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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位。”宣传喊。

  后面等候的粉丝立刻将朱兆洁挤走,开心的高嚷声完全压过了朱兆洁的急切。“小姐,请往这边走。”旁边的助理人员将朱兆洁拉开,不让她再有跟程尧桀攀谈的机会。

  朱兆洁回头望着专心低首帮粉丝签名的程尧桀,心情落寞。

  “我帮你拍了很多张。”谢文希轻快的跑来,“你回家可以冲洗出来,贴一整张的墙面。”

  “谢谢。”朱兆洁接过相机。

  “干嘛?”谢文希见她一脸抑郁,好像程尧桀不小心签错了名,还不肯补签似的。“你刚是不是有跟他说话?他不理你?”

  “他忘了。”朱兆洁沉闷难过的叹了口长气,“他不记得他当年帮一只小猫撑伞的事。”

  “四年前的事,谁记得住呢?我连昨晚吃什么都忘记了。”

  “你那是老人痴呆。”

  “我看你才是恋爱中毒。”谢文希瞪她一眼,“人家现在是大明星,谁记得你那只蠢猫。”

  “我家牛奶很聪明的!”她不平的喊。

  “它连握手、坐下、翻滚都不会,哪聪明了?”

  “它又不是狗,狗才会那些杂耍。”

  “屁啦!YouTube就有很多猫的表演影片,还会跳火圈咧。”

  “跳火圈的是狮子吧?”

  “老虎啦!狮子毛那么多,跳火圈会烧光,怎么留给秃头的人拔?”

  “噗!”朱兆洁每次心情不好,谢文希都有办法将她惹笑。“又哭又笑,小狗撒尿。”

  “我又没哭。”她只是很失望而已。“我猜他可能一时之间想不起来,我下次再提醒他。”

  “下次?”下哪次?该不会……

  “下礼拜的台中场,我要去参加。”

  第2章(2)

  见到他本人,强烈的欲望升起,单单当个粉丝已经无法满足她。

  她想跟他交朋友。

  她想跟他在生活中发生联系!

  她未奢心妄想成为他的对象,只要别是个路上擦肩而过,眼神陌生的一般粉丝就好。

  见着了他,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渴望再次跟他有所关连。

  谢文希吃惊瞪大眼,“我不去喔!”这种要排队排很久的事情她最讨厌了。

  朱兆洁也是非常讨厌排队的人,想不到为了喜欢的男人,今天排完还不够,还要再排第二场,果然,爱情的魔力是惊人的,人的性情都会重组了!“你不去,谁帮我拍照?”

  “我不听我不听……”谢文希捣耳摇头,演出琼瑶经典戏码。“好咩,你陪我去,我请你吃饭。”

  “我不去我不去……”“等等就请你喝下午茶。”

  “我不要我不要……”

  “拜托你啦,文希,求求你啦,我人生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

  ☆☆☆

  程尧桀推算这是他第四次见到这名女郎了。

  每一场的签书会她都到场参加,身边跟着一个老是在翻白眼,面露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谈的话题都一样——

  “你还记得四年前曾在公园为一只猫遮雨吗?”

  他从小怕猫,光是猫叫声就会让他全身起鸡皮疙瘩,怎可能去为一只猫遮雨。他在七岁之前,原本是不怕猫的,那个时候,奶奶还养了一只猫,叫小花还小黄的,他也记不得了。

  一日,小花(或小黄)趁奶奶开门的时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过开心,忘了奶奶家就住在大马路旁,一辆轿车疾驶过来,辗过浑然未觉死神镰刀已挥起的小花(或小黄),它当场魂断车轮下,脑袋被压扁,脑桨爆裂,一颗眼珠子还滚到追出来的他跟前。

  他吓傻了。

  更可怕的是,奶奶竟然还叫七岁的他把小花(或小黄)捡回来。

  小花(或小黄)的凄惨死状,被撞当下的凄厉喊声,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是刻凿在脑中,从此他一见猫就会全身发抖,听到猫叫声,鸡皮疙瘩迅速窜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个法律规定不可养猫的国家,清静过日。

  那个女生叫朱兆洁,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长相,买他的彩妆书却脸上脂粉未施,实在奇葩。

  他本以为她买回去学习的,但到第四场的高雄签书会,距第一场已过三个礼拜,她还是一样一脸素净,连个粉底都没上,加上她屡次相同的攀谈话题,可见她真正的用意不在书上,而是在人身上。

  疯狂粉丝他也不是没遇过,有些人现实与幻想分不清,将屏幕上喜爱的艺人当成未来的伴侣,频频示爱,甚至还有自称他老婆来闹场的。

  经纪人说,这是艺人的包袱,要学习处理跟回避的。

  打一开始他并没打算把自己包装成艺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阵,反应良好,节目频频敲他通告,后来就成了固定来宾之一,出了书,也上了杂志专访,还有电视台跟他接触,想为他打造一个跟其他频道不同类型的时尚造型节目,企划书他也看了,目前正严正考虑中。

  不得不承认的是,出名之后,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个小小的幕后彩妆师所无法比拟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样,赚得越多,风险越大,数不清的各式各样麻烦也接踵而来。

  每次朱兆洁问起同样的问题,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记得了”,她可能是觉得太快被打发,每一场买书的数量都有增加,缠问的时间也越长,到高雄这场时,连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传跟助理阻止,她们恐怕会像酷吏,来个严刑逼供,逼他承认——

  “对,我四年前曾帮一只猫撑过伞。”

  好不容易将朱兆洁的书签完,她抱着一迭沉重的厚书,一脸落寞的离开。她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对朱兆洁说,“就跟你说他不记得了,你还不放弃!”

  “我很怕蟑螂,如果哪天我帮蟑螂撑伞,我一定会记得的!”朱兆洁如此回道。

  小姐,可以这样比喻的吗?

  程尧桀失笑,很想跟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一样翻白眼。

  “是喔?那你记得五年前跟我借一千块还没还吗?”谢文希斜睨着眼。

  “哪有?我从不跟人借钱的!”她怎不记得有这回事?

  “对啊,你从不跟人借钱,就那次跟我借了一千块。”谢文希语气是斩钉截铁,朱兆洁不由得有些动摇了。

  “因为什么?”

  “因为你忘了带钱出来啊。”谢文希翻白眼。

  “有吗?”朱兆洁还是狐疑。

  “看吧,你都不记得了,怎能怪人家忘记?”其实朱兆洁根本没欠钱,谢文希是故意这么骗她,表示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值得信。

  程尧桀觉得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似乎脑袋比较理智一点,可能因为她不是他的粉丝吧,因为她从头到尾一本书都没买,只是陪着朱兆洁来的。“我没有怪啊。”朱兆洁语气委屈。

  “其实你根本没欠我一千块。”谢文希坦承。“啊?”朱兆洁吃惊瞪眼。

  “我只是苦口婆心的让你晓得人的记忆有多不可信,忘记一件事有多么容易。”她摊手,“连你自己的事都记不清呢,还怪别人忘记。”她真是名良师益友啊,打灯笼都找不着的。

  “我真的没有怪啊!”朱兆洁瘪嘴。

  “那以后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再来参加签书会了?”大人行行好,别再凌虐她了。

  程尧桀也希望她们别再出现了,一直问他猫的事,等于一直在他脑海中放上小花(或小黄)惨死的模样,那是一件多残忍的事啊!

  真是他的粉丝,怎舍得折磨他呢?唉……

  “已经是最后一场了。”朱兆洁落寞的回。

  “他一定会再写第三本的,就像算命师每年都要出个今年运势,他每年出个今年彩妆趋势,就可以年年赚版税了。”

  程尧桀觉得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这建议不错,如果她不是朱兆洁的朋友,他会想询问一下她有没有意愿当企划。

  “如果那样的话……”

  “尧桀?”一旁宣传以肘轻碰了下签名签到发呆的他。

  他竟然“偷听”她们说话偷听到出神了!

  虽然是个疯狂粉丝,但她与朋友的对话还挺逗趣的,那个爱翻白眼的“小白”(就这样暂称吧,每次都说“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实在太长了)说话还真是机车到有剩。

  如果那样的话……

  她会怎样?

  继续来参加签书会,逼问他是否帮猫撑过伞?

  她为何如此执着?

  莫非,他真的帮猫撑过伞只是他忘了,就跟从不借钱的她一样,某次因为意外而不得不跟朋友借了一千块,却忘了还?

  他很用力的回想了一下四年前自己做了啥。

  想!

  用力想……

  小花(或小黄)死时的惨状猛然迸现,他惊骇得倒抽口气。

  还是别想了,他何必为朱兆洁如此认真回想跟猫相关的事?

  那说不定就是想引起他注意的手段罢了。

  还是继续专心签书吧。

  他抬头,微笑面对书迷,“你叫什么名字呢?”

  ☆☆☆

  谢文希抱着一公升装的芋头冰淇淋,两腿率性的放在桌上交叉,看八点档三立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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