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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轻轻的牵她的手,他第一次为了学问以外的事物动心,那个人叫做冰秀。

  ***

  「你要娶沉氏绣庄的女儿?」父亲暴怒的摔过整个热水瓶,「不!我不答应!」

  轻巧的闪过热水瓶,「父亲,你恐怕非答应不可。」

  「为什么?!」他吼着这个知书达礼的儿子,「那个老顽固当年把我害得多惨…」他想到脸颊还会抽搐,该死的老狐狸!在他事业出现危机的时候还把资金抽走,等他几乎吐血的将事业挽回,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为了要刺激他的潜能,「谁的女儿都行,就是不能娶他的女儿!」

  「我想你会答应的。」他露出特训很久的恐怖笑容。

  「你…你…」他的父亲眼珠子快掉出眼眶外,「你不会…你这二十几年来从来不对女人动心…你不会…」

  「我会。」他僵硬的笑容真是阴森的要命,连亲生老爸都毛骨悚然。

  ***

  「想都别想!」冰秀的爸爸把整个绣棚丢过去,「你别想嫁给那个死老头的儿子。」

  「你不会反对的。」闪过绣棚,冰秀镇定的喝茶。

  「我才不要跟那种废物当儿女亲家!」保护自己的资金有什么不对?

  等那老鬼挽救了自己的事业后,居然开了一家更大更便宜的绣庄跟他抢生意,险些害他垮台!「你想都别想!除了他以外,你谁都可以嫁,就是他不行。」

  「喔,爸爸,你非同意不可了。」女儿斟了杯茶给他,露出对着镜子努力好久的阴险笑容。

  「你…」不可能的…哈哈…女儿这种冰山,连当老爸的人都被冻得有点受不了,更不要提相亲了,美则美矣,光寒气就可以让那些年轻小伙子夺门而出。她怎么可能…「冰秀,你是吓老爸的是吧?」

  「我不是吓你的。」她那个硬邦邦的笑容比不笑恐怖一百倍。

  ***

  「什么?!」两个家庭在同个时间,发出一样的惨叫,「你们有孩子了?!」

  吼叫的声音,几乎半个镇上都听到了。

  「恭喜,你们当爷爷了。」

  ***

  接下来的发展,除了顺利成婚,其它都不符合他们的预测。

  本来以为双方家长会把他们俩个赶出家门,刚好绣庄不用管了,赵氏行也可以拱手让别人去抢夺。赵霾对正海和姊妹们的战争有种看热闹的热切。

  无事一身轻,刚好当神仙眷属。

  结果气病了的岳父干脆把绣庄交到冰秀手里去打理,病愈以后,乐得到处讲经下棋,死活都不管绣庄了。

  「不是很能干吗?」冰秀老爸呷了一口茶,「连结婚这种事情都可以整爹娘了,小小的绣庄算什么?对不对,亲家公?」

  「是啊,阿霾,多学你老婆一些,看人家多能干,养儿绣庄一手包办,教授和商行当然也可以一手包办。」

  抱着婴儿的冰秀,对这对同仇敌忾而握手言和的亲家怒目而视。

  至于林正海,不但没把整个赵氏行吞掉,反而大小事情都找赵霾商量,让他更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我不会陷入你的诡计的。」林正海冷笑,「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诡计,这么大方,背后一定有鬼!」

  他们银行的数字一直在增加,让他们头痛不已。好不容易等父母都仙逝,说破嘴皮子让正海主其事,才从这些杂务里脱身。

  父母的报复真彻底,让他们几乎浪费了二十年的光阴。

  从来不想当有钱人,他们有钱得不知道该怎么用。不想有自己的事业,却为了事业忙了二十年,真的够了。

  帮冰秀梳那头长而柔软的头发,握着银丝般的白发,温柔的瞧着。

  「我到底也老了。」她轻轻喟叹。

  「老?」他轻轻的把白发放在梳妆台,「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没有年龄。」

  永远是那抹冰霜铸成的秀颜,在新公园的荷池畔,落花在你掌心,如蝴蝶般盘旋。

  你的温柔与温暖,只有我看得见。

  作者心语

  突然想到感言还没写。

  一想到马上感到一身冷汗,难怪我刚逛逢甲夜市的时候老觉得怪怪的,似乎还有件很重要很重要,非马上做不可的事情还没了结。

  刚刚拋下看完的「功课」(当红罗曼史小说),面白如纸的跳起来。

  完蛋了,我答应今天完稿,但是我却连最后的结语都还没写!

  说真话,磨完这部「爱情实验室」其实满开心的。当初写「我的爱情不含铅」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良良这个角色。

  对「天使」有着意外的迷恋。总觉得天使这样没有性别的超优基因生物简直是种神迹(本来就是),虽然现实生活里头没有「天使」,但是总有类似天使的生物。

  所以,我个人偏好非常像女性的「美少女」型少年,或是非常像男性的「美少年」型少女。这两种美法都必须非常中性,中性到雌雄莫辨,最好岁月伤痕对他们没有影响,才能引起我的惊叹。

  我能够拐美少年当我的男朋友,却不能「把」美少女当我的「女朋友」(别傻了,我没有那种特殊性癖好),遗憾之余,将我家妹子的个性拿来东掺一点,西加一些,就成了良良和尔玦这对外星情侣的幸福故事。

  (喂,那个听到美少年就口水流一地的读者小姐,口水擦一擦,不用肖想了。美少年男友不但花心到可以,而且问题一大堆,这几年又雕零得很快,还有一点最糟糕--那是凶狠作者的男朋友。想活命就别碰我家男人,我会杀人的。)

  是种梦想吗?的确是梦想的。因为尔玦这样的好男人不要说绝无仅有,真的有也消受不起。想想看,再帅的人顶着张冰山脸,成天在大雪封山的气息下,喜怒哀乐一概不见,光猜他的心事就够令人挫折了。

  加上不懂爱的感觉,这种超级呆头鹅,若不是靠良良这样细心的科学家性格,他大约要打光棍一辈子了。

  然而,这样的书呆子,若是有耐性和他耗下去,才能真正得到他那坚贞的情意。所以啊,若有书呆子或刚毅木讷近乎「蠢」的男人追求你,只要有好感,千万别客气。

  呆子可以教化,刚毅木讷可以转变,就看你够不够聪明睿智如良良真诚而热情的感化那个呆头鹅。

  如果你把这部视为「我的爱情不含铅」的续集,可能不太适宜。在这部里头,艾伦和砚耕出现不到几行,只能算是草草交代。至于几个配角的后事…

  因为我太喜欢尔玦的爸爸和妈妈,所以写了赵霾和沉冰秀的番外篇。

  本来打算写心彗和王烽这对打架型情侣,以及心彗对抗王家大老的故事,或者丽丽和佳序这对逢求爱必吐的欢喜冤家,后来都因为懒所以罢手。为了不替自己找麻烦,所以也谢绝所有读者的说项。

  若是读者有兴趣替这两对冤家写续集,我也不反对。来稿就寄女生出版好了,如果你磨得出那么多情节和字数,有什么不好呢?如果有人达成了,我帮你写序,不收钱。

  每写完一本书,心里就会有种说不出的惊叹。啊,我又完成了一本功课。真没想到我做得到…

  告诉读者一个秘密,我写稿的时间几乎只有一个礼拜。杂务多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我的确热爱写作(和写作的稿费)。一部作品卡在胸怀里是很难受的,我总奇怪为什么有人会哭着没有灵感,我的烦恼是灵感太多,写不完。当我想到一个开头或触发点的时候,几乎就把整部作品像是电影一样在大脑里播放完毕。

  剩下来的,只是写出来而已。

  我不是个用功的作者,我依赖搜寻引擎比什么都重。到底我没空去图书馆找资料,只能仗着平常喜欢读杂书的一点模糊记忆,加上搜寻引琴的超级功能,比起其它作者的用功和认真,真是愧叹不如。有人认为罗曼史随便写写就好,这可是天大的错误。我就看过其它作者列年表列族谱地图和人物志,厚厚一叠足足可以另出一本书。

  害我这个不用功的作者直想钻桌子底下,脸红羞愧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写得快,只是喜欢说故事,看到人家捧了一堆资料回家苦啃…我就会拼命冒汗。

  冒汗归冒汗,不用功依旧,这种死性格大概到死都改不了了。

  (姊姊可是练过的,这种不用功千万别学)

  作为一个罗曼史作者,我对爱情实在着墨得不够深,有读者跟我抱怨宛如隔靴搔痒,这点我也觉得很遗憾。说来说去都是我家那个美少年男友不够好,不能给我百分之百爱的感觉。所以大家都在劝我「休夫」。要不是可怜他让我折磨了三年多,雕零的越来越快,实在他花心成那副德行就该把他开除,作者我虽然其貌不扬,倒也不那么欠人追。

  所以,写得不够爱情都得怪他,夜半若要钉草人,写他的名字就好,别写我的。

  最后,稍稍释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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