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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种种原因,他基本上没有朋友,除了父母偶尔会联络,他早就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常常一整天也不说半句话,五只小猫虽然可爱却让他筋疲力竭,杨家熙这个芳邻则是意外之喜,如果可以,他希望继续拥有这份友谊,不会因为一些“见鬼”的事而拉开距离。

  老天爷应该会答应他这个小小愿望的,对吧?

  至于杨家熙呢,认识殷天只是一件小事,因为她朋友太多,没什么特别的,她一样照自己的节奏过日子,只是每当她没跟亲友聚会的晚上,就会煮一大堆食物给两人一狗吃,等吃完饭殷天就告辞回家,当然他早就付了餐费,一个月六千六百元,随便她做多做少都可以。

  这个价格还是两人拉锯了好久才决定的,原本他要给一万,她只肯收三干,最后才说六这数字比较吉利,那就六六大发,他吃得不用客气,她也煮得非常大方。

  说来有趣,他们的生活作息完全不同,就像太阳和月亮的交替,当她起床时就是他上床时,她上班的时候他反而在睡觉,幸好两人都要吃晚餐,才有了相聚的交会点。

  这天晚上七点,殷天接到杨家熙的电话,准时上门来吃饭,看她在厨房忙碌,他有点不好意思,但他除了拿碗筷、端盘子,什么也帮不上忙,上次洗碗还打破碗,洗菜也洗得不干净,彻底被嫌弃。

  尽管不好意思,当他坐在桌前等候,仍有一种微妙的幸福感,就像小孩子等着妈妈说开动,他自己的母亲可不曾如此,以往都是厨师或保母做饭,直到父母离异,他也离开那个家,更不曾尝过家常菜的滋味。

  “今天吃乌龙面,我放了很多好料,还有自己凉拌的小菜,你看怎么样?”

  “好。”看起来就很美味,他怎会有意见?

  经过一段磨合,杨家熙知道他有挑食的毛病,不喜欢吃任何黏乎乎的东西,像是山药、秋葵、茄子等,对咖哩酱、番茄酱、沙拉酱也很排斥,幸好她第一次做的炒饭是酱油口味,否则他可能吞不下去。

  殷天说自己天生就挑食,其实是因为他常看到鬼,而很多鬼都是残缺不堪,拖着血淋淋的伤口、要断不断的肢体,他吃饭时不希望有过多联想,还是离那些东西远一点。

  杨家熙一放下汤勺,殷天就上前端起锅子,她煮的总是超大分量,虽然她的体力肯定比他强,他能做的还是要尽量做,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

  “好饿好饿,我要开动了!”杨家熙擦擦脸上的汗滴,一坐下就大口吃面,等吃了半饱才开口说:“对了,一直忘了问你在做啥的?我在健身房当教练,你呢?”

  她的工作很适合她,但他的工作很难启口,他犹豫了半晌才回答:“我……在家里写一点东西。”

  “你是作家呀?有出书吗?给我看看!”她从来没认识过作家,这还是第一次呢!

  “呃……书都在我家。”

  “那太好了,吃饱了就去你家,小猫都喂过了吧?这两天没跟它们玩,我都觉得手痒了。”她不敢抱猫也不会喂猫,怕自己不小心弄伤了它们,但是用手指逗弄它们很有趣,那样柔软又顽皮的小东西,真是萌到了一个极致啊!

  “小猫都喂过了,等我们吃完饭就过去。”不知不觉他变得很听她的话,自己也不懂这是什么道理?因为吃人的嘴软?还是贪恋这轻快的气氛?

  “你平常都是半夜写作吧?难怪你晚睡晚起,脸色那么苍白!”

  “晚上比较安静。”他早上六点睡觉、下午两点起床,很少晒太阳加上体弱多病,脸色怎能不苍白?瞧她健康亮丽的模样,他只有羡慕的分,难怪她能当健身教练,一看就是运动楷模。

  “夜猫子果然适合养猫,神秘又慵懒。”她对他的作息时间只有惊叹没有意见,每个人都可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喜欢的未必他会中意,反正两人又不住一起,管他那么多做什么?

  “大概吧。”殷天开始紧张不安,不知当她看到那些书之后对他会有什么想法?以后还能不能一起吃饭?他好不容易才有一个朋友,跟她在一起总是很舒服,他不希望又被自己搞砸了。

  第2章(2)

  两人怀着不同的心情吃过饭,就转移阵地来到殷天的住处,五只小猫咪睡在一个提篮里,垫着软布很舒适的样子,听到脚步声就睁开迷蒙睡眼,有的打呵欠,有的继续睡,有的挥动四肢跟人玩。

  杨家熙看到猫咪们就走不动了,蹲下来跟它们玩了好一阵子,嘻嘻哈哈的非常开心。

  殷天希望她只顾着玩,忘记要去看书的事,无奈事与愿违,最后她还是站起来说:“你的大作呢?可以让我瞻仰一下吧?”

  他暗自叹口气,带她走进书房,心想如果她被吓到了,他可以理解但会很遗憾。

  “哇——这些都是你写的?”杨家熙睁大眼看着一整柜的“鬼书”,不知该惊慌还是赞叹,能够认识作家朋友是她的荣幸,不过这位作家的作品比较稀奇,她曾经觉得他像个吸血鬼,没想到真的跟鬼有关系,工作就是写鬼书啊!

  “嗯。”殷天点个头,看她不像害怕的样子,暂时可以松口气。

  “《鬼娃传奇》、《三军鬼司令》、《吸血鬼新娘》、《见鬼攻略》、《流浪鬼重生》……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她念出了几本书名,实在佩服灵异作家的功力,每本书看起来都那么稀奇古怪。

  他回答得模棱两可。“灵感来自生活,还有一些想像力。”

  “太神奇了!”杨家熙大概一辈子也挤不出一本书,她宁可跑步一小时也懒得打字一分钟,原来她跟殷天的差异除了睡觉时间,还有脑子的构造也大大的不同。

  “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哎,不是我不捧场,实在是我很少看书,尤其这么多字都没有图画,我可能看两页就睡着了。”她不会跟他客气,真的喜欢就会捧场,真的不行也不用装行。

  “喔,没关系。”他没有太大失望,只要她不会因此退缩就好了。

  “不过你每天都在家里写东西、照顾小猫,会不会也太宅了?”她看他书房里除了一堆书,还有一排模型飞机、舰艇、机器人,应该都是自己组装的,果真是标准宅男。

  “我不喜欢出门,在家比较安静。”他微微一笑,说不出自己的为难,今天揭露他的工作已经够了,不需要再火上添油。

  “要不要跟我的朋友认识一下?不是我自夸,我的朋友可说男女老少、各行各业都有,看你喜欢哪一种?”她不是想干涉他的生活,只是觉得他人挺好的,有爱心、有才华,应该拥有更多的友情。

  “不了,谢谢你的好意。”他相信她的交友圈广阔,也羡慕她的好人缘,但那种社交关系不适合他,能有她这么一个朋友,他已经知足了。

  “OK,不勉强。”她马上从善如流,却又有个新主意。“宅男也需要运动一下,散个步总可以吧?走,陪我去遛狗!”

  “这……好吧。”他发现只要跟她在一起,视线范围内都还算干净,就算在路上看到某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他相信自己可以冷静面对。

  夏夜晚风徐徐吹来,出门散步是一件愉快的事,嘟嘟对于多出一个人没啥意见,只是殷天牵着它就像狗在遛人似的,嘟嘟的体重是他的一半,冲劲却是他的好几倍。

  杨家熙见状捧腹大笑。“你也太逊了,居然要嘟嘟牵着你走,你是没吃饭没力气啊?”

  殷天确实很逊,他唯一的运动就是外出购物,而且时间很短,因为他不喜欢待在有人有鬼的地方,现在叫他牵着一只大狗走一小时的路,当真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我要是晕了,你就得背我回家。”他语带威胁。

  “行啊!”她拍拍胸口说:“随时随地想晕就晕,放心,我不会把你丢在路边的。”

  他听了立刻就想晕倒,这女人真不是普通人,不能用常理来推断。“还是你来牵嘟嘟吧,你是它的主人,你们比较有默契。”

  “难得有你这么肉脚的朋友,就让嘟嘟免费当你的健身教练,别客气!”

  看她笑嘻嘻的样子,殷天心想只要她高兴就好,这点小事算什么?总之,嘟嘟是轻松的散步,他却是勉强的小跑步,沿途中难免看到一些鬼影,但他没精神也没时间去注意。

  从这天开始,两人的交会除了吃饭、玩猫还有遛狗,幸好杨家熙常跟亲友聚会,大概两天煮一次晚饭,殷天运动的频率也就维持两天一次,如果第一天累坏了,还有第二天可以休息,第三天才不至于阵亡。

  日子久了,嘟嘟一看到他就咬着牵绳走过来,真是灵犬化身,他觉得自己也快跟狗差不多,都被杨家熙训练出惯性了,一点一滴小小的改变,有如滴水穿石,当他发现自己离不开她时,一切已经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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