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头儿
写在前头儿 雷恩娜
大家好!
雷恩娜很乖对不对?我没有食言而肥喔!我有在写书啦!
这本《狼君》是雷恩娜第十本小说,很谢谢大家的捧场,在《滇门名花》一书中,娜子举办了一个赠送书、书卡和清水寺御守的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了,各方的鼓励和建议,娜子都收到了,好开心哩,在此献上十二万分的感激。
雷恩娜在这里要向住在台北市复兴南路的育萍加油打气,你喜欢沐艳生的理由让娜子好感动。娜子告诉你,在我大学时代也暗恋过一个男孩子,他是学校篮球校队的队长,很高,长得普通!可是就是对娜子的脾胃!那时他已经有一个要好的女朋友,我是差他两届的小学妹(不同科系),後来娜子入社会,竟在电视中看他上节目,是「非常男女」,他没有配对成功,哇哈哈哈哈……
育萍,我把京都清水寺象徵爱情的紫色御守送给你,希望它的力量为你的故事带来圆满的结局。人生以快乐为目的,视你快乐!
另外是永春小妹妹,嗯……你给娜子的感觉好小,呵呵呵……有一件事,我可爱的永春,你写给娜子的情虽然很长,可是上头有一半是英文,这个还不打紧,看不懂的话我家有翻译机啦,比较头疼的是,信中有好多的错别字,娜子想问,那个,你、你看小说时会不会很辛苦?
永春,娜子将象徵平安的白色御守送给你,希望在纽约奋斗的你能心灵平静,不会再作连夜的恶梦,也希望我的故事能陪伴著你,到很久很久。
有件事要同大家说抱歉,因在《滇门名花》的序文中,娜子的伊媚儿地址打错了,所以使用电子邮件的朋友无法将信寄来,正确的应该是--
leona15@ms58.hinet.net(是数字的15喔!别弄错啦!)
针对活动的问题做了整理,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读者最喜欢的男主角是《莫负沉香泪》的碧素问;最不喜欢的男主角也是碧素问。形成这种极端的现象,娜子觉得很好玩,又把此书拿出来翻了翻,嗯……发觉脚很痒,很想把碧素问踹得远远的……
其实在写完「莫」书後,有段时间雷恩娜很消沉,觉得感情随著故事下得太重了,有点儿难以回复,唉唉,还是少写这类的书比较好。
另外,读者最喜欢的女主角是《滇门名花》的沐滟生。好高兴,因为人家最喜欢的也是她。嗯……只是有点小小的遗憾,是关於《滇门名花》的封面,不是说封面不美,只是画出来的模样跟娜子脑中的「金鞭霞袖」有很大的差距,她应该是白衣为底、青裙及膝(百褶裙喔!),袖口和领口刺上神秘的艳红图样,耳上戴著两个腕大的银环,长发缠在五彩头巾中,或是梳成苗族姑娘常有的独角锥型……
唉唉唉,别理娜子,我又在阿Q啦,看书吧!
这是一个无情又多情的故事。
我心中的「狼君」,请听雷恩娜说故事……
第一章--千里雪山事生变
他拖著步履,仅凭心中一股气,勉强朝隐伏在树和草丛中的山洞走去。
雪地上迤逦出一条惊心动魄的血痕,瞥了眼地上的脚印,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自己元处受损,其气不足,已无法维持人的形态。
老天在此刻反倒慈悲了。
天空飘下细细的雪花,皓白盖住沾血的兽蹄,像洗去瑕疵的玉,新雪掩埋了腥味也藏去踪迹。
掉过头,锐利的眼保远地瞧著来方,除了雪景还是雪景,他似乎在笑,接著头一甩,劲瘦身强以流畅的线条跃入草木丛之中。
雪下得迷蒙……
离开京畿的繁华扰攘,马队缓缓朝东北豪放的山水行去。
没有雕梁画栋的建物,没有豪华奢侈的排场,吃的是平常味,穿的是保暖为主的袄衣,这条路走得虽辛苦,对十四岁的晓书而言,内心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能远离那栋牢笼似的华丽宅第,毋需见识家中五位姨娘相互争宠的手段,也不必理会那些与自己拥有一半相同血缘的兄弟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外头生活纵使简陋,她心中雀跃欢喜,便觉得所有事物多么有趣。
撩开车窗帘子,一张女儿家的脸蛋半探出来,她长发中分,仅用一柄小梳别住发顶,露出光洁的额,细长的眉、小巧的耳蜗儿、眼睛因车外流泄进来的光微微眯著,整个感觉秀秀气气的,连撩著灰布帘子的手指也生得异常秀气。
「小姐,雪又飘了,吴师傅正要寻处地方扎营,你好生待著,受了凉可就不好了。」前头的车帘稍掀,一个矮胖的妇人踉跄地进来,见晓书任著雪和风打著脸蛋,忍不住嘟嚷几句,边捉来一付裘衣披在她的肩上,「天都把地冻裂了,好好待在家里头不好吗?偏要来受这种苦?」
「奶妈……」她轻轻叹了口气,带著歉意。「是晓书不好,累得你也吃苦。」她能说服爹爹让她跟随吴师傅的探参队上长白山,却没法劝阻自己的老奶妈,队伍出发那日,她硬是跟了来。
「还提这些。」奶妈瞪了她一眼,也不知是不是生气,气她不懂照顾自己,十指倒是温柔地取下她顶上的小梳,几下工夫,已将飞散的软丝梳成净洁的款式。
晓书由著她的指尖在头皮上游走,听她叨念。
「你爹也胡涂了,家里男丁旺,把你这唯一的女儿也当儿子看待,瞧这采参队每个都是高壮汉子,夹著你一朵花和我这老太婆,倒成什么样了?」
「奶妈,爹是教我求烦了,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吴师傅的手下又高又壮这不很好?把咱们护得周全,不怕盗匪也不怕虎狼。」她扬起眉静笑著,淡柔语气有著安抚的作用。
「你爹是中了六姨太的狐媚术儿,你整日磨著他,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去不得六姨太那儿,他不应你,还怎麽著?!所以我才说,他是胡涂了,真真无可救药。」她摇了摇头,叹息,「我也懒得管他,我只疼你这心肝儿,唉……你娘亲要能活得久些,一切都不一样。」
怎么的不一样?没谁知道呵。
娘亲在她六岁时就病逝了,在晓书印象中,娘亲是温柔而纤弱的,有大半光阴总躺在软榻上病著。
她会将幼小的她揽在床榻上,替她梳头扎辫,用略哑的嗓音说著一则又一则的故事,有时又抱著她静静流泪,当时她不懂,后来知道是因为爹陆续娶了四姨、五姨,至於现下得宠的六姨,是娘亲去世後才入沈家的,但这份恩宠能有多久?!
男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忠贞与风流,专爱与多情。
何者是对?何者是错?
这些事太过复杂纠葛,她虽较同龄的孩子成熟,到底仅是个孩子,难以了解的,只觉得是一壶漩涡,爹和娘亲、还有大娘和其他姨娘,大家都搅在里头,谁也出不来,谁也不愿意出来。
此时马车慢下,一个高大汉子掀开车帘,态度颇为恭敬。
「小姐,这场雪怕要下上个把时辰,咱们先在这山拗处避避风雪,可好?还有……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待会儿扎了营、生起火堆,说不得……今夜要在这儿过了。」
奶妈一听脸沉了下来。「不是说春到了,怎么雪还下不歇息?知是如此,等天暖和了再出发不顶好?!何必早早来受这冻?!若晚些出发,说不定就能多些时间劝服小姐,她是自己一手带大的,还捉不准她的心意吗?只要自己再求下去,她向来心软,肯定会为了她的老奶妈打消远行的念头。唉……只可惜一切决定得匆促。
「这是长白山地最後一场大雪,雪融了,万物就苏醒了,若等到春临再出发,长白山地上的好货色会教其他采参队取走的。」大汉似乎有些儿受不住奶妈,这一路上,他已听够这老太婆的叨烦,他背对著雪光,瞧不清神情,但回话的语气杂著淡淡的不耐。
「吴师傅。」女孩儿轻软地唤了一句,引回他的注意。
「小姐有何吩咐?」
晓书笑了笑,「吩咐不敢。采参抢期,这事您是老师傅了,我和奶妈离开沈家,长白山之行都靠您关照,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吴师傅不必过问於我,自个儿决定便行,呵呵……即使问了我,我也不知道呵。」
「哦、呃……是,我知道了。」没理由怕她,一个小姑娘而已,他想著,又觉得那感觉不是怕,却是自然而然地心生恭谨。假咳了咳,他继而道:「那就委屈小姐在野地过宿一晚,小姐毋需担忧,夜晚生起营火,我会派人轮番守夜,随队的几名猎户都是拔尖儿,大虎大狼都猎过几只,有他们在,倒不怕遇上什麽猛兽。」
一开始得知她要跟随,心中有千百个不愿,可他是拿沈家钱财,以高价长期受雇於人的,能说些什么?!只好让她跟著来,还外带一个老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