接起,唐垣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怎么样?还顺利吧?”
“你没告诉我你弟弟的脑袋有问题。”他太好了,好得一点都不像正常人。
“他的脑袋没问题,事实上他的智商有一八○,是一般人所谓的天才,秦秦,你怎么会……”
“那就是他神经有问题。”唐垣的话还没说完就让秦可君给打断。
“他很正常,唐氏财团有大半的事业都靠他在运作,而且业绩好得不得了。”好到让他这个当大哥的都眼红。
“你说的是真的?”
“我为什么要骗你?”唐垣不耐的扬起眉,“你是怎么回事?尽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没有,我只是觉得他不太正常。”
“他是圣人,我跟你说过的。别以为这笔钱真的这么好赚,他跟季晓云订婚都快两年还没跟她上过床,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有问题,还是他压根儿是个同性恋。”若是同性恋更好!他只要在报上好好炒一炒,也比唐羿闹绯闻更有用。
闻言,秦可君微微挑起眉,“你在他身上装监视器吗?不然怎么知道他还没跟他未婚妻上过床?”
“是季晓云不小心透露出来的讯息,她在我面前像是个怨妇,不过那含嗔带怒的模样还真有味道。”
男人当真都是色胚子!秦可君厌恶的皱眉。对别人的女人也敢想入非非,真的很恶心。
“我要挂断了,还有,请你不要没事打电话过来,他会起疑的。”事实上是她一点都不喜欢接到唐垣的电话,厌恶到了极点。
要不是看在那一百万美金的份上,她根本不会跟这样的男人打交道,因为这种男人总是把女人当成低等动物,一种供男人发泄欲望的工具。
她要是跟了这种男人,肯定一辈子没有尊严、没有自由,还宁可继续当她的舞国名花,让众星拱她这个明月。
“我知道了,你得多加把劲,不要坏我的事。”
“我明白,唐大少爷。”柔声一喊,按下切断键,秦可君撇撇唇把手机给丢开,打算好好睡一觉。
日夜颠倒的生活过了大半年,还真有点不习惯大白天应付男人……
※ ※ ※
兰桂坊一带是香港人活动的一重要的生活圈,秦可君穿得像是个超级辣妹,低胸黑色紧身上衣,配上米白色超短皮裙及马靴,一踏出唐羿的白色跑车就引来众人惊叹的目光。
一件咖啡色上等毛料外套轻轻地披上她的肩,唐羿温柔的对她笑了笑,“晚上还是有点冷,不要着凉了。”
秦可君望着他那随时随地绽放的温柔笑容,感觉自己的心轻易的便让他给折服,不自觉地收起骨子里略带反叛的因子,由衷的对他露出甜而羞涩的笑容。
她是来勾引他的,他对她的好她毋需排拒,他对她愈好,事情发展得愈顺利,她就能愈早拿到那笔钱,脱离所有的是非,何乐而不为?
挂在她唇边的那朵羞涩让唐羿微微闪了神,这朵艳丽的牡丹一直不吝于表现她的美丽与姣好,怎地懂得羞涩起来?
偏偏,那抹羞涩轻易的便窜进他的心底,留下一个抹也抹不去的记忆。
“想吃什么?你挑。”
“就兰桂坊吧。”它的古色古香常让人觉得像是跌进了时光隧道,过足了五十年代的瘾。
她的品味竟然跟她的穿着差这么多?一个是极端的流行,一个是极端的复古,当真是个矛盾的组合。
唐羿一笑,也没多说什么,轻扶着她的肩转进了兰桂坊。
※ ※ ※
一道菜一道菜的上,唐羿见秦可君乐在其中的吃着,大方得像是在家里吃饭似的,唇角不由得逸出一抹宠溺的笑。
不知为什么,看到她吃得开心满足,他的心竟莫名的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我的吃相很难看?”见到他的笑,秦可君有点不自在的放下筷子。
“你很美,我只是觉得你可以吃得这么开心,真是件让人觉得幸福的事。”
“唐先生……你不吃吗?”她突然瞧见他碗里的东西几乎动也没动过。
“我晚上通常吃得少,所以你要多吃一点,免得浪费一桌子美食。”
“是吗?那我就不客气了。”秦可君大方的笑了笑,继续低头吃她的大餐,一点都不在意有个帅男人正坐在对面看着她进食。
“慢慢吃,不急。”
“唐先生不急着回去?”
“嗯,你想去哪?”他看到她眼中闪闪发光的希冀。
“我想上太平山。”来到香港,她还不曾上过太平山,一个月后拿了钱,她可能回台湾,可能去流浪,再也不回香港,那太平山的美她就这么一辈子错过,她不想抱着遗憾走。
听说,那是个属于情人的地方。
她没有情人,只有恩客──如果那些老要她陪舞的男人算是恩客的话。
从没去过太平山的她,认为要去也要找个至少称得上是朋友的男人陪她去,她一直这么以为。
可是今夜,她却莫名的想上山,而对象是唐羿。
其实,她对他没有希冀,没有梦想,想跟他上山单纯只凭感觉在走,也许是因为他的温柔让她想起春天时吹拂在身上,那种柔柔软软却让人想拥抱在怀中的风吧。
“好,你吃完我们就开车上山。”
从山上回到别墅已经半夜两点,秦可君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索性爬起床抽烟,回想刚才的事。
才短短几个钟头,却好像一下子将过去的大半年给略过,仿佛她不曾沦落风尘,而他是她身边温柔的守护神。
很好笑,在山上吹风时她好像是在作梦,一个属于少女的梦,可是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可那时,她却像个小孩子般的对着山下大吼大叫,像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