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这个系列动念得很早,大概在还没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就想写一个跟自然稍微相关的故事。原本是排定在九八年时,接续在《长干恋》之后推出,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凌玉的心思被其他故事引诱,缓了一年才开始这个系列。
从工业革命之后,人类与自然渐行渐远,科学发展带来便利生活,短短两三百年内,自然的资源被过度消耗,原本的平衡早已被破坏,整个地球的环境发生了异变。人们是在遭遇到文明的恶果后,才思索起自然的重要。于是,这几年来芬芳疗法风行世界,花草茶与花草精油的香气弥漫了生活。
在久远的神话里,神农尝着百草,中国人捻花惹草的日子,比我们所想像的开始得更早。广义说来,生活中的辛香食料,或是俯首可拾的小秘方,都与花草有关。读者宝宝们一定曾经在寒冬时,用辛辣的老旧熬煮保暖的姜汤;或是在夏季里剥开花砖,看着乾燥的菊花在水中浸润与开放,成为一碗退火的菊花茶。
几年前在某个黄昏走过安徽屯溪的古街,徽派建筑的白砖与马头墙成为昏暗的背景。这儿有着被人传颂数百年的贡菊,买了盒名为“绿牡丹”的贡菊,放置在瓷杯中,用热水烫过,白蕊绿瓣的菊花就在杯中绽放了,那种香气至今让我难忘。
捻花惹草,竟然与生活如此相关,我开始喝起花草茶。
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翻阅一本又一本的相关书籍,为那些效用所著迷,开始知道什么花草可以治感冒,什么花草可以治失眠。舍弃了药品,我开始用一种较为温柔的方式来与身体沟通,像是回到原始的时代,用着自然给予的植物,调养着这个已经被文明饲养得不甚健康的身体。这些时日里,朋友们开始跟着我喝茶,而每段时间的购买花草茶行为,俨然已经成为大采购,必须按着笔记本,替她们带回众多不同种类的花草。
每一种花草,代表着一种意念,将脑海里的一些故事整合后,安排了这个新系列。新的系列里,凌玉想试试不同的写法,在这个系列的四个故事里,前三个故事是点,而第四个故事则是串起这些故事的线。这个系列里,我仍旧尽量让故事都具有独立性,不因系列而牵扯过深。
第一个故事里,大略的谈到媒体。这些日子来,时常看到让我惊骇的行为,媒体的自由像是脱缰野马般失序。隐私是人们最后的城池,在人性被扭曲的现今,许多的“真相”竟然是被杜撰出来的。应该传达消息的,却制造了悲剧,愈高明的暴力者外表愈斯文。媒体不应是戕害隐私与性命的利刃吧?试着以一桩举世皆知的悲剧作为整本书的轴线,相信读者宝宝们能够看得出来。
薄荷的花语是美德,而人类最基础的美德是自制。奈何,这世上能够自制的人太少。
第一次写到沙漠,这是我很久之前就想尝试的题材,而在开始这个系列前,我才走了一趟丝路,亲眼见识过荒漠的滚滚黄沙。
如今回想起来,心里仍旧是震撼的。凌玉背着笔记型电脑,在天山追着初冬的鹅毛大雪,在高昌古城里看着残破的遗迹,在嘉裕关的城墙上弯弓射箭:看过戈壁滩上一望无际的寂寥景色,看过流经兰州的滚滚黄河,看过种种传说中的景物;一双手抚过祈连山的墨玉,也触过地下古墓的冰冷石墙,还捧着长恨歌的拓片,走过仿古长安的书肆街道;也普经因为急性肠胃炎,坐在敦煌的街道旁,因为疼痛与想家而悲惨的哭着。
有好多感动,是怎么也形容不出来的,所见所触的景物,都是我久远前就想要探访的。
从来没有想到,竟能与书本中的传说靠得那么近。
那么遥远的地方,与我熟悉的世界没有平分的相似。在市集里比手画脚的挑选边疆的丝绸与手织羊皮衫,吃着洒满辛香料的烤羊肉串,在晚来风急的吐鲁蕃夜市里与少数民族喝着烈酒,一口饮尽后只能张着嘴直喘气,感觉像是喝了一把火似的。骑着骆驼走过平整如细绸的沙漠,听着慵懒的驼钤声响彻寂静黄沙,探望已经逐渐乾涸的月牙泉。
很幸运的,凌玉在这段旅途上受到成都美人的照顾,明眸皓齿的吕慧姊十分优秀而细心,一路上总是被我缠着问东问西,我们路上不停的买书,回程时行李箱差点装不下。在旅店里,或是在火车软卧上,她总是不厌其烦的替我解答种种问题,买东西时还义不容辞的替我杀价,呵呵。吕姊,辛苦你了,多谢你这一路的照顾。
突然感觉自己是很幸运的,总是能够遇见善良而优秀的人们。农历年要到了,各位读者宝宝,以及我的好友们,大家过得好不好?祝福大家,在这个世纪的最后一年,都能有安定的生活,以及安定的心。
第一章
一九八一年伦敦。
七月的阳光穿透了重重浓雾,洒落在古老的石板道上,整座城市充斥着欢欣鼓舞的气氛,到处飘扬着彩带与鲜花。衣着华丽的英国骑兵排列在道路的两旁,将夹道欢迎的千万民众隔开,一辆马车缓慢从圣保罗大教堂驶出,不论经过哪里,民众的欢呼声响彻天际。
穿着军装的男人,微笑着向他的子民致意,而坐在他身旁的女子则是全世界的焦点。她穿着米白色的婚纱,碎钻王冠箍住了婚纱,也暗示着她尊贵的身分,那金发蓝眸的美貌下,是羞怯的笑容,随着身旁的男人向群众挥手。
没有人知道,甚至包括她身边的男人,也不知道她紧握着婚纱的手心,因为紧张而汗湿。
这是最隆重的世纪婚礼,威尔斯王妃在全世界的注目下诞生了,众人喜悦的看着这位灰姑娘,赞叹她的美貌,羡慕她的幸运。就像是坎持柏里大主教所说的,这一切宛如童话故事再现。马车上这对新人,就像是童话中所描写的王子与公主,负载着全世界的祝福,理所当然的就该恩爱度过下半生。
所有的媒体都集中到这个城市,关于威尔斯王妃的报导,不停的在世界各地流传,她似乎天生就有吸引媒体的魅力,摄影机与镁光灯始终离不开她。
镁光灯就如同固执的猎犬,而她则是猎物,从此之后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开镁光灯的追逐。从生时,到死去,同样都被追赶着,镁光灯不愿意放过她。
当马车进入白金汉宫时,在正面建筑的左翼,一扇金碧辉煌的窗子被推开,小小的东方女孩正好奇的采出头来,灵活的大眼轻眨着,感兴趣的趴在窗口看着,正巧看见身穿军服的王子扶着威尔斯王妃下马车,那二十五尺长的白纱裙摆让小女孩瞪大了眼。
女孩小小的身躯更往外挪移了些,想看清楚那件漂亮婚纱。细瘦的双臂攀住窗缘横木,惊险的探出半个身子,而下方的众人全因为新人的到来而忙乱,根本没有注意到三楼窗口的小女孩。
她还不太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只记得爸爸要忙着报导的事,而她独自跑去一间花店玩,看见巨大的雕塑盆,里头堆满了漂亮的白色玟瑰花。那雕塑盆好大好大,大得像是她的洗澡盆,她好奇的爬进去,在浓密的玫瑰花里睡着。一觉醒来,她睡眼朦胧的爬山花海,这才发现置身在陌生的房间里,四周堆满了众多珍奇的礼物。
那些人正忙着拍照,许多人围着那个漂亮的女人,抢着要跟她拍照。重复的动作十分枯燥,但是那些人像是永远不会厌倦般,在镁光灯前微笑着。
因为看得久了,女孩有些累,忍不住揉揉眼睛,攀住窗缘横木的手惊险的一滑,她惊慌的张大嘴,感觉身子滑出窗外。
尖叫声凝结在口中,她紧闭上眼睛,以为会狼狈的摔落地面。然而,有某种力量勾住了她的后领,让她悬挂在窗口,像是等待风乾的火腿。
“瞧瞧我抓住什么了。”慵懒的语调里,带有几分的笑意,那人的嗓音醇厚,却带着几分的哑。
她悄悄睁开紧眯的双眼,偷觑着那人。后领上那只手逐渐往后,顺带将她的身躯往上提,终于将她提到他的面前,她一双脚无助的在空中摆啊摆,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人。
“放开我。”她小声的说,挣扎着想要站好,而那人却又偏偏不肯放手。她的动作激烈,两根乌黑的小辫子也跟着晃动,辫子尾端的缎带犹如飞舞的蝴蝶。她小心的端详眼前的男人,谨慎却不胆怯。
那是一个手长脚长的青年,有着黑色的发与褐色的眼,深刻而俊朗的五官,以及黝黑的肌肤,身上则穿着正式的礼服。黑发修剪得很整齐,却略显过长,覆在白色的领缘,褐色的眸子十分深邃,让人想起温热过的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