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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是偶然,我跟我叔叔出来的,我叔叔来这里经商。啊,我忘了告诉你,我后来在城里读中学,住在叔叔家,叔叔是个商人。”“这只手,你没有再看过医生?”

  “到城里之后看过,已经没有希望了!”

  “喂,”维洁突然不耐的叫了起来:“你们是怎么回事?以前认得吗?别忘了还有两个人呢!”

  “十几年前天天在一块玩的。”任卓文笑著说:“真没想到现在会碰到!”“这种事情多得很呢。”维洁说,居然又说出一句颇富哲学意味的话:“人生是由许多偶然堆积起来的。”

  “你走了之后,我真的做了个虎头风筝,用一只手做的,一直想等你回来后给你,可是,你一直没回来。”

  我想笑,但笑不出来。半天之后才说:

  “那个该死的虎头风筝,但愿我从没拥有过什么鬼风筝,那么你的手……”“算了,别提这只手,我一点都不在乎!”他打断我,笑著,却真的笑得毫不在意。

  “我很想听听,风筝与手有什么关系。”维洁说,一面对她哥哥皱眉,那位拘束的哥哥现在简直成了个没嘴的葫芦,只傻傻的坐在那儿,看看任卓文又看看我。

  我说出了风筝的故事,维洁点点头走到船头去,把浴巾丢在船舱里,忽然对任卓文说: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然后向水中一跃,在水里冒出一个头来,对船上喊:“大哥,你还不下水来游泳,在那儿发什么呆?”

  维德愕然的对他妹妹瞪著眼睛,我却莫名其妙的红了脸。

  一年后,仍然是八月。

  我正坐在走廊里看书,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走了过来,我佯作不知,于是,我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说:

  “我送你一样东西,猜猜看是什么?”

  我猛然回头,任卓文正捧著个庞然巨物站在那儿。

  “啊哈!风筝!”我大叫,像孩子似的的跳了起来:“虎头风筝!你在哪儿买的?”“自己做的,用这一只手!”他笑著说,然后含蓄的说:“十五年前飞走的风筝又回来了,你要吗?”

  我抢过了风筝,嚷著说:

  “当然要,本来是你欠我的!”

  “你难道不欠我什么吗?”他问。

  我的脸红了。把手伸给他说:

  “给你,砍去吧!”

  他笑了,笑得邪门。“我会好好爱护这只手,和它的主人。”他说。拿起风筝,我跑了出去,室外,和煦的风迎著我,是个放风筝的好天气。

  迷失

  没有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绵绵的细雨和无边的黑暗。这种夜晚,在几个月前,她认为是静谧而温馨的。一盏台灯,一盘瓜子,一杯清茶,和他静静的对坐著。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必多说什么,她了解他,他也了解她。等到邻居的灯光相继熄了,他站起来,望望窗外问:

  “我该回去了?”“或者是的。”她答。于是,他走到门口,穿上那件早已褪色的蓝雨衣,她送他到门前,他微笑著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共度长夜?”

  他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但这句话已经够了。她也从没有答复过这句话,只是淡淡的笑笑。可是,他们彼此了解。等他修长的影子消失在细雨中,她阖上门,把背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脑子里立即出现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画面,而每个画面中都有他。同样的雨,同样的夜,她不再觉得静谧温馨,只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凄凉。仅仅失去了一个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感到像失去了整个的世界。他,叶昶,这个名字带著一阵刺痛从她心底滑过去。叶昶,这骄傲的、自负的、目空一切的男人!第一次见到他,似乎还是不久以前的事,虽然已经隔了整整三年了。那时候,她刚刚考进T大外文系,在一连串的迎新会、同乡会、交谊会之后,她已从她的好友李晓蓉那儿知道,男同学们给了她一个外号,叫她作“白雪公主”。她曾诧异这外号的意义,晓蓉笑著说: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长得美,皮肤又白,白得像雪;对人冷冰冰的,也冷得像雪,所以他们叫你白雪公主。”

  “我冷冰冰的吗?怎么我自己不觉得?”她问。

  “哦,你还不够冷吗?”晓蓉叫著说:“不是我说你,馥云,为什么你从不答应那些男孩子的约会?我听说从开学以来,已经有十四个半人碰过钉子了!”

  “什么叫十四个半?这是谁计算的?”

  “十四个是指你拒绝过十四个人,另外那半个是指我们那位李助教。据说,他曾拐弯抹角的找你聊天,刚说到国立艺术馆有个话剧的时候,你就说对话剧不感兴趣,吓得他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说这只能算半个钉子。”

  “谁这么无聊,专去注意这些事情?”馥云皱眉问。

  “你知道外文系最近流行的几句话吗?他们说:‘许馥云,美如神,碰不得,冷死人!’大家都说你骄傲,是女生里的叶昶!”“叶昶?叶昶是谁?”“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叶昶是外交系三年级的,能拉一手小提琴,并且是最好的男中音。只是为人非常骄傲,据说有个女同学把情书悄悄的夹到他的笔记本里,但他却置之不理,他说他不愿意被任何人所征服!”

  “他未免自视过高了吧。谁会想去征服他呢?”

  “哈,我猜全校三分之一的女同学都在暗中倾慕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如果你见到他,一定也……”

  “别说我!”馥云打断了晓蓉的话:“记住,我也不愿被任何人征服的!”三天后,学校里有一个同乐晚会,因为节目单中有叶昶的小提琴独奏,馥云虽然对同乐晚会不感觉趣,却破例的参加了。由于听到太多人谈起叶昶,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倒想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她走进会场时已经迟到了,台上正有两个同学在表演对口相声,她想找个座位,一个在她身边的男同学立即站了起来让她坐,她犹豫了一下问:

  “你呢?”“我喜欢站!”她坐了下来,那个男同学靠著墙站著,个子高高的,微微的蹙著两道眉毛,用一种不耐的神情望著台上。馥云坐正了身子,台上的人正在说影迷离婚记,那装太太的同学尖著嗓子在一连串的说:“我们真是一舞难忘、一曲难忘、一见钟情,我们经过一夜风流,我就成了未出嫁的妈妈了!”

  台下爆出一阵大笑,馥云却听到她身边那让座的男同学在冷冷的说:“无聊!”馥云下意识的望了望他,正好他也在看她,于是,他耸耸肩对她说:

  “我最不喜欢这种同乐晚会,一点意思也没有!”“这人真滑稽。”馥云想。既然不喜欢,干什么又要参加呢?她不禁也耸耸肩说:“你为什么要来呢?”“为了叶昶的小提琴!”

  又是叶昶!馥云忍不住再耸了耸肩,并且不满的撇了一下嘴,这表情似乎没有逃过那男同学的视线,他立即问:

  “你认为叶昶的小提琴怎样?”

  “我没听过,希望像传说的那样好!”

  “其实并不好!”那人又冷冷的说。馥云诧异的看著他,既然认为叶昶的小提琴不好,为什么又要来听呢?这人一定是个神经病,要不然也是个少有的骄狂的人!他仿佛也看出了她的思想,对她微微的笑了笑,馥云才发现他很漂亮,很潇洒,那股“狂”劲似乎也很可爱。就莫名其妙的回了他一个微笑,他的笑容收回去,却定定的凝视了她几秒钟,然后问:

  “你在哪一系?”“外文系,一年级。”她答。

  “是新生?你和许馥云同班?”

  “你认识许馥云?”她诧异的反问。

  “不!”他摇摇头,并且皱了皱眉:“只是闻名已久,我对这种骄傲的女孩子不感兴趣!”

  “骄傲?你怎么知道她骄傲?”

  “她吗?她是骄傲出了名的!许多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孩子就自认为了不起,好像全天下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似的!等到别人真的追求她,她又该搭起架子来拒绝了!”

  馥云感到一股怒气从心底升了起来,但她压制了下去。台上的影迷离婚记已到尾声,那饰丈夫的正在说:“我的茶花女,再见吧,你可别魂断蓝桥呀!”馥云把眼光调到台上,决心不再理会那个人,但,那人却在她耳边轻声的问:“散会之后,我可以请你去吃消夜吗?”

  “不!”她转过头来狠狠的盯著他,不假思索的说:“一个骄傲的女孩子不会轻易的答应别人的邀请的!”

  他似乎大大的吃了一惊,张大了眼睛望著她,喃喃的说:“我希望,你不是许馥云!”

  “很不幸,我正是许馥云!”馥云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快感,接著又说:“以后你批评一个人以前,最好先打听一下他的姓名!”“可是……可是……”他眨著眼睛,“可是”了半天,终于说:“可是你在撇嘴以前,也该先打听一下那看著你撇嘴的人是谁呀!”“难道,难道,”这下轮到馥云张大了眼睛:“难道你就是叶昶?”“很不幸,我正是叶昶!”叶昶学著她的声调说。馥云正在感到迷茫的时候,麦克风里已在报告下一个节目:下一个节目是叶昶的小提琴独奏。叶昶抛给她一个调侃而含蓄的微笑,就转身到后台去了。那天,叶昶拉了几个常听的曲子,“流浪者之歌”、“梦幻曲”和“罗曼斯”。那天夜里,馥云做了一夜的梦,梦到叶昶和罗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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