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杯怎么办?”日升皱眉,“我总不能拿回家摆吧?”
山红笑了起来,“帮我拿到老板的灵位前吧。告诉他,我办到了。我跟他的约定……我做到了。”
她对这样单纯念书考试的生活很满意。同学对她很友善,虽然她是那样的沉默寡言。但是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有种淡淡的忧伤与温柔,总是让那群洋人有种东方檀香似的神秘幻想。也为了她那微带忧愁的美丽笑容,她的追求者非常多,但是她总是淡淡的拒绝。
说到追求者,她那小小的爱慕者,一直没有放弃她。
汉霖学会了E-mail,几乎天天都有信。这是她单调规律的生活里唯一的乐趣。
这个小孩子,年纪一天天的大了。故作大人状的字里行间,却还是有种掩盖不了的稚气。
刚开头半年,几乎天天眼泪鼻涕的诉说他有多么想念,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半年以后,他开始把信当日记写,对她的思念渐渐淡了,凤月出现的频率渐渐升高,几乎没有一封信不提到她的。
每次看到他的抱怨和两个人的争吵,她总是会心一笑。
但是,汉霖提到嘉斓的时候,平静的心湖会突然一阵激荡,猛烈的几乎要停住呼吸。她总要将视线从信上移开,非常努力的克制自己,才能够又忧又惧的往下看。
老师变得不爱笑……老师还是对学生很好……老师拒绝了动物园和植物园的校外教学……老师没有交女朋友……老师不肯去相亲……
老师,好像变老了。
她得很仔细的分辨,才能藉着汉霖简短马虎的文字里,猜测嘉斓的近况。
离他那么远,那么远。为什么……为什么总是会为他挂心?为了摆脱这种挂心,她答应过几次约会。是的,她的同学里有很正派的人,他们风趣而轻松,没有黑暗的过去。
但是那种浅薄的欢快,却无法吸引她。萦心的总是微带轻愁的温柔自然老师,眼角有点笑纹,沉思的时候,她总想知道,他漫游到哪里去了,见到什么美景。
喜欢他认真解释生物的一切,喜欢他的神采飞扬,喜欢他对孩子温柔如天使的慈悲
她以为岁月会冲淡,却没想到岁月也会酿造。
她的爱情渐渐随着岁月发酵,酝酿,转变成浓烈的思念。像是后劲强悍的伏特加,入口如硫酸般火烈,沿着食道灼烧胃壁,往上烧穿自己的心。
抿一口就宿醉,却又痛苦的非喝不可。
一定是不够久的缘故吧。她对那段苦痛的记忆余悸犹存,想念他的同时也恐惧着。她畏懦的希望能够躲避,决定到那一天再烦恼。
只是,她也无法遏止自己从汉霖的只字片语里头,寻觅嘉斓的一切。
* * *
“喏,老师,这是山红寄给我的信。”国三功课繁重,汉霖背著书包,载着坐在脚踏车上还打瞌睡的凤月,“我帮你印出来了啦,你慢慢看。你们这些大人真是莫名其妙,直接写信给她不就好了?”他老气横秋的抱怨。
“猪啊!你快掉下脚踏车啦!睡?你还睡?!你喔……啧,不要流口水啦!活像喜憨儿似的……”他一把抓住几乎掉到脚踏车下的凤月,“老师,我得趁这家伙还清醒的时候,载去学校啦。你慢慢看……这次有提到你喔——”他的声音随着脚踏车越来越远……
嘉斓抓着信,得深呼吸几下,才能看那封信。看她的信,像是看到她在说话一样,柔柔慢慢,带丝韧性。整篇都是她的学校生活和家居美景,也回了汉霖几个少年的烦恼,只有在信末,才淡淡的问了句:“盛老师好否?代问安。谢谢。”
这么简单的信,他却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明知道不过是印表机印出来的纸,他还是贴身放着。装着不经意与汉霖偶遇,跟他东拉西扯半天,支支吾吾了好久,“嗯……如果你又写信去加拿大,请帮我跟山红问好。”
“老师,你觉得我有时间写信?!”汉霖瞪起眼睛,“我国三了欸!就要考高中了,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写信?现在没办法天天写了啦。”他担心无法和凤月同校,正在努力一起考师大附中,凤月没了他的话……他不敢想像那种惨况。
就这么一句话,嘉斓马上委靡了下来,“噢……那就等你有空再写吧……”
汉霖受不了他那种失望透顶的样子,气得大嚷大叫,“好啦好啦!我写,我写总可以吧?我真受不了你们欸!你们干嘛?你们真的是大人吗?有话也不直接讲,吞吞吐吐的,搞什么呀?!”他生气的把脚踏车骑得飞快,凤月只顾抱着他的腰苦睡,人事不知,他还得半拖半扛的把她推进电梯。
为什么在他身边的人都这么不成熟?个个都要他照顾?!
牢骚归牢骚,他还是乖乖的写了信给山红,草草几笔,也没提嘉斓患得患失的心情。
要升高中的男孩子,心思是没办法那么细的。
随着汉霖的忙碌,信件渐渐的稀少,他们的音讯渐渐断绝,乃至不再闻问。直到嘉斓调派到偏远山区后,他和汉霖的连络变得困难,变成一年几封明信片而已。
岁月酿造相思,却也冲淡所行的一切。
直到三年后,山红猛然发现,没有带半张照片的她,快要想不起嘉斓的容颜。
她试着要在脑海里回忆起他,发现自己却忆不起他的五官。这让她错愕而慌张。
四年的约定就要到了……就剩最后一年。但是,她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她惨淡的望着阴沉的天空,又要下雪了。
沉默的踏着雪,她这学期选了“莎士比亚”,在讲堂坐定,师生正热烈的讨论要演一出莎翁的戏剧代替期末考。她心不在焉的听着,老师兴致勃勃的指定同学念一段莎士比亚的台词,叫到山红时,正好是“王子复仇记”里的薄命美少女奥菲莉雅,因为受不住父亲遭爱人哈姆雷特误杀的重大打击,终至发疯,失足落水前的那段台词。
谁也没想到这个平常沉默寡言的漂亮中国同学居然会把剧本一抛,气势万钧的演起那位奥菲莉雅,清亮纯正的腔调,哀婉动人的表情,让所有的师生都为之屏息。
当她念完坐下以后,沉默了三秒钟,课堂爆出如雷的掌声。老师马上决定,期末报告就是莎翁悲剧“王子复仇记”,至于奥菲莉雅,理所当然的就是山红来演了。
我演奥菲莉雅?谁见过东方人的奥菲莉雅?她自嘲的笑笑。拿到完整的台词,深夜在窗前静静的读,窗玻璃结满霜花。读着读着,她突然怆然泪下。
她的心情和被情人杀死父亲的奥菲莉雅突然重叠,各种矛盾痛苦的情感交错征战。那种痛苦煎熬,对自己愤怒,对情人情怒,却也知道怪不了任何人。除了发疯或自杀,要怎样浇熄对情人怜爱却对父亲自责罪恶的心情?
在王子复仇记里,她可能不是最重要的角色,却是最悲剧的牺牲者。她彻底的融入这个薄命美少女,每一滴眼泪,都是离开台湾那种慌张却不知如何排解的痛苦。
一切都是命运的拨弄。她在舞台的“死”,却让自己的心澄澈了起来。
公演结束,不熟练却热情的演员得到观众们毫不吝啬的欢呼。尤其是戏份不多的山红一走出来,观众欢呼的声音几乎掀了屋顶。
从此,再也没有人喊她的英文名字,大家都叫她奥菲莉雅。
她不知道的是,有人把整台戏剧拍成录影带寄到纽约给朋友看,盛赞这个纯洁又薄命的美少女是他所见过最美的“奥菲莉雅”。辗转流传了好几个月,刚好让位舞台剧导演看到了。
初夏森森的季节,那位导演拜访了东方的“奥菲莉雅”。
看了他的名片,山红有些惊讶。“百老汇?”她并不是无知爱做梦的少女,“我?一个东方人?我想,百老汇等着演苏丝黄(注)的东方人多过牛毛。”
导演笑了,“你像是新手。谁说要你演苏丝黄?除了奥菲莉雅,你不想挑战其他角色吗?你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惊人的气势让人目不转睛。我不能保证你大红大紫,但是,你不想来试试看吗?我们一起试试看。看我们到不到得了巅峰。”他友善的伸出手。
直到现在,她承认,她的确非常喜欢演戏。站在舞台上,她第一次感受到和角色彻底融合共鸣的神圣感。
百老汇……纽约……
她一个东方人,是不可能在那种地方崭露头角的。但是,不出名也好。她可以浸淫在戏剧的领域,尽兴的练戏和排演。真正的享受戏剧的乐趣。
已经没有经济压力了,既然加拿大的学业即将告一段落,下一站往纽约去,也不是什么坏事。她可以学习跟戏剧有关的一切。现在已经不是为了生活,只是单纯的喜爱。
喜爱那种被洗涤,忧伤尽去的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