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她一下子冲到了父亲的身边,用她的两只小手紧紧的抓住她父亲那只没有拿手杖的手,她的眼睛大而明亮,带着一种狂喜和受宠若惊的神情,仰视着她的父亲。她那苍白的小脸现在红润了,被喜悦和激动所染红了。她的呼吸急迫而短促。“爸爸!你来接我吗?是吗?爸爸!”她嚷着,环绕在她父亲的膝下。她是多么瘦小呵!十岁?她看来不足六岁,像株风吹一吹就会折断的小草。那苍白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这是个多脆弱的小生命呀!
“我出来散步,顺便来看看你放学没有。”那父亲说,并没有被女儿那份狂喜所感染,他的声调是平平淡淡的。这平淡几乎触怒了方丝萦。你竟看不出你的女儿是多么爱你吗?傻瓜!你竟不知道她那小心灵在怎样渴望着爱吗?傻瓜!你可曾好好照顾过这孩子吗?残酷的父亲哪!如果你“看”不见,你最起码感觉得到呵!“哦,爸爸!”那孩子没有因父亲的平淡而失望,她仰视着父亲的那对眸子里闪耀着单纯的信赖和崇拜,除了信赖与崇拜之外,还有层薄薄的敬畏。她悄悄的把面颊倚在父亲的手背上,激动的说:“你一个人走来的吗?亚珠和老尤没有陪你吗?”“那位阿姨陪我走来的,你去谢谢她去!”那盲人准确的指出她所站的位置。那小女孩转过脸来对着她,一时间,方丝萦竟有把她揽进怀里来的冲动,多美丽的小东西!多惹人疼爱的小东西!她是愿意牺牲世上一切,来博得这样一个小东西的笑靥的。
“噢,阿姨,谢谢你!”那孩子对她微微弯腰,但她舍不得离开父亲的身边,她的小手仍然紧紧的攥住她父亲的手。只这样马马虎虎的交代了一句,她就把她那张被喜悦燃烧得发亮的小脸又转向了父亲,兴高采烈的说:“我搀你回去!爸爸!你要走小心一点,当心你脚边,那儿有个坑哪!”
“好,你带着我走吧,亭亭。”那父亲让女儿搀住他的手,但是,显然的,他这只是为了抚慰那孩子而已,他并不真的需要帮助。“我们回去吧!天不早了。”
“再见!阿姨!”那孩子没忘记对她抛下一句再见,然后,她搀着父亲的手,向那条宽宽的泥土路上走去了。
方丝萦目送着这父女二人的背影。暮色已经苍茫的笼罩了下来,那两人的身影像是走在一层浓雾里,飘浮而虚幻。在这一刹那,方丝萦心头竟涌上了一股莫名其妙的酸楚,她有种强烈的、被遗弃似的感觉。眼看着那父女二人的身子小了,远了,被暮色所吞噬了……她呆呆的伫立着,不能移动,眼眶却逐渐的湿润了。
第二章
经过了一番布置,方丝萦这间小小的单身宿舍也就十分清爽,而且雅洁可喜了。窗子上,挂着簇新的、淡绿色条纹花的窗帘,床上,铺着米色和咖啡色相间的床罩,一张小小的藤茶几,铺了块钩针空花的桌巾,两张藤椅上放了两个黑缎子的靠垫,那张小小的书桌上,有盏米色灯罩的小台灯,一个绿釉的花瓶里,插了几枝翠绿色的、方丝萦刚从后面山坡上摘来的竹子。一张小梳妆台上放着几件简单的化妆品。
一切布置就绪,方丝萦在书桌前的椅子里沉坐了下来,环室四顾,她有种迷茫的,不敢相信的情绪。想想看,几个月前,她还远在天的那一边,有高薪的工作,有豪华的公寓住宅。而现在,她却待在台湾一所郊区的小学校里,做一个小学教员,这简直是让人不能置信的!她还记得介绍她到这学校里来的那个教育部的张先生,对她说的话:
“我不了解你,方小姐,以你的资历,教育部很容易介绍你到任何一所大学去当讲师,你为什么偏偏选中这所正心国民小学?小学教员待遇不高,而且也不容易教,你还得会注音符号。”“我会注音符号,你放心,张先生,我会胜任愉快的。”这是她当时的回答。“我不要当讲师,我喜欢孩子,大学生使我很害怕呢!”“但是,你为什么偏选择正心呢?别的学校行吗?”
“哦,不。我只希望是正心,我喜欢那儿的环
境。”现在,她待在正心小学的教职员宿舍里了,倚着窗子,她可以看到远处的青山,可以看到校外的山坡,和山坡上遍布的茶园,以及那些疏疏落落的竹林。是的,这儿的环境如诗如画,但是,促使她如此坚决留下来教书的原因仅是这儿的环境吗?还是其他不可解的理由呢?她也记得这儿的刘校长,那个胖胖的,好脾气的,四十余岁的妇人,对她流露出来的诧异和惊奇。“哦,方小姐,在这儿教书是太委屈你了呢!”
“不,这是我希望已久的工作。”她说,知道自己那张国外的硕士文凭使这位校长吃惊了。
“那么,你愿担任六年级的导师吗?”
“六年级?毕业班我怕教不了,如果可以,五年级行吗?最好是科任。”五年级,那孩子暑假之后,应该是五年级了。
就这样,她负责了五年级的数学。
这是暑假的末了,离开学还有两天,她可以轻松的走走,看看,认识认识学校里别的老师。她走到梳妆台前面,满意的打量着自己,头发松松的挽在头顶,淡淡的施了点脂粉,戴着副近视眼镜,穿了身朴素的,深蓝色的套装。她看起来已很有“老师”样子了。
拿了一个手提包,她走出了宿舍。她要到校外去走走,这正是黄昏的时候,落日下的原野令人迷惑。走出校门,她沿着大路向前走,大路的两边都是茶园,矮矮的植物在田野中一棵棵整齐的栽种着。她看着那些茶树,想像着采茶的时候,这田野中遍布着采茶的姑娘,用头巾把斗笠绑在头上,用布缠着手脚,弯着腰,提着茶篮,那情景一定是很动人的。
走了没多久,她看到了柏宅,那栋房子在落日的光芒下显得十分美丽,围墙外面,也被茶园所包围着。她停了片刻,正好柏宅的红门打开了,一辆六四年的雪弗兰开了出来,向着台北的方向疾驰而去,扬起了一阵灰尘。六四年的雪弗兰!现在是一九六五年,那人相当阔气呵!方丝萦想着。在美国,一般留学生没事就研究汽车,她也感染了这份习气,所以,几乎任何车子,她都可以一眼就叫出年份和车名来。
越过了柏宅,没多久,她又看到那栋“含烟山庄”了。这烧毁的房子诱惑着她,她迟疑了一下,就走进了那扇铁门,果然,玫瑰依然开得很好,她摘了两枝,站在那儿,对那废墟凝视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子,她走了出去。落日在天际燃烧得好美,她深吸着气,够了,她觉得浑身胀满了热与力量。“我永不会懊悔我的选择!”
她对自己说着。回到宿舍,她把两枝玫瑰插进了书桌上的花瓶里,玫瑰的嫣红衬着竹叶的翠绿,美得令人迷惑。整晚上,她就对着这花瓶出神。夜幕低垂,四周田野里,传来了阵阵蛙鼓及虫鸣,她倾听着,然后,她发出一声低低的、柔柔的叹息。打开书桌抽屉,她抽出了一叠信笺,开始写一封英文的信,信的内容是:
“亲爱的亚力:
我很抱歉,我已经决定留在台湾,不回美国了,希望你不要跟我生气,我祝福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女人。我无法解释一切是怎么回事,只是……只是一件偶然,那个五月的下午,我会心血来潮的跑到郊外去。然后我竟被一堆废墟和一个小女孩所迷住了……”
她没有写完这封信,丢下笔来,她废然长叹。这是无法解释清楚的事,亚力永远无法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讲不清楚的。他会当她发了神经病!是的,她对着案头的两朵玫瑰发愣,天知道,她为什么留下来呢?海外正有一个男人希望和她结婚,她已过了三十岁了,早就该结婚了。天知道!她可能真的发了神经病了!开学三天了。站在教室中,方丝萦一面讲课,一面望着那个坐在第一排正中的女孩子。她正在讲授着鸡兔同笼,但是,那女孩的眼睛并没有望向黑板,她用一只小手托着下巴,眼睛迷迷蒙蒙的投向了窗外,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有某种专注的神情,使方丝萦不能不跟着她的视线向窗外望去。窗外是校园,有棵极大的榕树,远方的天边,飘浮着几朵白云。方丝萦停止了讲书,轻轻的叫了声:“柏亭亭!”那女孩浑然未觉,依然对着窗外出神。方丝萦不禁咳了一声,微微抬高声音,再喊:
“柏亭亭!”那孩子仍然没有听到,她那对黑眼珠深邃而幽黑,不像个孩子的眼睛,她那专注的神情更不像个孩子,是什么东西占据了这孩子的心灵?方丝萦蹙紧了眉头,声音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