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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家伙!来这一手障眼法!

  挪身大便色的土气装扮,实在很容易误导人以为木讷、乡土及殷实。其实,这跟他们也没甚么关系,他们只要有钱赚就可以,何况他出手那么阔绰,若在钞票的份上,他们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地去拒绝他的委托。

  干他们这一行,最忌讳“以貌取人”和“以外表取财”。

  通常,外表穿着和财气并不会有绝对的等同关系,判断一个人的“阶级”和有没有钱,大抵都得从“小处”着手,举凡用的东西、谈吐、用辞、举手投足与服饰配件等,都可以暴露对方的“阶级本质”和“财势”、“身价地位”;如果单只是看到一身名牌货就昏了头,那就不用混了,绝对捞不到甚么钱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名牌”还是一个重要指标。光从那个甚么金生银生拿出来的那枝笔,她就知道他的“身价”铁定不凡。

  他们这一行的,“认识名牌”是首要的基础功夫;“基础”扎得深,鱼才能钓得大,钱也才能捞得多。

  卓晋生方才露出的那枝黑色珐琅漆质笔杆的笔,从那款箭矢笔夹,她一眼就看出是名牌高价笔。曾讲究用笔的男人,各种“行情”通常都在一定的水准之上,哪枝名笔,更是贵派的表征;会用那种笔,“身价”大概也差不到哪里去。非富即贵。

  男人的长相身材,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对他们这种“畸零业”的人而言。男人的价值,取决于他的钱财多寡。而对她来说,有钱,才是一切。

  是的。钱,那才是天,才是地,才是一切。

  她是属于土的女子,崇物、拜金,一身现实的风姿。

  ***

  “东尼,你从哪儿找来这么一头肥羊?”

  卓晋生走后,沙昔非流气地撇撇嘴,把桌上的钱去了一叠给东尼王,再顺手丢了粒口香糖进嘴里。

  “甚么肥羊?”东尼王摇摇头,将钱塞入外衣内层的口袋里。“你忘了?我们现在是搞“正经”的事业,他就算再肥,咱们也捞不到甚么油水。”

  “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对方肥,对我们还是比较有好处。”沙昔非把嚼了不到两口的口香糖吐出来,将桌上的钞票扫进袋子里。留下一叠,分作两份,推了一份给东尼王。

  从她开始在“道上”混,就认识了东尼王。一向“合作无间”。东尼王算是她的“经纪人”,负责找猎物和肥羊;她则负责扮演“要角”。

  得手的货款--或者酬劳,一向三七分账。

  东尼王将钱又塞进口袋,也不数了。讥嘲又佩服似的摇头,甘拜下风说:“ 你还是这么精打细算。想要你吃一点亏,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可也没有占你便宜。”就像她的不抽烟喝酒赌博和嗑药,沙昔非的“理智”和“唯利是图”,在“畸零业”的帮圈中,也是很有名的。

  东尼王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认识沙昔非那么久,他从来没见她为了甚么事而情绪错迷过。

  她好像没有感情似的,现实又很能坚持,只对钱感兴趣;从来不会像其他那些女孩,把辛苦赚来的血汗皮肉钱,浪费在毒品、小白脸或花天酒地上。

  圈中一些吃软饭的家伙对她垂涎很久,想尽办法对她下手,就是没人得逞过;她像是有免疫,对那些人的纠缠始终无动于衷,就连东尼王自己也试探过;没辙就是没辙。

  “别把自己绷得那么紧。像莉莉她们那样,及时行乐,享受人生和生活不是很好吗?何必--”

  “别拿我跟那些没出息的人比较!”东尼王话都没说完,就被沙昔非不客气地顶回去。

  “好好好!不比就不比。”东尼王摆个非战手势,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干过瘾说:“你实在真不像你妈的女儿!”

  惹得沙昔非一撇嘴,又瞪他一眼。

  她那个妈,男人一个换过一个,贴的都是一些吃软饭的小白脸和窝囊废,没有一个像男人,就只是年轻英俊,靠一张脸寄生女人吃饭。

  就有像她妈那样的女人,没有男人,日子就不知道该怎么过似的!偏偏有钱的老头又挑剔得不要,专门找些没出息的小白脸.倒贴着养他们吃软饭。

  说起来,她跟东尼王的相识,还是因为她那个妈。

  她老娘十八岁就出来混,专门跑舞听、酒吧甚么的和夜总会;说好听是舞娘,不好听就是捞女。以前专捞美国大兵,后来捞日本人,再后来每下愈况到跑些地下小舞厅酒吧;也没见到她攒了甚么钱,脂粉头倒是养了一大堆。

  二十出头生了她,从来没好好照顾过她一天。甚么样的环境孵出甚么样的蛋。跟着她老娘,光怪陆离的事看多了,看见甚么再不廉不耻的勾当她也不会大惊小怪。她连高中都没混毕业,十六岁不到,也就出来混,但大概养成的过程中见识多了而发生“突变”,一反她老娘的“男人癖”,她只攒钱,其余的甚么都不听不碰不看不闻不上当。小小年纪才出头混,就跟头狐狸一样精。

  东尼王原是一家“星期五餐厅”的小牌,她那个妈则是他们店里的常客,那时正迷上另一个红牌牛郎,时常出入那家店,也带她去过两三次。她就那么和东尼王熟识起来。

  教她搞不懂的,总有那么多有钱没钱的女人等着被爱--就像她老娘--彷彿这世界上除了爱情,就再也没有其它事好干;那些寂寞的女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一旦钱被挖光了,就只有等着被甩的份。

  但也就有像她老娘那种“执迷不悟”的女人--被甩了一个,再找一个。四十好几的女人,比她这二十青春的少女,还要来得妖娆艳派;豆般的眼睛里,就只看得到男人存在,从来不管她的死活。

  所以说,她活到这么大。大抵都靠“自食其力”--打小做些小小贼,到骗些老不修奉送的电影费;没有她那个妈,她一样活得很惬意自在。

  认识东尼王后,沙昔非和他,一个寡廉、一个鲜耻,两个不要脸的人,倒是一拍即合,就那么“搭档合作”起来。

  最初是搞“仙人跳”。如果运气好,逮着一头肥羊,好几个月不愁吃穿,但毕竟风险太大,投资报酬率不划算,算算没甚么搞头,也就歇手不干。这期间,他们偶尔也搞些“小小”的把戏,可收获不多,“牺牲”也大,没几次也便收手了。

  后来,改行做“正经”事,凭着东尼王滑溜尖头钻营的本事,她竟然有模有样地演起戏来。不过,大抵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临时小角色,不是演死人,就是僵尸一样站在那里动也不能动的婢女下人,或者充当活道具的路人,别说是台词,有时连镜头都不见一个。

  本来这个社会,就没有所谓凭实力这回事。主角当不成,老是演那些要死不活的背景道具,她也烦了。又捞不到甚么钱,还演个屁!东尼王脑筋动得快,便搞起这个“替身演员”的把戏--在真实生活里演戏,扮演那些有“女人麻烦和问题”的男人的爱侣,替他们解决难题。

  听说她那个没见过面、据她老娘追想揣测很可能是她老头的家伙,当年是个小有名气的小生;不管可信度如何,她的“演技”的确逼真一把罩。就这样,东尼王“经纪”、她“演戏”,两人合作无间,大有搞头。

  反正都是在混口饭,只要有钱赚就可以,她不曾拘泥用甚么方式赚钱。而既然混生活,就没有甚么身份品性好矜持的;那些甚么道德家挂在嘴巴叫嚷的,甚么“人穷志不穷”、“穷要穷得有骨气”,依她看,根本就是狗屎一团。

  穷和骨气是搭不上的。人一穷,甚么卑鄙的事都做得出来。甚么堕落的事都阮沦得下去。羞耻?省省吧!一斤值几多钱?

  人穷就容易贪婪,一旦食髓知味,甚么不要脸的事都干得出来,没有所谓自尊这回事。

  就像她。

  但别搞错,她可不认为甚么自尊是多了不得的事!这社会就是这样,要想活得惬意畅快,不时就得说个谎、耍点赖,甚么都无所谓,只有钱最实际、重要与可爱。

  从她十六岁起,她就深谙这个诡谲的道理了。小小年纪就了解金钱的魔力;要脸没险,只要有钱就可以。

  她可不像她那个没出息的妈,年纪一大把,还成天贴着小白脸谈情说爱;她才不浪费时闲在那种没建树的事情上。对她来说,谈情有斤两,说爱有价码;爱情可以伪装,只是一出假面的舞台剧。

  她,扮演“爱情”,并且以此为生。

  “别这么乖戾!”东尼王比起莲花指,拂拂他的领巾。“你应该学学你妈,你看她过得多轻松愉快惬意!四十都有了,还是那么美丽迷人。找个男人,好好享受,谈场恋爱,对你是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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