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悲剧发生在某天的凌晨。
因为房东觉得在台湾混下去没有前途,决定将房子卖掉移民到加拿大,所以她被迫提早解约,另觅住处,因而即使下班回家已经累得半死,她还是必须撑着疲累不堪的身躯打包东西。
这天,还是她二十七岁的生日。
没有烛光,没有大餐,连个生日蛋糕都没有,只有一个累得像只老狗的女人,在深夜里一边装箱,一边死命的抽着烟。
在房子的另一间房间里,则睡着一个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那是她姊姊的女儿。
汪俏君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可以托付小孩的对象,就像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好母亲,对于小孩,她的感觉只有两个字:麻烦。
没错,就是麻烦。
在还没带着乐乐之前,小孩在她眼底比妖魔鬼怪还令人害怕,她宁愿面对最难缠的客户,也绝不愿意面对一个小孩。
虽然直到现在,她对小孩的观点不见得改变多少,但她还是不得不承认,乐乐确实是个例外。
不哭、不吵、不闹,乖得像只羊。
很难想像任性的姊姊可以教出这么乖巧的小孩,真是奇迹。
想起姊姊就让她头痛。
她们姊妹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她有着一百七十公分傲人的身高──可惜没有足以傲人的身材──长相中性俊美的她,剪着一头短发看来更像个男人。
公司的同事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如果你是男的那有多好。"足见她这辈子距恋爱这两个字多么遥远。
而她的姊姊──汪雨秋,甜美可人,明眸皓齿,乌溜溜的长发拍洗发精广告也没有问题──事实上,还真的拍过──玲珑有致的身材更是得天独厚,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是最美丽的曲线,排在身后的追求者,多得可以排上两条街都没有问题,简直是男人眼中的性感女神。
汪俏君小时候还曾偷偷怀疑过,究竟她们两个人哪一个才是老妈从外头偷偷抱回来的,否则明明是姊妹,怎么差这么多?
她的工作是广告AE,姊姊则曾是红透半边天的女演员。
即使有这样一个大明星家人,可是知道她们姊妹关系的人却是少之又少。一部份的原因是汪俏君不想和她有任何瓜葛,而汪雨秋如此配合则是因为乐乐。
乐乐是汪雨秋和一个已婚的制作人生的。
当时这段不伦之恋闹得满城风雨,汪雨秋甚至因此息影了一年。说是到外国游学,实际上,她是躲在中部一处山区别墅里待产。
乐乐生下来后,就被丢给保姆带。
直到现在,只要一想起姊姊的薄情,汪俏君仍是恨得牙痒痒的。
好吧!她承认,她一开始的确觉得小鬼很麻烦,所以能避就避,能逃就逃,一年也难得回去看乐乐一次。
可是,她只是乐乐的阿姨,不是她妈啊!
那个正牌的母亲探望她的次数甚至比她这个阿姨还少。
是,是,拍戏忙嘛,通告很多,挪不出时间,那满天飞舞的绯闻怎么说?被记者拍到去导演家过夜又怎么说?她亲爱的姊姊宁愿陪男人过夜,也不愿意回家来陪女儿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然后,在一次姊妹翻脸时,汪雨秋终于忍无可忍的对她大吼,"你那么喜欢她,带她回去养啊!你知不知道养一个小孩多么辛苦?"
辛苦?汪俏君可以肯定自己姊姊是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
她的辛苦只是在她拿了多少钱出来请保姆、买玩具,如何苦心掩饰自己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却从来没有发现女儿最想要的只是一句温言软语,不是在她期盼母亲怀抱时,冷冷的被推开,"去去去,别烦我。"
她当时真的气疯了,想也不想,连问乐乐的意见都没有,就将她带回家来,完全没有考虑到若论起忙碌,自己虽然比不上姊姊,却也相去不远了。
结果还是得依靠保姆。
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拿起胶带开始封箱。
奇怪的是,乐乐似乎很喜欢她这个阿姨,来了之后,不仅改口叫她妈咪,而且说什么就是不愿意再回去,就算姊姊再怎么威胁利诱也没用。
这正好给了姊姊一个灵感。
把女儿寄放在她这妹妹身边,的确比跟她来得保险,即使被发现了,也能推说是妹妹或亲戚的小孩。
因此,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从那时起,姊姊每月固定会给她一笔钱,做为支付乐乐保姆费和其他支出的开销,但她一毛钱也没有花用,统统存起来了。
在她的想法里,她既然接下养育乐乐的责任,就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小孩来抚养,她不喜欢姊姊给她钱的做法,也不喜欢那种感觉。
说她逞强也好,反正她就是宁愿靠自己。
大约一年前,姊姊因为车祸去世,她理所当然的成了乐乐的监护人。她和姊姊一向不亲近,甚至关系可以说随着两人的年纪渐长而更趋恶化,所以,对于姊姊的去世,她感到难过,但并没有影响生活太多。
捻熄手中的香烟,她将封好的箱子搬到角落一个一个堆好。
整整一个礼拜,总共耗去她十四个小时的宝贵睡眠时间,终于整理完毕了。看着清冷空旷的屋于和那一箱箱整齐的纸箱,她感动得直想哭。
低头看看手表,十一点五十五分了。
再过五分钟,她的生日就过去了。
今年一样是孤单冷清的生日夜啊!
她坐在地上,靠着沙发仰头望向天花板,一边摸索着桌上的烟盒和打火机。
"没有蜡烛,就点烟庆祝庆祝吧!"她喃喃自语着,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来,闭上眼睛,轻轻说──
"生日快乐!"
稚嫩的声音忽然响起,她睁开眼睛一看,就见穿着睡衣的小女孩,端着一盘小小的蛋糕一脸粲笑着走进来。
"生日快乐,妈咪!"
汪俏君点烟的动作就这样僵住,直到那蛋糕到了她的眼前,她才恢复过来。
"你怎么还没睡?"
拿下嘴巴上的烟,她还是愣愣的。
"我故意等到最后五分钟要给你一个惊喜啊!"乐乐甜甜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你一定想不到,对吧?"
不知不觉,雾气蒙上了她的眼。
"你这孩子。"可恶!好几年没这么感动过了。"你哪来的蛋糕?"
"陈妈妈买给我的,我每天都有四十元的点心费可以吃点心,你忘了吗?"
"人小鬼大!"她狠狠揉乱乐乐一头秀丽的发。"妈咪真的好高兴!"高兴得连眼泪都掉下来了,总算没白养她这两年。
"快点,快点。快十二点了,快唱生日快乐歌!"
当指针指向十二点时,生日快乐歌刚好唱完,她们将那小小的蛋糕分成两半,一人一半。
"开动!"
汪俏君一口气将那块蛋糕送进嘴里。
然后,如果你没有忘记的话,前面说过,悲剧发生在某天的凌晨,其实就是今天。当她将那块蛋糕送进嘴里,高兴的咀嚼着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 ※ ※
"啊──"这是汪俏君自昨夜以来,第十次发出惨叫。"好痛──"
凄厉的叫声划破办公室的寂静。
此刻正是午餐时间,大部份的人都外出用餐,只有少数几个还留在公司里,而苏文伶正是其中之一。
她是创意部的文案撰写,在公司里有老处女之称。
汪俏君因为俊俏的外表之故,即使年过二十七岁仍是孤家寡人,同事们也不以为意,尤其公司里阴盛阳衰──这一切全拜她们那个人称广告才子的老板所赐,年轻英俊多金,又有着华恺财团小开的显赫家世,简直就是黄金单身汉,不知让多少无辜少女怀着美丽梦想踏进这个恐怖的坟墓里──汪俏君虽然是个女人,但俊俏的脸在工作忙碌之余,用来调剂身心还是很受用的。
反观苏文伶,一样是二十七岁,打扮拘谨可比女教师,个性又不够活泼,当一群人为帅哥老板发疑时,她往往只是冷眼旁观,同事都笑称有她存在,公司内的气温顿时陡降十度,彷佛可以感觉到鬼火在飘。
汪俏君是惟一把她当成正常人来看的同事,再加上公事上的接触,久而久之,两人便熟稔了起来。
"你没事吧?"一身灰衣灰裙的苏文伶循着惨叫声走到业务部,一眼就看见趴在桌上哀号的汪俏君。"你的惨叫声十里外都听得清清楚楚。"
汪俏君捂着颊抬起头,可怜兮兮的道:"很痛啊!"
桌上的便当是她的午餐。
她向来习惯一边吃饭一边预览下午的行程,现在八十元的鸡腿便当只吃了两口,原因就是蛀牙。
"牙痛?"拖来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苏文伶十分认真的看着她大张的口。"嗯......是蛀牙,在上排数来第四颗牙齿。"
"很严重吗?"汪俏君倏然闭上嘴。"不要紧吧,我最恨看牙医了!"
"看牙医有这么恐怖吗?"苏文伶挑了挑眉,像是觉得她孩子气的恐惧很可笑。"如果你有定期检查牙齿的习惯,在牙齿还没蛀到神经之前就先补救,其实根本不会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