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仅剩的自尊。
在十六岁的这一年,她痛苦地结束仅仅维持一个多月的初恋。而她下定决心,要忘记“雷翼”这个名字,再也不去想他。
如果说江庭的成长,在这一天超过任何同龄的女孩的话,那也是拜雷翼所赐,即将十七岁的她,已经对爱情少了憧憬。
十六岁这样的结束,她肯定今年的自己流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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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庭在回到家之前擦干泪,却还是掩不去哭过的痕迹,一双原本楚楚动人的大眼显得有些红肿。要不是她不想待在外面,只求能早点回到家,她会等到眼睛整个红肿的情况都退去才返家,只是她一刻也等不了。
“小庭!你怎么了?”原本大剌刺地坐在人家客厅的沙发中,喝果汁看电视的连雅萱,一看见江庭那双兔子眼,不禁立即跳起来,冲到江庭面前。
千万不要以为她有多么重视江庭,她会那么激动,只有一个原因——江庭是她的“玩具”,只有她自己可以欺负,哪容得别人觊觎。
就像自己的“宠物”被人欺负,她这个主人当然会义愤填膺。
“萱?你怎么会在我家……”江庭显然没料到她会出现,紧张地看了看四周。
她不想让家人看到她这副模样,可是被萱这么大声嚷嚷,恐怕所有的人都会从四面八方冒出来,顿时多出几双“关爱”的眼神。
“来找你玩呀!别看了,你的家人都出去了,你妈去买东西,所以我帮她看家,她晚点才会回来;你别管那么多,快告诉我怎么一回事,谁欺负你了?我替你去报仇!”一看小庭的模样,她也知道小庭在担心什么,仍旧嚷个不停,比在自己家里还嚣张。
知道家人暂时都出门才让江庭松了口气,虽然有点疲乏无力,面对连雅萱的咄咄逼人,她还是努力地在心里借口……
“也没什么,刚才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变态的男人,他追着我跑,才会害我吓哭,不过我没事。”虽然这借口有些牵强,可是头痛的她已经想不出其他的理由。
要是雷翼的粤被萱知道,那她不去闹得天翻地覆才怪!
“可恶、可恶。变态果然专找可爱的女生骚扰,竟敢欺负我最亲爱的庭庭,在哪里、哪条路上,我找他算账去!”连雅萱很单纯地相信江庭的话,还没等江庭回答,已经一脸怒气的朝大门冲去。
江庭哭肿双眼是事实,她又不认为小庭有理由骗她,既然相信小庭的话,一向“正义凛然”的她,自然就满腔的怒火。
这个……变态若是连可爱的女生都不找,要找准呢?虽然很高兴萱认为她可爱,江庭还是不禁在心底失笑。
江庭急忙忙地拉住她的手,哭笑不得地道:“不要去啦!人早不见了,你现在去也找不到人,何必白费力气。到处都有变态,哪里是你抓得完的?”
那只是她瞎掰的借口,她并没有真的遇上变态色狼,萱要上哪儿去找呢?唉!
连雅萱把江庭的话听进去了,心有不甘地皱起英气的眉,不悦地咕哝:“对喔,找不到就白费力气,还会让变态在暗地里笑我蠢。可恶!要是被我碰上,非剥掉他的皮不可,看他连皮都没有,还敢不敢出来吓人!”
连雅萱漂亮的双眸,闪过势在必行的决心。
“萱!不要那么激动,又不是你遇到变态。”江庭拉着连雅萱回沙发上坐下。
在一瞬间,江庭不禁同情起那个“莫须有”的变态,他根本不存在,就已经被萱判处“剥皮大刑”、往生十八层地狱去,真是可怜。
只是连雅萱的抱不平,让她心情好转倒是真的。
连雅萱跩跩的表情,显露出她的不认同;可是想了一会儿,她只是像拍宠物般,拍拍江庭的头。“还好你没事。”
只要她的“宠物”毫发无伤,她可以暂时不去追究连雅萱像男孩般俊美的脸上是这么显示的。
“萱!我不是小狗……”明知抗议无效,无法改变萱的态度,江庭还是无奈地发出不满之声,有些小小的抗争。
连雅萱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亲爱的庭庭,我会分不清楚人和动物吗?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小狗。”是玩具才对!
连雅萱的反驳,听得出来很漫不经心,根本是在敷衍江庭。
事实上,那也是她发现小庭的心情还不错,才回复她一向爱欺负小庭当生活乐趣的本性。不然,她不会这么没大脑,去害小庭的心情更不好。
玩归玩,一年下来,小庭早已是她无可替代的“女朋友”。
毕竟粗枝大叶的她,和男生比较“合得来”,几乎从小到大都和男生玩在一起,打球、打屁、四处晃,就差没一起去泡马子。
江庭可是她活了十七年来,难得比较要好的“女生”朋友。
“如果你真的‘清楚’就好了……”江庭无奈地低叹,可不敢奢想。
看着一头短发、穿着帅气,依然让人容易错以为她是男生的连雅萱,江庭忽然有种领悟,雷翼说的“彼此”该不会是以为萱……是她的另一个男朋友?也就是说,雷翼真的以为她和两个男生同时交往!
到底是怎么误会的,江庭已无心追究,无沦如何,雷翼的花心是铁般的事实。
她要忘了雷翼,也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才十几岁而已,她绝对不为一个花心的臭男生破坏她只有一次的青春。
雷翼的寡情伤透一颗纯洁的少女心,她却没道理为他葬送青春,错过可以谈恋爱的机会,那她的初恋才有价值。
至少认清谈感情不能太轻忽、一味的浪漫。
如果她从此再也不谈恋爱,排斥起男生,那才是傻到家,真正输在雷翼的手里。迎接十七岁的江庭收起眼泪,下定决心——
找一个比雷翼更好的男生谈恋爱去!
第三章
七年后
在第—高级中学某届的某个同学家族所开设的餐厅里,—群久未重逢的高中同学,在有人心血来潮地策划推动下,热热闹闹地办起第一次的高中同学会。
招呼、寻友、问候、惊叹的声音此起彼落;几年下来,大部分的人都有所改变,有些人要被认出来还不是很容易,只是不管是发福了、变美了、还足“成熟过度”……却依旧是怀念的朋友。
之所以是第—次同学会,是因为当年成绩优异的他们,入主的本来就是以升学为主的高中。历经大学联考以后,大部分的人都分散至全国各地的大学就读,还有不少人去国外念书,要凑在—起并没有想象中简单。
光是寒暑假打工的打工、游学的游学、进修的人进修,想要开个高中同学会谈何容易。
不同年纪认识的人,有不同的友谊;年纪愈大,也就愈珍惜从前的朋友,想见见面,聊聊彼此的生活,怀念一下高中的生涯也是在所难免。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已经从大学毕业,回国的回国、就业的就业、嫁人娶老婆的也大有人在。虽然有些人继续攻读硕士、博士,但是至少已完成人生某一个阶段。
回首的感触怀念,大概就是促成这一次高中同学会几乎全体到齐的主因。
在英国念四年书、鲜少回国的江庭,看到这些久未见面的同学,也不禁心生感动,虽然才二十几岁,怀旧之情也不禁油然而生。
而她的出现,让几个女同学围了上来,有些不敢相信地目露羡慕之意。
“天哪!江庭,你竟然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一张漂亮无瑕的脸、瘦瘦的身材,快告诉我你是怎么样保养的?围上来的女同学之一——李月珍不信地惊呼。
“拜托,已嫁人的月珍太太!人家江庭本来就是美人胚子,只会变美不会变丑,哪需要什么保养,是你自己太不‘保重’自己了。”早到的陈雅萍和李月珍闲扯几句以后,恢复高中时的熟悉感,说话也就回复高中时的调侃,分明在取笑李月珍发福不少的事实。
“臭雅萍!你的意思是说我不够‘自重’啰?”李月珍故意挑高眉,装出生气的模样。
“事实胜于雄辩!”和李月珍高中时是死党,本来就爱斗嘴的陈雅萍,坏坏地将李月珍从头打量到脚。
“雅萍你——”
没让李月珍“发标”,—旁的黄芬玲已经赶紧抢活:雅萍,你别糗月珍了,你明知道她是嫁到好老公,又生了个可爱又宝贝的儿子,日子过得太幸福才会让身材失控,又不是她自己喜欢变胖。”
“就是嘛!芬玲说得好,你想要这么‘幸福’还有待努力哩!”李月珍可得意了。
“我不打算努力,也还不想幸福到像你这种‘程度’。”陈雅萍笑了笑,才不管高中好友的“得意”,明显地挑衅。
对她而言,独身可比嫁作人妇、置身于柴米油盐酱醋茶中幸福多了。不过朋友觉得幸福,她也没必要浇冷水,省得有一天“风云大变”时,有人把错归咎到她的乌鸦嘴上,那多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