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呼!终于将梅家老二梅蝶依的故事给完结了,各位书宝宝有没有瞧见梦萝这会儿正躺在床上松了一口气呢!算一算距离上一次交稿时间好象已经有五个月,拖了这么久的时间才把梅家老二的故事交出来,梦萝实在是无颜面对各位书宝宝了。
原以为这次开稿时间快,完稿时间也该会提早,结果上一回完稿时间,梦萝还躲在三条棉被里取暖,这一回却是三台冷气机都无法赶走炙热的天气,可见这次梦萝的日子过得有多混。不过总算是把故事交出去了,哈!松了口气的感觉真好。
提到这次的主角梅蝶依,她的个性本来应该再强烈一点,但梦萝顾虑到这种个性实在不讨喜,想想也就将她的个性作了些调整,希望各位书宝宝会喜欢。
这一回故事重心几乎全放在梅蝶依个人的爱恨情仇里,梦萝想当两人的爱情里出现了阴谋及破坏,这爱情能维系多久?更或者到彼此有足够的信任,也许再大的阻碍及恶意破坏,也无法将两人分开。这就是这一次梦萝想借故事告诉各位书宝宝的——信任对方、相信所爱,绝对是爱情不败的秘方。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为爱自杀不值得鼓励,这不是勇敢,反而是一种懦弱的行为。一旦人死了,不就什么希望也没了,还得背上不孝之罪名,想想家人何其悲哀?在养育子女长大的同时,反而要承受子女因情场失意而走上绝路。梦萝看过太多男女殉情的报导,也看到那些父母伤心落泪的场面,每每看到这种画面,梦萝难免感到难以理解,天底下有什么事不能活着解决,非要以死去面对?
人一死可就什么都没了,届时爱情一样无法延续下去,所以自杀与殉情都不该获得鼓励。
想故事中的梅蝶依就从来没有轻生的念头,所以到后来也才能有机会回到爱情的怀抱。活着就有无限希望及无限的可能,梦萝和各位书宝宝共勉之。
下一回就是琪琪的追爱故事,希望下一次不会又是五个月后了。
但愿加此,咱们下回见。
第一章
梅蝶依小小的身影,悄悄然地躲在大厅的门后方,不时探出小小的头颅,偷偷地瞧着屋内,又急忙把头缩回来,一面伸了伸粉色小舌,庆幸自己没被屋内的大人发现。
半晌后,她再次深吸口气,鼓足勇气又探下头望向屋内那看似热闹滚滚的生日宴会。
好棒!她就从来没有过这么棒的生日宴会,每次她的生日,爸爸都只会买一个好小好小的蛋糕,连她自己吃都不够,根本请不了其它的小朋友一起办生日宴会。当这个家的少爷好好喔!有三层的大蛋糕可以和其它小朋友一起分享,还有好多大人会送礼物给他,不像她连个小礼物都没有。
她也想当少爷,好想当喔!
一脸羡慕的梅蝶依,两眼痴迷地望着厅内放置在长桌上的蛋糕,以及各式各样看起来好好吃的点心,口水都快要掉下来。
「妳在看什么?」一个穿著像个小绅士的男孩子走到她身旁,以着她刚才的方式看着里面,结果什么也没看到。
在他看来就跟以往的生日宴会没有什么不一样,就不知这小不点在观望什么。
「嘘!你小声一点,会被别人发现啦!」没有特地回头看来者是谁,她的注意力全放在那些食物上。
「会被谁发现?」男孩不禁好奇道。
「你怎么这么笨!当然是被里面的大人发现。」她没好气地回道。她可是偷偷从围墙的栏杆钻进来的。
「妳干嘛怕被大人发现?」男孩还是不了解。
「那是因为我不能进来这里。你不要一直吵我,我不想和你说话啦!」她只想紧盯着点心,假装可以吃到就很满足了。
「可是妳还没告诉我,妳到底在看什么啊?」他同样也看了很久,除了很平常的西式点心外,他看不到什么特别的。
「点心,你的眼睛有毛病啊!连点心都没看见吗?」她干脆指给他看。
「喔!原来妳想吃那些点心。」男孩总算恍然大悟。
「废话,你不想吃吗?」若不想吃,他站在这儿做什么?
「妳想吃,就进去吃啊!」
「我不能进去啦!」
「为什么?」
「因为我又不是这个家的少爷请的客人。」她鼓起腮帮子,说得很委屈。
「原来要这个家的少爷请的客人才能进去啊?」
「对!没错。」梅蝶依用力地点头,突然细叫了一声,看到她看中的布丁蛋糕被一个像小公主的女生给拿走了。
啊!她可以不当少爷,当小公主也行,只要有蛋糕,当什么都行!
「那还不简单,走,我带妳进去。」男孩说着,拍拍自己的胸膛,拉起她的手就要往里头走。
梅蝶依吓了好大一跳,连忙用力甩开他的手,还不忘给他一记卫生眼。
「你做什么啦!你想害我被爸爸骂吗?爸爸说我不能进去。」
「我带妳进去,不会被骂的。」男孩自信十足的微笑。
梅蝶依才不相信他有这个本事,朝他吐吐舌头后,她很快地又跑回到门后,继续盯着点心,舍不得移开视线。
「妳跟我来。」男孩语气坚决,态度不容她拒绝地再次捉住她的手,力道重到令她怎么也甩不开。
「你、你放手啦!」梅蝶依被强行拉离门口,一路被拉至后门。「你想做什么?」
「从这里进去就不会被大人发现,然后妳就可以吃到那些点心了。」他放开她的手,指向里头。
「你骗人。」
「妳不信就跟我来。」男孩先行进入,也没有回头看她有没有跟上来。
梅蝶依在原地咬了咬唇瓣,最后还是敌不过点心的诱惑,迈开小脚步追了上去。
***
长型餐桌下,梅蝶依正躲在里面,一口接着一口、一个接着一个,将所有从上方渡来的各式点心一一送入口。有时吃得太急,还是一旁的小男孩不忘递上冰凉的果汁,帮助她好消化,也让她吃得津津有味,满脸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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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吃喔!」梅蝶依意犹未尽地舔着手指头,一面呼噜呼噜喝完果汁。
男孩笑望着她,第一次发现有人能吃得这么幸福的表情,他觉得好新奇。
「我还要吃,可不可以?」
「好,妳等——」男孩才要钻出桌巾,外头的呼喊声令他的身子又缩了回来。
「谁看见书亚了?有没有人看见书亚?」一连串的脚步声,急促地响起。
「书亚刚刚明明还在的,怎么一会儿工夫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快去找!最好大家分头找!」屋内的男主人连忙下达命令。
宴会顿时乱成一团,急促而凌乱的脚步声,不时由桌巾外传进躲在餐桌下的两名孩童的耳朵里。二人不由得慌张的对看一眼,动作一致地用两手摀住耳朵,将身子更加缩起来。
「找到了吗?书轩,你有多久没瞧见书亚了?」站在餐巾旁的一双黑亮皮鞋的主人,正对着同样立在他前面,一双鞋子尺寸明显小了好几号的白色皮鞋主人道。
「我在半小时前还有看到他,书亚说他要去上厕所。」于书轩回想自己的确看见弟弟书亚急急忙忙地跑向洗手间。
「大家赶快去厕所找找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主人一声令下,又是全体动员起来,半晌,长桌旁只剩下白色皮鞋没有走开。
于书轩侧转身,鞋尖正好踢到躲在底下的梅蝶依,疼得她细叫出声。
虽仅一声,便足以让于书轩察觉长桌底下的不对劲,只见他身子很快地蹲下来,右手掀起白色蕾丝巾,另一手准确地揪出躲在底下搞怪的小鬼。
「你这小捣蛋,躲够了没?没看见大家都在找你吗?」
于书轩兀自以为手上捉住的绝对是他那仅七岁,却十分顽皮捣蛋的弟弟于书亚;所以当他发现自己手上捉着的重量竟比以往轻上许多时,他先是蹙起一对剑眉,才低头看看弟弟几时变得这么轻了。
「啊!放开我,你是坏人,放开我!」梅蝶依尖叫着,腾空的两只小脚不停踢动着。
这会儿不用看,于书轩也知道自己手中捉着的人,绝对不是他弟弟。
两眼对上那盈满惊慌及忿怒的大眼,于书轩明显地一僵,接着才上下打量这挂在他手上,小小年纪就漂亮过人的小女生。
说她小,她是真的很小,看起来不过五岁左右;但她不仅看来年纪小,就连个子也小不隆咚的,简直像个活生生的洋娃娃。
称她为洋娃娃,一点也不夸大,凡是见过这小女孩的人,一定会跟他有相同的想法,那又圆又大、且黑白分明的眼睛,再加上那长又卷翘的睫毛,不就和橱窗里的洋娃娃一个模样,实在是可爱极了!
「妳是从哪儿来的?」他问。
光是从她身上一点也不高级的衣着来看,她一定不是前来参加生日派对的客人带来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