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看一眼,不约而同都想到瑜王跟瑜王妃——是很门当户对了,可是整天鸡飞狗跳,瑜王下朝不回家,带着一群猪朋狗友去花街玩,有时候还直接就睡在那边了,花街的姑娘派人去瑜王府取干净的朝服,往往还要挨瑜王妃一顿骂。
萧随英跟公孙茉都不是背后说人是非之人,只是互看一眼,彼此明白就好。
对于公孙茉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坦承以对的夜晚,他们从来没有公开聊过柳素馨,因为她怕,怕看到他的依依不舍,怕看到他的旧情难了,怕看到他的彻夜难眠。
可现在他说起她,没有犹豫,没有迟疑,就像说起任何一个一起长大的朋友。
公孙茉一度也疑惑,到底青梅不敌天降,还是天降不敌青梅,现在她知道了,在敬王府,是青梅不敌天降,她这个天降获得最后的胜利。
季节交替,时序转化,春天来临,她现在又怀上了,金太医说,预产期可能还是八月分——有孩子这件事真的让她信心十足,以前打死不敢单独外出的,生完喜哥儿跟月姐儿后,已经敢自己出来走走,去寺庙上香,去京华街买买首饰。
郝嬷嬷说的是,南蛮有几人见过宣和公主?没几人,那些人到了东瑞京城的机率有多大?微乎其微,到了东瑞又见到她这个冒充公主的可能性有多少?几乎没有。
她怕什么。
她这样一直在府中不出门才奇怪吧。
所以自从萧喜萧月百日宴后,她也开始接受宴会邀请,出席了一些王公贵族的生日,赏花会,吟诗会,迎娶嫁女,虽然偶尔还有点格格不入,但她身分尊贵,为人又和善,也不会有人特意跟她为难。
其中最喜欢她的就是瑜王妃了,都是异国公主,说起话来特别投机,还有那个光禄卿夫人,简直是八卦小能手,京城大小事都逃不开她的掌握,公孙茉很喜欢听她说故事。
这日三人又约了出来到观音庙上香——公孙茉想祈求孩子健康,瑜王妃想祈求金侧妃的孩子不健康,光禄卿夫人单纯过了整个冬天被闷坏了,都当祖母的人,儿孙一堆,自然没什么好求。
三人在仆妇的簇拥下进入大殿广场,浩浩荡荡二十几个人。
晴朗的天空下,桃花开得茂盛,一簇一簇的在枝头绽放,春风袭来,阵阵桃香,端得是沁心舒畅。
公孙茉抚摸着肚子,心情很好。
光禄卿夫人好几年没来这观音庙了,觉得有点奇怪,「妾身以前来,还有不少乞儿呢,现在一个都没有,莫不是寺方人不让乞儿在这边乞讨了?」
公孙茉奇怪,「我几年前第一次来,当时乞儿就不多了,光禄卿夫人,怎么这里以前乞儿很多吗?」
「很多。」光禄卿夫人的语气极为夸张,「因为求子观音香火鼎盛,所以在这边乞讨最容易得到打赏,以前不准备个几袋零钱,根本不够用,妾身知道两位王妃今日要过来,还特地换了五大袋的铜钱呢。」
旁边一个卖针线包的老婆婆笑说:「几位夫人很久没来了吧?观音庙这两三年已经没有乞儿了。」
公孙茉奇怪,「他们去哪了?」
「以前是穷,这才出来乞讨,现在都有活干,自然是干活挣钱呢,说来都是敬王的功劳,开垦了西郊延伸出去的几千顷荒地,雇用了这些乞儿,这些乞儿年纪小,去外边干活是没人要的,可是敬王收哪,每个人给八百文呢,不光是观音庙,就连朝然寺,玉佛寺,莲音观,那边的乞儿都去西郊干农活了,夫人若是上街仔细看,我们东瑞的乞丐已经很少了,连穷人家都因为补助,吃得起一日三餐。」
公孙茉苦苦压抑住得意,老公真棒。
话说回来,萧随英是不是有个现代灵魂啊,他好喜欢她喊他老公,也学会了喊她老婆,真可爱……不是,公孙茉,光天化日之下你在想什么,停住。
光禄卿夫人三十多岁当然不是白混的,此刻有意借这个针线婆婆之口讨好敬王妃,连忙道:「是敬王仁慈了。」
「是啊。」那老婆婆也是家里领有补助的人,说起敬王那是笑咪咪的,「俺跟几个邻居都说,敬王什么都好,就是府上女人太少,不好。」
公孙茉噎住,这算什么?光禄卿夫人连忙打圆场,「夫妻互重,哪有什么不好,这最好了,我要是有那福气,让我天天吃素也可以。」
「不是啊,男人就应该三妻四妾,俺听说敬王都二十三岁,这才一子一女,太少了,应该多收点侍妾,开枝散叶才对,敬王妃是南蛮来的,莫不是会妖术?不然敬王怎么会不要侍妾伺候,俺家这两年好过了些,俺那不要脸的老头子还买了个年轻大姑娘呢。」
瑜王妃却是心有所感,「这一夫一妻乃女子心中最大希望,说起来是敬王妃好福气。」
公孙茉握住瑜王妃的手,「小世子聪明伶俐,嫂嫂晚年不用担心。」
说起儿子,瑜王妃脸色总算好上一些,大儿子开始启蒙了,贺太傅给的评价是可造之材,也不枉费自己一天到晚念那个什么心经,看来东瑞的神仙还算灵验。
三人进大殿参拜,公孙茉照例不抽签,瑜王妃得了一个中吉,光禄卿夫人却得了一个下下签,顿时脸色发白,三人出大殿买了金纸去烧,又点了光明灯,光禄卿夫人想想不安心,仗着自己三品夫人的名义请住持师太出来给他们一家念平安经,折腾了一番,三人这才在仆妇的簇拥下打道回府。
刚回敬王府,康姑姑就过来说凤仪宫那边有口信,皇帝跟甘皇后想念这对碧眼小孙子,让她这两日带入宫中。
公孙茉连忙对着皇宫的方向行礼称是。
又想起那个针线婆婆的话,她这个南蛮王妃可不只迷惑了敬王,生了一对孩子还迷惑了帝后,喜哥儿跟月姐儿都活泼可爱,喜哥儿擅长背诵,还不太会自己拿汤匙,已经会背诗,月姐儿嘴甜,专门哄大人,两娃娃都是肤白貌美,把隔代遗传的混血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帝后宠之,更胜太孙。
第十章 拒绝白月光(1)
公孙茉一大早就打扮起来——今日是萧随英休沐,帝后说了,让他们夫妻俩带孩子进宫。
所幸春天还不热,不然这套内外六层的一品王妃礼服穿下来,肯定满头大汗。
妆容得完整,首饰得整套,她看着玫瑰镜台,南蛮的朝阳县主公孙茉,慢慢变成了东瑞国的一品王妃。
耗时半个时辰,这才妆点完毕,萧随英可轻松了,随便外出服套一件就好。
「囝囝辛苦了。」萧随英道,他当然知道囝囝之所以这样正式慎重,是因为母后不喜欢她,觉得一个南蛮的公主,配不上自己的儿子,所以囝囝得仔细挑不出错。
两个奶娘牵着萧喜跟萧月过来,也都穿戴完毕,小孩子穿的是公孙茉改良的包屁衣,现代人的智慧得到两个奶娘大力赞赏,说这包屁衣方便又保暖,给小郡王小郡主换尿布时,也不用担心感冒。
两个娃儿十六个月大,皮肤白,大眼睛,一双碧绿色的眼珠子像湖面深水,对于不曾见过异族人的仆妇来说,可是稀罕得很。
「父王,母妃。」萧月最是黏人,一放下地就跑过来,要父王亲亲,要母妃亲亲,不然会伤心落泪。
萧随英宠爱孩子,伸手抱起,连亲好几口,萧月笑了,把脸靠在父亲的肩膀上,「月姐儿喜欢父王。」
「父王也喜欢我们月姐儿。」萧随英眼见萧喜眼睛眨巴眨巴,知道儿子是委屈了,连忙用另一手抱起儿子,亲了一口,「喜哥儿是哥哥,让着妹妹些。」
「嗯。」小娃娃点头,「我让着妹妹。」
公孙茉过来,又是摸,又是靠过去贴贴脸颊——现代人,教孩子的方法十分灵活,萧喜跟萧月也被教得很会表达,喜欢父王,喜欢母妃,都会很率直的说出来,萧随英跟公孙茉在孩子身上得到了巨大的成就感。
当然,孩子也不是天生黏爸妈,他们会跟爸妈这么亲近,主要是因为夫妻两人不是把孩子丢给奶娘,而是除了吃奶的时间,都是自己照顾的,陪洗澡,哄睡,下午要带去花园后面玩捉迷藏,萧随英还会抱着孩子坐在膝盖上,一字一句教他们朗诵诗句。
等到一岁断奶,开始吃固体食物,小孩子吃得慢,公孙茉也有耐心一汤匙一汤匙喂,娃儿跟自己父亲母亲相处得多,自然不会去黏奶娘,奶娘是什么,只是给奶的,公孙茉不会让奶娘变成真娘。
感情,是时间堆砌出来的。
一家四口准备妥当,就上了明黄色的双头马车。
马车辘辘,约莫一炷香时分,就到了宫廷侧门,又换上了宫廷专用的人力车。
公孙茉有孕自己坐一辆,萧随英带着萧喜跟萧月另外坐一辆——进宫这么多次,公孙茉还是看不出这些宫道有什么不同,都是红色高墙,黑色瓦片,偶尔路边生出几株小草,偶尔有大树探头,但她分辨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