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偷心契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6 页

 

  「他们暗中进行这项抚成计画的目的是什么?」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释。

  「那种老而不死的怪物还能想出什么好事?」他冷笑,眼眸深处一抹残酷又野蛮的闪光几乎吓住她。「中国历史中曾经出现慈禧太后与宣统皇帝的垂政关系,他们打的算盘不外乎如此。」

  举凡一个人爬到最顶层,尝尽了权力的美味,要能舍得放手的人只怕微乎其微,非但如此,往往还渴望更上一层楼。而比「国家」更高一层的权力地位,当然就是放眼世界了。宁馨直觉联想到亚维斯塔的夺权野心。如果权势欲比亚维斯塔强烈的人产生「帝天下」的妄想,所造成的后果足以影响全人类历史。

  可以想象得到,当年这五个人必定是互相牵制,谁也不信任谁,却又缺一不可。因此折衷的方法就是培养出一位优秀的傀儡,供他们使唤而成就王天下的大业。

  显然,他们终究没有成功。深沉的「傀儡」最终反噬了主子一口,登上胜利者实座。

  这么看来,凭韩伟格个人区区之力,居然斗得倒五大强权的幕后主人,他才是最可畏的强中手。

  宁馨只要遥想到这场权力斗争包含了多少惊心动魄的谋术,彻骨的冷颤不由自主地浮上水肤。

  「妳又怕我了!我就知道不该把内幕故事告诉妳。」他密切观察着沉默不语的东方美人,突然叹了口气。「不过妳已经没有后悔的机会。继续!告诉我妳还想要什么?」

  就是这种颐指气使的口气最惹她反感。宁馨瞪了瞪眼,没好气地提出:「第二,你必须答应将我视为平等的个体,就像事业合伙人一样,不许再对我呼来喝去,日后对我的家人也必须同样尊重。」

  「可以。」他忽然暧昧兮兮地浅笑。「可是我有一个原则:不跟合作伙伴发生关系。妳确定还想当我的『事业合伙人』?」

  汹涌的红艳哗啦淌满她的薄嫩脸皮。「第三点,不可以贫嘴!」

  「多么特殊的要求。」他咕咕哝哝地笑着。「成。妳还想要什么?」

  「第四,你答应我以后不能再碰其它红粉知己。」

  「嗯……」他故意装出一脸苦思的表情,然后抢在佳人翻脸之前开口。「好吧!妳还想要什么?」

  第五点提案,宁馨顿了一顿,突然垂下眼睑,思索着应该如何开口。羞怯的小女儿娇态宛若朝露,明明净净的吸引人。

  他的心中情动,忍不住拉过她,索求密密实实的吻。

  「第五点……」她柔音低低的,俏脸红红的。「我想听你说……说『你爱我』。

  还以为她打算谋求什么难以启齿的大事呢!

  「我爱妳。」他满足地拥着心爱佳人,倾躺在床上。「再给妳最后一个愿望,妳想要什么?」

  宁馨抬眼扫量他的眉、他的眼、他的俊伟和傲慢、他的温存和体贴。一直以来,她只想要一样东西,却不曾真正开口向他索讨,以前是担心她得不到,或者留不住,而今,终于可以求取。

  「你。」

  韩伟格轻笑,深深切切的柔情在他眼底,回荡成缠绵。

  这才是他一直等待的答案。

  跋

  不能免俗的,小女子也得来上一段岁末纪事,才能真正为本年度画下句点。回思整个九五年度,凌某人终于完成了几件心愿。

  第一,犹记得前年「歌剧魅影」在香港公演时,我因为事忙而没有法子前去聆赏,当时简直遗憾得想打晕自己,最后只好自我安慰,反正我已经在圣路易市欣赏过一次了。而去年四月,「悲惨世界(孤星泪〕」同样也在香港举行巡回公演,这一回,爱好音剧乐的凌小女子无论如何也不愿再错过。当下约妥了好友小孟,两个人兴匆匆地飞到香港,只为了赶赴这场音乐飨宴。

  终于,让我听见喜爱已久的歌剧,让我瞧见号称「舞台布景最壮观」的雨果名作。

  第二,凌某人在(禾马)混吃混喝居然也届一年多了。很感谢(禾马)的詹姊、淑华给我的发展空间,让凌淑芬努力耕耘之后获得一片宽广的天空。更感谢所有读友的来信支持,即使是批评也铭感于心。虽然我看不见你们,却可以感受到你们总是站在我身边,随时为我打气鼓励。(虽然很多来信只是为了催新书、催续集、催回信、催摧摧催……〕

  第三,今年凌某人的「朋友宫」可能特别旺盛,除了认识几位有趣的新朋友,连许久未曾联络、或者以为无缘再会面的朋友突然都冒出来,事隔经年,昔时的友情却没有降温,真的很令人感动。

  我想,以上三点,应该就是我今年最大的收获了。

  接下来,凌淑芬想留话给一些特定对象。

  周XX,妳的率直爽朗让人感觉贴心,真的很高兴交到妳这样的朋友,不过工作起来请别太心无旁骛,省得有人老是在我面前鼓吹妳是好宝宝,眼裹还挂着那副「凌淑芬,没事多学着点!」的暗示。

  高雄的蕙,努力加油吧!别再想东想西了,沿途处处是花香。

  日本的盈姊姊,算了,妳远在番邦异国,不留话给妳了。替我向妳的倭寇丈夫问好,告诉他吃饭不要噎到,走路不要跌倒,下次拜访台湾时,麻烦带一份钓鱼台的士产过来!

  还有永和的珍,妳再混好了,我等着看看妳会不会破纪录,用超过八个月的时间拗妳下一本书。

  中和的丽华,我不是偏心,而是妳写得太快。珍每年的作品只有那几本,起码我可以花几个月的时间慢慢消化。请考虑一下我偷懒的天性,谢谢!

  还有漏掉谁吗?

  对了,最后一位,台中的吴,妳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不过我对咱们俩常谈到的那位「林小姐」更感兴趣,麻烦妳想点办法吧!求求妳……

  至于(禾马)的工作人员们--

  詹姊,偷懒不是我的错,请想想全年度的工作量,我也算很努力的。鸣呜……还有,麻烦转告那位先生,我不要把他的名字写出来,因为听说他知道后会非常不好意思,并且要求妳们把作者写出他名字的部分删掉。重点是,他喜欢搜集袜子实在不算坏习惯,请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再让他天天偷偷摸摸买袜子了,毕竟人家可没有禁止妳搜集毛巾。

  淑华,妳和周已成为我的漫画启蒙者,谢谢妳借我的漫昼,可惜我仍然没找到尾崎南的作品。为什么?为什么台湾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她的合法版权?她的漫画人物这么漂亮!即使题材耸动了一点,仍然很赏心悦目呀!淑华,说真的,我把希望寄托在妳身上,妳有没有意思给它发行一套试试看?我会是妳的忠实订购者。噢,对了,《来自远方》第七集上市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秀卿,辛苦妳了。要把整本「阳德是动物系研究生」的部分,一一校订回正确的「法律系」,想必花了不少时间吧?还有,《月老的恶作剧》裹,把整本书的「七楼」改成「十二楼」,又是一番工程。多谢妳的细心,呈现在读友面前的作品才得以成为正确的版本。不过我告诉妳一件令人扼腕的事,台中的老吴鸡重里挑骨头,居然无巧不巧给她蒙到一个小地方:一开始的「黑衣白裙」写到后来变成「白衣黑裙」。不过没关系,咱们别理她,她嫉妒我!

  最后,好酒沉瓮底,来到最最亲爱的读友身上。三个月不见,你们好吗?

  去年,可爱的目May寄来她们班上「十大男主角」的票选,今年不知读友们还有没有什么新鲜的排行榜可以看?若有,捎一份来分享分享,OK?

  愿接下的三百六十五个日子--

  新作家,新风貌,新人叱剎

  老前辈,老经验,老手纵横

  无论是新作家还是老前辈,大家一起加油!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