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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健群盯著我,问:“思筠,你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不想结婚。”我勉强的说。

  健群的脸色变白了,他的坏脾气迅速发作,咬著牙,他冷冷的望著我说:“你不是不想结婚,你只是不想嫁给我,是不是?我知道了,你在大学里已经有了称心如意的男朋友了,是不是?你不愿嫁给我!是不是?”我头上冷汗涔涔,心中隐痛,我挣扎著说:

  “不,不,不是……”“思筠,”爸爸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萱姨一直以研究的神情冷静的望著我,这时,她忽然温和的说:“思筠,你的脸色真苍白,你不舒服吗?如果我建议你去看看医生,你反不反对?”

  “医生?”我皱著眉问。

  “是的,我有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是个心理医生,如果你去和他谈谈,把你心中的问题告诉他,我想,他一定会对你有点帮助。”我望著萱姨,突然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怒气,我站起身,直视著她的脸,心中翻涌著十几年来积压已久的仇恨,这仇恨被萱姨一句话引动,如决堤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止,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们以为我有神经病!以为我和妈妈一样疯了!我不嫁健群,就是我有病,是吗?我为什么该一定嫁给他?你们认为我是疯子,是吗?你们错了,我不会嫁给健群,我永不嫁给他!我恨你们!你们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脸,大哭了起来,返身向我的房间跑,跑了一半,我又回过头来,指著萱姨说:“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妈妈受刺激而疯狂,而死亡,你们是一群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我恨了你们十几年了!你现在想再逼疯我?我不会疯!我永不会疯!”我跑进屋内,关上房门,眼前金星乱迸,脑中轰然乱响。扶著门把,我的身子倚著门往下溜,终于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觉。

  我病了一段时期,发高烧,说呓语。在医院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恢复知觉之后,我是那样期望能见到健群,但是他从没有到医院里来看我,失望和伤心使我背著人悄悄流泪。可是,爸爸来看我时,我却绝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医院来,萱姨却一次也没来过。对于我上次的那番话和健群与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的避免谈及。当爸爸不来的时候,我就寂寞的躺在白色的被单中,瞪视那单调而凄凉的白色屋顶。于是,一天,一苇来了。他坐在我的床前达三小时,说不足五句话。但,我正那么空虚寂寞,他的来访仍然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当他起身告辞时,却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话来:“思筠,你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静而诚恳,斯文儒雅的面貌像个忠厚长者。我愣愣的说:“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不错,”他点点头:“怎样?”

  我呆呆的望著他,这个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来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个我极欲逃避的“家”。我流泪了,在泪眼婆娑中,我默默的点了头。

  我的病好了,形销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轻如燕,走起路来都轻飘飘的。出了院,我回到家里,竟然没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贯的温和来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苇结了婚,健群没有参加婚礼。直到我婚后,爸爸才透示我,自从我发脾气大骂的那一天起,健群就离家远走,一直没有消息。

  婚后的一天,爸爸来看我,在我的客厅中,他执著我的手,诚挚的说:“思筠,你母亲不是因为萱姨而疯的,她是为了一个男人。”“爸爸!”我叫:“你说谎!”

  爸爸摇摇头,深深的望著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著的男孩子!

  四

  时间慢慢的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著的岁月又猛的觉醒了。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著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著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葛莱齐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著窗外的日影西移,望著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著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著眼睛,凝著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著了。

  “为什么不开灯?”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著,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的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著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的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嗯?”他皱皱眉,不情愿的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的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我弓起膝,双手抱著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著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的,冲口而出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还爱他。”“唔,唔,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的看著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的问。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著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的靠在沙发上,仰著头,呆呆的凝视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著墙角而行,摇摆著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的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著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的拖过去。终于,我不耐的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著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炼,绕著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著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的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的说:“好。”我握著毛衣,垂著头,走出了大门。门外春寒仍重,风从爱河的河面吹来,使人寒凛。我顺著脚步,走到河边,两岸的灯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动荡,像两串珠炼。沿著河岸,我缓缓的踱著步子,隔著一条河,高雄闹区的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黑人牙膏的电灯广告耸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灭。到何处去?我有些迟疑。但是,既然出来了,就应该晚一点回家,如果我彻夜不归,不知一苇会不会紧张?想像里,他一定不会,在他的生活中,从没有紧张两个字。我走上了桥,沿著中正路,走进高雄的闹区,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热闹的盐埕区中兜圈子,走完一条街,再走一条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饰部,我倚著橱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脚。店员小姐立即迎了过来,对我展开一个阿谀的微笑。“小姐,要什么?”我随意的在橱上那个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条项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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