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我才是今天的寿星耶,蛋糕是芷嫣特地做给我吃的,你别想独吞!”蓝芙菱嘴里塞着肉丸,另一只手就要去抢蛋糕。
“你们小心点,别弄坏了蛋糕,那是芷嫣花了一个下午辛苦做的。”大哥蓝仲勋开口道,顺便体贴地替芷嫣拉开椅子,他实在很担心那个蛋糕会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听听,好象有人心疼了哦!”蓝仲达故意拉长声调说道,并暧昧地眨眨眼。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用蛋糕帮你洗脸。”蓝仲勋威胁道,不过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就是了。
“你可舍得?”蓝仲达揶揄道,大哥一向疼芷嫣疼得紧,他会砸蛋糕?
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再说吧!
姚芷嫣放了一块排骨在蓝仲勋碗里,柔柔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厨房里还多做了一个蛋糕备用。”说完,若无其事地也帮芙菱挟了一块。
“芷嫣,我好歹也是你未来的小叔,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吧!我也要吃京都排骨。”蓝仲达大叫,为什么唯独没有挟菜给他?
蓝仲勋体贴地帮芷嫣盛了一碗三鲜羹汤,然后缓缓对仲达说道:“请问你的两只手是生来做什么的?有手不会自己挟。”
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蓝仲达第一次深深体会到这点,它竟然可以让原来个性温和敦厚的两个人,变得这般无情,而且还同一鼻孔出气。
蓝芙菱挟了自己吃剩的骨头,放进蓝仲达碗中,以施恩的口气说道:“别难过,至少还有我这个小妹关心你。”
这个更狠毒!简直已经没有手足情谊可言了。
“二哥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这样对待我!”蓝仲达一脸伤心地看向碗中的残骨。“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有你这样无情的妹妹?”说着,他顺手抢走她碗里的一块排骨。
“喂,你强盗啊!”
“你没听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东西总是特别好吃。”蓝仲达不正经地解释道。
芙菱横过半个身子,伸长了筷子欲夺回排骨。“抱歉,我只听过偷不如偷不着。”
“奇怪,眼前一大盘排骨,你们为什么就要抢那一块?”蓝仲勋皱着眉头。
芙菱和仲达从小就是爱斗嘴。
自从芙菱九岁那年,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她就是由两位哥哥合力扶养成人的。
当年刚上高一的蓝仲勋,身负家里的经济重担,下了课还得出去工作赚钱,而念国一的蓝仲达则在家里负责陪她,顺便做些家庭手工,贴补家用。
大多时间她都和蓝仲达在一起,所以长久耳濡目染下来,很多习性自然和他如出一辙。
一顿晚餐,就在他们两个如非洲难民般抢夺食物下,还算愉快的结束。
可怜平常最爱捉弄人的蓝仲达,在芷嫣和蓝仲勋的合力围堵下,暂输一场。
“你们先去客厅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收拾就好了。”芷嫣笑着说道,取过蓝仲勋的围裙就要穿上。
“别忙了,你今晚不是还要和芙菱赶一篇期末报告?”不让芷嫣有动手的机会,蓝仲勋以很快的速度将碗筷全收进厨房。
“我看我们两个还是赶快滚进客厅看电视,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还兼当电灯泡。”蓝仲达高声宣布,拉着芙菱就往沙发一坐。
“喂,你去开电视。”芙菱以手肘推了推蓝仲达。
“这次轮到你了。”蓝仲达已好整以暇地半躺在沙发上了。
“那你去把遥控器拿来给我。”她指了指茶几。
“它离你比较近!”
“我今天是寿星耶!”
“你总有一天会懒死。”
“你还不是一样。”
啪地一声!电视开启。
只见芷嫣手里晃着遥控器,无奈地说道:“等你们这对姓‘懒’的兄妹把电视打开,我看天都要亮了。”
“还是芷嫣比较勤快。”蓝仲达点点头称赞道。“可不可以麻烦把遥控器递给我?”
“芷嫣,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不对?”芙菱也伸长了手,希望芷嫣能把遥控器给她。
这对兄妹实在懒得可以!姚芷嫣无奈地想着。
而且他们两个就像其它的现代人一样,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上KTV抢麦克风,在家看电视抢遥控器,似乎能掌握遥控器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一切的生杀大权犹如太上皇一般。
不过,很抱歉地,她才是那位掌握遥控器的人!
芷嫣慢条斯理地按着遥控器,说道:“你们也别争了,你大哥要看新闻。”
这句话有如圣旨一般,让芙菱和仲达同时泄气地瘫在沙发上。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蓝家大哥要看新闻,任何人都不能有异议。
“对了,你大哥今天帮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他要你在吃蛋糕以前先去把它换上。”
芙菱偷瞄了一眼厨房,确定蓝仲勋不会听到,才小声地问芷嫣:“大哥……该不会又买裙子给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芷嫣有些讶异。
“因为每年生日他都会买一件洋装送她。”蓝仲达大笑道,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真的?为什么我从来没看你穿过?”芷嫣更惊讶了。
“要我穿洋装出门,还不如拉我去撞墙。”芙菱翻翻白眼。“我每年肯破例穿这一次,就已经是很给大哥面子了。”
“没这么严重吧!”芷嫣微微一笑,拉起芙菱的手说道。“你个子这么高,穿起这身洋装一定很好看。走!我们现在就去把它换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芙菱穿裙子的样子。
“再等一下嘛!”芙菱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能够只穿一分钟的裙子,她就绝对不会穿两分钟。
“你身上这件衣服都已经脏了,还是赶快去换下来吧!”芷嫣拉着芙菱,突然发现什么似的,问道;“咦?这是什么?”
顺着芷嫣的目光,芙菱自已也吓了一跳。她今天被篮球打到的时候流鼻血了,可是她没留意到袖口有沾到。
“我……我也不知道。”她索性装蒜。
“看起来很像血迹耶!”芷嫣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血迹?”蓝仲勋洗好碗正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大哥出现,芙菱整个人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忙道:“没什么,我正要去换衣服。”
二话不说,她拉了芷嫣就往房里跑。
甫进房门,芷嫣就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芙菱大喘口气,把今天在体育馆被篮球打到的事情全盘托出。“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大哥。”她再三强调。
“为什么?”
“大哥最容易穷紧张了,我怕他会不准我再去打工。”她最近才刚贷款买了一辆新的机车,手头正紧,而她又不想用哥哥的钱,所以她必须有工作才行。
“万一他问我怎么办?”芷嫣一脸担心。
“你不说他怎么会问你!”这个问题显然很蠢。
别手别脚地穿好洋装,踏出房门之际,她还不忘再次提醒。“记住,千万不能说出去哦!”
“放心,我的口风最紧了。”
芙菱满意地点点头,穿着一身浅蓝洋装,安心地跟着芷嫣走回客厅;岂知才过玄关,就看见蓝仲勋一脸铁青地直盯电视瞧,样子怪怪的。而蓝仲达更是一脸心虚的样子。
“有什么不对吗?”芷嫣微蹙颦眉问道。
没人回答。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芙菱看看蓝仲勋,又瞧瞧蓝仲达,心里突然升起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清楚刚才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事情和她有关。
半晌,蓝仲达终于打破沉默,指着电视开口道:“芙菱,你刚才上电视了。”
第二章
她真是倒霉到家了!不过是一个小小工读生被球打到的意外事件,竟然就登上晚间的体育新闻。
难道台湾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
难道就没有别的“灾难新闻”可以播报了吗?
虽然只有短短十秒钟的新闻画面,而且是被当成球赛进行中偶发的小插曲来播报,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一次得到媒体的垂爱,就是这种眼镜飞出、鼻子挂血的镜头,她本来就长得不特别美了,这回还真是丑遍全台湾。
蓝芙菱打了个呵欠,拿着拖把无力地清理篮球场地。
昨晚,为了赶期末最后一科报告,她和芷嫣熬了一夜没睡,想到自己必须在寒流天苦撑来体育馆打工,而芷嫣却能香甜地窝在家里补眠,她就觉得好命苦。
早知道她昨天应该装作被球打得很严重的样子,这样就能请假在家睡觉了。
“芙菱,你昨天上新闻了,你知道吗?”当初介绍她来这里工读的学弟钱大培高声问道,他正拖着一大筐的篮球来到场边。
“知道。”她懒懒地应道,没有抬眼看他。这个问题今天不晓得已经回答几遍了,她从不知道台湾看新闻的人口有这么多。
“怎么了?讲话有气无力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很烦。”芙菱咬牙切齿地盯着地上一块顽强的污渍,她已经对付它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