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他的笑容随著身下的动作变得更加邪恶,熟练的顺势进入她,看她轻喘的颤抖,他很满意,「昨天差点把保险套存货用完了,幸奸我背包里还有好几个。」
「你什么时候……」艳然想摆脱他,却被紧紧的扣住腰,动弹不得。
「趁你说话分心的时候。」他显然很得意,「这也是花花公子的才能之一。你以为每个人都能当花花公子吗?一个成功的花花公子,不是长得好看就行,这其中也是有学问的……」
「路崇华,你是个混蛋!」
「是啊。但是你对这个混蛋似乎很满意……至少你的身体很满意……」
她也只能将指甲深深的掐进他的肩膀,表达一点不甘愿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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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艳然很稀奇的请了病假。她沙哑的声音,没人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感冒。
同一天,崇华也跷课了。不过,大家都知道他最喜欢的女朋友订婚了,自然伤心欲绝,也没人怀疑。
事实的真相是——
艳然悲惨的瘫在床上,哀悼自己意志不坚,居然任由一个学生折腾她一天一夜。
「我要当了你……」她的声音有气无力,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我不够尽力?」崇华讶异,「我报告都交了,你的课一堂出没缺,考试又高分通过,为什么要当我?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还没有满足……」手又不规炬的在她滑腻的肌肤上游移。
「我已经满足到要吐了!」她使尽全身的力气挣脱,好不容易才争取到自由,匆匆逃到浴室,「你不要过来……」可还是太迟了。
浴室门已让追过来的崇华用脚挡住,他的笑容灿烂,看在艳然眼底却有点发冷。
「我也要洗澡。」他宣布。
「等我洗完再换你!」艳然使劲想关上门,门却文风不动。
「两个人一起洗比较省水。」他表情无辜,「水资源很珍贵,你不知道吗?」
艳然指控道:「你根本不是想洗澡!」
「答对了。」他很快乐的回答,钻进浴室,顺手把门关了起来,「尝你千遍也不厌倦——」
「我厌倦了!」
「你的身体不是这么说的欸……」
「路崇华!你……唔……」
水气蒸随的浴室里,春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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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列入纪录了吧?」墨墨黑不耐烦的趴在浴室的窗户上,「他已经拐到那个纯洁的女老师了,反正不久就会让她伤心欲绝,走上绝路……先列啦,赶紧把王子迎回魔界,我已经不想再待在人间了……」
「做事不要这么草率行不行?」白帅帅头痛的拿出计量表,「他们两人目前的真情指数一样,谁也没多谁一分,这样怎么列入纪录啊?」
两个小恶魔对著崇华的负心名单发愁。就差那么一个,唉,自从崇华黏上艳然後,就没再开发新的负心对象了。
看来他们的使命还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完成。
「等等。」墨墨黑突然感觉到令人发寒的视线,四下张望了下,「白帅帅,我们刚刚有没有隐身?」
「啊!」他表情惊恐,「惨了,我们又忘了隐身!」
「哈哈……」两个小恶魔擦擦汗,「应该……应该没人看到吧。」
「哈哈哈……对呀,应该没人想到要抬头看……」
只是,第二天两个小恶魔经过杂志摊时,险些没昏倒。
八卦杂志把他们俩浮在半空中的照片拍得非常清楚,标题是——
幽灵人间——美形黑白无常现形记
两人泪眼相望,「墨墨黑……你觉得流放血池一千年够不够?」
墨墨黑泪眼婆娑,「你忘记算之前的狞寒山六千年了。大王早就说过,我们再暴露行踪,他打算把流放累加上去,还有各式各样的地点等著我们去游览……」
「王子,你赶紧抛弃那女人啦。」两人同时放声大哭,「要不然我们会被流放到天毁地灭那天啦!」
第三章
艳然这场「感冒」足足「病」了二天。
第二天她就藉著外出吃饭的机会,把崇华哄出家门,然後说什么也不让他再进自己家里「为非作歹」。
接著,她闭门思过了两天,深深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尤其当她想到跟崇华在一起时的火热激情……便不由得脸红心跳。
诚实的个性逼她面对自己,是的,她对这个可恶的花花公子动了心。
崇华是她规规矩矩的生活里从来没遇见过的典型——热情严肃的面对学术研究,但也同样热情严肃的对待每个女人,狂热得像一场飓风,将她平淡的生活刮得乱七八槽。
最最可怕的是——崇华可是她的学生呀!
她还有什么脸回去当老师……将脸深深的埋在掌心,不知道该怎么办。
猛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吓得她跳了起来,心脏剧烈的鼓噪好一会儿,才颤著手拿起电话,「喂?」
「干嘛?真的感冒了呀?」电话那头传来热情又戏谑的声音,「大小姐,你不是百毒不侵?想当初我出麻疹、长水痘,你都安然无恙,怎么现在天气不过冷了些,你就感冒了三天爬不起来?」
艳然悬著的心放了下来,脸上露出真正的微笑,「大学才出麻疹、长水痘的糗事,你敢说,我还不敢听呢,说出去活活笑掉人家的大牙。」
「你忘记算腮腺炎了。」爽朗的笑声扬起。「我终於知道为什么台语要叫『猪头皮』了,真肿得跟猪头一样,害我躲在宿舍里足足一个礼拜,连房门都不敢出。要不是你帮我送粮食,我早饿死在床上了。」
艳然开怀的笑出声来,心里的郁闷驱散了不少。这位老同学总是让她很开心。
她会和邹巧思合得来,可说是宿舍十大不可思议事件之一。她个性认真拘谨,念书态度一丝不苟,年年书卷奖都有她的芳名。巧思却人如其名,总想用最少的时间、最低的分数混过关,千方百计的跷课,穿著打扮总是辣得令人侧目,成天跟玩乐团的人混在一起。
她不只一次笑巧思是T大玩乐系,副修摇滚乐,选修历史系,还爱来不来的。
两人同寝室了好几年,直到毕业後,各自接了不同学校的聘书才分开。
到过她们寝室的人都啧啧称奇,里头宛如楚河汉界,艳然那边乾净整齐宛如军队,连棉被都叠得像豆腐;巧思那头却像是大战过後,满目狼藉,五彩鲜艳的衣服和大红被褥混在一起,半埋在各式各样的书堆下,难为她每天都可以衣衫整齐的走出那堆混乱。
只有艳然知道,巧思那片缤纷五彩的混乱,为她严肃枯躁的生活增添多少颜色。
听巧思精采的情史,让她带著到处去PUB跳舞、看看这个花在世界,她热情无心机的豪爽,让艳然欣羡又欢喜。在巧思兼容并蓄的人生哲学里,她学到了一样学不到的生活态度——容忍并欣赏这个混乱的世界。
「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艳然含笑,「你不是让石材公司的董事长和小开追得晕头转向?你这个总是在恋爱的女人!」
「喂,我又不是只会谈恋爱而已,现在我可是东大的王牌讲师了。」巧思老大不服气,「还问我干嘛打给你咧!你这女人,我问你八百遍了,你说今天要给我答覆的耶!你不来东大陪我,居然跑到沈老那儿,我不依啦!我在花莲快闷死了,你再不来,我就哭给你听喔!」
她心里微微一动。当初她适逢情伤,匆匆接了临时聘书就来这所学校教课。这个学期之後,好几家学校都邀请她去讲课,她还没决定要去哪里。
花莲。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打断巧思滔滔不绝的说服,「好,我去。」
「……大小姐,我说了半天你怎么还是不点头……什么?!你真的要来?」巧思欢呼一声,险些把艳然的耳膜震破。「喔耶~~太好了!我跟这边的女老师都处不来……」她声音突然又低落下来,「可是还要好几个月欸……」
被她逗笑了,艳然突然觉得松了口气。
只剩几个月而己。很快的,时光会让她与崇华遗忘彼此,偶尔想起,也只是美好的回忆吧。
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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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知道自己会离开,所以虽然对崇华不再逃避。面对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也会回以温柔的微笑。
对於她的回应,崇华感到无限满足。
越认识她,对她的爱意越深。与她再次亲昵过後,证实了那夜的激情不是偶然,他们俩在身体上的确无比契合。但是除了肉体的欢愉,他对她掩藏在严谨面具下温柔可人的一面,更是动心不已。
他明白自己很容易爱上女人,但是,来自来,去自去,除了不忍受伤的女人无所归依,才会主动追求外,他几乎没追过任何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