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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序:贺三十而立

  小葳子

  喔呵呵呵,洛炜、洛炜,想不到吧!三十本了耶!!

  没错,我就是那位常常被某洛某炜大作家所嘲笑的活化石,常常在她书中被简称做“某甲”作者的李葳啦!

  我今天是来报复的。(阿帏:“……”)

  什么?我和洛炜是好朋友?没这回事!谁要和这种人是好朋友呀!(阿炜注:无情吶!也不想想我们一起吃、一起疯,还一起睡咧,居然现在不肯认我,好伤心喔!我决定要拍卖偷拍她睡觉时的照片了。)不到短短几年,已经掰出了三十本书的非人类,谁要当她是朋友呀!当我在苦哈哈地爬格子的时候,就接到洛某人的来电:“喂?你在忙什么呀?我们出去看电影吧?”

  拜托,半年没出书也没收入的人,哪里有空闲陪你去看电影呀!(阿炜幽幽地接口:前阵子那一场电影,不是我请的吗?)

  她大小姐不慌不忙地又说:“我才刚刚又交出一本书呢!”

  可恶,我要杀了她,谁都不准拦我,我要杀了她!!

  “喔,对了,改天,你帮我写一篇序吧!人家庆祝三十本了!”

  什么?当场李葳的耳朵就竖了起来,喔——有人要庆祝三十本了吗?喔,这不就是我报复的大好时机吗?所以我当场在电话里连声答应,没问题,交给我吧!

  嘿嘿嘿,洛炜,你也有今天耶!

  “三十本”,一本算十万字来说,哇,三十本就是三百万字耶!洛炜,你能想象自己已经写了三百万字的小说了玛?喔呵呵呵,以后,不许你再叫我“活化石”了!我李葳的书还没有你多呢!才二十二本,看到没有,二十二本,足足差了你八本,也就是八十万字,铁证如山,真正的活化石是你!!(阿炜注:活化石的记忆力果然不好,难道她忘了,那个叫x琳、葆X的活化石,总共写了多少本书了?啧啧!)

  呵呵呵,我决定了,以后要把洛炜的书供在书柜里——膜拜,能写出三十本书的人类,怎么能不好好拜一下呢!

  所以,听到没有,洛炜,我还打算继续拜你的书,你要是敢不写下去,我就偷偷在同人志里面对你的主角性骚扰,还要把它公诸于世,不要装喽,快显现出你的原形,女人!!(阿炜:嘿嘿,你要恶整同人,我也会啊!别忘了是谁让优秀的上海十二少,至少有半打以上的男人至今仍是独身的,要玩,我绝对奉陪!)

  三十而立,你现在刚学会站而已,希望接下来四十本、五十本、六十本,一直到上百本,都能够找我来吐你的槽,千万不要在这条路上松懈(学某女人我一样),我渴望能看到你未来更精彩的小说,千万别让我失望喔,女人!

  ★代序 沈小苇★

  嘿!嘿!终于让我逮到机会可以写洛小炜的序了。(呃!表情错误!应该要掩嘴轻笑而非奸笑才是。呵!呵!赶忙变脸中,对着镜中自我催眠,我是可怜的小媳妇!我是可怜的小媳妇!再对正在看这篇序文的读者催眠:阿苇是可怜的小媳妇!阿苇是可怜的小媳妇!OK!仪式完成!变身成功!)

  今日姑且截取一段我和洛小炜某日的谈话内容吧!够八卦了!

  “阿苇,你老是说我书里的男主角不够坏,所以我这本书的男主角就特意写得很坏!很坏!这样你总可以满意了吧!不要再抱怨喽!”洛小炜于电话的另一头说道,似乎是决定要雪耻!

  “嗯!嗯!我很满意!”听见洛小炜这么说,阿苇当场是笑咧了嘴,好不开心,就差没手舞足蹈。

  所以,咱们来幻想一幅美图,亲爱的洛小炜则发愤图强,努力埋首于计算机桌前,奋勇的创造出一个接一个坏上加坏的男主角。怎样?很美吧?大伙儿不用太感激我!因为我就是如此的善良!懂得为大家谋求福利!

  再来,听洛小炜说,这是她的第三十本书!当我听到第三十本这个数目字时,阿苇的体内便涌现一股冲动,便是想痛扁洛小炜的冲动!三十本!多么美丽又简洁的数字啊!可是我记得我刚刚才写完第三十本,怎么……怎么她也写三十本了?!

  不公平啦!我觉得我被欺负了!明明我出道的比她早,她怎么可以写得比我快呢?好吧!就算她有股爆发力,能快速创作,那么也不该很快乐地打电话告诉我,她要出第三十本了!呜……我觉得她好坏说!我的心因此而被她伤害了……(再哭个两声,加强说服力。)

  如何?大伙儿有没有感受到我的悲伤了?我真的是可怜的小媳妇儿吧!(愈来愈有那种感觉了,几乎已可达不用到自我催眠最高境界。)虽然我被她给欺负去了,可是这是她的第三十本书。我还是要好好地祝福她!恭喜她!替她加油打气!洛小炜,为了庆祝你的第三十本书诞生,我决定来个大大牺牲,唯有你独享哦!那就是——登!登!

  第一,到洛小炜家中大跳艳舞给洛小炜洗洗眼睛!(呃……各位看倌们就抱歉了!阿苇不好意思在太多人面前宽衣解带,所以就请你们当作没这回事吧!不过,我想她大概不怎么会喜欢以这种方式大洗眼睛。)

  第二,就是由洛小炜挑出一名读者出来,可以得到阿苇的亲笔签名书。(我知道你们会比较想得到洛小炜的书,不过就请将就点吧!)

  至于第三,就没有第三了!呵!呵!不知道这样的庆祝方法,洛小炜满意否,不过阿苇倒是很满意啦!

  楔子

  亘古时期,伊利克斯星的大地尚未分裂,星球上的大陆都是连在一起的。所有的种族都生活在一起;包括了伊利克斯星人、妖精、精灵,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魔怪等妖物。

  伊利克斯星人自知天生的能力无法胜过大陆上其它的种族,于是想出了其它的方式与各族并存;妖精一族天生拥有控制大自然的能力,不过他们性好和平,于是伊利克斯人和妖精族定下互不侵犯的契约,互派使者学习对方的文化或是魔法,而担任两族之间沟通者的,就被称为“魔法师”。

  精灵一族,不但种族繁多,还拥有多变的能力;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就是可以和动物沟通。他们的外貌与伊利克斯人相似,也比妖精一族多了所谓的七情六欲,所以伊利克斯星人通常是以联姻的方式和精灵族维持良好的关系。他们联姻所产下的后代,统称为“魔人”,亦指他们拥有异于伊利克斯人的能力。

  当面对凶残的魔怪妖物时有三种应对方式:第一种是以妖精族习得的魔法对抗;第二种就是雇用魔人担任护卫对抗妖物;最后一种,就是研发出威力强大的武器抗衡。

  那是个复杂、充满战乱,却有无数英雄勇士的年代。

  这些故事或被记录,或被后代流传,最后成为一则又一则美丽的传说……

  第一章

  伊利克斯星历五xx年

  哪怕你惊醒了沈睡中的猛虎,

  哪怕你激怒了饥饿的雄狮,

  抑或是撩拨了未发的烈火狂焰来,

  这些,和他手中的长剑相比,危险都还不算大。

  传说中的魔剑,握在人之子的手上,吶喊着对鲜血的渴望,

  命运之神吶!祈求您让那一把噬血的长剑得到平静否则这一块土地将永远无法得到平静……

  相传在亘古时期,有着一位超越一切、统领大陆的圣王,为了人之子的安危,他和蛰伏在北方大地的魔物缠斗无数时日才将它除去,并且将魔物黑暗的力量封印在长剑里、隐藏在大地之中,大地于是恢复了和平。但是几百年之后,随着圣王的消失,大陆上的秩序再次崩坏,而传说中的魔剑,也再一次出现在北方的大地。

  这一把魔剑被人之子所寻获,也被人之子所拥有,握着它的,是一个如同恶魔般的男子,传言这么说着:被他张目凝视的国家,无一不遭受到强兵压境,被他手中魔剑所指的方向,无一不充满着鲜血和死亡的气息。

  这一名拥有魔剑的男子,是大陆北方伊利克特王国的王子,更是该国未来的储君,虽然说他拥有魔剑才不过五年的时间,却已经让北方的人民闻风丧胆,他领着自己亲手训练的军团,横肆北方众国,所到之处所向披靡。

  传闻,他残忍而暴虐,为了夺取储君的地位,甚至不惜杀害仁德的兄长,更在一次盛怒的情况下,亲手杀死自己的未婚妻、灭了她的国家,整块北方大陆,都在流传着有关他的事情,人们始终畏惧却沉默着。当他们甚至不敢直视恶魔的面孔时,又怎么会有胆子去质疑他所做的任何事情?于是,他们只能垂下自己惊惧的眼神,默默地祈祷厄运不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在当时的北方大陆,伊利克特王国就如同是放置在羊群中央的狼,拥有着随时攻击的绝对强势,一旦被看上,就难逃被掠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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