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抱紧夫君金大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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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若道破,往后他强忍害羞不揉耳朵,那她岂不少了一条探知他内心想法的门路,太亏了呀,她才不干,她就要独享这个小秘密一辈子。

  乐鸣秀噙着笑,眸光温柔。「你待我一直很好,好到让我禁不住撤了心防,不知不觉深陷进去。嗯……然后我就想,原来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因为是真心的,所以才愿意为我做那么多,只想我安心、欢心也甘心地窝下来,是也不是?」

  他气息紊乱,狠狠瞪她。

  见她了然于心般迎视,半点不闪躲,他扑过去就一阵狠亲。

  她被亲得上身撑不住般频频往后倒,他干脆一把将她箍入怀里,力道之大似要将她揉进血肉中。

  男人羞于答话就干脆堵她的嘴吗?

  乐鸣秀好气也好笑,被吻得快要喘不过气,只得揄起粉拳槌着他的宽背。金玄霄稍稍放松力道,亦稍稍「良心发现」地放她的小嘴自由,抵着她秀额喘息,听到她哑哑又问——

  「你说嘛,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那、那所以说罗,是你先喜欢上我的,然后藏起心思,装着冷傲,就等着我来喜欢上你,是不是?」

  下一瞬,她的小嘴再次被堵实。

  但,等他再次放开,她还是要问,不管被吻得如何气喘吁吁,如何晕晕然,她晓得要坚持到底。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她想得到他的那一份回响。终于啊终于,再剽悍的猎狼族汉子都要被逼急。

  金玄霄热呼呼的嘴终是抵住她发烫的耳畔,沙嗄道——

  「都拿自己的鲜血喂你,强要你喝下,这即表示,本大爷不仅人是你的,连心亦是你的,倘若不是真心喜爱,我连碰也不会让你碰,秀秀可明白?」

  不是「我连碰都不会碰你」,而是「我连碰也不会让你碰」……听进乐鸣秀耳里,其中的微妙令心融化,竟觉「不让人碰」的金大爷有说不出的可爱。

  她抿唇笑得好乐,藕臂环上他的硬颈,认真点头。「听明白了。」

  「不闹了?」他轻啃她嫩颊。

  「才没有闹呢。」她由着他啃,早习惯他这爱咬人的「恶习」。

  他大爷冷哼。「女人家脸皮薄便也算了,问题还这么多!」

  「那待如何?金大爷的身子都让我给碰了,还想反悔吗?」她戏谑着,眉飞色舞,一副甜头尝尽的娇俏模样。

  金玄霄收拢臂膀狠狠搂住那软玉温香,再次吻得她七荤八素,那张粉嫩芳唇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被「惩治」得非常彻底……

  昏昏然间,听到金大爷嘴里磨出话来——

  「回黑石堡立即成亲!哼哼,还有秀秀当时允下的一诺,到时候也该兑现。」

  第十二章 逆天的灵能(1)

  北地暮夏犹见草长莺飞。

  今儿个晴空万里,风从无际绵延的绿野上拂来,有着再熟悉不过的青草香气,在如此美好时节,位在北地的黑石堡今日得见一场部族婚礼,是十分难得、怎么想都觉凑不在一块儿的两族联姻。

  猎狼族族长迎娶木灵族乐氏女为妻。

  全程按木灵族的婚礼习俗操办,而非猎狼族「看上就抢」的那一套。

  虽说木灵族族长夫人其实已瞧出闺女早被猎狼族汉子「抢回窝里」兼「吃干抹净」,如今能等来这场婚礼,与双方的族人们同欢同喜,倒也觉出这位猎狼族女婿仍颇有诚意。

  话说回来,木灵族的婚礼就是要红,大大的红。

  当整座黑石堡系满红通通的喜缎、挂着好多红通通的灯笼,正红颜色淹没这座朴实无华的堡寨,乍然一看俗丽得惊人,然喜气满满,再看第二眼、第三眼,便觉俗得好,大俗即是大雅,怎么都美。

  按习俗拜堂成亲、送进洞房后,不管是猎狼族人抑或木灵族人,又或是前来贺喜的其他部族好友,男的一拥而上扛着新郎官到外边场子饮酒唱歌,妇人们则纷纷涌进新房里,围着新娘子「指导」所谓的「驭夫术」,自然连夫妻间的房事也得教上几手。乐鸣秀发现自己根本用不着说话,且半点不无聊,光听大娘和大嫡们你一言、我一语地「经验分享」,当真一出比一出还彩,新房里暧昧的笑声从头到尾没停过,还会伴随几句惊呼和嗔骂,非常热闹。

  好几位妇人还不断拿烤肉、拿热呼呼的饼子和酥茶进来喂食她,说坦白些都像在喂猪了,没给她动手机会,一双双手拿着食物喂得她双颊鼓鼓,她只能努力咀嚼再咀嚼。

  妇人们纷纷叮嘱,要她多吃些、定得吃饱喝足,因为以她们多年来的精准目光衡量,她嫁的夫婿可说高大魁梧,腰腿有力,洞房绝无可能草草了事,极可能压着人儿大肆征挞到天亮也说不定,所以得喂满自己的小肚子,以免通宵达旦体力不支。

  乐鸣秀害羞归害羞,但渐能跟上妇人们的思维,只是在场唯一未婚的黄花大闺女陆晓晴就比较支撑不住。

  今日陆晓晴一直陪在新娘子身边,帮忙张罗着大大小小的事,此际都有些坐不住,脸蛋红得几要渗血。

  妇人们说起「荤话」丝毫不忸怩,用语直白浅显,想假装听不懂都难,时不时还辅以动作比手画脚讲解,相当之尽责啊!

  乐鸣秀为这一切感到好笑,不禁思忖,往后若晓晴也成亲,她和晓晴年岁渐长成了大娘大婶级的人物,两人会不会也去挤在某个新房里,把一身习得的「宝贵经验」如此这般不藏私地说个痛快?

  到得那时,若再回想起此际的羞涩难当,定有颇多感慨吧?

  新房中的热闹吵杂在金玄霄回窝后终告结束。

  春宵一刻值千金,妇人们在快手快脚安置好新娘子之后,原本挤着一屋子的人眨眼间退得干干净净,连陆晓晴也随大娘大娇们离开。

  今日成亲,乐鸣秀并非罩着什么都瞧不见的红头盖,而是头戴珍珠串帘遮面,透过串串莹白珍珠间的细缝,多少是能窥见新郎官的模样。

  她觉得金大爷当真豁出去,难得他愿意舍黑就红啊。

  娘亲为他备上的大红喜袍与她的嫁衣是一成套的,本以为当新郎官的他顶多仅能接受在胸前系朵喜彩,又或者系上红腰带,未料他从头到脚着装完整,连一向由它飘飘飞荡的散发都仔细梳妥,还束红缎、簪红花。

  他这般配合自然令她家阿娘开怀,而娘亲开怀,她自然跟着开怀。

  端坐在榻上的新嫁娘已被妇人们扒掉嫁衣,身上穿着的中衣中裤亦是喜气吉祥的正红颜色,她媒首略偏打量他,对他这身新郎官的装扮看得像似入了迷。

  金玄霄在外头场子与前来贺喜的亲朋族人们喝了不少酒,尽管千杯不醉、海量通天,却怕酒气太浓要薰坏刚得手的媳妇儿,所以重新踏进新房之前他又一次沐浴漱洗,散了散酒气才回窝。

  此时他起脚朝自个儿的新妇施施然走去,立定,屈指勾起她的秀颚,笑得像个强抢民女入山寨的恶霸。

  「折腾了一天,终于能光明正大叼你回窝,本大爷可以好好来品尝了。」他捏捏她柔润下巴,又道:「先唤一声好听的来听听。」

  乐鸣秀闻着他身上淡淡酒香,双颊浮红云,想了想便应他所求——

  「夫君。」

  金大爷眉微挑,甚满意她的乖巧。「再唤。」

  她露齿一笑,甜甜又唤,「夫君。」

  他倾身吻住那张甜美小嘴,深入浅出地缠绵温存,好一会儿才放开,吐着温烫气息道:「俗话说『夫字天出头』,媳妇儿往后都要乖乖听为夫的话,你乖,为夫自会好好疼你,你要不乖嘛……哼哼哼。」大爷耍恶霸耍上瘾了。

  乐鸣秀眨着灵动杏眸,摆出小兔儿温驯模样,乖顺颔首。

  「自然都听夫君的,夫君那样英明神武、机智过人,那样有勇有谋、刚毅剽悍,秀秀对夫君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又如大河溃堤一发不可收拾,夫君高尚的品德便若一座巍峨高山,令秀秀景仰不已,哪怕海枯了、石烂了也要追随到底。」

  金大爷眯起双目,磨磨牙。「秀秀又来『虚与委蛇』这一招吗?」

  她讶异地瞪圆眸子。「怎么会呢?夫君又不是委蛇,要嘛也是『虚与猛猪』,毕竟夫君生肖属猪。」接着她就被「猛猪」拱得往后倒,腋窝和腰间受到严酷攻击,男人的十指直往她最招架不住的地方搔去。

  她惊声尖叫,混着清脆笑音不断讨饶——

  「不行!啊啊——停手停手,是秀秀错了,秀秀认罚,但、但不能这样惩罚啦,夫君……金大爷……秀秀的好夫君,求求你了……」胸脯明显鼓伏,喘得厉害,柔软青丝在绣着花开并蒂图样的红榻上铺散开来,衬得玉颜更娇,美不胜收。

  金玄霄重重啄吻她的唇,接着将她拉起。

  「罚你为我散发宽衣。」他嗓声沙哑,瞳底炽热。

  乐鸣秀遂听话从令,小手开始在他身上忙碌,先是取下他头上簪花、解开发带,接着是他的腰带和外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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