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包下了整间餐厅,两人在月光下的庭园用餐,他大手笔地买了千朵粉色玫瑰,让人扎成一道艳丽的拱门,喷泉池里,漂着一盏盏烛光小船。
他赞她是他的女神,赞她是他见过最美丽婉约的女子,他爱极了她,以月亮为证。
他跪下来,献出一枚珍珠戒指,说只有世上最顶级的珍珠才配得上她的美……叶家的司机来接方兰珠去餐厅时,她依然恍惚地沉思着,她记得他求婚时的每一个细节,说的每一句话。
会是梦吗?这一切难道是她幻想出来的吗?
到了餐厅,餐厅经理亲自出来迎接她,带她来到户外的庭园,穿过一道粉色玫瑰拱门……
她全身僵硬,瞬间断了呼吸,如雕像般冻在原地。
“怎么呆呆站着?过来啊!”叶文华神清气爽地走过来,俊朗的脸孔盈满笑意。
她怔怔地瞪他,这个男人,她曾那般执着地爱恋着他,为他付出一切……
“是不是我这阵子都没打电话给你,你生气了?唉,你要体谅我啊,我去美国是谈生意的,我爸盯着我呢!整天儿女情长的,他一定会骂我不知长进。”
“……”
“好了,别气了,过来这边坐。”他亲热地牵起她的手,拉她入席。“今天我可是把这间餐厅包下来,准备了特别节目呢。”
“什么节目?”她涩涩地问。
“你等下就知道了。”他神秘地眨眨眼。
她不说话,望着前方喷泉池里漂浮的烛光小船,满心苍凉。
吃完饭,他让一旁伺候上菜的服务生退下,远方隐约传来了悠扬的小提琴声,而他果然单膝下跪,对她求婚。
他说的每一句台词,包括送给她的这枚珍珠戒指,都跟她梦中一模一样。
那不是梦。
方兰珠木然寻思,她是真真切切地过了五年荒唐的婚姻生活,真真切切地死过一次。
那,不是梦……
“文华,你说实话,你到底为什么想娶我?”
“梦中”,她并没有说过这句台词,是重活一遍的她对他痛楚的质问。
“怎么问这种问题?”叶文华略带轻浮的笑容微敛。“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叩!”
“不是因为我有一本家传的养珠手札吗?”她睁大眼,仔细审视他表情的任何一丝变化。
他霎时变脸,眼神闪烁。“你……你在说什么啊?你们家家传的养珠手札?那是什么?”
“梦中”,他在婚前也是对这本手札只字不提,直到婚后,他才装作无意间从子奇口中听闻此事。
她问过子奇,子奇却说是他主动探听的……
这男人在说谎,瞧他闪躲的眼神,他明明就知道有这本手札!
方兰珠胸口凝冰,一字一句自唇间迸落。“张琳同意你向我求婚吗?她不会跟你闹?”
叶文华悚然大惊,有片刻仓皇,但很快地,他便冷静下来,伸手握住她肩膀,用他惯常用的那种亲昵又不失温柔的口吻低声哄她。“你怎么会知道张琳?是谁告诉你的?”
果然不是梦。
竟然不是梦!
方兰珠蓦地笑了,笑声沙哑而尖锐,像钢刀在黑板上划出的音响,教人忍不住想掩住耳朵。
叶文华眼里闪过震惊,表面仍强作镇定。“你听我说,张琳她是我爸的秘书,她就是……唉,我偶尔跟她出去玩玩而已,你别当真。”
他要她别当真,是啊,她也曾软弱地期盼那一切只是梦,一场太过残忍的梦!可那不是梦,是她再也无法逃避的现实。
方兰珠狂笑不止,这一刻,当她面对着这个背叛自己的男人,恨意霎时苏醒,排山倒海地席卷而来,如前世临死前的大火熊熊焚烧,那么激烈,那么痛,泪水伴随着心头汩汩的鲜血流落。
“兰珠,你别这样。”叶文华开始感到惊惧。“你疯了吗?”
她疯了吗?
不!她没疯,疯的是那万能的上苍,为何让她在被这男人作践得遍体鳞伤后,不肯干脆地了结她的性命,反倒给她重生的机会?
老天爷期待什么?她又能期待什么?
她不懂,真的不懂!
唯一明白的是,她绝不能再上这男人的当,不许自己傻傻地再被骗一次。
心,碎过一次就够了,那样痴傻的、盲目的爱恋,经历一次已太多。
她不会再爱他了……
“叶文华,从今以后再也别让我见到你!”
如厉鬼般地撂下狠话后,她转身冲出餐厅,跌跌撞撞地慌不择路,来到车水马龙的街头,她踉跄地踏前一步,忽地,一辆深色轿车朝她奔驰而来,锐利的煞车声划破了周遭的空气。
路人们震惊地凝步,同时往她的方向望来,而她软坐在地,惊恐地瞪着堪堪擦过自己身前的车头,不知所措。
一个男人开门下车,迅如闪电地来到她身旁。“小姐,你怎样?有没有哪里受伤?”
方兰珠惘然失神,鼻间嗅到一股熟悉的松木香,羽睫扬起,泪光莹莹中,她看见一张刀削般的刚毅脸庞,雕琢着森森冷意,她的心口倏然缩紧——
“叶明琛,是……你?”
第2章(1)
月色如水,静静地洒落枝头,粉色的樱花在夜幕里锭放着近乎妖艳的风华,风吹来,摇下点点落英缤纷。
早春的公园,很安静,只有空气中浮动着暗香。
那不是花香,而是从叶明琛身上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松木香,也许是因为发烧的缘故,身上散着热气,蒸腾着那属于他的味道格外明显。
方兰珠坐在樱花树下的白色长椅上,仰头望向斜倚树干而立的男子,在她记忆里,他的站姿从来都是肃然挺拔的,很少站得如此慵懒随兴,或许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缘故吧!
她看着叶明琛的表情太专注,眼眸像两潭清晨的深湖,氲着迷离的雾气,那仿佛怀念又似感叹的眼神教他不自觉收拢剑眉,下巴绷紧。
方才开车时,这女人忽然从马路边冲出来,他慌忙踩下煞车,幸而未曾酿成大祸,他担心她受伤,下车探视,她的反应却像遇见熟人那般,情绪激动,令他不由得茫然。
他怀疑她撞晕头了,提议送她去医院,她坚持不肯,却又整个人软在地上站不起来,他只好将车在路边暂时停好,亲自扶着她来到附近这座小公园。
他想,有些事情他必须问清楚。
“你认识我?”这句问话,有点冷,有点淡漠。
“嗯。”她点头,略微恍惚地。
“我不记得自己见过你。”他嗓音更森冽了。
这样的口吻,宛如一盆冰水当头朝方兰珠浇下来,她愣了许久,看着叶明琛五官立体的脸庞,菱唇一抿,微微苦笑。
这男人,正是叶文华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她“梦里”的大伯,和他那个风趣爽朗万人迷的弟弟不同,叶明琛向来给人冷漠的印象,不轻易对谁敞开心房。
或许是因为他左脸颊鬓边直到连接脖颈的地方有一束微微扭曲突起的淡粉色伤疤,据说他小时候曾经意外受困火场,当时大面积的烧伤在经过手术后,仍是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这束残余疤痕破坏了他原本端正俊美的相貌,虽说颜色早已淡去许多,但不经意望过去,总是感觉有几分凶狠凌厉,经常有些女人会失魂地盯着那块地方,又是惊骇,又是可惜。
而他厌倦了被人这样盯着,久而久之,便习惯性地以冰封的神情武装自己。
但她知道,他其实不是那么冷酷的一个人……
“你怎么会认识我?”他沉声问。
怎么认识的?这是个好问题。方兰珠敛下眸,悠悠地回忆。
那算是梦吗?或者该说她曾活过一次的“前世”,她初次与他相见是在叶文华对她求婚的隔天中午。
那天,她刚刚确立了自己叶家未来儿媳的身分,登门拜访,叶文华介绍她认识自己的父母,一家人一起用餐,竟没有人向她提起叶明琛的存在。
还是她自己主动问起,他们才恍然怎么一整个早上都没看见他呢?佣人们去敲他房门,这才知道原来他从昨夜便开始发烧,一直昏昏沉沉地半睡半醒。
她觉得自己身为叶文华的未婚妻,总该跟未来大伯打声招呼,于是在饭后跟叶家借用了厨房,煮了热热的蛋酒,和叶文华一起送进他房里。
见两人相偕出现,叶明琛似乎有些吃惊,接过她亲自煮的蛋酒时,有好半晌只是沉默地盯着冒着热气的杯缘。
“听说大哥你发烧了,这个算是民间的秘方,退烧很有效喔!”她笑着对他解释。“大哥把这杯喝完,再睡一觉发发汗,就会好了。”
“……谢谢。”这两个字像从喉咙硬挤出来的,沉滞而沙哑。
她看得出他很不自在,以为他是不习惯接受陌生人的关心,温柔地对他一笑。
“我是文华的未婚妻,以后就是大哥的弟妹,也算是一家人了。”
他没说话,复杂地瞥她一眼,默默地喝蛋酒——
这就是她和叶明琛在前世初次的相见,很平淡、很寻常的一次会面,当时她并不放在心里,没想到如今回忆起来画面竟这般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