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红尘中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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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雪山之巅,人烟渺茫,风雪不断。峰顶与云际交界处有一条小径,相传乃是仙人回返天界必经之路。为此,不少想成仙的人都不远千里赶来,但人多数的人皆因路途遥远,不堪饥寒交迫而打了退堂鼓,极少数能够撑下去。但这些并未能阻挡欲成仙者的热情和执着,络绎不绝的来者,为雪山之巅添加了更多神秘的传说。

  此刻,雪山顶端一间简朴的石屋里传出了声音,是一阵娇软如孩童的音调。

  “你不要犹豫了,就让灵儿降生凡间吧!”

  说话者是一位年轻女子,她有一张充满活力的脸,一举一动都相当惹人疼爱。

  她说话的对象是她的夫君,一个出色美男子;俊逸的面孔总是带着微笑,他习惯一身白衣,腰间插着一支紫玉笛,他不凡的仙术和潇洒的个性使他恣意畅游凡间尘世,悠游自在,可是今天碰上了一个难题。

  “错过了这一次,灵儿就要再等五百年,你于心何忍呢,沈郎?”她明亮的大眼睛闪着泪光,继续恳求夫君。

  “不是我不肯……只是……如果她下凡,将会灾劫不断,唉,我是她师父……

  我怎舍得看她受苦呢?她心中本无七情六欲,当她下凡后,这些情感会折磨死她的,你自己看看吧!”他递给妻子一张纸片,上面记载落人凡间后将面对的折磨和劫数。

  “灵儿这次已经受了这幺多苦,若只为了那个人,是不值得的……”

  他搂住妻子,要她打消这个念头。她低头沉思一会儿,而后又抬起,唇边逸出一丝温柔又深情的微笑。双眸闪耀光芒,然后坚定地摇了摇头。

  “值得的,换作是我,只要能早日和分别的爱人相逢,再多的苦楚我都不在乎……沈郎,相信灵儿一定和我一样,只要能早一点相逢,就算是死……”

  “嘘——不准你这幺说,你和她都傻在一个‘痴’字,唉,好吧!一切依你,一切依你。”

  他用下巴抵着妻子的头,双手轻轻拥住她,有点感伤,却有更多的感动。

  “而且,灾难算什幺,有我这个师娘罩她……”她顽皮地盯着丈夫。

  “你该不会想……唉!我注定要败在你们两个女人手上。”

  “我是心疼你啊,沈郎,你光有一堆仙术在身都不用,真是可惜!而我好久没下凡间了,好想活动活动筋骨,我们这算做好事喔!”

  俊雅的白衣男子无奈地挤出个笑容,牵着妻子走入另一个房间;里面一片漆黑而且异常冰冷,房中央有一张冰做成的床,床上躺着一名沉睡的女子。

  她有一头长及膝的乌黑秀发,看似远山的柳眉,小巧的鼻子下配上淡粉红色的嘴唇,五官以完美的比例镶在她白皙如玉的脸庞上。虽然双眸紧闭,却仍有震人心弦的美颜,不难看出如果她睁开眼睛,会是如何绝色美丽、倾国倾城。

  她的美带着不寻常的灵气,会有如此吸引人的特质,全来自她的本质;名唤灵儿的少女本非人类,亦无名,她是一只千年修行转化成人形的雪白灵狐。

  它原是一只通人性的灵狐,一千年前遇到了在雪山游玩的神仙侠侣——沉轩之和他的夫人宓儿。因啖沉轩之一口,无意间饮着仙人的鲜血,因而从一只雪白的狐狸,修炼成宛如天仙的绝色美少女。沉轩之默默走向床边,看了床上的爱徒最后一眼,闭上眼,念起转生的咒语,长袍一挥,床上的人立即消失,转到凡间人家。

  他回头看向妻子道:“好啦!灵儿现在是苏家的三千金了!”

  “太好了!那我们也要准备出发喽!”

  她兴致勃勃地拉了沉轩之就走,却被他好脾气地拉回,在她耳边细语道:“你知道我们要去哪一朝、哪一县吗?”

  宓儿怔了半晌,随即又开心地搂住他的腰,紧紧闭上双眼,调皮道:“别告诉我,我最喜欢惊喜了!”

  沉轩之叹了一口气,抓住妻子细嫩的小手,念出了下凡的咒语。

  第一章 一见倾心

  唐.长安

  长安城中最有名的寻芳阁——“蝶恋花”,总是挤满了人潮,不光是里面的莺莺燕燕、环肥燕瘦各有特色,更是个个才艺不凡。

  每年一度的“花魁”都是由“蝶恋花”里的红牌媚奴儿姑娘取得;她芳龄二十岁,已经连续夺下五年的花魁。

  她一身的白嫩肌肤仅用薄纱衣裳遮掩,掩不住的春色令那一群寻芳客流连忘返。加上一双勾人桃花眼、樱桃红唇,娇柔妩媚地吐出艳情诗歌,使得前来寻芳的男子不惜为她一掷千金,如痴如醉而流连忘返。她——犹如长安城里最娇媚、最艳丽的一朵牡丹花。

  今晚,她更是使出浑身解数,诱惑在场的客人。每一夜,她都是以金元宝的多寡来决定谁有资格陪她共度良宵,连续陪了她三个月的是李家公子李则恩。

  李家是长安城首富,李则恩为李家长公子,也是未来继承人。他于三个月前对她一见钟情后,即每晚准时来报到。李则恩长得瘦小,为了摆出公子的身段,经常在家丁左右护卫下走进来。他为媚奴儿掷下的金元宝已不下千个,这种挥金如土的气魄使其它人都自动放弃和他互掷金元宝夺得美人归的蠢事。其它寻芳客只有早早来到“蝶恋花”,听媚奴儿吟几首诗歌、一睹芳容后,便不再作无谓之争了。

  这天,当大伙儿听“花魁”的歌声到入迷时,一名男子踏进酒楼里,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震住了在场所有的人——他卓然玉立而且威严十足,浓眉挺鼻,更有一双鹰般的利眼。

  他只是缓缓地看了众人一眼,原本喧闹不已的酒楼顿时消了音。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嘲弄众人的失态,然而这一丝笑意却达不到他的双眼,只是更增添了众人的压迫感。

  他走向李则恩的桌前,二话不说举起李则恩面前的酒杯一口饮尽,一点也不理会李则恩目瞪口呆的样子。媚奴儿眼神转了转,媚笑道:“各位大人,媚奴儿今日就唱到这儿了,希望各位明日请早。”言下之意就是不掷金元宝的人可以滚了,其他人的酒兴也被打散,部分人士纷纷离去,但几名好事者还想留下来看场好戏。

  媚奴儿的一番话打醒了李则恩,自己好歹也是长安城的地头蛇,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他堂堂一个富豪公子怎可输给一名外地汉。他壮胆地咳了几声,命令身后的家丁取出金元宝,一口气扔了十个在桌上。

  男子仍是面无表情,自顾自倒着酒,头也不抬,连喝下三杯之后,才慢慢转向李则恩,一双利眼令李则恩浑身颤抖了好几下,他却发出满意的微笑,嘴角傲慢地扬起。“你……要……要是……给……给不起……就……”可怜的李公子结巴地想把话说完,却在对方提起眉的一刹那住了口。陌生男子举手沼了招,顿时有两名壮丁从外头扛进一个箱子,打开箱口那一瞬间,众人都张大了嘴巴——哇!一整箱的金元宝!李则恩用力吞着口水,神色大变——这下子输人又输阵,只好明天再过来了,他垂头丧气地站起,想离开。

  没想到对方冷冷地开口:“坐下,喝完酒——”

  短短的五个字包含无限权威,李则恩立即乖乖坐下,听话的把酒灌下去。

  媚奴儿此时也看傻了眼,她本以为今晚会有个器宇不凡的恩客,没想到对方似乎对李则恩比较有兴趣。非但不和她上楼,反而与李公子坐着对饮起来,这到底是怎幺回事?她气闷之余也举起酒杯,一杯杯喝将起来。众人则觉得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那个看似精明干练的男子花了一箱金元宝“喝酒”?莫非是疯子!但此时情况未明,谁又敢多说什幺?正当媚奴儿和李家公子喝得微醺时,门口又起了一阵骚动。

  一个身穿白衣的公子飘然走入,最叫人吃惊的是,他长得比“花魁”更美更纤细,晶亮的眼眸上有着又鬈又密的睫毛,在晕黄的灯光下他的皮肤更呈现出近乎透明的晶莹玉色,这样的旷世绝色竟是一名男子?众人在惊艳后纷纷惊叹一声。

  美少年目不斜视地走向李则恩那一桌,皱紧眉头,看着酒醉的李则恩。众人更是竖起了耳朵,睁大了双眼。

  “伙计,烦请您打一桶水来。”声音也细若女子。

  伙计虽不知道他要做什幺,好奇之余仍是打了一桶水来。少年瞇起一眼瞄准,随即一股脑将整桶水泼向半昏迷的李家公子,李府家丁见状正准备出手,却收到一个冷漠眼神,连忙退开,不知今晚公子招谁惹谁了?

  “谁?到底搞什幺鬼?”李则恩清醒过来,随即四处张望,看是哪一个不要命的家伙。

  “李则恩,你这个衣冠禽兽的家伙!”少年一把拎起他的领口,一出手就是两拳,随即怒气腾腾地开口道:“你的妻子正在家中生产,你竟然在这里喝酒玩女人。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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