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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于砚苦恼地拧眉低叹,望着母亲的眼神是乞求的。

  “妈,不要这么快放弃希望好吗?”

  “主治医师早就对我说过病情了,我知道我只剩下两个月的生命,所以我最后的希望就在这两个月了。”她幽幽地看住他。“孩子,你如果爱我,就该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蒙于砚怔望着母亲憔悴凹陷的面颊,无法喘息,无法回答。

  “帮我跟医生说,我不做化疗了,好吗?”乐静兰坚决地说道。

  几下敲门声中断了蒙于砚的思绪,他回头,看见护士小姐推门走进来,手中提着一只小型购物袋。

  “乐小姐、蒙先生,有位小姐托我转交这个东西给你们。”

  “谢谢。”蒙于砚疑惑地接过来,打开购物袋,看见里面有罐类似保温壶的容器,还有一盒保鲜盒。

  “是什么东西?”乐静兰探头去看。

  “不知道。”他困惑地打开来,发现保鲜盒里头装的是内容丰富的三明治,而保温壶内的是咸粥。

  无须猜测,蒙于砚立刻就知道送这些东西来的人是谁了。

  “送东西来的人是谁?你知道吗?”乐静兰好奇地问。

  “我知道,是公司的同事。”看着精致丰富的三明治,蒙于砚唇边的微笑缓缓漾开来。

  “同事?只是同事而已吗?不会是女朋友吧?”乐静兰注视着儿子的反应,出言调侃。

  蒙于砚把餐桌挪动到病床前,拿着汤匙搅动热腾腾的粥,慢条斯理地说:“妈,你别想太多了,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

  乐静兰压根儿不信。

  “一个名花有主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帮你和你老妈做早餐?”

  “不为什么,就因为她只是一个太热心助人的女孩子。”他耸耸肩,很平常地说。这是事实没错,恋星对看守大门的管理员也动用过同等的爱心,并不是因为他特别。

  蒙于砚虽这么想,但心里却涌起一股晦暗不明的感觉,有点像失望、落寞、不安……

  “这粥是费过好大一番工夫熬出来的喔。”乐静兰在吃了一口粥后,讶异地喊。“煮粥的高汤是用鸡骨和大骨熬出来的,熬出来了以后再用生米慢火烹煮,最后再加上新鲜的小鱼和飞鱼卵,才能煮出这么鲜美的味道,而且这种粥的营养价值很高,是最适合病人吃的。”

  “才吃一口就破解了,真厉害,不愧是有三十年资历的老师傅。”蒙于砚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你是真不知道还假不知道?”乐静兰横他一眼。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反问。

  “这女孩子对你很用心,她一定很喜欢你。”乐静兰斩钉截铁。

  蒙于砚微愕,随即推翻母亲的断言。

  “恋星很善良,连管理员老伯伯住院,她都天天熬粥带到医院给他喝,所以现在熬粥给妈喝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那不一样,她和管理员老伯伯或许有交情,但我跟她并没有,她连我的面都没有见过,会熬粥给我喝,纯粹是因为你的关系,她肯定喜欢你,而且喜欢得不得了,你要相信老妈。”

  “妈,你就别乱点鸳鸯谱了,她都已经是快结婚的人了,所以是不可能的,就算喜欢我,大概也只是对兄长的那种喜欢吧。”蒙于砚望着精心制作的三明治,奋力地想挣脱内心莫名涌起的情绪。

  “你喜欢她吗?”乐静兰直接问儿子。

  蒙于砚微微一呆,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他想自己应该是喜欢恋星的,可是单纯的喜欢跟爱情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她是很好的女孩子,我们全公司的人多半都喜欢她,当然,我也不例外。”他避重就轻地说,不想让母亲联想太多。

  “那就把她抢过来呀!”乐静兰满眼笑意。

  “妈,你不会因为吃了一口粥就那么喜欢她吧?”蒙于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甚至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就要我去抢?”

  “她长得丑吗?”

  “不会。”

  “有柔茵那么漂亮吗?”

  “没有。”他突然觉得头部开始胀痛。“她像邻家女孩,有她自己的味道。”

  “不丑,心地善良,懂得怎么照顾病人,厨艺又赞,又温柔体贴,这年头呀,这种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子少之又少,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当然要赶紧抢来当老婆啊!”乐静兰理所当然地说。

  听见这番论调,蒙于砚脑中立即浮现出陆正辉的影子,很受不了老妈的思想居然和观念传统的陆正辉一样。

  “妈,我不一定要一个什么都能干的女人,但我要的女人一定要有思想、有智慧、有感情,要能和我心灵相通的。”

  “你要的这些,那个女孩子难道都没有吗?”乐静兰斜睨着他。

  蒙于砚怔愕住。他没有用这么深入的角度去分析过恋星,是因为他从没有想过与她成为情人的可能性。

  仔细一想,恋星有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然而他只是因为恋星选择了陆正辉这个男人,而把她归类成肤浅无知的那种女孩,偏偏他又提不出他们不是天生一对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与柔茵分手后,他在旧金山也曾经有过女友,谈过几次短暂的恋爱,但是对恋星却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更不用说把她从陆正辉身边抢走的“想法”了,在许多外在条件上,恋星的确不是他历任女友的对手,他的女友们都有几个共通的特点,高学历、高收人、身材高,美丽与聪明兼具,这些恋星的确没有一样比得过,是不是因此他就没想过要将她列入考虑。

  如果在他的潜意识当中真这么想,那他其实是存在着阶级和价值观的,恋星的良好特质岂是人人都能比得上,他若也看不见恋星身上容易让人忽略的优点,那么真正肤浅的人是他,而不是恋星。

  “你思考的结果如何?决定去抢了吗?”乐静兰一匙一匙地品尝着咸粥。

  “我说过,她要嫁人了,我怎么能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他轻巧地避开,心情却已经被全部搅乱。

  “她只有跟你在一起才会幸福。”乐静兰仍然很坚持她的想法。

  “一碗粥的魅力竟然这么大。”他深深吸口气,得出一个结论。“你是不是喜欢恋星?”

  “是啊。”

  “喜欢到希望她能当你的媳妇?”他闭了闭眼睛。

  乐静兰笑得眯起了眼。

  “如果真能这样,当然是最好的喽。”

  “好,为了老妈,我就去把她抢到手。”烦乱的情绪让他有些赌气地说道。

  “乖儿子,你这话真中听。”乐静兰慈爱地拍拍儿子的头,叹气似地说:“不过我并不需要你为我挑媳妇,你需要的是为自己找一个好妻子。”

  蒙于砚若有所思地低下头,缓缓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慢慢地咀嚼吞咽,舌尖的味蕾顿时颗颗倾倒了。

  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三明治,恋星所用的材料不是普通的火腿和蛋,而是熏鸡、德国火腿、蒜味起士,加上特调的沙拉酱,滋味美不可言。

  不过是一顿可以简单随便打发掉的早餐,恋星却为何如此用心制作?

  忽然间,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是不是其中蕴涵的温柔情绪,他真的没看见?

  乐静兰全程观察着儿子的反应,唇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

  确实是因为这碗粥,让她对恋星有了好感,她绝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女孩对她的儿子是真心的。

  而这份真心就像她熬煮出来的粥,浓郁奥秘的滋味都藏在平凡无奇的外表底下,看似简单,却深邃难测。

  ☆ ☆ ☆

  好几天以来,为了连锁咖啡店的开发案,蒙于砚几乎快忙疯了,除了每天早上能吃到一顿精彩丰富的早餐,其他时候通常都是以简单的面包和饭团果腹,草草打发掉。

  就在企划案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时,碰巧和巴西的咖啡供应商交易谈不拢,又紧急要另外寻找供应商,忙得不可开交,工作量的增加打乱了他上下班的正常时间,因此一连好几天他都没有机会和恋星碰面。

  恋星依然每天收到一瓶悄悄放在她桌上的鲜奶,她对陆正辉屡劝不听之后,便把鲜奶转送给琳玲喝,她仍每天喝自己煮的咖啡。

  因为自己从不爱喝鲜奶,因此陆正辉的好意和规劝,对她来说都只是一种负担和压力,这种被强迫的感觉令她心生反感,特别是陆正辉企图改变她喜好的想法,更令她生厌。

  她也曾经将心比心过,担心自己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精心研制的早餐,是不是也会令蒙于砚对她心生厌烦?

  尽管担忧,但她还是耽溺在为他做早餐时的那种幸福和愉悦里,她心中酝酿着浪漫的绮想,想像他会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吃她做的早餐,她以前都不知道,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会是这么幸福快乐的事。

  哪怕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能够为喜欢的人付出,就是幸福。

  ☆ ☆ ☆

  天才刚亮,蒙于砚就下楼,到便利商店前等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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