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梅花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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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姥姥去了又回,回来又去,来来回回跑着,总说孩子不错,长得像娘,小美人胎子……说完就转身,悄悄掉着眼泪。瞒了足足大半年,雪晴才在一次去碧云寺上香的机会里,和雪如单独相处。“不能再瞒你了!”雪晴含泪说:“那个孩子,苏姥姥抱出去以后,我们就把她放在一个木盆里,让她随着杏花溪的流水,漂走了。我们再也没有去追寻她的下落,是生是死,都看她的命了!”“什么?”雪如眼前一阵发黑,只觉得天旋地转。这几句话,像是一个焦雷,对她劈头打了下来,震得她心魂俱碎。“怎么会这样?你对我发过誓,你会爱她,待她一如己出,绝不叫她委屈,我相信你,才把孩子交给你……你怎能做这样的事?你怎么狠得下心?怎么下得了手?”她抓住雪晴,不相信的摇撼着她,声嘶力竟的喊着哭着。“我不相信,你骗我,骗我!”“我没有骗你!”雪晴也落泪了。“我是想得深,想得远,孩子抱走前,你还给她烙上烙印,这样难以割舍,留下是永久的心腹之患!万一你将来情难自禁,真情流露,而闹到东窗事发,王爷、你、我,都会倒楣的!你也知道,咱们大清就是注重王室血统,我们这是欺君罔上、满门抄斩的死罪呀!你想想看,想想清楚,那孩子,我怎么敢留下来?你要怪也罢,你要恨也罢,我实在是为你着想,无可奈何呀!”

  雪如瞪着雪晴,睁圆了双眼,泪雾迷□中,什么都看不清楚。而在满心满怀的痛楚里,了解到一个事实,她那苦命的女儿,就在那出生的一天,已注定和她是“生离”,也是“死别”了。她这一生,再也无缘,和那孩子相聚相亲了。她咬着嘴唇,吸着气,冷汗从头上涔涔滚下。孩子,她那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就这样永远永远的失去了!她是多么狠心的娘呀!蓦然间,那椎心之痛,使她再也承受不住,她扑进雪晴怀里,失声痛哭。“哭吧!哭吧!”雪晴紧拥着她,也泪落不止。“痛痛快快的哭完一场,回府里去,什么痕迹都不能露出来!而今而后,就当那女儿从来不曾存在,你有的,就是皓祯那个儿子!”

  是的,回到府里,什么痕迹都不能露出来!她有的,就是皓祯那个儿子!就是皓祯那个儿子,!一时间,四面八方,都对她涌来这句话的回音:就是皓祯那个儿子!

  第二章

  皓祯十二岁那年,初次跟着王爷去围场狩猎。

  十二岁的皓祯,已经是个身材颀长,丰目俊朗的美少年了。自幼,诗书和骑射的教育是并进的。皓祯天赋聪明,记快力强,又能举一反三,深得王爷的宠爱。相形之下,仅小半岁的皓祥就显得迟钝多了。皓祯不仅书念得好,他的射箭、骑马、练功夫、拳脚等武术训练,也丝毫不差。他的武术师父名叫阿克丹,是个大高个子,力大无穷,看起来凶凶的,不爱说话,那张粗粗黑黑的脸孔上,又是大胡子,又是浓眉毛,眼睛一瞪,就像两个铜铃。这粗线条的阿克丹,却是王府里的武功高手。他是个直肠子的人,自从王爷把他分配给了皓祯,他的一颗心,就热腾腾的扑向皓祯了。看到年纪小小的皓祯,俊眉朗目,身手矫捷,而又能出口成章,他就打心眼里“敬爱”他,几科是“崇拜”着他的。

  皓祯的初次狩猎,是他生命中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天,王爷带着他和皓祥,以及两百多个骑射手,做一次小规模的狩猎。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两个儿子实习一下狩猎的紧张气氛,和狩猎获时的刺激与喜悦。那天的围场有雾,视线不是很清楚。马队奔跑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猎物。因而,他们穿过树林,到了林外那空漠的大荒原上。

  就是在这荒原中,皓祯一眼看到了那只白狐。

  白狐显然是被马蹄声惊动而落了单,它蛰伏在草丛里,用一对乌溜滚圆的黑眼珠,受惊吓的、恐惧而害怕的瞪着皓祯,浑身的白毛都竖了起来,一副“备战”的样子。

  “嗨!”皓祯兴奋的大叫出声:“有只狐狸!有只白狐狸!”

  白狐被这样一叫,撒开四蹄,就对那辽阔无边的莽莽草原狂奔而去。王爷兴奋的一挥马鞭,大声喊:

  “给我追呀!别让它跑掉了!”

  马蹄杂沓,烟尘滚滚。两百匹马穷追着一只小小的白狐狸。皓祯一马当先,王爷有意要让皓祯露一手,暗示大家不要射箭。皓祯追着追着,白狐跑着跑着……一度,皓祯已搭上了箭,张弓欲射,但那白狐一回头,眼睛里闪烁着怜。皓祯顿感浑身一凛,有什么柔软的感觉直刺内心深处,不忍之心,竟油然而生。他放下弓箭来,身边的阿克丹已按捺不住,吼着说:“让我来!”皓祯急忙回头,想也没想,就大声嚷着:

  “咱们捉活的,咱们捉活的!别杀了它!”

  “好好好!”王爷声如洪钟,一叠连声的嚷着:“呼们捉活的!谁也别伤它!”“贝勒爷!”阿克丹对皓祯说,皓祯是“硕亲王府”的长子,荫封“贝勒”。“贝勒”是爵位的名称。“既然捉活的,请用猎网!”阿克丹扔过来一卷网罟,网罟上有着梭子形的铅锤,对腕力是一种很大的考验。皓祯接过猎网,再度对白狐奔去。王爷带着大队人马,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阻断了白狐的去路。那白狐已无路可走,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了。它四面察看,眼神惊惶。皓祯再度接近了白狐,手中铅锤重重掷出,一张网顿时张开,将那只白狐网了一个正着。

  众骑士欢声雷动。“捉到了!捉到了!贝勒爷好身手!好本事!好功夫!捉到了!”阿克丹一跃下地,走到白狐身边,将整只狐狸,用网网着,拎了起来。“好!”阿克丹吼着:“这只白毛畜牲,是大少爷的了!”

  王爷骑着马走过来,笑吟吟的看着那只白狐。

  “嗯,不错!不错!这样一身白毛的狐狸并不多见,”王爷眯着头说:“这身皮毛,用来做衣裳做帽子,一定出色极了!”“哥哥!”皓祥跟在后面直嚷嚷:“我要一顶帽子!给我给我,我来做顶白毛帽子!”

  “这是哥的猎物,”王爷对皓祥说:“预备怎么办,全由他做主!”皓祯心头一动,再定睛去看那白狐。奇怪,这只狐狸似乎颇通人性,已经了解自己的命运,是在皓祯手中,它一对晶晶亮亮的眼睛,就是瞅着皓祯,转也不转。那眼里,似乎盛载着千言万语:几百种祈怜,几百种哀恳。皓祯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胸口热热的,胀胀的。那柔软的感觉。裹住了他的心。“阿玛!”他回头问父亲:“真的全由我做主?”

  “当然!”“那么……”皓祯肯定的说:“我要放了它!”

  “放了它?”王爷大惑不解:“这是你的猎获物呀,怎么要放了它呢?”“这是一只母狐,孤单单的,猎去没什么大用。阿玛以前教训过:‘留母增繁,保护兽源’,说是祖先留下来的规矩!所以,孩子儿不敢乱了规矩,决定放它回归山林!”

  王爷愕然片刻,接着,骄傲和赞许,就充溢在他的胸怀里,他热烈的看了皓祯一眼,就大声说道:

  “哈!哈!哈!哈!好极了!好极了!”手一挥:“阿克丹,就照皓祯的意思,放了吧!”

  “是!”阿克丹应着,从猎网中拎出白狐。想想不甘心,抓着狐狸大大的尾巴,他拔出腰间匕首,割下一丛狐毛,对皓祯说:“祖先也有规矩,初猎不能空手!”然后,他把狐狸往草地上一放。白狐在草地上打了个滚,立即一跃而起,浑身一抖,像一阵旋风般的飞奔而去。皓祯目送着那只白狐远去,唇边不自禁的露出微笑。白狐跑着跑着,居然站住了,慢慢回首,对皓祯凝视了片刻,再掉头奔去。奔了几步,它再度站住,再度回首凝望。皓祯、王爷、阿克丹,和众骑士都看傻了。狐狸是通人性的呢!大家几乎有种敬畏的感觉。那白狐一共回首三次,终于消失在广漠的荒原里了。皓祯这次的初猎,就像传奇故事般在京里流传开来。“捉白狐,放白狐”的事,连宫中都盛传着,皇帝还特别召见了皓祯,赏赐了折扇一把。皓祯的英勇,皓祯的仁慈,皓祯的智慧……在十二岁时,就已出名了。

  对这样一个儿子,实在是没有办法挑剔了。雪如早已认了命,将自己那份失落的母爱,牢牢的系在皓祯身上了。见皓祯如此“露脸”的初猎归来,她用那丛白狐狸毛,细心的制成一条穗子,缀在皓祯的随身玉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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