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难过,在你这一生,这种分离总会有的。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很光明的未来,你是个值得人羡慕的孩子,还有什么事值得流泪呢?我是流浪惯了的,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住,你问过我为什么和我的女儿分开,这也和我的流浪生活有关。那时候,我很年轻,而且很苦,我半工半读的进了音乐学院,同时我和一个富家名媛恋爱了。她的父亲反对我,甚至囚禁起她来,但,她私自来找我。为了她,我没有毕业,我们逃到远方,没有一点积蓄,也没有工作能力,我只得参加一个巡回乐队,到各地表演,这是我流浪生活的开始。她也跟著我到处流浪,一年后,孩子落地了,娇生惯养的她,实在吃不了这种苦,而我又无力改善这种生活,于是,争吵发生了。我没办法请佣人帮忙带孩子,她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烧饭,而且三两天就转换环境,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离。她开始责备我没有用,骂我连家都养不好,发誓不愿再过流浪的日子,甚至于骂我不是个男子汉!我在她的责备下几乎要发疯,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难过得想自杀。在苦闷了的时候,我就喝酒求醉,结果,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恶劣,我酗酒,她骂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几乎没有片刻宁静。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的骂了起来,趁著三分酒意,我叫她滚,告诉她,如果不是因为她跑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就不会拿不到毕业文凭,更不会找不到一个正经的工作,也不必吃这许多苦。这些话伤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节目回来,发现她已经走了,把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儿,我在灯前发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们找回来,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十七年了。”他看著我,感伤的笑笑。“珮容,你是个快乐的孩子,你不会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说,“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儿了?”
他摇摇头。“不,我已经放弃了,这次,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
他抬头看著天边,眼睛中闪著奇异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慑,也呆呆的望著他。好久之后,他突然说:“走吧!该回去了!”他拿起了桨,向回程划去。
在公共汽车站,我向他说:
“我喜欢你,真喜欢你,但愿你永远不走!”
车来了,我跳上了车,从窗口看著他,他伫立在那儿,脸色显得出奇的感动,眼睛里有著泪光。
回到家里,给我开门的竟是唐国本,他用手撑在门上,拦住门不让我进去,瞪著我的脸说: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著!”我没好气的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萧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懂,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著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著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的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的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的说:
“教我唱!好吗?”他教了我,十分细心的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的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的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他笑笑,没有说话。“你什么时候走?”“快了,下星期,或者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送你。”我说,想让自己坚强起来,我向来自认为是个坚强的孩子的。但是,泪水升到我眼眶里来了,我抓牢他的手,哽塞的重复了一句:“我要去送你。”
他突然揽住了我,把我的头拥在他的胸前,他的嘴唇轻碰我的前额。他喃喃的说:
“好孩子,别流泪!宝宝!”
听他叫“宝宝”,我哭了。始终,我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有一份强烈的依恋和崇拜。听他用亲密的声音叫宝宝,使我肠为之折,我像孩子般攀住他,近乎撒赖似的说:
“不要走!不要走!”“别哭,珮容,”他说,“我还会再见你一次,下星期天在植物园见!”“你一定要走吗?你是个狠心肠的人!”我叫。
他叹息了一声。“下星期天,我等你!”
这一天,我失去了欢乐,我们变得非常沉默,当他照例在公共汽车站和我道别的时候,我觉得他似乎离我已经很遥远了。他的眼睛迷离如梦,神色憔悴,脸颊分外消瘦。我们在车站握手道别。他依然目送我跨上公共汽车,我把脸贴在窗玻璃上望他,他孤独的伫立著,夕阳把他瘦长的影子投在地下,显得那样寂寞凄凉。忽然,我觉得心中一阵痛楚,我有个预感:我已经失去他了。
星期天,我迫不及待的等著星期天,等著那个见最后一次的日子。星期六晚上,唐国本又来了,他技巧的想约我出去跳舞,我拒绝了。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伴著他坐在客厅里,他的谈锋收敛了许多,我看得出来,他那漂亮的眼睛里有著忧愁。我,一直自认为还是孩子的我,难道已经使这个男孩子痛苦了?我觉得有点儿于心不忍,于是,我自动的为他拉了一两段小提琴。然后,只为了一时的兴致,我说:
“我唱一个最近学会的歌给你们听吧!”
放下小提琴,我走到钢琴前面坐下,打开琴盖,开始以不十分纯熟的手法弹起“陌生人”教我的那一首意大利情歌。一面弹,一面唱了起来: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啊,莫负这,大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